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镇平县国土资源局
镇平县位于河南省西南部,毗邻南阳市市区,辖19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409个行政村,总人口96万人,总面积1500平方公里,山区、丘陵、平原各占1/3。镇平县是国家命名的“中国玉雕之乡”、“中国地毯之乡”、“中国金鱼之乡”、“中国玉兰之乡”、“中国民间艺术之乡”,是全国500个商品粮生产基地县之一,是河南省命名的18个综合改革试点县和26个城镇化重点县之一,是河南省确定的玉文化改革试验区、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粮食生产核心区。2010年,全县生产总值完成154.2亿元,同比增长11%;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4亿元,增长20.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3亿元,增长28.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75元,增长11.5%;农民人均纯收入6254元,增长15.9%。
赵凌辉局长、党委书记
丁治林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王清和副局长、党委委员
尤永文副局长、党委委员
王海瑞纪检组长、党委委员
范天栓党委委员、主任科员
沙玉山党委委员、主任科员
何明太副主任科员
王立中副主任科员
赵凌辉简介:男,汉族,中共党员,会计师,研究生学历,生于1962年1月,籍贯河南省镇平县城关镇人。1981年参加工作,历任镇平县教育局干事、计财科副科长,镇平县教委职教科科长;镇平县城郊乡副乡长、党委副书记;遮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遮山乡党委书记,遮山镇党委书记、乡长;镇平县环保局局长、党总支书记。2005年6月至今,任镇平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党委书记。
【机构设置】镇平县国土资源局成立于2002年4月,为镇平县原土地管理局与镇平县原计委下属单位矿管办合并成立的,承担全县土地、矿产和测绘管理职能。现有内设股室10个,即办公室、计财股、建设用地股、地籍股、规划与耕保股、矿产开发管理股、地质环境测绘股、法制监察股、信访股、监察室;下设二级单位7个,即土地监察大队、土地储备中心、地产交易中心、土地评估所、矿产资源监督管理站、年租金征收办公室、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辖1个城区直属分局和19个基层国土资源所。现有干部职工351人,党员104人,大专以上学历140人。
【土地资源】镇平县土地总面积14.9万公顷,其中,基本农田面积68709公顷,耕地面积78605公顷,其他土地面积70365.45公顷。
【矿产资源】镇平县境内已发现各类矿产30余种。金属类主要有金、银、铜、钼、铁等;非金属类主要有石墨、矽线石、石榴子石、大理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等。其中,铜、钼储量位居河南省前列,主要分布在老庄镇任家沟、楸树湾矿区;其他大理石及建筑石料用灰岩更是遍布遮山、柳泉铺、老庄等地。
【基本农田保护】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提请县政府把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目标管理,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完善耕地保护考核机制,切实加强多部门、全社会参与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强化管护措施,有效确保耕地保护面积稳定在7860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68709公顷。
【占补平衡】建立年度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入库面积1.2万亩,全年通过开展“三项整治”,新增耕地面积2490亩,连续11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
【土地综合整治】积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全年共整理土地8128.5亩,其中,投资418万元的杨营镇土地整理项目有序推进,顺利通过南阳市国土资源局验收,新增耕地面积150亩。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镇平县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目标管理,成立了高规格的挂钩项目工作领导机构,制订了实施方案,将3300亩挂钩项目分解下达到各乡(镇),限定时限,明确标准,确保整治效果。在项目实施工作中,通过以点带面,召开观摩汇报会,联合县督查中心两周一督查通报,扎实推进挂钩项目组织实施,完成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整理2565亩,组织上报建新区1050亩,较好地解决了用地指标不足的问题。
【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镇平县利用其被列入全省首批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以及产业集聚区被列入全省重点产业集聚区的重大机遇,10余次赴市进省积极沟通协调,争取用地指标,组织上报建设用地16批次、2566亩,全县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全部得到保障。
【土地储备】镇平县研究出台了《镇平县城镇土地储备实施办法》和《关于成立镇平县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7份,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把各类新增建设用地和县城规划区所有存量土地全部纳入储备,完成土地储备面积879亩,为县域经济后续发展奠定了有利条件。
【土地出让】2010年,共出让国有建设用地18宗644亩,成交价款1.5亿元,实现土地收益8535万元。
【盘活存量土地】2010年,有效盘活低效闲置土地594亩,引进铭鑫斯迪奥、天意服装等工业项目4个,增加投资1.8亿元。
【节约集约产业集聚区试点县创建活动】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加强项目审批监管,启动产业集聚区村庄社区化改造,推动了节约集约产业集聚区试点县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人民网委派记者对该县创建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报道。
【保障性住房】2010年,镇平县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提供廉租住房用地面积27亩,项目已全部建成,有效解决县域600个低收入家庭的生活困难。完成28亩经济适用房用地报批工作。
【二次土地调查】镇平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部分顺利通过省、市验收;城镇部分已完成外业测绘,进行入户权属调查;县城地籍更新调查权属部分已完成总任务量的65%。
【矿产资源规划】镇平县结合该县矿业开发现状,积极与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第三地质大队协作配合,编制了《镇平县矿产资源规划(2008—2020)》,在充分征求县直相关部门意见后,对文本进行修订完善,于2010年11月顺利通过市级专家评审。
【整治矿业秩序】2010年,与公安、安监等部门联合执法,对全县范围内钼矿、铁矿、石材及零星矿区排查“四证一照”,落实“三停”措施,重点加大对无证开采行为的打击力度,先后下发制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35份,取缔非法开采25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家,没收扣压设备130余件,拆除房屋25间,责令停产整顿45家,矿业秩序明显好转。
