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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配置中政府和市场是什么关系

发布时间: 2022-08-10 12:56:48

① 在配置资源功能上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正确的是

配置资源功能上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互相辅助的作用,使我们的社会经济发展更加快速

②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什么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如下:

1、政府职能必须要与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转变政府职能,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2、政府可以纠正市场的固有缺陷。

3、政府的作用是超越市场、引导市场。

此外,政府对企业还负有相当的责任:

(1)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为企业解除沉重的社会负担;

(2)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竞争环境;

(3)为企业提供充足的人才和信息。

(2)资源配置中政府和市场是什么关系扩展阅读:

政府职能的作用:

(1)政府职能规定了国家行政活动的基本方向。

(2)政府职能是建立行政组织和进行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的最基本依据。

(3)行政职能的变化必然带来行政机构、人员编制以及运作方式的调整或改造。

③ 政府、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

政府是社会和市场进步的助推器;社会是政府和市场动力的来源;市场是社会的反映,是政府的服务的对象。政府、社会、市场是相互体现、彼此影响、互为载体的关系。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在资源配置方面,应该是市场起决定性作用。

也就是说,国家、政府应该居于次要的地位。从这个角度来看,应该说,市场代表着私权,而政府代表的是公权。私权和公权的问题,实际上就是一个权利和权力之间的关系。政府代表的是公权力,而市场代表的是私权利。

(3)资源配置中政府和市场是什么关系扩展阅读:

现代社会阶级组织分为两个阶层,一个是人数很少的什么都买得起的上层社会,另一个是占人口大多数的购买力不足的下层社会。社会市场经济的目标是要打破阻碍社会向前发展的阶级界限,消除穷人和富人之间的敌对情绪。

而欲达到这一基本目标,则必须实现一组三位一体的具体目标,即生产率和生产量的大幅度提高,名义工资的大幅度增长,低廉而稳定的物价水平。

为了实现上述基本目标,必须依靠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的作用。但这种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不同于十九世纪以前的漫无控制的自由放任,而是一种辅之以必要的国家调节的市场机制。

自由竞争是实现基本经济目标的最好手段,也是社会市场经济制度的主要支柱。在社会市场经济中,政府的责任就是制订和执行经济政策,在精神上和物质上给私人企业家以指导和支援,而不在于直接干预经济事务。

但这并不等于说,私人企业家可以为所欲为,政府可以不闻不问,放弃一切干涉。政府的责任在于运用必要的手段,为市场经济的顺利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和适宜的环境。

社会市场经济政策的基本要义是要处理好经济自由和政府干预之间的关系,亦即克服漫无限制的自由放任和严酷无情的政府管制之间的矛盾,在绝对自由和集权主义之间寻找一条中间道路。

