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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行业每年贡献的税收是多少

发布时间: 2022-06-12 16:40:34

㈠ 石油类资源税税率多少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高顿网校为您解答: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现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原油、天然气资源税适用税率

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相应将资源税适用税率由5%提高至6%。

二、关于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优惠政策

(一)对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

(二)对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40%。

稠油,是指地层原油粘度大于或等于50毫帕/秒或原油密度大于或等于0.92克/立方厘米的原油。高凝油,是指凝固点大于40℃的原油。高含硫天然气,是指硫化氢含量大于或等于30克/立方米的天然气。

(三)对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

三次采油,是指二次采油后继续以聚合物驱、复合驱、泡沫驱、气水交替驱、二氧化碳驱、微生物驱等方式进行采油。

(四)对低丰度油气田资源税暂减征20%。

陆上低丰度油田,是指每平方公里原油可采储量丰度在25万立方米(不含)以下的油田;陆上低丰度气田,是指每平方公里天然气可采储量丰度在2.5亿立方米(不含)以下的气田。

海上低丰度油田,是指每平方公里原油可采储量丰度在60万立方米(不含)以下的油田;海上低丰度气田,是指每平方公里天然气可采储量丰度在6亿立方米(不含)以下的气田。

(五)对深水油气田资源税减征30%。

深水油气田,是指水深超过300米(不含)的油气田。

符合上述减免税规定的原油、天然气划分不清的,一律不予减免资源税;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及两项以上减税规定的,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执行,不能叠加适用。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微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对上述政策进行调整。

三、关于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优惠政策实施

为便于征管,对开采稠油、高凝油、高含硫天然气、低丰度油气资源及三次采油的陆上油气田企业,根据以前年度符合上述减税规定的原油、天然气销售额占其原油、天然气总销售额的比例,确定资源税综合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计算资源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综合减征率=∑(减税项目销售额×减征幅度×6%)÷总销售额

实际征收率=6%-综合减征率

应纳税额=总销售额×实际征收率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中石化)陆上油气田企业的综合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具体综合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按本通知所附《陆上油气田企业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综合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表》(以下简称附表)执行。今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将根据陆上油气田企业原油、天然气资源状况、产品结构的实际变化等情况对附表内容进行调整。附表中未列举的中石油、中石化陆上对外合作油气田及全资和控股陆上油气田企业,比照附表中所列同一区域油气田企业的综合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执行;其他陆上油气田企业的综合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暂比照附表中邻近油气田企业的综合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执行。

海上油气田开采符合本通知所列资源税优惠规定的原油、天然气,由主管税务机关据实计算资源税减征额。

四、关于中外合作油气田及海上自营油气田资源税征收管理

(一)开采海洋或陆上油气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在2011年11月1日前已签订的合同继续缴纳矿区使用费,不缴纳资源税;自2011年11月1日起新签订的合同缴纳资源税,不再缴纳矿区使用费。

开采海洋油气资源的自营油气田,自2011年11月1日起缴纳资源税,不再缴纳矿区使用费。

(二)开采海洋或陆上油气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按实物量计算缴纳资源税,以该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扣除作业用量和损耗量之后的原油、天然气产量作为课税数量。中外合作油气田的资源税由作业者负责代扣,申报缴纳事宜由参与合作的中国石油公司负责办理。计征的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物随同中外合作油气田的原油、天然气一并销售,按实际销售额(不含增值税)扣除其本身所发生的实际销售费用后入库。

海上自营油气田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海洋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国家税务总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机构负责征收管理。

本通知自201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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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石油消费税税率是多少


【法律分析】
三大石油公司所生产的原油、天然气所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分别为17%和13%。自营油田和合作油田是一样的税率,按货物类型,不按经济性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㈢ 为什么烟草公司每年贡献一万亿税收 而中石油中石化同样垄断缺年年亏损

为了你的身体,为了环境美好,卷烟价格定得高,但成本很低,所以利润很高,自然增值税、所得税缴得多;其消费税税率也很高,一包烟的价格大概一半左右都是消费税。所以烟草生产者和烟草公司为国家贡献的税收很多。而石油就没有像烟草这样的好运气,虽然也是垄断,但也有竞争,价格要随市场波动,国有企业养的人也多,与美国同样规模的企业相比,工作人员大概是人家的10倍,再加上……你懂的,利润可想而知。

㈣ 中石化每年为国家上缴的税收是多少

说一个比例,中石化上缴的税费占国家财政收入的1/30。

㈤ 中国石油一年向国家缴纳多少税金

中国石油集团2010年资产总额达2.63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72万亿元、利润1727亿元、缴纳税费3191亿元。 但是据我了解 虽然现在很多的人在骂中石油等国有企业 大把赚钱 大把给自己公司人分钱 但是他们也有自己的实际情况 一是现在很多油田都是二次开采了 需要更多的投入 产能缺比头次开采低 二是开产技术日益更新 需要更多的研发投入 这也需要用钱 三是税金 要占至少1/5的总收入 其他还有养老退休职工的安排 对社会保障资金的支出等 多以其实中石油的收入大 但是其肩负的责任也大!

