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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价格变动怎么办

发布时间: 2025-05-28 06:23:19

‘壹’ 公司股权变更怎么办理

在公司法中,如果公司的股东想要转让股权,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涉及到变更股权的股东可以带上资料,前往相关机构进行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那么,公司股权变更怎么办理呢?接下来,我将为大家详细地进行说明,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股权变更如何办理
一、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需要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卜做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1)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
(2)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4、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
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
(2)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
(3)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
(4)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
型羡衡(5)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
(6)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主要内容:因股东变更涉及到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变更等)。
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3-13人),监事会成员(3人以上),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提交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提交监事会决议,选举监事会主席。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执行董事(1人)、监事(1-2人),聘任总经理,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股东是企业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8、《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
派搏9、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0、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1、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2、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自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且需要带上必备的材料。

‘贰’ 股权变动的会计处理

一、股东分期缴付出资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其余部分可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第八十一条对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也作了类似规定。这些规定允许股东在规定期限内分期缴付出资。
股东首次缴付出资时,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或现金、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对已认缴但未缴足的出资,增设“应收资本”或“应收股本”资产类会计科目和“未收资本”或“未收股本”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核算。账务处理为:借:应收资本或应收股本— —×XX股东;贷:未收资本或未收股本。收到股东补缴出资时的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等;贷:应收资本或应收股本— — ×XX股东。同时,借:未收资本或未收股本;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应收资本”或“应收股本”和“未收资本”或“未收股本”在资产负债表上相应栏目内单列反映,以反映股东出资缴纳情况。
二、非货币财产出资实际价额显着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
《公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着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第九十四条对股份有限公司也作了类似规定。发现这种情况时,对于出资差额部分,账务处理为:借:存货或固定资产(红字);贷:实收资本或股本(红字)。
同时,借:应收资本或应收股本— — ×XX股东;贷:未收资本或未收股本。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回购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① 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②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⑧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股权回购的账务处理为:借:实收资本(该股东原出资额),资本公积(回购金额大于原出资额部分),盈余公积(回购金额大于原出资额、资本公积部分),未分配利润(回购金额大于原出资额、资本公积、盈余公积部分);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回购金额),资本公积(回购金额小于原出资额部分)。
四、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回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有:①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②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③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④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回购股份的账务处理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回购相似。
如果回购的股份准备注销,则不再作另外的账务处理;如果回购的股份准备暂时由本公司持有, 留作对外转让或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则要同时作账务处理:借:应收股本(票面金额);贷:未收股本(票面金额)。
再次对外转让时的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实收金额);贷:应收股本(票面金额),资本公积。同时,借:未收股本(票面金额);贷:股本(票面金额)。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时的账务处理为:借:应付工资(奖励金额);货:应收股本(票面金额),资本公积。同时,借:未收股本(票面金额);贷:股本(票面金额)。
五、公司解散和清算
《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的结果有两种情况:一是清算结果资不抵债,没有剩余财产供股东分配,账务处理为:借:实收资本或股本(账面金额);贷:清算损益。二是清算结果还有剩余财产可供股东分配,账务处理为:借:实收资本或股本(账面金额),清算损益(剩余财产大于股东出资的差额);贷:银行存款或存货、固定资产等,清算损益(剩余财产小于股东出资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