④ 论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A怎样处理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发展现代市场经济绕不开的世界性难题,也是深化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的改革必须进一步处理好的核心问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既是对我国过去几十年改革建设经验的高度概括,也为今后进一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确定了方向。一、什么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什么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必须弄清楚的两个最基本理论问题。要回答这两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资源配置,什么是市场。所谓资源配置,是指在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各种现实的资源在社会不同部门之间的分配和不同方向上使用。资源配置的目标是,形成社会化生产需要的协调比例,求得最大的效益。市场则有多种含义:一种是商品交换的场所,一种是配置资源的机制,还有一种是人们之间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中的市场不是指交换的场所,也不是指生产关系,而是指配置资源的机制。所以,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确切说是使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市场机制有三个基本组成部分:价格机制、供求机制和竞争机制。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中最基础的机制,价格水平上升,既刺激增加供给,又会抑制需求;价格水平下降,则既会引起需求增加,也会引起供给减少。市场价格是由价值决定的,变动则受供求的影响,供大于求价格下跌,供小于求价格上升。为了求得生存和发展,商品生产者之间必然竞争,努力提高技术,改善管理,提高效率。这样,价格机制、供求机制和竞争机制共同作用,不仅实现了有比例的资源配置,而且推动了整个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是价值规律作用的表现形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客观存在着决定资源配置的基本经济规律即价值规律。价值规律的基本要求是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以此为基础,商品实行等价交换。价值规律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又包括两重含义:一重含义是指“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另一重含义是指社会总劳动量按一定的比例用来生产某种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由此决定,资源配置也有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资源在同一部门内配置,另一个层次是资源在社会各部门配置。不管哪一个层次的资源配置,都是由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来决定。在深化改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强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本质上是强调尊重价值规律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强调尊重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这有利于树立关于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正确观念,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二、为什么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怎么才算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从历史上看,西方政府干预经济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在自由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资源配置完全由价值规律及市场机制决定,政府是“守夜人”,并不干预经济。1825年资本主义发生了第一次经济危机,其后每隔几年就发生一次,1929年—1933年发生了资本主义全球性经济危机。实践说明,市场特别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市场,对于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不是万能的,由于市场机制调节的自发性和事后性,所以也会导致比例的失调、资源的浪费,即市场失灵。于是在英国产生了凯恩斯主义,在美国出现了罗斯福新政,由此开始了政府干预经济的理论和实践,也由此开始了长达一百多年的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不同观点的论争。在我国,对于资源配置方式的选择,曾经忽视市场而重计划经济,实践证明是不成功的。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逐步重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重视发挥政府的作用,大量事实说明是成功的。所以,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除了弥补市场的不足,从根本上说这是已为实践检验和证明了的科学命题。更重要的是,我国发展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政府,除了要发挥制度的优势,为发展市场经济提供应有的制度、环境、秩序保障之外,还担负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现现代化的重任,担负为人民谋幸福的使命,所以政府的作用不是要不要发挥的问题,而是应该把市场该管的交给市场,集中精力把那些有利于我国现代化建设、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市场做不了做不好的事情做实,把政府的作用发挥好。作为宏观经济管理与调控组织主体,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第一,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弥补市场失灵。政府要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的制定和实施,同时,制定并实行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在内的宏观政策,保持经济总量平衡,促进重大经济结构协调和生产力布局优化,减缓经济周期波动影响,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稳定市场预期,弥补市场失灵,实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第二,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政府要通过健全法律体系,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各类经济主体的行为,限制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第三,保护资源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政府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保护土地资源,控制人口增长,为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高效服务和保障。第四,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促进共同富裕。政府提供完善的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与规则,奠定市场经济顺畅运行的基本前提;提供道路、交通、公共卫生、义务教育等方面的建设和投资;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与社会秩序,进行国防建设,维护领土完整与主权独立,营造有利于国民经济发展的和平稳定环境;保护各类产权主体合法的财产权利,调节收入分配,达到发展经济、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三、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时要着力深化的改革首先是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市场机制改革,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供求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需要政府定价的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要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维护公平、公正、平等的竞争秩序,完善竞争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类要素市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其次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治理的改革。要落实《决定》提出的实现政企分开,使那些主要管理企业的专业经济管理部门的职能转向制定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进行行业管理,引导产品结构调整,从而不再直接管理企业;与此同时,深入推进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而还给市场,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职责和能力,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要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严格绩效管理,突出责任落实,确保权责一致。要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⑤ 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什么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如下:

1、政府职能必须要与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

2、政府可以纠正市场的固有缺陷。

3、政府的作用是超越市场、引导市场。

此外,政府对企业还负有相当的责任:

(1)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为企业解除沉重的社会负担。

(2)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竞争环境。

(3)为企业提供充足的人才和信息。

实现政府职能的主要手段如下:

(1)行政手段具有强制性、垂直性、无偿性、稳定性和具体性的特点,其优点是统一集中、迅速有效。但它易产生与“人治”相联系的一些弊病,影响横向联系及下级的积极性、创造性。

(2)经济手段具有间接性、有偿性、平等性和关联性的特点,最适于管理经济活动,但因其只能调节经济利益关系,不能靠它解决所有问题。

(3)法律手段具有严肃性、权威性、规范性的特点,使行政管理统一化和稳定化,但其只能在有限范围内发生作用,很多经济关系、社会关系需结合其他手段才能发挥作用。

⑥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什么

我国虽然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运行市场化的基础已经确立,但计划经济的思维和管理方式仍然在现实中存在一定“市场”。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是不排斥政府干预的体制,这一点很容易成为复归或强化旧体制的根据。因此,改革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能否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今天我主要想讲五点看法:

