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国土资源局是做什么的管的是什么什么是违法呢
国土资源局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财务审计处、政策法规处、执法监察处、建设用地处、地政地籍处。
设立了新浦、海州、连云、开发区、直属共5个国土资源分局,市局直属事业单位5个。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草拟并组织实施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地方性行政措施;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
3、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
4、拟定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
5、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土地确权、定级、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6、依法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工作,组织土地进入市场的招投标工作,负责政府收购土地及国有土地储备工作;
7、指导和组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负责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初审、土地使用权价格确认工作。
(1)国土资源中心所办理什么扩展阅读:
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
(二)
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三)
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
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四)
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五)
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六)
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
(七)
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
(八)
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㈡ 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任务
县级国土资源局的主要任务职责:
(一)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综合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等其他专项规划;负责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导、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县矿产资源规划等专项规划,进行建设用地预审;参与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方案、选址的论证工作;组织全县矿产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
(三)依法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和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监督检查乡(镇)国土资源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承办并组织调处土地、矿产资源的权属纠纷;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和测绘违法案件。
(四)严格保护耕地,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耕地保护政策和土地开发整理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主管全县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确保耕地总量占补平衡。
(五)负责全县农用地转用、征收、征用集体土地,拆迁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附着物工作;对全县征地拆迁事务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审核、汇总上报的征地报批材料;承办由上级审批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
(六)管理土地市场,组织制定和实施土地供应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土地的划拨、出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土地市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土地市场;对土地市场地价进行监测,提出土地市场调控措施;指导和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组织全县基准地价的评估,协助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土地估价行业管理,备案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
(七)负责全县地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地籍管理确权、登记、发证的审核工作;组织全县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工作,建立健全与更新土地统计台帐及薄册;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抵押的权属管理。
(八)负责全县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地籍测绘规划、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与实施;组织管理全县基础测绘成果和地籍测绘工作,监督测绘成果质量;依法监督管理测绘市场,监督全县地图的编制、出版、展示、登载;负责组织县城区内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检查维护。
(九)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及矿业权市场,主管全市采矿权出让及登记发证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组织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的征收使用;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十)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依法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预报预警和地质灾害防治,负责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和恢复治理;负责地质遗迹保护、矿产资源管理;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指导地下水动态监制、评价和预报工作。
(十一)管理、监督国家和地方财政拨给国土资源部门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等专项经费和其他资金;对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财务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局机关和二级单位的人事教育等工作,主管国土资源管理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和利用工作,组织全县国土资源干部培训。
(十三)指导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的业务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㈢ 市县级的国土资源管理所的日常工作做什么
主要的应该包括
1.受理农民建房宅基地申请
2.日常土地管理如耕地保护等动态监管
3.受理辖区内建设用地申请后转报(无审批权)
4.受理土地证办理申请(无审批权)
5.参与辖区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请、协调
6.辖区内地质灾害动态巡查、监测等
7.辖区内矿产资源的日常管理
土管所一级基本上无行政审批权限
㈣ 国土局的具体工作是什么
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草拟并组织实施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地方性行政措施;拟定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的有关政策;组织制订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指导、审核县(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全市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指导、审核县(区)、乡(镇)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及专项规划。
3、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4、拟定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组织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监督耕地开垦、负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5、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土地确权、定级、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6、依法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工作,组织土地进入市场的招投标工作,负责政府收购土地及国有土地储备工作;管理土地市场,
承担土地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工作;依法指导乡(镇)村用地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承担报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农地转用、征(使)用地的材料审查报批工作。
7、指导和组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负责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初审、土地使用权价格确认工作。
