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国土资源部批地需要哪些东西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和调控。2004年印发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在严格土地执法、加强规划管理、保障农民权益、促进集约用地、健全责任制度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措施,积极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当前土地管理特别是土地调控中出现了一些新动向、新问题,建设用地总量增长过快,低成本工业用地过度扩张,违法违规用地、滥占耕地现象屡禁不止,严把土地“闸门”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采取更严格的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土地调控。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将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包括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实际耕地保有量和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考核、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依据;实际用地超过计划的,扣减下一年度相应的计划指标。国土资源部要加强对各地实际建设用地和土地征收情况的核查。 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法由国务院分批次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调整为每年由省级人民政府汇总后一次申报,经国土资源部审核,报国务院批准后由省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实施方案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严格实行问责制。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应当追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要抓紧完善土地违法违规领导责任追究办法。 二、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 征地补偿安置必须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为原则。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办发〔2006〕29号文件的规定,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按有关规定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 三、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全额纳入地方预算,缴入地方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土地出让总价款必须首先按规定足额安排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以及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资金的不足,其余资金应逐步提高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以及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和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 四、调整建设用地有关税费政策 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范围,以当地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对违规减免和欠缴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要进行清理,限期追缴。其中,国发〔2004〕 28号文件下发后减免和欠缴的,要在今年年底前全额清缴;逾期未缴的,暂不办理用地审批。财政部会同国土资源部要抓紧制订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和适时调整的具体办法,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分配使用管理。 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国土资源部、法制办要抓紧制订具体办法。财税部门要加强税收征管,严格控制减免税。 五、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 国家根据土地等级、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等,统一制订并公布各地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价标准。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土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或返还的,属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必须符合规划并严格限定在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批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七、强化对土地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 国家土地督察机构要认真履行国务院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提出纠正或整改意见。对纠正整改不力的,依照有关规定责令限期纠正整改。纠正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行政,对土地利用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凡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执行和不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八、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执行国家土地调控政策、超计划批地用地、未按期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其他规定税费、未按期足额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而征占土地,以及通过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位置,以规避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应依法上报国务院审批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完善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机制,加大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监察部要会同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在近期集中开展一次以查处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行为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对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要公开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性,认真贯彻、坚决执行中央关于加强土地调控的各项措施。各地区要结合执行本通知,对国发〔2004〕28号文件实施以来的土地管理和利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清查出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农业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统计局、法制办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尽快制定本通知实施的配套文件,共同做好加强土地调控的各项工作。