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自然资源部哪个级别高
一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在编制上属于正部级,而自然资源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行政级别也是正部级,两者的级别是一样高的。
❷ 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是同性质或同级别的机关吗
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都是正部级单位,属同级别的
❸ 规划局隶属于谁呀 和国土资源部的关系是什么呢
规划局是建设部门的一个单位,与国土部门无关.建设部门与国土部门是平行关系.
❹ 自然资源部属于国家权利机构吗
国家权利机构是人民代表大会,你所说的部门属于国家的行政管理单位。
❺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不是国土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是国土局。
国土局全称是国土资源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局级,挂市海洋局、市林业局牌子。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5)规划和自然资源部是什么级别扩展阅读:
国土资源局具体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
❻ 自然资源部是什么级别
国土资源部 国家海洋局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住建部城乡规划职责合并而成 现任部党组书记 部长陆昊
❼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级别比农业局高吗
级别一样,只是各个职能不一样。
自然资源局类似于国土资源,矿场资源。规划局是城乡规划,空间利用。农业局是三农发展规划,起草涉农政策等,涉农,关键农村,农民的工作都和农业局有关系。
❽ 自然资源部的事业编属于地级市还是副省
自然资源部没有事业编制,只有省级以下的单位才会有事业编制,自然资源部属于行政编制
❾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什么单位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2018年党政机构改革后,以原国土资源局整合规划局、发改委、住建局等部门相关职能组建而成的政府工作部门。
❿ 国土资源部总规划师什么级别
国土资源部总规划师是司局级干部,等同于正厅级干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8〕47号),国土资源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有关法律法规,发布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农业部负责的海洋渔业资源除外,下同)等自然资源管理的规章;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研究拟定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政策;制订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和海洋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
(三)监督检查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海洋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海洋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四)拟定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确保耕地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五)制订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
(六)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制订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七)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定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八)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依法审批对外合作区块;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质资料汇交;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查确定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管理地勘成果;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审定评估机构从事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的资格,确认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
(九)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
(十)安排并监督检查国家财政拨给的地勘费和国家财政拨给的其他资金。
(十一)组织开展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二)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