8、依法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和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转让审批与监督管理,制定矿业权出让、转让实施办法;组织发布地矿开发利用信息;培育与管理全市矿业权市场;负责对外合作区块审核;依法征收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探矿权、
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
9、统一管理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地质资料汇交,负责矿产储量登记统计管理;负责认矿产储量评审结果;负责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审批;参与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审查;制定地质勘查计划;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查确认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管理地勘成果。
10、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进行监督管理;对矿产品运销环节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过程中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拟定矿山生存环境治理政策;指导矿山生态环境治理。
11、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防治,保护地质环境;指导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指导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保护地质遗迹,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
12、根据国家有关测绘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制订全市测绘工作的行政、措施,强化全市测绘宏观管理,加强执法监督,负责全市测绘市场和行业标准化管理工作,根据授权管理市测绘计量工作。
13、执行有关财经法规,编报并落实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对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完成规定的国土资源税费的征收、协收任务
14、提出全市国土资源利用制度改革方案,不断完善各项改革措施。
15、组织开展土地、地质矿产的科技工作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国土资源局(国土局)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财务审计处、政策法规处、执法监察处、建设用地处、地政地籍处、地质矿产处、资源规划处、测绘管理处,按照纪检监察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组和监察室。
㈤ 县城国土资源局办公大厅一般处理什么业务
正常情况应该是受理申请、颁发证书(受理申请经审批后,这需要时间,当场办理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提供非涉密查询、咨询服务,业务档案整理。
㈥ 国土资源局是做什么的
国土资源局属于地方行政单位,其工作内容有: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5、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历史沿革
1998年3月10日,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这个决定,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组建的国土资源部。保留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作为国土资源部的部管国家局。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自然资源部。
㈦ 国土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办理国土证时首先申请人要持相关材料,到国土资源局办证大厅受理登记,然后相关部门会进行资料审查,要经过拟经办意见、初审、审核、审批、注册、填卡、缮证的流程。最后凭《土地信息中心办文回执单》及个人身份证缴费、领证。
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九条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国有土地租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㈧ 国土资源局地籍科主要有哪些业务工作
统一管理辖区内城乡地政、地籍工作;
管理并组织辖区内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权属调查、变更调查及土地统计;
指导监督地籍管理技术规范、标准的执行,并制定有关细则;
组织实施和指导地籍信息系统建设;
负责并指导土地确权、土地定级和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㈨ 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是做什么工作的
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职责:
一、贯彻执国家、省市区关于国土资源和矿产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负责编制(修编、修订)本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矿产资源规划;负责各项规划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统一管理辖区内土地资源,负责建设用地预审工作,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组织实施辖区内土地开发、复垦计划,土地利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制止乱占滥用耕地。
四、负责辖区内土地资产管理,协助办理征收征用土地和资料上报工作,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资产处置,协助办理土地调查和土地登记。
五、统一管理辖区内矿产资源,依法对探矿、采矿实施协管。协助做好地质环境监测工作。
六、负责办理辖区内征地事务,落实征地安置补偿费,实施批后管理,落实“两公告一登记”和征收土地的听证,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七、加强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采矿行为,协助做好严重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保护好耕地,保护土地资源。
八、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地籍调查和勘测工作,负责调查、勘测成果和测量标志的管理。
九、协助做好本区域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的立项、实施和验收工作。
十、负责辖区内涉及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信访、举报、行政诉讼案件的调查、调解、处理等相关工作。
十一、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拓展资料:
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4)12号]依法成立,为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乡(镇)国土资源所的机构编制由县(市)人民政府管理。
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的职能是:
(1)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组织宣传本乡(镇)有关国土资源工作安排,宣传每年“全国土地日”、“世界地球日”等活动的宣传主题和宣传口号。
(2) 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规划,参与编制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协助做好规划听证工作。
(3) 开展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划区定界;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 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资源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土地证书核发和土地动态管理工作。
(5) 负责农村居民住宅用地以及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乡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6) 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工作。
(7) 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行政区域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受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委托,可能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论证工作,协助调处探矿权、采矿权权属纠纷。
(8) 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的监督、保护工作以及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组织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报工作,对地质灾害群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9) 对本行政区的国土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及对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10) 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项土地、矿产资源费税的收缴管理工作,按“收支两条线”原则足额、及时上交。
(11) 受理本区域内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落实首办责任制事项;调查处理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动态掌握所辖各村(街道)人民群众对有关国土资源工作存在问题、矛盾纠纷等苗头性情况,并及时进行引导、妥善处理;
动态搜集掌握人民群众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推诿,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