㈥ 大庆发现石油后哪个行业挣到第一桶金

中国石油工业。
从1960年4月14日大庆油田上的第一架钻机开钻,到4月19日,王进喜带领1205队成功的打出了第一口油井,这也是整个大庆油田在历史上的第一口井,喷出第一股油流,而且质量达到全优。这在我国石油工业发展史上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纪录。2018年大庆市GDP达到2100.3亿元,成为仅次于哈尔滨的第二大黑龙江城市,也成为为数不多的GDP超千亿的城市。截止到2019年年底,大庆油田为国家贡献了23.9亿吨的石油。
在石油产业方面,大庆已经由原来的采油、炼油走向了一条“油头化尾”的精细化工道路,炼油结构得到新的转型升级。目前,550万吨重油催化热裂解等项目已开始落地建设。除此之外,大庆经济占比也发生了重要转变,已由2004年的石油经济占比达到70%转变为非油经济占比70%。如今,除了石油,大庆有了越来越多的新名片:汽车、新材料、电子信息、现代服务业等,尤其在汽车产业。2018年,大庆工厂生产汽车5.3万辆,销往全球68个国家和地区,实现产值346亿元,税收17亿元。以沃尔沃为龙头,大庆正积极培育从汽车制造到汽车零部件配套,再到现代服务业的完整汽车产业链。

㈦ 石油税收是多少

法律分析:汽油的消费税税率:

1.汽油1.52元/升

2.柴油1.20元/升

3.航空煤油1.20元/升

4.石脑油1.52元/升

5.溶剂油1.52元/升

6.润滑油1.52元/升

7.燃料油1.20元/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㈧ 中石油和中石化每年上缴多少税收

中石油近几年每年2000亿元以上,当然还有资源税等专项税,还有销售部分代缴的税费。

㈨ 中国汽油税收到底高不高

征收的高额汽油税收,是好环境和免费高速公路必要的成本。而公众之所以抱怨油价高,是因为他们根本没有从成品油征税中获得任何好处,相反是付出了更大的成本。

每隔一段时间,中石化的官方微博就会转发世界各国油价排行,根据微博中的数据显示,中国的油价比美国高但比英德低,居世界中游位置。同时微博还指出,中国汽油价格中税收占比约50%,美国约15%、英国59%、德国56%。

这几年来,油价太高一直为公众所诟病。中石化这一微博可谓石油公司回应公众的质疑和批评的经典案例。国际比较来看,油价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针对汽油征收的税费,第二,汽油品质和开采炼油效率等。中石化的微博正好是从这两方面来回应的。

据全球汽油价格网的数据显示,7月份美国0.79美元,加拿大1.03美元,中国1.11美元,日本1.12美元,德国1.63美元,英国1.81美元。对比各国汽油价格中的税收占比可见,附加在汽油上的税收是各国油价差异的最大因素。

其实,高税负本身并没有问题。欧洲汽油的税负高,但欧洲英德挪威等国家环境之好也是全球共知,其在履行碳排放的减排义务,德国等国家也通过提高汽油税来限制汽油消费,同时这些国家的高速公路大多也是免费通行。所征收的高额汽油税收,是好环境和免费高速公路必要的成本。相比之下,美国降低碳排放的动力不如欧洲强,燃油税也只用于支付高速公路的修建和养护,税率就要低得多。这也是美国油价仅为德国一半的原因。

对比之下,中国油价中的税收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费。根据商务部石油行业经济运行的数据,2013年全国消费成品油为2.51亿吨,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其中交运邮政行业的汽油和柴油的消费量分别为0.38亿吨和1.07亿吨。成品油消费税从量,价内征收,按2013年的税率计算,每年至少征收1500亿。而成品油的增值税从价,价外征收,由于2012-2013年油价较高,成品油的增值税总额预计要超过消费税,税额也将超过1500亿。两者合计税额就高达3000亿。这个规模的税收是什么概念?2012年全国收费公路的通行费收入也不过3281亿元。

为什么公众会抱怨油价高?因为他们根本没有体会到从成品油征税的好处。2008年,中国进行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征收公路水路的养路费、附加费等六费以及其他收费,捆绑在油价上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当年每升汽油的消费税一下子从0.2元调整为1元。这么多年下来,公众没有感受到消费税提高带来的好处,虽然政府还贷的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可以免费通行,但高等级公路大多都是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甚至是新增消费税的200%以上。