【钼矿资源整合】镇平县钼矿资源整合工作扎实推进,储量核查全面结束,对所有储量核查报告进行了评审,外围储量核查工作顺利启动,对矿山的巷道、选厂等相关配套资产进行了清点与补评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与钼矿业主、洛钼集团就资源量认定、收购价格确定与新增储量价款补缴等达成一致意见,镇平县瑞天钼业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镇平县人民政府与14家钼矿业主签订了资源、资产转让协议。
【测绘管理】镇平县D级GPS控制网建成并通过省市测绘局的验收,已投入使用。组织全县测绘人员进行培训,20名测绘人员考试合格并发放了测绘作业证。
【地灾防治】落实部门责任,形成防灾合力。将地灾防治工作纳入乡镇政府目标管理,进一步强化了县直23个相关部门地灾防治责任,建立健全县乡村组户五级联动的地灾防治工作机制。针对全县88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认真编制地灾防治方案,加强地质灾害警示宣传教育,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和工作卡2200份,宣传单500份,宣传手册500份,设置警示牌35个,受教育群众2.7万人。创新防灾避险应急工作机制,积极协调气象、水利等部门,采取非工程措施,建立集“水情、雨情、灾情”三位一体的网络平台,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4次,转移受灾群众5000人,最大限度地减少地灾造成的危害;切实巩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成果,二龙赵河泥石流应急勘查治理项目经受住2010年度汛期严峻考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向上争取治理资金183万元,专项用于高丘严陵河泥石流应急勘查和二龙乡付家庄村翻水泉矿山环境治理项目。
【整治违法违规用地及建设行为临时党委】为进一步落实土地利用长效管理机制,建立规范有序的土地利用秩序,中共镇平县委研究成立了由该县纪委书记兼任党委书记,县政府主管县长及监察局局长兼任党委副书记,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党委委员的整治违法违规用地及建设行为临时党委。监督监察相关职能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在用地管理中履行职责的情况,对失职失责人员及违纪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组织对重大案件进行查处。2010年查处案件13宗,结案10宗,党政纪处理9人。
【动态巡查】2010年,共计开展动态巡查200余次,有效制止违法违规行为68宗,典型案件移送法院38宗,公开曝光6宗。
【卫片执法检查】对2009年度卫片执法监测出的76个图斑、84宗、1589.3亩土地进行逐宗检查,实测面积1554.2亩。其中,合法用地40宗、949.83亩,实地伪变化38宗、584.84亩,飞地1宗、4.1亩,违法用地6宗、23.6亩,依法进行处理,全部拆除复耕到位。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为2.48%,顺利通过省、市验收组检查验收。
【乡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国土资源所的规范化程度,对已经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乡所开展乡所规范化建设晋档升级活动,健全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全县19个乡(镇)的国土所的规范化建设全部通过省、市达标验收。
【窗口办文】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窗口办文制度,较好地服务了社会,支持了县域经济建设。全年受理各类业务218项,办结率100%,连续三年被省优化办授予“河南省优质服务窗口”荣誉称号,被镇平县委、政府授予“红旗窗口”。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为深入推进“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该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设土地市场治理组和矿产市场治理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采取“自己查、相互议、单位审、班子定”的方式,针对关键岗位、核心业务、重点部位和环节,深入查找、全面排查制度漏洞和廉政风险。清理规范性文件2份,共排查出20个风险岗位,4个重要岗位,53个风险节点。针对排查出的风险节点,制定出具体的防控措施和防控承诺,对4个重要岗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全县国土系统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精神文明建设】在巩固市级标兵文明单位基础上,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以“围绕文明单位搞建设,抓好文明创建促工作”为指导思想,通过采取“强化创建意识,提升国土形象,加强班子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深化创建内涵、激励创建载体”等举措,2010年8月,顺利通过省、市检查验收,晋级为省级文明单位。
【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突出抓好重点工作、重点环节的监管,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行为发生。积极受理行风政风案件,做到了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2010年,共受理行风政风案件5件,受理市长热线案件86件,均已及时办结并圆满回复,办结率100%。在南阳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述职述廉考评中,该局被评为优秀等次。
【信访工作】着眼源头预防,实行局领导双包双联责任制,明确每名局党委班子成员分别联系各自分包的局属股室及国土资源所,负责信访案件的排查、预防及查处及调解工作。主动加强与省、市的沟通联系,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严防赴省进京群体性案件的发生。2010年,共接待信访案件77起,结案70起,结案率91%,群众满意率91.9%。其中,省国土资源厅交办2起,全部予以办结,信访量在2011年基础上下降45%。
(周勇)
㈡ 请问国土资源局是行政单位还是事业单位
国土资源局属于地方行政单位。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土资源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一般县的国土资源局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资、补贴等待遇,包括职务晋升等和公务员一样,没有什么区别。
㈢ 平舆县国土资源局
平舆县位于驻马店东部,属淮北平原,介于东经114°24′~114°56′和北纬32°44′~33°10′之间。南界正阳县,西与汝南县为邻,北界上蔡县和项城县,东界新蔡县和安徽省的临泉县。辖7个建制镇、3个街道办事处、9个乡、221行政村,土地总面积128410.95公顷。
【机构设置】平舆县国土资源局内设8个股室(办公室、人事股、财务室、纪检监察办、法律法规监察股、信访股、地籍股、审批股),5个直属二级机构(土地监察大队、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整理中心、土地勘测所、土地市场服务中心)和19个乡镇办国土资源所(古槐国土所、清河国土所、东皇庙国土所、西洋店国土所、辛店国土所、王岗国土所、李屯国土所、郭楼国土所、万冢国土所、阳城国土所、射桥国土所、十字路国土所、玉皇庙国土所、庙湾国土所、高杨店国土所、杨端口国土所、东和店国土所、双庙国土所、万金店国土所)。
车光辉 党组书记、局长
陈富礼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赵克勤 党组成员、副局长
闫奔 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检组长
黄飞 党组成员、副局长
