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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家山发现矿资源怎么办

发布时间: 2022-08-06 17:17:11

1. 公民发现矿产资源应该怎么办

一、应当报告,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矿产资源,应当向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二、不得随意采矿,公民对于未经批准擅自采矿的违法行为,均有举报作证的义务。

2. 自己家的山上发现金矿怎么办可以挖吗要不要上交国家啊

法律有规定,地下矿产是属国家的,当然不能随便乱挖的。擅自开采是要受到法律惩处的。

3. 我发现了有坐山有铁矿,请问怎么样才能自己合法开采越详细越好,就...

发现有矿之后要先办探矿权证,一般是去省国土厅办。你要提供矿区的具体位置,然后他们会帮你查一下有没有重叠(与别的矿权)、看看是否在政府的什么保护区么(有些保护区不允许开矿)、或者看看是否和政府什么规划有冲突么(比如这里本来要建什么大工程的,一般就不给批了)。然后,如果什么都没有重复,就可以给你办了。当然这是需要时间的,长短不好说,起码数个星期吧,因为国土厅还要咨询当地国土局。你还得交一部分钱,不多,看探矿权面积。

有了探矿权证,就可以探矿了,意思是先把矿探清楚到底有多少。探矿的工作是地质部门的活,你得请地质部门的人来帮你做,你出钱。这个一般花费数年时间,花费金钱说不准,一般要几百万(二三百万的也有)到几千万(四五千万的也有),根据矿体赋存的深部不同、勘查难易程度不同等等。

一般铁矿到了详查阶段就基本清楚具体有多少矿、能不能采、能不能选、好不好卖等等问题了,这些都解决之后,后面还有不少环评啊、规划啊之类的报告要做,都是后期的事情了,能做下来的话,就可以办理采矿证了。这个阶段也得花费数十万到百多万。

办了探矿权证之后,每年还要做年检,就是检查你有没有花钱投入勘查。这个阶段就可以转让了。当然,往后的采矿权阶段也是可以转让的。

4. 我在家乡刚刚发现了一座山上有铁矿石,我去哪里找开采的人呢

你光是找到矿石了吗?机器是哪里来的呢?是不是别人开采过的想卖掉?
除有关系外为不被别人抢,你首先得找你们当地乡政府,先把这块地承包给你;然后到市国土局咨询这块铁矿开采权,如果同意了,他们引见你到省里找国土资源厅(关系最重要);厅也同意的话会叫你先到地矿院或别的有资质的单位到你们乡开展工作,做铁矿资源普查报告,证明资源储量和铁矿的品位等,告诉你大概有多少储量和是否值得开采,你把报告上交国土资源厅专家组评审(这一步是最难的,不过要看你们那省对铁矿资源的政策是什么或者说干脆点——关系);通过了你就开始做立项报告,这个报告交省经委。经委同意了就做划定矿区范围报告、占用资源储量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等,都交省国土厅,都通过了就发采矿许可证;还有到其它部门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等其它各种证件,这些你到时候就知道了。这样做了,才说明是你拥有的采矿权,你才有资格把矿卖掉或出让。并不是你找到了矿就可以找人来挖的。如果都没关系,那钱就是关系。现在办矿应该是比较难的,除非你有实力。

5. 农村土地管理法 --属自留地的山林发现矿产,所有权属谁

1、根据物权法,矿产等自然资源归国家所有;
2、自留地的山林并不是说所有权归你,你拥有的是承包经营权,而不是所有权,故承包了不能代表你占有了这片地的所有的权利;
3、如果你想开采这片矿产,应该向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申请,得到经营许可
4、如果国家把这片山林收回,你有权要求国家给你适当的补偿。

6. 原属于我们家族的那座山发现了矿藏,现要开采,请问是补偿给我们家族还是补偿给全村村民怎么补偿

山川属于土地。《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实行两种土地所有权制度,即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一般情况下山川属于国家所有,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具体归谁,可以到国土部门查询。

可以明确地是,土地(包括山川)没有个人所有的。你们可能是承包了荒山。

征地补偿共分青苗补偿、安置费(只有在需要安置的情况下才有)、土地补偿(只有征用集体土地时才有)三项,假如你们承包了荒山:
青苗补偿(简单理解,对山上的东西比如树木什么的)支付给你们
安置费支付给需要安置的村民,
土地补偿款支付给村委会或乡政府等,但一般会拿一部分支付给村民。

7. 自己家土地发现矿产,是属于自己的吗

不属于你的,非常遗憾。首先土地是国家或集体的,你朋友承包后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并且国家规定,矿藏、湖泊、山岭、河流等都属于国家所有。但如果你朋友有实力开发并有必要开发,他可以申请开发该矿。如果没有实力可以转让,能得不少转让费,至于能得多少要看该矿的情况了

8. 在我个人承包的山上发现矿产并提交政府应该给我什么奖励!

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农民承包土地,只能在土地上从事农业生产,而不能从事其他活动,所以你可以要求期限未满的补偿和已投入的财物损失。

我国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可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而进行的勘查除外。国家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