一、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没有市场,只有政府与企业的关系

我们过去认为社会主义就是国有化,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特征,所以长期执行计划经济。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和人民这两个主体错位了,是把国家作为创造财富的主体,把老百姓即纳税人的钱集中起来,然后通过财政投入到各行各业,认为这就是搞社会主义,认为国有的比重越高就越是社会主义。人民和企业是被动的,是“你要我干,我就干”,是国家制订计划,大家来执行。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经济部门直接管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来管理经济,企业失去了自主权和活力,不是商品生产、价格规律和市场在起作用,结果宏观经济决策没搞好,微观经济活动又管得死,使企业缺乏竞争力和应变能力,使社会主义经济失去了活力,严重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1978年以前我们也搞过改革,但是没有找对方向,没有对计划经济进行改革。计划经济一个基本特征就是“统”,通过中央部门来搞集中统一的经济,结果是一统就死。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后,就开始在计划经济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市场调节,所以我们十二大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为什么提计划经济为主,因为当时认为计划经济作为基本经济支柱必须要坚持,不能动摇。到了十四届三中全会觉得没有商品经济不行了,就提出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但是还是有争论,有的说,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主要是强调“有计划”,不是指商品经济,应该加强国家配置资源的作用。到了十三大提出来,“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计划和市场是内在统一的”,又进了一步。但是90年代初又回潮了,有些人开始批判市场化改革的方向,认为不是搞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后小平同志到南方谈话,讲到计划和市场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方法和手段,社会主义也应当可以搞市场经济。于是党的十四大就明确提出来,我们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过了这么多年才明确改革的方向,这是不容易的,所以我们不能动摇。

二、在改革探索中逐步认识市场和政府的作用

从现实来讲,实践证明我们搞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是完全正确的。为什么今天中国有那么大变化,三十年来,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这些变化就是改革开放带来的,就是市场化改革带来的,是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带来的。

但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们也逐步认识到了市场不是万能的,要将市场经济与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市场也有失灵的时候,也有失灵的地方。我们搞市场经济必须要加强政府的监管,没有一个严格的政府监管,不可能是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跟政府监管必须是有机统一的。必要的政府干预是应该的。但是不能说主要是政府干预,不能主要靠行政的办法调节经济,配置资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念是我们党从十四大、十五大、一直到十六届三中全会,经过反复的争论才确定的。十四大的时候提出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到十五大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社会主义”四个字去掉了;到十六届三中全会时表述为“更加充分地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为什么有这个变化?就说明一方面宏观调控很重要,但是不是一个前提条件,不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要宏观调控。有的认为计划手段就是宏观调控,但我认为宏观调控主要还是要用经济的手段、法律的手段。政府的干预,政府的作用必须发挥,但是不能够干预微观经济的东西。有人说市场化过了头了,因此要加强政府的行政管控。我们的要素市场到位了吗?我们的行政垄断行业打破了吗?还没有,还需要加强市场化的改革。现在我们总体上说不是市场化过了头,而是市场化还不足的问题。所以必须毫不动摇的坚持市场化改革的方向。

三、政府职能的缺位、错位、越位

近些年来,尽管在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政府职能已经发生了重要转变,但这种转变还仅仅是初步的,甚至在有些方面是滞后的。政府在不同程度上充当了市场中一个重要的竞争主体的角色。目前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无序竞争乃至恶性竞争现象,其背后或多或少有着政府竞争的影子。政府过多介入市场的微观层面,就难以站在全局的立场上实行全面统筹,就难免会削弱其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甚至导致某些管理职能的扭曲。

在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是市场不足呢?还是市场失灵呢?我认为,主要还是市场不足,改革不到位。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没有摆正。主要表现在:一是“越位”。政府管了不少本来应由市场或企业管的事情,本来应该当“裁判员”的,它去当了“运动员”。二是“缺位”。政府本来应当有服务功能,搞好公共服务,提供公共产品。服务是没有什么权,也没有什么利的,所以往往不愿意干。它愿意干审批,因为有权也有利。三是“错位”。扩大就业渠道,创造就业机会,理应是政府的职责,但有的政府部门却分片包干企业,直接管理企业的下岗分流,至于投资主体错位的现象也不少。