而且,去年11月以来的连续三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按2013年成品油消费量进行估算,三次提税为2015年税收增长的贡献将超过1600亿,相当于消费税率翻倍,是2014年全国总税收的1.54%。

回过头来再看中美两国的税收。中国高速公路里程全球第一,为11.2万公里,美国也不少,近9万公里,美国的公路总里程是651万公里,比中国多出200万公里。但美国多数公路(包括高速)是免费通行,道路修建养护资金从公共财政和燃油税中提取。相比之下,中国的高速公路既是收费的,又有公共财政的投入,征收税率又远超过美国的成品油税收。这样的油价又怎么能不被吐槽呢?

㈩ 石油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详细点,谢谢!

优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适应税种方面的优惠
经过1994年的税制改革,目前对外国石油公司在我国从事合作开采海洋和陆上石油资源征的税种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等共计8种。此外,还有个人所得税和矿区使用费。资源税暂不征收。
缴纳增值税方面的优惠
从1994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增值税实行17%、13%、零税率三档税率,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6%的征收率。在中国境内销售原油,按照不含税销售价依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作为价外税,买方可作为进项税额扣除;销售天然气,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为了不使合作开采石油的中外企业因税制改革而增加负担,国务院专门作出规定,按5%的征收率征收合作油(气)田原油、天然气的增值税,这在我国增值税的改革中是一项特殊的规定。这一规定的优惠主要体现在:
继续征收实物税。中外合作开采油(气)田按原油实物征税已实行多年,为所有中外石油公司了解和接受。实物税是价内税,和原工商统一税相比,税负相同。
实行5%的征收率的原油、天然气在国内销售时,因客观上减少了购买方的资金占用(主要是购买方进项税额的资金占用),所以使中外合作油(气)田原油、天然气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国家实行原油、天然气出口不退税政策,因同样的原油,中外合作油(气)田出口原油时只负了5%的流转税,因国内其他(油)气田出口原油时已负担了17%的流转税,因此,中外合作油(气)田原油出口具有竞争力。
除此之外,中外合作开采海洋和陆上石油资源,为勘探、开发及生产作业而进口的机器、设备、物资免征进口环节的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这也是一特殊的优惠政策。
资源税方面的优惠
中外合作油(气)田仍按现行规定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征收矿区使用费符合国际通常做法。我国征收矿区使用费实行超额累进费率,年度原油总产量不超过100万吨和年度天然气总产量不超过20亿立方米的油上油(气)田,免征矿区使用费,这是鼓励开发海上中小油(气)田的一项优惠政策。陆是合作开采石油资源矿区使用费征收标准,去年8月作了大幅调整。新疆、西藏、青海及浅海滩涂地区合作油(气)田执行同海洋石油相同的矿区使用征收标准。陆上其他地区的合作油(气)田年度原油总产量免征额由5万吨提到50万吨。天然气免征额由1亿立方米提高到10亿立方米。
缴纳了矿区使用费的中外合作油(气)田,目前也暂不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
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1.在经济特区范围内中外合作开采石油,适用15%的优惠税率。
2.中外合作油(气)田发生的勘探费用,可在该油(气)田投产的月份起摊销,摊销期限也不得少于1年,也可在中、外石油公司本公司拥有的已投产的油(气)田中摊销,摊销期限也不得少于1年。摊销方法采用直线法。
中、外石油公司发生的合同前费用,允许作为勘探费用进行摊销。
3.中外合作油(气)田发生的开发费用,应当以油(气)田为单位,全部累计作为资本支出,从本油(气)田开始投产月份次月起计算折旧,折旧的年限不得少于6年。油(气)田投资后又发生的开发投资,可以逐年把当年的投资支出累计起来,依次从下一年度起计算折旧。中途废弃的油(气)田,其未折旧完的开发投资,可以从本公司拥有的其他已投产的油(气)田中,依照尚未折旧的年限进行折旧。开发投资的折旧应采用直线法。
4.外国石油公司因合同终止而沉淀的勘探费用(包括合同前费用),经税务机关审计并出具证明后,该笔勘探费用可在合同终止之日起10年内公司又签订的新的石油合同的收入中回收。
5.允许中、外石油公司之间按照石油公司相关条款转让和受让合同权益。溢价转让方有所得的,要征所得税。受让方石油合同权益所发生的受让支出,允许作为其投入的勘探和开发费用按规定进行摊销和折旧。无偿受让或取得石油合同权益的,不允许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列支受让或取得合同权益之前该合同区发生的任何勘探和开发费用。
转让石油合同权益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印花税,转让后没有所得的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以上信息由某税务局提供,国家企业政策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