国土资源部要会同监察部等有关部门做好对本通知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要在2006年年底前将贯彻执行本通知的情况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 二00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完) 解读: 为什么要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 从国际经验看,不动产税收一般占地方财政收入的70%以上,而我国地方财政收入主要依靠与工商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仅这三项税收收入在地方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就达到70%,不动产方面的税收所占比重很低。完善不动产税收政策、加大不动产税收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应当成为下一步完善地方财政收入结构的方向。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大不动产保有成本,研究开征物业税(不动产税),《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大对建设用地取得和保有环节的税收调节力度。根据我国现行土地税收设置,在建设用地保有环节的税收只有城镇土地使用税。从征收情况看,2003—2005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实际征收额分别为:91.5亿元、106.2亿元、137.3亿元,占同期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不到1%。主要问题就是税率过低,平均税负只有1.2元/平方米,并且征缴不到位,对多占少用、浪费土地现象缺乏经济制约。从实际操作看,物业税的出台需要一定过程,目前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既可以起到提高建设用地保有成本的目的,又简便易行,便于操作。为此,《通知》明确要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拟在现行基础上提高2倍,并严格控制减免税范围。 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可以有效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比重。据初步测算,标准提高后,全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将从2005年的137.3亿元提高到400亿元以上,不仅可以加大用地者的土地保有成本,促进集约节约用地,还可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优化地方财政收入结构,促使城市政府立足于存量建设用地的有效利用,缓解城市规模扩张冲动。 《通知》提出的调控措施对地价水平会产生什么影响? 《通知》从调整利益机制入手,提出将社会保障费用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以及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等政策措施。这些措施的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地价的构成和水平。 从当前地价构成看,取得成本(征地补偿安置和拆迁费用)、开发成本(几通一平费用)和政府收益(相关税费和土地纯收益),大体各占1/3,其中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费明显偏低。从一些试点城市的测算看,政策调整后,征地补偿安置费大体要提高1倍,地方政府获取的土地出让纯收益在地价中的比重将有所下降。对地价水平的影响是:房地产用地出让价格将基本持平(房地产用地是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价格由市场决定),工业用地的出让价格将上涨40%—60%,但也只是恢复到基准地价的水平(工业用地价格一般是成本价格,目前,按规定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是按基准地价的70%确定的,各地工业用地实际出让价比这还要低)。从这些试点城市的实际情况看,地价上涨的幅度是可以承受的。同时,工业用地价格适度提高,也可以从经济上抑制工业用地过度扩张,有利于促进各地招商引资质量的提高。 为什么要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 当前土地调控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工业用地增速过快,除了投资拉动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地区之间恶性竞争,竞相压低地价招商引资,一些地方为引进工业项目实行零地价甚至负地价政策。这一方面造成国有土地收益大量流失,另一方面也助长了大量低水平重复建设。对此,《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依照基准地价制订并公布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标准。但从实际情况看,一些地方为了方便招商引资而人为压低最低价标准,甚至人为压低基准地价,造成了新的区域不平衡。为解决这一问题,《通知》明确国家要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以遏制各地招商引资中竞相压低地价的恶性竞争行为。同时,这一制度也有利于各地招商引资质量的提高,有利于地区之间产业的梯度转移,有利于以工补农、以城促乡、城乡统筹的和谐社会的建立。 需要说明的是,国家要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并不是全国工业用地一个价格,而是要根据全国土地等级、基准地价水平等综合平衡后分等级确定,在综合平衡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所确定的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等不同主体功能区的土地利用政策,体现国家区域发展政策,由国土资源部统一制订并公布各地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 同时,为保证最低价制度的严格实施,增强工业用地出让的公开性,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通知》强调要规范工业用地出让管理,明确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价标准;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土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或返还的,属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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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土地资源管理这个专业可以考什么证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学生可以考的资格证非常多,例如,房地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二级建造师、测绘师。
房地产评估师:有人把房产作为一种投资,越换越增值;请个房地产评估师做投资顾问,估算房产价值,房地产评估师就这样慢慢地走入我们的生活。房地产作为居民支付的最大商品,价值量大,值得请人估价,也能承受得起相应的估价费用,房地产估价师也就更有作为。
土地估价师:土地评估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以不动产为评价对象的专业技术人员。国务院于2014年10月23日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认证。
土地登记代理人: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是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业务和发起设立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的必备条件。根据国务院2014年8月12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取消了土地登记代理人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
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就是指在房屋,土地的买卖,租赁,转让等交易活动中充当媒介作用,接受委托,撮合,促成房地产交易,收取佣金的自然人和法人代表。 凡是从事房地产销售工作的都属于房地产经纪人。
(2)国土资源整理需要什么证件扩展阅读: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培养具备现代管理学、经济学及资源学的基本理论,掌握土地管理方面的基础知识,具有测量、制图、计算机等基本技能,能在国土、城建、农业、房地产以及相关领域从事土地调查、土地利用规划、地籍管理及土地管理政策法规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发展前景:这一专业就业前景广泛。可以从事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土地整理、土地利用规划、地籍测量、地籍管理、土地及房地产价格评估、土地信息系统开发与应用及房地产开发经营等方面的技术和行政管理工作。