车光辉简介:山西晋城人,1963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2年9月在正阳县教育局工作。1982年10月~1988年3月,任正阳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1989年3月~1990年5月,任正阳县委办公室副科秘书;1991年6月~1993年9月,任正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副科);1993年10月~2002年2月,任正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正科);2002年3月~2010年5月,任正阳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科);2010年6月,任平舆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土地资源】全县土地总面积128410.95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97699.47公顷(耕地面积94986.06公顷,园地47.71公顷,林地2659.56公顷,荒地6.14公顷),建设用地面积30568.48公顷,其他土地143.00公顷。
【耕地保护】认真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各乡镇长作为本乡镇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同时与各国土所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书,与全县11.33万户农民签订了耕地保护合同,形成县、乡、村三级耕地保护网络。对耕地开发实行了项目管理和年度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推进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完成了2007年度国家投资射桥镇土地整理项目;完成了2008年度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完成了2008年度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投资的万冢乡阎楼村土地整理项目,并通过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初验;通过实施上述土地整理工程,新增耕地近5000亩,达到了占补有余。全县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8.06万公顷以上,保护率在85%以上。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组织建设用地报批7个批次1940多亩,有力地保障了县文化中心、影剧院、体育场及事关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了沙发厂、药厂和投资近10亿元的高档建筑构件厂等一大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更加完善,国土资源市场环境更加健康有序。全年供应土地49.09公顷,土地出让合同价款14795.09万元。
【规划管理】完成了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规划成果已经省政府审批;完成了全县19个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规划修编中,按照市级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耕地保有量9406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06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0223公顷。至规划期末,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别为94060公顷和80600公顷,达到了市级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要求。
【土地利用管理】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采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方式,共整治闲置低效用地603.40亩,用于37片新区建设,涉及郭楼镇、双庙乡、高杨店乡等11个乡31个行政村。对全县23座拆除的粘土砖瓦窑进行全面复垦,复垦土地2083.91亩,新增耕地1332.31亩。大力推行产业集聚区建设,全县产业集聚区建成区已达3.2平方公里,入驻企业237个,其中限上工业企业105个,企业集中度达86%以上。产业集聚区标准厂房的档次不断提高,从最初的一层到后来的两层、三层,建筑面积达35万平方米。2010年又成为全省50个优秀产业集聚区之一。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2010年,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对“两整治一改革”具体要求,采取“自己查、相互议、股室审、班子定”的方式,针对本部门关键岗位、核心业务、重点部位和环节,深刻查找、全面排查制度漏洞和廉政风险点25处,建立廉政风险点台账38册,制作风险点提醒卡51个。已查处国土资源系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34宗,整治干部队伍廉洁从政存在的突出问题12条,不断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23项,完善土地资源管理体制机制8项,从源头上遏制国土资源系统腐败案件3起。
【执法监察】2010年,平舆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是成立了局土地监察领导小组。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平舆县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和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责任追究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和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国土局长为成员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二是组织监察队人员定期巡查。坚决遏制非法新建、复建粘土砖瓦窑和非法制造砖坯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反弹,全县没有一座粘土砖瓦窑复建、复烧,没有一起非法制造砖坯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强化联合办案工作机制。会同公、检、法等部门研究制定了联合执法工作意见,进一步理顺了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移送程序,提高了联合办案效率。2010年,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60多起,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60多起,拆除违法建筑8起,上缴罚没款达180万元;对违法案件的处理,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向县纪委移交行政处分12人。达到了年度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不超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8%的标准。四是强化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制定了工作方案。在全国第十次卫片执法检查中,共监测到全县辖区内新增建设用地115宗,面积1088.1亩(其中耕地984.3亩),其中17宗不符合规划,面积61.9亩(含耕地60亩);98宗符合规划,面积1026.2亩(含耕地974.5亩)。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98宗新增建设用地,已按照现行的土地审批规定,完善了用地手续;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17宗新增建设用地,已完成了调整规划、拆除和复耕工作。