出路是什么?出路就是“让位”。市场和企业能做而且政府不容易做好的事,政府应该让位于市场。总之,要牢固树立人民是创造财富的主人,政府是创造环境的主体的理念,树立群众的主体地位,树立“凡是法律不禁止,大家都可以干”的理念。有了这样的理念,政府就容易转变职能,百姓就会有更大更多的创新空间。虽然部分审批还有必要,但大量的审批应撤除,让市场去调整,让群众去创业。而政府必须依法行政,不能有随意性,要成为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

四、如何正确理解宏观调控

第一,如何理解宏观调控。我感觉到有三点值得我们研究:一种说法,“目前进行的宏观调控,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第X次调控”,把宏观调控作为一种运动,好像除了这几次以外其他时间就没有什么宏观调控了;另一种看法,认为宏观调控就是砍项目,就是刹车;还有一种,把宏观调控跟改革对立起来的,好像要宏观调控就不要搞改革。我觉得以上三种都是对宏观调控的一种误解。首先,宏观调控是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的内容,我们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要完善宏观调控体系,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深层次矛盾必须通过改革来解决,因此不应该把它和改革对立起来。应该通过宏观调控来深化改革,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是一调控就不要改革了。其次,宏观调控是一项经常性的任务,要不断进行的,不能把它作为一种突击运动,靠行政手段为主的运动是不能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矛盾的。第三,宏观调控不能搞一刀切,经济运行中有投资过热的领域,也有不热的领域,因此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该抑制的就抑制,该发展的就发展,该紧的地方紧,该松的地方松,不搞急刹车,不搞一刀切,宏观调控的目的是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第二,要从源头上来改善政府宏观调控的水平。源头上就是我们原来讲的对市场经济的含义,应当与时俱进,原来的提法就是“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的作用”。这样,把国家宏观调控作为一个前提条件,好像配置资源的主体是政府而不是市场;好像资源配置在政府作用下发挥市场的作用,而不是资源在市场配置的基础上发挥政府的作用。因此,必须从源头上完善宏观调控。

第三,宏观调控要更多地运用间接调控,尽可能少用行政手段。政府如何改革宏观调控方式、提高宏观调控的有效性,是当前和今后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一是随着改革的深化,我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已经较高,传统的行政方式进行调控所起的作用不会很大。二是长期以来由于计划经济体制所产生的主要是总需求膨胀的倾向,现在已经让位给由于市场经济体制所产生的供给过剩倾向。这就是说宏观调控的背景和基础发生了变化。因此,调控方式必应发生变化。三是依靠行政审批制度和管制来加强宏观调控,容易造成权钱交易,容易抬高企业的准入门槛,造成某些行业的人为垄断,提高某些行业的利润。管制越严,利润越高,地方的积极性就越高。四是行政手段容易加大改革和发展成本。因此,要尽量少用行政手段。

五、如何正确发挥政府的作用

第一,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发展不限于经济范畴,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普遍实现社会公正、制度文明与社会进步相适应,都将成为发展的重要内涵。因此,政府职能转变不仅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制度前提,而且必然要求进一步调整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公民、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要进一步调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就必须明确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必须认识到,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在市场,企业和老百姓才是创造财富的主体,政府应该是创造环境的主体。政府的职能要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的环境上来,主要通过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激发社会成员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才能真正贯彻科学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科学发展观,还要求正确处理好集中与分散决策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传统体制高度集中的弊端虽然被认识,但集中体制“能办大事”的认识误区依然影响深远。而科学决策和执行存在多种约束条件,如信息对称与否、利益取向是否“一致”、决策目标是多重还是“单一”的、长期决策还是短期决策等等,不解决约束条件问题,很可能大事办不成,负面影响不小。市场经济客观上要求分散决策,政府存在很强的“集中偏好”,就难于根据走向市场经济的实际进程切实转变职能,反而会把不适当的决策“强加”给市场,甚至代替市场选择。这显然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第二,要充分认识转轨时期政府主导型经济的特殊性。政府与市场必须分野,但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相比,转轨国家的政府依然具有一些特殊的发展职能,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因此是不可避免的。对一个转型中的经济体来说,更需要论证的是:政府的哪些干预是现阶段必须但长远是要“退出”的,哪些干预无论现阶段还是长远都要“退出”,哪些干预现阶段很“弱”而长远是需要加强的,哪些干预是现阶段和长远都是必须的。只有回答了这些问题,才能真正解释和处理好转轨经济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转轨国家的政府与市场关系,远不像成熟市场经济国家那样基本“定型”,而是一个市场关系逐步发展与政府职能转变的互动过程。但只要走向市场经济,就必须确立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地位,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在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这个历史背景下,市场经济发育不成熟是必然的。现实中的诸多矛盾更主要的是由于市场经济不成熟、市场机制作用不充分所致,并非所谓的市场机制“缺陷”。“权钱交易”和公共领域的“缺失”恰恰是市场经济不成熟的表现,是市场“边界”不清的结果,不能作为指责市场经济或市场机制的依据。问题的症结在于,在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方面,究竟是强化政府职能转变,让市场竞争和资源配置更充分地发挥基础作用,还是强化政府对经济的直接控制力,这是根本方向问题。这个问题搞不清或方向反了,不仅无法最终确立和完善市场经济新体制,而且会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可持续和稳定形成重大障碍。