学习期间,学生就可以在各大相关单位,如国土、城建、农业、房地产以及相关领域里实习,毕业后可以从事专门的土地调查、土地利用规划、地籍管理及土地管理等政策法规工作。
参考资料:
网络--土地资源管理专业
⑶ 国土资源职业资格证都有哪些
职称评定是由当地人事局和上一级人事部门职称科负责的。评定时,要求你所从事的岗位与你毕业证上所注明的专业必须对口,否则不予评定,这是硬性规定,没有什么可商量的。你要想尽快提高自己的工资级别,就必须尽快评定职称并升级,而你原来的专业是新闻和考古,显然与你现在所从事的岗位不符,故无法评定职称。
对口专业有:土地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测绘管理,房地产开发等,一句话,凡与国土资源管理有关的专业都行,具体情况你可以再到你所在的人事部门的职称科咨询一下。这些专业,当地的党校或者农广校每年都招收的。
⑷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考什么资格证
可以考房地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二级建造师、测绘师。
房地产评估师:有人把房产作为一种投资,越换越增值;请个房地产评估师做投资顾问,估算房产价值,房地产评估师就这样慢慢地走入生活。房地产作为居民支付的最大商品,价值量大,值得请人估价,也能承受得起相应的估价费用,房地产估价师也就更有作为。
土地估价师:土地评估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以不动产为评价对象的专业技术人员。国务院于2014年10月23日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认证。
土地登记代理人: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是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业务和发起设立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的必备条件。根据国务院2014年8月12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取消了土地登记代理人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
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就是指在房屋,土地的买卖,租赁,转让等交易活动中充当媒介作用,接受委托,撮合,促成房地产交易,收取佣金的自然人和法人代表。 凡是从事房地产销售工作的都属于房地产经纪人。
(4)国土资源整理需要什么证件扩展阅读
土地资源管理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土地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土地规划、测量、计算机、地籍管理的基本训练,具有土地利用与管理的基本能力。
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及资源学的基本理论;
2、掌握土地调查、土地评估、土地整理、土地利用规划、地籍管理、土地信息系统应用及土地开发经营的技术;
3、具有土地利用与管理方面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家有关土地利用与管理及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土地利用与管理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土地评估机构等级资质标准一般是,分为A(全国)、B(全省)、C(所在市(州、地))三类。具体的分类标准,一般是由具备专业的,从事土地估价业务能力的中介服务机构,来进行经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组织审查并注册。
1、出让或国家收回土地的评估;
2、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土地的评估;
3、上市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涉及的土地评估;
4、企业兼并、破产、清产核资涉及的土地评估;
5、司法仲裁中涉及的土地评估;
6、征收土地税费涉及的土地评估;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需要进行土地评估。
机构业务
(1)接受委托进行房地产交易价格评估,提出评估报告,供交易双方决策参考。
(2)接受地方政府委托,对某一区域或某一类型房地产价格评估,为政府确定各类房地产基准价格提供依据。
(3)接受地方政府委托,评定公房出售价格。
(4)接受地方政府委托,进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发布等工作。
⑸ 国土证到哪里办理,需要带什么证件
土地使用证在哪
电脑自动重启原因,检查CPU和显卡的温度是否过高 ,CPU和显卡温度过高常常会引起保护性自动重启。
给风扇除尘,上油或更换新风扇。用户或装机商往往不重视电源,采用价格便宜的电源,因此是引起系统自动重启的最大嫌疑之一,电源输出功率不足,当运行大型的3D游戏等占用CPU。
其次,电源接触不良是会导致电脑自动重启的,因为电流电压不稳定,就会造成供电不稳定,当然就有可能导致重启或者关机了,所以一般电脑都会选择一个比较好的电源来进行供电。
电源接触不良,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更换排线版,这是最简单的办法。
如果长期接触不良的话,对电脑和平板都是有很大的伤害的,因为毕竟电视电脑,最基本的运行元素之一,所以一定要保持它的稳定和稳妥
⑹ 国土资源局查询国土证要带什么证件
带个人身份证,本人去查询,只能查询自己的证书;如果委托别人查询要授权委托书。只有公检法司纪才能不受限制的查询别人的证书,但仅限办案,呵呵。
⑺ 办国土证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土地局的申批吧
⑻ 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能考什么注册证书呢
房地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二级建造师、测绘师。
房地产评估师:有人把房产作为一种投资,越换越增值;有人却因为一个错误的决定,而损失惨重;请个房地产评估师做投资顾问,估算房产价值,
房地产评估师就这样慢慢地走入生活。房地产作为居民支付的最大商品,价值量大,值得请人估价,也能承受得起相应的估价费用,房地产估价师也就更有作为。
(8)国土资源整理需要什么证件扩展阅读:
工作内容
根据委托方提出的要求,明确估价的目的、估价对象的物质实体状况和权益情况及估价的时点,并与委托方达成一致;
对估价项目进行分析,拟定估价作业方案;到估价对象现场勘察,搜集估价所需资料,并进行核实、分析、整理;检查特性,考虑因子例如市价、位置和大楼或者重置成本确定评价价值;
确定估价结果,撰写估价报告;对业主解释确定的价值;评价和税款的问题通知;对有关该估价项目的一切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和妥善保管。
薪资行情
房地产评估师月薪一般为3000~8500元,全国平均月薪为5400元,上海市平均月薪为7300元,天津市平均月薪为4700元。根据房地产评估机构所在地域的差异以及评估机构的大小实力差异,评估师的薪资相差较大。
职业发展
如今房产已成为一种多样化的商品,其交易也日益频繁。换几个地方、搬几次家,将成为生活中的平常事。在交换过程中,由谁来给你现有住房作价,这就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估价问题。
房地产评估师的产生也是很自然的事了。在我国,房地产评估师是一类需求量大而又十分关键的人才,一定前途无量。
参考资料:网络-房地产评估师
⑼ 国土资源局对矿山开采需要办理哪些证件
矿山开采五证一照:
1、矿山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
2、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
3、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正本、副本)
4、矿长安全生产许可证
5、矿长资格证
6、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矿山开采技术是指用人工或机械对有利用价值的天然矿物资源的开采技术。根据矿床埋藏深度的不同和技术经济合理性的要求,矿山开采技术分为露天开采和地下开采两种方式。接近地表和埋藏较浅的部分采用露天开采,深部采用地下开采。
对于一个矿体,是用露天开采还是用地下开采,取决于矿体的赋存状态。若用露天开采,则应该采用多深合理,这里存在一个深度界线问题,深度界线的确定主要取决于经济效益。一般来说,境界剥采比如少于或等于经济合理剥采比的,可采用露天开采,否则就采用地下开采方法。
⑽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需要什么资质怎么收费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需要房建、市政、土建、桥梁、农水等都可以。一级资质建筑公司。土地整理项目主要是在农村作田间道路、农田水利、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工程内容简单,基本没有安全隐患。费用具体看项目大小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