【信访工作】2010年,重新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大接访、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局主要领导每周一陪同县委书记、县长参加大接访,同时继续实行来访登记制度、案件月报制度、案件会审制度、错案追究制度,确保将每起案件都处理到位。全年共处理遗留信访问题200多件,处理多年来未解决的宅基地纠纷信访问题51起,处理遗留办证987份,处理有信访苗头的、涉及土地出让出租的问题20起,收取土地年租金、出让金200万元。局信访室共接待上访群众67起,接到举报电话20起、102人次,全部得到有效解决;接到县信访局和市局交办案件34起,已全部结案,结案率100%,群众满意率85%。被县政府评为“全县群众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郭卫东 郭永志)
㈣ 土地局和国土资源局是一个单位吗都是干什么的有什么不同呀
土地局是以前单位,现在没有了。地质矿产部与国家土地局等合并后,叫国土资源部。
主要管理矿产、土地、海洋和测绘等。
㈤ 开封市国土资源局
开封古称汴梁,位于河南省中东部,在中国版图上处于豫东大平原的中心位置,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我国八大古都之一,中原城市群和中原经济区核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文化产业发展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城市、旅游景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城市、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开封距今已有2750年的建城史、2300余年的建都史,春秋时期,郑庄公在此修筑储粮仓城,定名为“启封”,取“启拓封疆”之义,后避汉景帝刘启之讳改名为开封。战国时期的魏,五代时期的后梁、后晋、后汉、后周,北宋和金均定都于此,素有“七朝都会”之称,现有各类文物遗址遗存一万余处,重要古迹263处,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国家“4A”级景区8个,具有“文物遗存丰富、城市格局悠久、古城风貌浓郁、北方水城独特”的显着特色。全市土地总面积6240平方公里,人口527万人,耕地面积42.88万公顷,市区面积546平方公里,人口85万人。市辖兰考县、开封县、杞县、通许县、尉氏5个县和金明区、鼓楼区、龙亭区、顺河回族区、禹王台区、开封新区6区。
李学耕 局长、党委书记
薛冬 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女)
李炳让 副局长、党委委员
宋宝刚 副局长、党委委员
薛蔚奇 调研员、党委委员
胡伟 副局长、党委委员
冯海彬 副局长、党委委员
戚培军 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何涛 副局长、党委委员
李学耕简介:河南南阳镇平县人,1956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1974年2月,在南阳镇平县马庄公社下乡;1976年9月,内乡师范学校学员;1991年5月~1999年1月,在河南省建筑四公司,历任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副书记、副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1999年1月~2003年3月,任开封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2003年3月~2010年,任开封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党委书记。
【机构设置】开封市国土资源局位于开封市包公湖南路11号院,为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全市土地、矿产管理等工作。2010年底,全系统有职工400余人,内设办公室、规划科、耕地保护科、用地审批科、土地利用管理科、产权产籍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等9个科室;局属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土地管理事务所、土地监察大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城区国土资源分局5个二级单位;辖兰考、开封、杞县、通许、尉氏5个县国土资源局。
【土地资源】据2010年土地变更调查统计,全市土地总面积62.40万公顷,其中耕地417316.00公顷(可调整为耕地的其他地类21512.98公顷)、园地4345.80公顷、林地43061.98公顷、草地655.4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5334.1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9242.7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9127.40公顷、其他土地4938.62公顷。
【耕地保护】2010年,开封市进一步健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严格耕地保护责任制的落实。市、县(区)、乡(镇)政府间层层签订年度责任目标书,耕地保护责任逐级量化落实到了村组、农户、地块。年内设置基本农田三级保护固定标牌389块、宣传标语1800多条,基本农田达到了全覆盖。不断加快推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2007年和2008年9个项目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2009年项目已上报省厅待批。通过不断加强建设项目用地与补充耕地挂钩管理,2010年建设占用耕地1050.8431公顷,补充耕地1051.2293公顷,实现了占补平衡有余,确保耕地连续12年实现总量动态平衡。
【建设用地报批】2010年,开封市国土资源局积极主动地保障了国家、省级扩内需、保增长项目用地。全年报批土地30137亩。全市供地总量达14948.87亩,其中保障性住房供地660亩。通过进一步转变作风,从过去“提前办”向“办提前”转变,提前预测,提前报批,畅通绿色通道,简化报批手续,对扩内需、保增长项目和全市绿卡企业做到随到随办,限期办结,快捷高效地保障了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
【节约集约用地】2010年,开封市政府重新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若干意见》,严格按照国家、省确定的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供地,全面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对国家明令禁止的建设项目和限制类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供地。认真开展“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检查行动,积极盘活关闭、重组、破产和改制企业土地资产,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年内,处置批而未征、征而未用土地184.77公顷,盘活存量土地3306亩。大力开展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制订了《开封市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确定开封县和开发区为试点单位,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砖瓦窑厂整治】2010年,继续推进黄河滩区砖瓦窑整治,在集中整治期间,停电整顿276座,并督导全部停电到位。
