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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管理存在哪些环节

发布时间: 2022-08-06 20:31:55

1. 求真务实 强化措施 狠抓落实 为全面完成国土资源各项任务提供政治保证

(2004年4月1日)

一、要认真抓好教育,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国土资源管理关系各行各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随着国土资源保障能力与经济快速发展需求的矛盾进一步加大,当前,国土资源工作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国土资源部门作为宏观管理部门,特别是中央决定,实行省以下国土资源部门体制改革后,摆在我们面前,有许多必须解决并且是回避不了的问题,有许多必须抓紧而又不能拖延的工作,可以说,国土资源管理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对于我们来说,抓好教育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要和紧迫。实践证明,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是做好反腐倡廉的基础。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成立以来,厅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开展了一系列的教育活动,促进了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区国土资源系统廉政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违法违规批地、占地、圈地、给农民的征地补偿费不能及时到位等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对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产生了不良的影响。要从政治上、全局上,深刻认识解决这些问题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力度,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采取综合措施,在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努力形成反腐倡廉教育强大合力,不断推动反腐倡廉教育的深入开展。

二、抓住重点,切实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和部署,今年,政府机关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内容是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中央和自治区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从8个方面概括了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是乱设开发区,违法违规圈占耕地,克扣、拖欠、截留、挪用给农民的征地补偿费,削弱粮食生产能力,导致无地、无业、生活无保障的农民增多。二是城镇拆迁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补偿安置政策不落实,侵害居民利益,造成的矛盾和纠纷呈上升趋势。三是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认真落实社会保障和就业安置政策,违规操作,拖欠下岗失业职工基本生活费和安置费。四是不少学校巧立名目乱收费,政府部门搭车收费,加重学生家长负担,一些家境困难的孩子因交不起学费失学、辍学。五是在医药购销中价格虚高、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的现象比较普遍,不少老百姓看不起病。六是随意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许多农民工辛苦一年拿不到应得的“血汗钱”。七是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仍然向农民乱收“共同生产费”,搞“两工”以资代劳,加重农民负担。八是一些地方和单位有章不循,疏于管理,甚至漠视安全,玩忽职守,导致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损失。这些问题在我区国土资源系统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解决好这些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社会政治大局的稳定,事关干群关系和政府形象。自治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从全局的、政治的高度,坚决贯彻国务院和自治区的要求。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整治力度,狠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不良风气,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错误做法,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第一,要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严格审批建设用地。耕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保证。当务之急是要坚决刹住乱占滥用耕地的歪风。近几年全国耕地面积呈锐减态势,为了确保国家的粮食生产能力,2004年国家大幅度下调了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计划安排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只有700公顷,其中耕地350公顷,而自治区各项建设对农用地转用的需求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建设用地指标供需矛盾更加突出。为了保证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我们要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的“五个不准”规定。一是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的非农建设,不准占用基本农田;二是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平原(平坝)地区耕作条件良好的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随意减少基本农田面积;三是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四是不准以调整农业结构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五是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

坚决落实非农建设用地“六个不报批”。即:对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验收不合格的,未按规定执行建设用地备案制度的,城市规模已经达到或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且年度 计划指标已用完的,已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仍有闲置的,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建设用地预审的,建设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坚决不办理报批建设用地手续。

严格土地执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征地、乱占滥用耕地的,一定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要严格控制各类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对已经违法违规占用和破坏的基本农田,要尽快采取恢复耕种措施。基本农田保护区要具体落实到村组、到农户、到地块。要逐步建立电子信息档案,加强监测管理。自治区党委六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明确了今后我区建设用地的原则:城市建设用地、工业区开发用地尽量不占用农田;各地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度;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必须占用耕地的,也要实行占补平衡。2004年,我们将对各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情况进行检查。

要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发挥我区土地资源优势,不断提高我区粮食生产能力。我区是全国土地资源相对丰富的少数几个省区之一,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新疆有望成为我国不可替代的粮食生产接替区。因此,我们要充分利用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实施水土开发战略,努力构建区域性、大面积稳产高产粮食生产基地。力争到2020年新增耕地3000万亩,使新疆成为国家重要的粮食战略接替区。

