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石油是日本企业吗
中石油明显是中国的国有企业
提供给日本石油其实带有很强的政治意味,我们的领导人希望缓和自中日撞船事件来的紧张关系,改善中国在日本形象。 不过个人认为此举没什么必要。
㈡ 在当前的政治经济环境下 我国采取哪些措施来维护海洋权益问题
海洋权益是海洋权利和海洋利益的总称,包括领土主权、司法管辖权、海洋资源开采权、海洋空间利用权、海洋污染管辖权、海洋科学研究权以及国家安全权益、海上交通权益等。海洋权益是国家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海洋权益的实现是解决我国人口、资源和环境问题的重要出路,是我国经济腾飞国力强盛的必由之路。了解我国海洋权益的现状,积极有效地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对于我国有着重要的意义。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海洋权益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1982年通过并于1994年开始生效。它所建立的海洋法律制度第一次对海洋权益进行了全面而系统的规定,从而使各国开发和利用海洋走上了规范化的道路。截至目前,已有155个国家和实体批准了《公约》,我国于1996年5月15日批准了《公约》。
《公约》涉及海洋法几乎所有方面的问题,其主要内容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对传统的基本海洋法律制度,例如领海、毗连区、大陆架和公海等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另一方面是制定了许多崭新的海洋法律制度,例如专属经济区、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国、岛屿、国际海底区域、海洋科学技术、海洋环境保护等制度,极大地拓展了沿海国在海洋上的管辖范围,沿海国可以将管辖海域范围从传统国际海洋法所规定的3海里或12海里扩大到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而且宽大陆架国家还可以主张超出200海里范围的大陆架。《公约》实质上是对海洋归属和管辖的一次重新调整,是海洋资源和权力的一次再分配,是当代国际社会关于海洋权益和海洋秩序的基本文件,标志着新的海洋国际秩序的建立。
《公约》的生效,意味着人类进入了全面开发和管理海洋的新阶段。 《公约》唤醒了沿海国家开发和维护海洋资源的意识,进而引发了争夺海洋岛屿、海洋国土、海洋资源和海洋通道的新的争斗,使世界热点集中到海洋上,不仅霸权主义国家继续谋求海洋霸权,广大发展中国家也在海洋问题上日益觉醒,尽可能大地圈占海域。由于大多数国家彼此相邻或相向,沿海国家的利益往往与其相邻或相向国家的利益交织在一起,矛盾的焦点是主权的获得或享有以及相应资源的占有或分享。同时,《公约》是世界各国政治妥协的产物,因此还存在着许多模糊不清之处,各国总是从最有利于本国利益的角度出发来解释、运用《公约》,这也留下了许多引起争议的隐患。随着更多的国家批准加入《公约》,海洋权益面临一次全面再分配。海洋权益的斗争将越来越复杂。全世界有300多处海域出现划界纠纷,有争议的岛屿达100多个。
中国海洋权益的现状
根据《公约》的有关规定,我国领海和毗连区的宽度主张有了国际法上的依据和保证: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制度拓展了我国的管辖区域;国际海底区域制度使我国有机会成为深海采矿的先驱投资者,并在东北太平洋有一块15平方公里的矿区;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过境通行制度对中国发展远洋交通、走向海峡提供了便利。总体来说《公约》对我国是有利的。
但是从另一方面《公约》也给我们带来一些负面效应。随着《公约》的正式生效,我国的周边国家纷纷完善海洋立法,调整海洋政策和海洋战略,不顾历史事实和海洋法的具体实施细则和以往的判例,不恰当、不严肃地引用其中对其有利的条款来侵害我国的海洋权益,使我国的许多海域和岛屿无可争议的历史主权面对不少新的争议,对我国海洋权益的维护形成了严峻的挑战。
1.我国岛屿被侵占。在东海,中国固有的领土钓鱼岛被日本非法占有。钓鱼岛自古都是我国渔民避风、休渔的栖息地,但被日本实际控制,日本不仅反对我国海军接近钓鱼岛,连我国科考船也不能接近,甚至我国渔民也不能到附近海域捕鱼。日本拒不承认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在南海的南沙群岛,有40个岛屿被他国侵占,中国实际控制的只有8个。
