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包括
法律分析:我国环境法体系包括: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保护单行法规,环境标准,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共五部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条: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⑵ 环保法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分析:1、污染者要负责治理自己的污染源或承担污染治理费用。2、对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和环境科学研究等活动,由国家给予财政补贴和税收上的优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⑶ 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有哪些
环境与 资源保护法,是 环境法和 自然资源法的统称。“环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自然资源法是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自然资源过程中发生的各种 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有:
一、环境保护方面: 包括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
二、资源保护方面: 包括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农业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水 法、水土保持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煤炭管理法。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 主要有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防治陆 源污染物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线保护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管理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包括环境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以法律手段保护人的生存环境,主要是自然环境,也包括人们劳动创造的生存环境:
1、自然环境主要是指土地、大气、水、森林、草原、矿藏、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自然历史遗迹、风景游览区和各种自然景观等;
2、人造环境是指运河、水库、人造林木、名胜古迹、城市和居民点等,有了环境法,就可以对那些破坏环境的集体或个人予以制裁,使环境保护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规定:
1、规定人们在利用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时应遵循的行为准则;
2、规定这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3、规定保护环境的措施;
4、规定国家管理环境的制度和机构;
5、规定危害环境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及追查责任的程序。
国家通过制订各种环境法规,建立了完整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并严格地贯彻执行,从而达到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六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⑸ 环保法律法规有哪些
环保法法律法规有:
1、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环境保护法;
2、环境保护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3、环境保护法的其他法律条文。环境保护就是运用环境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在更好地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深入认识污染和破坏环境的根源及危害,有计划地保护环境,预防环境质量恶化,控制环境污染,促进人类与环境协调发展,提高人类生活质量,保护人类健康,造福子孙后代。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环境是关系到人类生存、社会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提升环保的政策力度,从而更好地采取治理和应对突发环境事故,是当前急不可待的任务。借鉴国际最佳实践和企业成功经验,从而进一步推动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发展国民经济建设时要把保护环境放在首要位置。升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环保意识和能力,是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各地区区域性经济发展中,已经注意到了本位主义和牺牲环境为代价所带来的最终恶果,开展清洁生产,以促进企业的认知和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污染环境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绝大多数的情况下,环境被污染以后,给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都是很难修复的,如果可以修复,在修复生态环境中所需要的这些费用是由环境侵权人承担的;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程度需要进行评估的话,评估费用也由侵权人支付。
⑹ 关于环保的法律
法律分析:中国与环境相关的法律包括:《宪法》中环与环境保护的规定。环境保护综合法《中华人们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单行法:可分为三类(1)自然资源保护法,如《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水法》《野生动物保护法》(2)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3)如《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别的公害。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
第二十二条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别的重要历史文化遗产。
第九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⑺ 我国现有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有哪些
我国现行主要的环境保护法规、规章主要有:《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等。
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
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着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严禁破坏。
拓展资料
环境污染防治法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
宪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主要是:环境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⑻ 我国为保护资源制定了哪些法律
为保护资源方面的法律包括《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农业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水法》、《水土保持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煤炭管理法》等。除了以上所列的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专门性法律外,在其他许多法律中也有不少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和资源方面的法律。
地方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规章,是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其他依法有地方行政规章制定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和资源方面的地方行政规章。从全国范围来说,地方环境行政规章的数量很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建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第二十一条 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环境保护技术装备、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服务等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