第二,要进一步深化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加大对违法违纪土地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违法违规出让土地、领导干部违法批地、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案件。要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绝不敷衍了事、批评了事、罚款了事、补办手续了事。要认真负责地对待和处理好群众信访,做到件件有着落。要抓紧清理各类开发区违规用地,规范开发区用地管理。着力解决未批先用和土地专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方面的违法违纪现象,严肃查处征地安置补偿费用拖欠挪用、截留问题。坚决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公开调查曝光重大典型案例。认真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及时公开通报检查验收和各地整改情况。

第三,要进一步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要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政策界限,确保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土地全部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同时,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不执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以各种形式规避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要针对在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对征地补偿费不落实问题进行督查。重点对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切实落实征地补偿安置的政策、措施,妥善解决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支付、管理和使用中“伤农”的问题。今后,对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到位、安置责任和措施不落实的,暂停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批,暂停下达用地指标。

三、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近年来,中央以及自治区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我厅成立以来,也制定了不少的规章制度,涵盖了国土资源工作的方方面面。这些规章制度在规范行政行为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在执行的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干部干工作凭经验,想当然,有章不循的问题时有发生。甚至有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等。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强调:“再好的法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也会形同虚设。许多法规制度之所以没有发挥应有的效力,一个重要原因是执行不力。”古人云:“治国者先受制于法。”立法者应当先守法,执法者也应当先守法。行政机关不依法行政,就无法要求被管理者守法。自治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办事。要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越权行政,不能随意作为,也不能不作为。今后,我们要加大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法规制度的行为要严厉查处,真正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充分发挥制度在防范和克服腐败现象中的重要作用,使制度真正成为我们的行为准则。同时,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为什么有的地方有多名干部在同一个岗位倒下的现象发生?除了他们自身的问题外,制度不健全是其中的重要原因。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根据时代发展和实践需要及时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实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

当前,要特别注意加强基层国土资源部门特别乡(镇)国土资源站(所)的建设。基层国土资源部门处在工作一线,直接面对老百姓,他们的工作作风直接关系国土资源系统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从自治区国土资源工作看,这个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要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对那些执法犯法、徇私枉法、欺压百姓的极少数害群之马,要坚决清除出国土资源执法队伍。对一些地方的基层局、所有这样或那样的困难,我们要认真对待,要尽力为他们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厅直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和监督。这次会议上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不仅仅是对行政机关和公务员队伍的要求,也是对事业单位及干部的要求。从目前的情况看,厅有的直属事业单位也掌握一定的资金和项目,权力也不小,在行使这些权力的时候,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基层有反映,损害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形象。所以对厅直属事业单位的管理不能忽视。要加大监督力度,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管措施,无论是自收自支,还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都要规范领导干部行为和权力运行。关于行政为民措施和工作人员禁令,也不是与事业单位无关,规定的精神同样适用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厅直属事业单位一定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找好结合点,切实改进工作和作风。

要加强对财务的监管。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定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规定和招标制度,要加强重大项目资金运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积极推行项目绩效考评制度,堵塞漏洞,防止重大违纪问题发生。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实

2004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工作任务相当繁重,需要解决的大事多、难事多。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我们的期望和要求也很高。自治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必须加强领导,常抓不懈,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全面推进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这次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第一,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负起全面领导责任。要实行“一岗双责”,每一位领导干部既要有业务工作目标责任,也要有反腐倡廉的任务要求和职责,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纳入领导干部的责任范围,并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要从严治政,切实加强国土资源队伍建设。规范从政行为,从严治政,是推进行政机关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个重要途径。在国土资源管理中,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当前,要重点加强两个环节的监督:一是要加强对征地和土地转用审批环节的监督;二是要加强对经营性土地、矿产资源出让环节的监督,对地价确定、出让金收缴、土地整理、探矿权采矿权出让以及招标拍卖挂牌等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督制约措施。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我们党几十年执政经验和教训的总结,对于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具有重大意义。认真学习贯彻廉洁自律的规定和这两个《条例》,就抓住了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根本。

(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04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2.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建设方面 还有哪些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一、党委领导、政府负责。

近年来,地方党委、政府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管矿用矿意识不断增强,特别是在卫片执法检查的推动下,通过党委政府发文、主要领导亲自抓、严格考核等措施,积极推进形成地方政府主导的执法监管多部门协同配合机制。江苏、甘肃、福建、河北等省下发了推进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文件。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与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了《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实施党政一体化问责。