【土地使用权出让】严格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加强土地储备,严控土地市场,提高土地效益。2010年,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经营性土地共11批,成交52宗,成交土地3953.23亩,市本级收缴土地出让金39亿元,土地净收益超过9亿元。工业用地成交13宗,出让土地面积1813.65亩,出让金额2.679亿元,为城市建设聚集了资金。
【土地规划管理】2010年,加快新一轮土地规划修编步伐。市级规划已通过国土资源部审核并报国务院待批;县级规划全部通过省政府批复;乡级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2010年省国土资源厅下达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8805亩,其中农用地6930亩(耕地占4785亩);省厅奖励农用地指标1000亩,其中耕地占1000亩。合计全省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9805亩,其中农用地7930亩(耕地占5785亩)。年内没发生超计划用地现象。
【执法监察】2010年,开封市逐步建立“预防在先,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的执法监察新机制,完善政府牵头、各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集中开展卫片执法和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整治行动。十次卫片检查监测到的213个图斑、196宗用地情况全部核实到位,全市25宗违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积151.76亩,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3.2%,全市实现了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不超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10%的目标。2010年全市发现并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73宗,其中当年新发生案件61宗,立案61宗,结案59宗,涉及土地面积26.01公顷,其中耕地13.13公顷,当年新发生案件立案率100%,结案率96.72%。查处历史隐漏案件12宗,结案9宗,涉及土地面积7.08公顷,其中耕地6.77公顷,总结案率93.15%。
【信访稳定】2010年共接省厅批转、交办案件7件,全部按期办结,信访事项结案率100%;直接受理案件22起,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20起,群众满意率90%,全年无重大集体访和非正常上访,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机构改革工作】2010年,开封市政府开展机构改革,国土、房产职能分离,房产管理职能划到市住建局,大部分局属单位和人员分走。为保证机构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局党委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搞好服务。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后,局党委立即行动,成立了工作机构,把“换位思考,以人为本,分步实施,平稳过渡”作为这次机构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局分别召开了党委会、局系统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会和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分层次动员教育,统一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明确既要稳步推进机构改革工作,同时要做好当前各项业务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确保业务工作不断档,做到两促进、两不误。二是周密计划,严密组织,稳步推进。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机构改革工作的要求,局党委结合实际,在确保稳定和业务工作不断档的基础上,分步进行,妥善安排好局机关老干部、局机关借调人员、局机关随职能划转到市住建局工作人员,在确保稳定前提下,局属8个房产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共2700余人已移交住建局,实现平稳过渡,圆满完成了机构改革任务。
(荀继珍 叶森)
㈥ 南阳市国土资源局
南阳位于河南省西南部,与湖北、陕西两省接壤,地理坐标为北纬32°17′~33°48′,东经110°58′~113°49′。市中心城区规划控制区394平方公里(59万亩),建成区约9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近80万,建成区土地承载力8888人/平方公里。南阳历史悠久,古称宛,是中华文明发源地之一,早在战国时期,南阳就是全国有名的冶铁中心,两汉时有“商遍天下”、“富冠海内”之誉,为全国六大都会之一,有“南都”、“帝乡”之称。现辖邓州市(代管市)、卧龙区、宛城区、方城县、南召县、镇平县、内乡县、西峡县、淅川县、唐河县、新野县、桐柏县、社旗县,共1市、2区、10县、236个乡镇(办)、4603个行政村,总人口1085万人,农业人口903万人,是河南省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市。
包建铎 党组书记、局长
王保湘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张清松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书玉 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朱中道 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刘佳勤 调研员
王中昌 副调研员
张文秀 副调研员
王泽昆 副调研员
张国建 副调研员
包建铎简介:1958年9月生,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81年参加工作,历任南阳日报社总编室副主任、南召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兼文联主席、南阳市政府办公室工交科科长、南阳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南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兼政府机关党委书记;2007年至今,任南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内设办公室(信访科)、法规监察科、规划调控科、财务审计科、耕地保护科、用地审批管理科、地籍管理科、测绘管理科、土地利用管理科、矿产开发管理科、地质环境科、地质勘查储量科、人事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科)、纪检组14个科(室);设南阳市土地储备中心、南阳伏牛山地质公园管理局、南阳市地质矿产宛城管理处、南阳市地质矿产卧龙管理处、南阳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南阳市地产交易中心、南阳市土地事务所、南阳市土地整理中心8个二级单位。其中,副处级事业单位2个(南阳市土地储备中心、南阳伏牛山地质公园管理局)。2010年底,在职人员350人,核定编制261人,行政编制44人,事业编制220人,超编86人。
【土地资源】全市国土面积2.66万平方公里(3976万亩),占全省的16.3%。耕地面积1492万亩,占总面积的37.5%,其中,灌溉水田60.23万亩、望天田10.11万亩、水浇地371.42万亩、旱地1035.12万亩、菜地14.45万亩,分别占耕地面积4.04%、0.68%、24.91%、69.41%和0.96%。人均耕地1.39亩,低于全国(1.41),高于全省(1.22)。耕地中划为基本农田的有1296万亩,保护率86.79%,占全省的12.5%。全市土地承载力为404人/平方公里,低于全省(584),高于全国(136)。耕地承载力为0.72人/亩,低于全省(1.36),等于全国。