总之,历史和现实已经证明,“好的市场经济”一定是与有限政府和责任政府相联系;经济体制改革要顺利推进,必须加快政府改革。在当下中国,政府改革尤其具有特殊意义--它既联接经济体制改革,又联接社会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处于改革的中心环节。以政府改革为突破口,可以带动全面改革,包括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乃至政治体制改革。

⑦ 政府和市场是什么样的关系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如下:

1、政府职能必须要与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

2、政府可以纠正市场的固有缺陷。

3、政府的作用是超越市场、引导市场。

此外,政府对企业还负有相当的责任:

(1)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为企业解除沉重的社会负担。

(2)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竞争环境。

(3)为企业提供充足的人才和信息。


政府职能的作用:

(1)政府职能规定了国家行政活动的基本方向。

(2)政府职能是建立行政组织和进行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的最基本依据。

(3)行政职能的变化必然带来行政机构、人员编制以及运作方式的调整或改造。

⑧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什么

1、属于政府的由政府来管,属于市场的由市场来管,这个是市场经济的至高无上的原则。

2、在资源配置方面,市场代表着私权,而政府代表的是公权。私权和公权的问题,实际上就是一个权力和权力之间的关系。

(8)资源配置中政府和市场是什么关系扩展阅读:

实现政府职能的主要手段如下:

(1)行政手段具有强制性、垂直性、无偿性、稳定性和具体性的特点,其优点是统一集中、迅速有效。但它易产生与“人治”相联系的一些弊病,影响横向联系及下级的积极性、创造性。

(2)经济手段具有间接性、有偿性、平等性和关联性的特点,最适于管理经济活动,但因其只能调节经济利益关系,不能靠它解决所有问题。

(3)法律手段具有严肃性、权威性、规范性的特点,使行政管理统一化和稳定化,但其只能在有限范围内发生作用,很多经济关系、社会关系需结合其他手段才能发挥作用。

⑨ 政府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关系

简单点说就是市场占据主体地位,政府协调,使其效率最大化

⑩ 如何理解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毛概)

一方面,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由“基础性”上升到“决定性”。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一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的核心问题。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此后,党的十六大提出“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删去了“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定语。党的十七大提出“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可以看出,从党的十六大到十八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在逐步增强。这些重要论断为此次《决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在思想和理论上作了准备。虽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性不断凸显,但一些行政部门不断扩权、行政审批过多过长、对微观经济直接干预过多等,在很大程度上压抑了市场成长空间,导致信号失真、资源错配和效率不高,并造成政府该管的事没有管好。因此,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目的就是要进一步提高市场化程度,激发市场创新活力。
另一方面,在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这是因为,市场因其天然缺陷,存在着失灵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容易导致垄断或不完全竞争,使其并不总是产生最有效的结果;二是市场行为的外部性可能产生负面的外溢效果;三是市场机制不能保证公共物品的供给;四是市场信息的不完全性或不对称性容易导致经济中的不确定性;五是区域发展不协调。正是因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存在着缺陷,才凸显政府在市场经济中作用的不可替代性。正如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的: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
总的来说,要让全面深化改革不偏离正确轨道,既需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也离不开强有力政府作后盾。两者之间是矛盾统一体,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其一:全靠市场自发调节会导致市场失灵,需通过宏观调控这只政府“看得见的手”进行纠偏补充。而这里的关键问题是,要想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必须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