甘肃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了《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国土资源管理规定行为问责办法》,根据情节轻重、损害后果、影响程度大小确定一般责任、重大责任和特别重大责任,根据其所承担的责任确定为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各省将卫片执法检查上升为政府行为,省、市、县三级都成立了由政府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进一步推动建立了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

二、部门协同,上下联动。

一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内设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建设用地包括审批、供应、使用、监管等环节,矿产资源开发包括矿权审批、储量评审、日常监管等环节,这些环节由国土资源系统不同的内设机构来完成,如果能够紧密依靠系统内设机构,各尽其职,共同设防,就可以有效地预防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发生。系统内部防范土地、矿产资源违法关键在于,执法不只是执法监察机构一家的事,而是大家共同的事,各内设机构都要严格履行职责,把好关口。

二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建立共同制止和处置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合作联动机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后,一方面责令违法当事人停止并改正违法行为,一方面通过抄告制度将违法行为告知发展改革、监察、农业、建设等部门,由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共同制止和处置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形成执法合力: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发展改革部门不得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手续,规划部门不得办理建设规划许可,建设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电力和市政公用企业不得通电、通水、通气,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受理土地登记申请,房产部门不得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工商部门不得登记。

三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建立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国土资源部先后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监察部等部门,就在国土资源领域违法案件的查处、移送等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联合下发文件。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积极主动,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监察机关紧密配合,初步建立了执法监管协作配合机制。

包括①联合出台相关文件,基本建立了制止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联动机制,如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案件查处协作配合机制等;

②组建联合执法机构。河南省洛阳市及所辖县(市)均成立了国土资源警察队伍,与国土资源监察队伍合署办公。河北省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及其所辖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成立了治安办公室,配备公安人员驻局开展执法工作。江苏省南京市成立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支队驻国土资源局公安办公室;

③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促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依法查处到位。如浙江省对于重大、复杂、社会反响强烈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主动邀请监察部门提前介入,共同办案,既查事又查处责任人;

④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完善共同责任机制体系、制度和运行方式。上海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积极参与建设“上海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提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效率的同时,着力提高案件移送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四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建立与铁路、公路、水利等用地大户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针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公路、铁路、水利建设违法用地问题突出情况,2011年,国土资源部与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等部委,开展“部委联创 勇破两难 共建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活动,探索建立党建交流、信息共享、沟通协调、联合查处等机制,促进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依法依规用地。2011年3月,国土资源部与交通运输部、铁道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路、铁路项目建设用地服务和监管的通知》,并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工作。2011年9月和2012年4月,我部与铁道部、交通运输部分别联合下发《关于铁路项目用地未批先用问题整改查处的通知》、《关于高速公路项目用地未批先用问题整改查处的通知》。

三、公众参与。

建立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国家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参与执法监管的社会监督机制。一是推广开展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担任国土资源协管员(信息员),实现执法监管关口前移,向基层、向社会延伸,加强了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力量,有利于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这项工作增强了青年志愿者和大学生村官的国土资源国情国策意识,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氛围,具有长远的社会效益。二是发挥国家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作用。

国土资源部成立后,先后聘任了3届、87人次监察专员,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开展咨询研究、建言献策、民主监督。针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国土资源部及时组织监察专员开展专题调研,调研报告中的有关建议得到国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监察专员利用各自专长和社会活动机会,主动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国策,关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监督国土资源执法工作,反映国土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3. 如何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长效机制

  1. 确保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可邀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及时查处,分管领导。

  2. 建立健全公示制度。

  3. 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4.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内部会审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约束和激励机制。

  5. 健全和落实案件查处责任制,地方可运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开展土地执法季度,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6. 建立案件调查相互协助配合制度、是否未批先用以及耕地占补平衡、制止有效,实行“全员监管”。要进一步明确会审和集体决策范围和内容,采取多种方式对执法先进地区,发放施工许可证。

  7. 完善土地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会审和集体决策责任。要建立案件查处工作月统计、建设,并向社会公示。采取有效措施、土地违法数据要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并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进一步拓宽违法行为的发现渠道、承办人员负具体责任的工作责任制、半年小结和年总结制度,量化考核标准,根据本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都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增强执法检查现势性。对本地区的土地违法态势。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建设项目没有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核验意见,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组织协调发展改革,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即时交换信息、划拨用地审批、动态巡查等方式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

  8. 部机关各司局,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制定基准地价和协议出让最低价、定期化。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土地管理的各个机构都要依法行政、村执法监察信息员,形成统一的信息监管平台。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依法批准后。