2010年底,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农用地3200.69万亩,占总面积的80.49%,建设用地规模437.08万亩,占总面积的10.99%,未利用地338.95万亩,占总面积的8.5%。
【矿产资源】南阳已发现各类矿产84种,占全省已发现矿种总数的63.6%以上。石油、金矿、银矿、天然碱、高铝三石(蓝晶石、矽线石、红柱石)、石墨、铜、金红石、玉石、饰面大理石、饰面花岗石、水泥用石灰岩为南阳的优势矿产,天然碱、蓝晶石、金红石、银矿储量居全国首位,铜矿、石墨矿、蓝石棉、大理石储量居全省第一位,石油、金矿储量居全省第二位,独山玉是全国绝无仅有的天然玉品种。
2010年,全市生产矿山企业129家,开发矿种50余种,年产矿石量715.66万吨,其中原油年产量172万吨,国有矿山年产矿石量189.53万吨,其他经济性质的矿山企业年产矿石量526.13万吨。全市矿业总产值1008275.56万元,比2009年增加192261.16万元。国有矿山企业工业总产值896157万元,占全市矿业总产值89%,其他经济类型的矿山企业总产值为112118.56。其中石油开采业工业总产值为877618万元,占全市矿业总产值的87%。全市从事矿业采掘人数为20484人,国有矿山企业为11819人,其他经济类型的矿山企业为8665人,从事石油开采的人数为10667人。
【耕地保护】建立了2010年度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实施后可新增耕地11.8万亩。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2007、2008年两批13个新增费土地整理项目全部竣工并通过市局验收。总投资23.67亿元、建设总规模150万亩的渠首土地整治重大项目通过国家、省审批,进入实施阶段。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进展顺利,制定了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完成了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库建设。新争取国家、省补助全市新增费2.4亿元,主要用于土地整理项目、南水北调移民安置点土地整治和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强化耕地保护责任制度,市、县、乡政府和村、组、农户层层签订了责任目标,耕地保护的责任体系日趋完善,各级政府管理土地、保护耕地的责任地位得到强化,耕地保护五项制度得到较好落实,耕地面积持续稳定在99.41万公顷,基本农田面积持续稳定在86.41万公顷,连续12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国土资源总体规划管理】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面完成,市级规划已上报国务院待批,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分别由省、市政府批准实施。
2010年6月,市级矿产资源规划通过了省国土资源厅的审查,全市8个矿产资源丰富县的县级矿产资源规划于2010年11月通过了市局初审。
2010年组织召开土地管理预审会议8次,分别对全市371个各类用地项目进行了预审查,预审通过用地项目201个,预审通过率为54%。严格规划和计划审查。审查上报批次新增建设用地1212.6公顷,审查上报单独选址项目14个,新增建设用地面积672.4公顷,审查补办手续项目500.5公顷,涉及新增建设用地496.8公顷。
上报省厅入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5个,拆旧区总规模324.8公顷,可新增耕地295.7公顷;建新区总规模306.18公顷,占用耕地237.9公顷。
对全市辖区内的探矿权审批项目和采矿权有偿出让项目进行规划审查,全年共审查两权设置项目101宗,其中探矿权项目57宗,采矿权项目44宗。
【土地利用管理】2010年,全市累计处置批而未征、征而未供土地980公顷,已征收实施并移交国有建设用地54宗294.22公顷,综合供地率达到100%,列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7.88公顷,计划完成率达到83%,超额完成省定目标。粘土砖瓦窑厂整治成果进一步巩固,全市累计拆除新建砖瓦窑厂24座,清理晾坯场16个,复垦土地面积306.93亩,有效遏制了粘土砖瓦窑的反弹问题。全市累计供应土地382宗,面积1770.3公顷,成交价款46.9亿元,其中,市中心城区累计供应土地102宗,面积289.5公顷,成交价款16.62亿元,纯收益11.3亿元。
【土地储备和闲置土地处置】建立中心城区大储备管理格局和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书记任主任,市长任常务副主任,21个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长助理任办公室主任,以市长令的形式出台了《南阳市土地储备管理规定》,将中心城区所有新增建设用地全部纳入储备,实施规模储备、连片储备、区域储备,实现了“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目标。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对中心城区各类闲置国有土地和新增建设用地实施全面储备的决策部署。全年上报新增储备土地1.11万亩,超出下达计划6600亩,争取匹配用地指标2453亩,征收储备土地1947亩,清理认定闲置国有土地102宗、4759亩。
【地籍管理】2010年,市区约400平方公里内的71个村庄的地籍调查工作外业全部完成并通过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预检。桐柏、内乡完成了村庄地籍调查招投标工作,唐河、西峡分别完成城郊乡朱庄村、五里桥镇北堂村村庄地籍调查的试点工作任务,试点调查成果全部完成并上报省二调办。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细化调查工作全部完成,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土地权属界线图等成果齐全。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发证工作有序开展,市区共发放临时土地使用证69本,县市区共发放临时土地使用证419本,集体所有权和使用权手续完善部分的发证率分别达到了96%和86.5%。
第二次土地调查各项基础调查任务全面完成。全市13个县市区全部完成了农村土地调查及数据库建设工作,并将二次调查成果统一更新到了2009年12月31日的标准时点,农村部分成果全部通过省二调办预检。
全市基本农田调查上图工作全部完成。国家核查后成果地方复核完善、基本农田上图成果的调整确认和批而未用土地的调查核实工作完成,成果数据已全部报全国土地调查办进行国家级汇总。全市市区、县城(市)区城镇土地调查涉及的357平方公里、乡镇政府所在地土地调查涉及的494平方公里的调查外业工作于2010年上半年全部完成。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全市全年累计上报建设用地166个批次,779个项目,总报批面积3112.5612公顷。为社会保障性住房提供了28.2685公顷用地,为省市重点工业项目提供了972.6367公顷用地,为国家重点交通建设项目提供683.6385公顷用地,为产业集聚区提供553.1292公顷用地。做好省重大建设联审联批项目服务工作,为全省联审联批项目提供用地1331.0662公顷。建设项目用地主要满足了南阳姜营机场扩建项目、内邓高速公路、南阳市利用日元贷款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沼气利用子项目公司基地工程、西气东输二线南阳至驻马店天然气支线工程、永泰纺织、阳光油脂、通宇冶材集团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精炼引流剂等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用地。
【矿产资源管理】2010年,市政府下发《南阳市重点矿种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完成了省厅部署的重点矿区重点矿种整合实施方案的编制和采矿权整合任务,整合矿区数达到90%。完成矿业权核查任务,全市参加矿业权实地核查探矿权236家,采矿权487家,矿业权总数723家,实地核查矿业权723家。通过核查,完成了全市723个矿业权、723张单个矿业权成果、723份基本情况说明和856个加密GPS控制点的实地核查任务,核查率为100%。全市辖区内甲类矿产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率达到98%,动检覆盖达到100%,受到了省厅的通报表彰。编制了《南阳市落实河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总体方案》,矿产资源整装勘查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