4. 国土资源管理

2006年,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显着成效:编制实施国土资源规划,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治乱治散治本,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取得显着进展;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严格查处违法行为。

一、国土资源规划工作全面推进

《国土资源“十一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颁布实施,明确了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战略意图和工作重点,成为“十一五”时期国土资源工作的行动纲领。《纲要》以2005年为基准年,2006~2010年为规划期,总共12章46节,近3万字。主要内容包括:成就与形势;指导思想、目标与任务;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地质工作;测绘工作;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综合整治与地质灾害防治;科技进步与创新;管理与能力建设;重大工程。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取得重要成果。扎实完成前期调研和重大专题研究,形成修编总体框架和基本思路。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序推进,完成规划实施评估,开展系列重大专题研究。部署推进修编试点工作。

开展首轮矿产资源规划中期评估。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下文开展矿产资源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编制了《矿产资源规划实施评估报告》上报国务院。评估表明,矿产资源规划的发布实施,结束了我国矿产资源管理无规划可依的历史,标志着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宏观调控机制初步建立,规划成为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的重要依据。评估报告客观评价了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成效,准确查找了矿产资源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部署启动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在首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评估的基础上,开展系列实地调研和前期研究,研究部署重大专题,起草相关政策文件、技术规程和规范标准,为全面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夯实基础。

《国土资源部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国土资源部地籍“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一五”规划》、《国土资源“十一五”人才规划》等相继颁布实施,确定了相关领域的规划目标,明确了主要任务,提出了政策措施。《全国地质勘查规划》提交送审稿;《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进入审批阶段;全国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不断推进,21个省(区、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已通过审查;全国国土规划研究深入推进,广东省国土规划试点取得重要成果,完成10多个重大专题研究,辽宁省国土规划全面启动,编制工作方案,确定并开展重大专题研究。

二、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制订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重点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批地、越权批地、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等违法用地行为。

加强开发区用地管理,全面完成222个国家级开发区、1 346个省级开发区范围的核定工作。严格执行并及时修订禁止和限制供地项目目录,严格实行土地计划管理制度和会审制度。

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出让收益管理,加大征缴力度。工业用地纳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范围。颁布《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及时下发《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对违法用地继续保持高压态势,2006年全国土地违法案件查处中收回土地面积11 542.25公顷(图8-1,图8-2)。

图8-2 各省(区、市)土地违法案件查处中收回土地情况

三、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取得显着进展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及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整合的意见》,着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

深入开展对重点矿区、重要矿种的专项整治。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等,严格规范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矿业权管理。截至2006年12月,全国共查处无证探矿采矿行为6万多起,责令整顿停产整顿矿山近2万座,关闭矿山8 000多座。2006年共查处地矿违法案件15 322件(图8-3),吊销勘查许可证78个,吊销采矿许可证1 024个。

图8-3 2006年地矿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5. 当前土地管理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严格保护耕地。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划定基本农田并实行永久保护,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加强补充耕地管理,确保建设占用耕地足额补充;强化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管护,做好耕地质量等级监测;完善耕地保护利益调节与共同责任机制。

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落实节约优先战略,通过控制规模、完善标准、健全机制、创新技术等手段,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强化存量建设用地挖潜,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建立健全节约用地评价考核制度,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

编制实施国土规划。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国土空间发展战略,加快编制和实施全国国土规划纲要,统筹谋划国土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有序开展区域性国土规划编制实施,建立健全全国国土规划层级体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加强国土规划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健全国土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加强和改善土地调控。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管控作用,做好其他规划在用地方面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综合应用土地利用计划、土地供应、地价等政策工具,维护经济平稳运行;提高土地政策与财政、货币、投资、产业、区域等政策的协同性,建立土地政策与投资政策的双向制约调控机制;完善房地产用地供应政策,加大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力度,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

推进国土综合整治。积极部署国土综合整治,划定重点保护和整治区域,有针对性地制定区域性和综合性国土整治计划;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矿区土地复垦,建立分类管理机制,实施重点工程;依法落实土地复垦责任,建立土地复垦监管和监测制度,加强土地复垦权属管理;加快制定土地复垦技术规范和标准。

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坚定推进国土资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推进国土资源市场建设,健全国土资源宏观调控机制,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创新国土资源管理机制。

相关链接

转变土地管理理念

2011年7月20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向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汇报时提出,要持续改变土地管理理念,实现从单纯的资源管理走向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综合管理,从单纯的数量管理走向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综合管理,从单纯满足需求走向供需双向调节和差别化管理,从单纯强调资源投放走向着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6. 国土资源局是做什么的管的是什么什么是违法呢

国土资源局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财务审计处、政策法规处、执法监察处、建设用地处、地政地籍处。

设立了新浦、海州、连云、开发区、直属共5个国土资源分局,市局直属事业单位5个。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草拟并组织实施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地方性行政措施;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

3、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

4、拟定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

5、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土地确权、定级、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6、依法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工作,组织土地进入市场的招投标工作,负责政府收购土地及国有土地储备工作;

7、指导和组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负责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初审、土地使用权价格确认工作。

(6)国土资源管理存在哪些环节扩展阅读:

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

(二)

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三)

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

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四)

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五)

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六)

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

(七)

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

(八)

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7. 如何解决基层国土所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基层国土资源档案是对所辖区域内涉及国土资源管理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标、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维护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做好新形势下基层国土资源的档案管理工作,关系到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关系到土地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关系到国土资源管理效率的提高。笔者就国土资源档案管理中的存在问题及如何解决,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 基层国土资源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设施不完善,无法满足实际需要。由于基础设施投入不足,普遍存在档案室设备简陋、设备陈旧的现象,部分单位不能修建专门的档案室,控温降温设备不健全,导致很多档案损坏,不能维护历史本来面貌,给查找利用带来诸多不便。 (二)资料归档不完整,不能实现统一规范化管理。档案管理员在归档过程中,往往只重视业务层面的档案收录,忽视了工作总结、创建材料、各类责任状、会议记录等材料的整理归档,没有形成档案管理的完整意识,甚至有些单位在装订档案的过程中,缺乏时间观念,大量档案积压,再加之没有案卷交接记录,存在遗失问题。 (三)档案信息化管理缺失。有的基层所缺乏网络管理设备,没有安装国土资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许多档案仍实行手工查阅,浪费了大量时间。 (四)档案管理者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专业工作,档案管理者必须具备较好的专业素质才能胜任。一些单位安排文化层次低、年龄偏大的属于“安置型”人员担任,再加之管理人员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责任性认识不够,对档案管理规范缺乏深入细致的分析,存有应付了事的现象,思想观念和管理水平跟不上发展的要求。 二 如何强化基层国土资源档案管理 (一)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统一集中的档案管理网络。加强和完善《档案资料保管制度》、《立卷归档制度》、《档案查阅制度》、《档案员岗位责任制度》等,做到制度上墙。可以根据档案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管理细则,从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分类方法等方面建立档案管理分类大纲。成立专门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档案管理工作,形成全系统统一管理的模式。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和场合宣传档案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提高系统全体人员加强档案管理、保护利用好档案的意识。 (二)加强档案硬件建设,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加大档案管理投资力度,根据基层国土所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必须建立专门的档案室和阅档室,配备档案密集架、温控设备、计算机、扫描仪、光盘刻录机等硬件设备,提高科学管理水平。要加快国土资源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安装统一的国土资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的功能,建立电子影像档案数据库。可以适当探索通过相关网络平台,形成地区之间数据的共享,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采取身份识别触摸屏自动查询。 (三)拓宽档案搜集渠道,确保档案收集完整规范。从实际情况看,基层国土档案主要分为综合类、地籍管理、建设用地、执法监察、矿产资源、土地利用规划类等。其中声像材料类很容易被忽视,这类文件因为数量不多,查阅的频率相对不高,档案管理人员很容易忽视。因此,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将需要归档的材料做好交接记录,根据每一类所确定的归档范围,将各类交接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及时完整地将材料装订成册并录入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以便查阅。 (四)强化档案管理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档案管理人员要自觉树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意识,培养高度的责任感,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要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在做好档案收集的同时,为阅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在选派优秀人员担任档案管理工作的同时,要对上岗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组织与其他档案管理员的经验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要注重专业人才的培养,要求其掌握档案管理知识的同时,还要掌握一定的计算机知识,能够熟练操作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从而提高档案管理水平。要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其职责范围,并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最大限度地调动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基层国土档案是贯穿于整个国土资源管理全过程的一个记录簿,反映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所以档案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努力实现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和现代化,最大限度地提高档案开发利用价值,从而促进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