【地质环境保护】积极开展矿山环境保护工作,对44个矿山企业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进行了评审,全市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193.52万元。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对全市108个地灾隐患点进行了逐个排查,淅川、方城、内乡三县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创建工作通过省厅验收,并报国土资源部待批。伏牛山世界地质公园顺利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中期评估,伏牛山世界地质公园总体规划修编基本完成。
【对口帮扶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工作】提请市政府制订了《关于加强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意见》,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分配上向移民安置点倾斜,向有移民安置任务的县市区共拨付资金8530.99万元,用于土地综合整治。把有移民安置任务的县市区作为土地整理项目投资的重要区域,共投资27949万元,安排项目12个,做到每个有移民安置任务的县市区都有项目。积极协调县市区整合县级财政收取的耕地开垦、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及部分出让金用于移民新村建设。
【信息化建设】成立了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信息化工作机构和工作职责。设立了规范的门户网站,门户网站双向互动、在线政务处理、信息公开、一站式服务功能基本完善。建成了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建设用地动态监督管理系统”和“政务管理系统”,建立了“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和“地理空间数据库系统”。制定了本系统涉农信息化政策和规划,建成了“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系统。
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010年,对公文全部实行双签制,并按规定进行了公开目录的编制,建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台账。对网站升级改版,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及信息公开网上申请表全部向社会公开。
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了《南阳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规范》、《南阳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南阳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多项制度。
【政务公开】修订完善了《南阳市国土资源局窗口办文管理暂行办法》,将29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移交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国土资源窗口受理。制定了9项配套措施,细化了10项责任追究规定,确保实现“窗口围着群众转,部门围着窗口转”的目标。全年窗口共受理报件676件,收费143.03万元,接受咨询服务2315人(次)。国土资源窗口连年荣获“红旗窗口”称号,得到了市政府、市行政服务中心领导的肯定,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执法监察】认真开展第十次卫片执法检查,按照国家土地督查济南局和省政府豫政办〔2010〕6号规定,对违法用地依法完善了用地手续,已经省政府和市政府补办用地手续294宗,涉及土地面积5119.63亩(耕地4508.32亩),卫片执法检查符合补办用地条件的违法用地全部得到解决。积极做好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查处整改。全市共查处违法违规用地143宗,面积1501亩(耕地1423亩),立案143宗,结案130宗;收缴罚没款1505万元,拆除建筑物、构筑物30177平方米,没收建筑物27750平方米,复耕土地115亩;提出党政纪处分建议34人,移送司法机关29人。严肃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全市立案查处各类国土资源案件119宗,面积300.6亩(耕地166.2亩),结案114宗,面积278.7亩(耕地144.3亩),结案率95.8%。经过努力,全市年度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不超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9%。南阳市国土资源局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及‘五五’普法先进单位”称号。
【信访工作】2010年,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领导包案制度,坚持局领导每周一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共接待来访群众30余起。坚持群众来信局领导统一批阅制度,共批阅群众来信93封。进行11次矛盾纠纷排查,共排查矛盾纠纷109起,化解99起,化解率为91%。
规范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下发了《南阳市国土资源局信访稳定工作约谈办法》,认真落实督查督办问责制度,采取明察暗访、局领导包片包案督查等形式,重点对落实各项信访工作制度、信访事项办理等进行督查督办。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场所及侯访大厅面积超出100平方米,《信访条例》等各项制度上墙,工作人员配备电脑5台,电话2部。
开展特色信访工作,采取全面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重点督查督办信访问题突出的县(市、区),京、省、市三级立案交办的信访事项和省、市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2010年,系统内无越级集体上访,无集体重复上访,无个人京省上访,无赴京非正常上访。
(许喜发 宋伟)
㈦ 南召县国土资源局
南召县位于河南省西南部,伏牛山南麓,南阳盆地北缘。地理坐标为北纬33°12′~33°43′,东经111°55′~112°51′,东邻方城,西连内乡,南接镇平、卧龙,北依鲁山、嵩县。全县辖16个乡(镇),340个行政村(居委会),总面积2933.14平方公里,总人口63.4万人。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大小山峰300余座。山地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34.3%;丘陵面积占62.6%;平原主要位于东部,海拔在200米以下,占土地总面积的3.1%。土壤类型以黄棕壤、潮土、水稻土为主,兼有区域性紫色土和砂姜黑土等。主要农作物有小麦、水稻、玉米、花生、红薯和豆类等。
朱卫红 局长
陈新强 党总支书记
王磊 党总支副书记、主任科员
余发改 党总支委员、副局长
褚剑东 党总支委员、副主任科员
马先跃 党总支委员、副主任科员
苏刚 党总支委员、副主任科员
朱卫红简介:南召县皇路店镇人,生于1960年3月,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76年参加工作。先后在该县云阳镇唐庄学校、红宇机械厂、县志办、四棵树乡、石门乡、县计划委员会、县政府机关事务局工作,历任县志办副主任、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局长等职务;2009年9月至今,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机构设置】2002年3月,南召县国土资源局由原县土地局和地质矿产局合并组建而成,内设建设用地股、矿产开发股、规划与耕保股等11个股(室),下属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监察队等7个二级单位,以及16个基层国土资源所;全系统现有在职干部职工248人。
【矿产资源】南召县已发现的矿产有40余种,矿点、矿化点200余处。金属矿产主要有铁、金、铅锌等,铁矿主要分布在南河店、白土岗等乡(镇)的浅山丘陵区,埋藏浅、易开采。非金属矿产主要有大理岩、水泥灰岩、方解石、钾长石等,已发现的大型矿床有青山水泥灰岩矿,储量2亿吨以上;板山坪方解石矿,储量5000万吨以上。皇路店镇沽沱村地下热泉,水温以18℃为始,高于50℃的地热异常范围450平方米,稳定水位埋深2.4~4.6米,水质类型为偏硅酸钠钙类,并含有多种微量元素。
【土地资源】截至2010年末,全县有耕地30991公顷,园地4453公顷,林地198049公顷,草地15348公顷;城镇及工矿用地1124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352公顷,水利设施用地19303公顷;其他土地4014公顷。
【耕地保护】一是强化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制,县、乡、村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加强检查和考核,形成了保护耕地的良好社会环境;二是加强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占用耕地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圈占、非法买卖集体土地现象;三是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力度,组织完成了省投资的皇路店等4乡镇土地整理开发项目,整治土地面积295公顷,新增耕地128公顷。在县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建设用地大幅增加的情况下,连续12年实现了耕地总量占补平衡。
【建设用地管理】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为契机,为城镇发展和项目建设预留充足的用地空间。强化服务职能,早介入,早运作,加快用地报批,确保项目用地报批得了、供应得好。全年共组织上报审批建设用地12批次、127公顷(已经省、市政府批准63公顷),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供应建设用地26宗、322公顷(其中,二广高速南召段用地243.9公顷),有效保证了重点项目、移民搬迁、旅游开发、城镇发展及民生工程对建设用地的需求。
【土地收购储备】把土地收购储备作为政府调控土地供应、保障项目用地的主要手段和措施,将城镇各类新增建设用地和存量土地全部纳入储备范围,全年收购储备土地58公顷,强化了政府对土地供应的垄断地位。
【土地出让】规范、完善国有土地市场,有计划、有步骤地调控土地供应,全年共出让国有建设用地37公顷,成交价款1.03亿元,土地纯收益5170万元。
【矿产资源整合】根据省、市政府加快资源整合的精神,结合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把白土岗铁矿区等8个矿区的28宗采矿权纳入整合范围,制定印发了《南召县重点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召政办〔2010〕85号),明确整合目标、时间要求和方法步骤,强化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责任。白土岗铁矿区等的2个矿区、6宗采矿权已签订整合协议,全面完成整合后,现有采矿权将减少25%,并形成集方解石开采、加工为一体的规模化大型企业集团。
【矿业权审批】在矿业权新设、延续工作中,加强与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协调,充分征求矿区所在地乡镇政府,以及文化、旅游等部门的意见,既促进矿产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又确保不影响重点项目及文化、旅游业的发展。严格采矿权登记管理,确保开发利用方案、安评、环评、水土保持等资料齐全、合格,杜绝违规登记发证现象。2010年,共办理采矿权延续、转让登记12宗,缴纳采矿权价款110万元。
【地质灾害防治】编制完成了《南召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立了地质环境保护和地灾防治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了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监测信息网络建设,认真落实值班、巡查和灾情速报制度,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多渠道开展防灾避险知识宣传,把地质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2010年汛期,该县遭遇历史罕见强降雨,全县发生滑坡、泥石流等100余处,由于处置得力,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大的财产损失。
【项目争取与实施】一是成功争取了省投资1319万元的留山镇土地整治项目,综合整治土地面积302公顷,实施后新增耕地101公顷。二是针对汛期耕地灾毁严重的实际情况,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争取,经过大量努力,争取省财政灾毁耕地补助资金1134万元。三是争取市财政投资15万元,对白土岗镇大庄村地质灾害进行了有效治理,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矿山日常管理】一是加强矿业权日常管理。强化采矿权人实地年检,2010年应审查矿山企业54个,全部参加了年检,年度检查率100%,合格率96%;实地检查矿山43个,实地检查率80%,责令2个存在违规行为的矿山进行了整改。加强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全县22个甲类矿山储量动态检测率达100%。二是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查处取缔无证采矿17起,拆除、扣押非法采矿设备14台,确保全县采矿许可证持证率达100%。
【执法监察】认真落实动态巡查、行政执法与过错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加强对城乡结合部、重点矿区的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坚持“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强化与纪检、公安等部门及乡镇政府的协调与联动,形成执法合力,从严、从快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300余宗,其中,查处取缔无证采矿17起,拆除、扣押非法采矿设备14台,国土资源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国土资源市场秩序进一步健康稳定。
【信访工作】单设信访办公室,调整充实了工作人员,开通了“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认真落实“一把手”责任制、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坚持班子成员轮流接访、分片包案、限时办结等制度,及时排查矛盾,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全年共立案处理信访案件253起,市以上立案信访件按时结案率100%,县级立案按时结案率96%,进京、赴省访案件比去年下降66%,为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崔中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