2.海洋资源被掠夺。与岛屿主权归属的争端相伴而生的是以资源为核心的各种矛盾。南海周边国家和地区目前在南沙海域投入开采的油井已经超过1000口,这些油井绝大部分位于南海断续线中国一侧海域,每年开采的石油超过6000万吨。此外,我国从1999年开始在南海实行夏季休渔制度,但有的国家不但说中国“无权宣布休渔”,而且乘我国渔民休渔之机大肆捕捞。
3.海域划界矛盾重重。我国濒临黄海、东海、南海。由于海域狭窄造成我国与海上邻国海域划界的矛盾比较突出。在黄海和东海其宽度最宽处只有360海里,不足400海里,出现海域主张重叠的情况。总面积38万平方公里的黄海海域中应划归中国管辖的有25万平方公里,可是有的国家主张等距线为界,如果按此划分,他们可以多划十几万平方公里。东海大陆架是中国的自然延伸,因此面积77万平方公里的东海海区中应归中国管辖的为54万平方公里,但是日本却提出中日两国是共架国,要求按中间线划分海域。按此无理要求,日本与中国有十几万平方公里的争议地区。
4.海上运输通道的潜在威胁。南中国海由于其重要的战略地位,被纳入美国的全球战略之中,被美国列为要在世界控制的16个海洋咽喉要道之一。美国对南海问题的政策已由“消极中立”转变为“积极中立”,并且宣称钓鱼岛在美日联合安保范围之内。南海地区被日本视为传统势力范围,南海交通线被看作是日本的生命线,因此,日本以“确保海上航行自由”、“反对使用武力”为借口,积极涉足中国南海事务。近年来,美日两国以打击海盗恐怖活动和维护国际航道通畅为由,正力图控制被称之为中国海上生命线的马六甲海峡,因为目前中国进口原油的90%以上需要通过油轮经马六甲海峡运输。这些外部势力的因素将对中国的积极发展和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中国维护海洋权益的策略思考
如何处理潜在的矛盾和冲突,如何应对复杂的海洋权益争端,是事关我国诸多发展利益和重大安全的问题,为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笔者以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临时安排与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维护海洋权益的基本方针
共同开发是指有关国家在暂时搁置对资源开发的专属性主权权利争议的情况下,在相互协定的基础上,以某种合作方式勘探和开发重叠主张海域的相关资源。它是世界上很多国家认可和采用的一种功能性合作制度。这种制度安排与《公约》第74条和第83条的要求是一致的。一般来说,争端海域的共同开发是划界前的一种过渡安排,它不妨碍最后协议的达成和最后界限的划定,不意味着任何一方放弃其权利或权利主张,也不得视为承认对方的权利主张。它既不影响有关国家的权利主张,又能以符合经济效益原则和各自利益的方式及时、有效地勘探开发资源,使双方迅速地从商业性石油发现和生产中获得最大经济利益。共同开发在有关国家优先利用争议区域资源的实用考虑与维持各自权利主张或立场之间建立了适当的平衡。
在东海,如果中日两国能对东海大陆架进行共同开发,无论于中国还是日本,均是有益的。一方面,中日两国都是石油消费大国和进口大国,另一方面,中日石油公司已有十几年的合作历史,中日石油公司在渤海湾的联合开发是相当成功的。通过实施共同开发,两国均可在不放弃其权利主张的前提下,增加新的石油来源,从中国方面来讲,还可获得资金和技术。在政治上,共同开发也有助于维护东海地区的稳定。事实上,日方始终没有明确拒绝过中方共同开发的提议。
在南海,南沙群岛的争议涉及到五国六方,其问题的解决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为了妥善解决南海争议问题,我国从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的大局出发,创造性地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到如今,南沙群岛争议的解决出现了一些积极的发展态势。一是中国与东盟各国于2002年11月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旨在保持南海局势的稳定,强调以和平方式解决争议。二是中越北部湾划界协定和渔业合作协定于2004年6月生效,这是中国与周边国家第一次通过和平谈判解决海域划界问题,对推动南沙等海洋争端的解决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三是中、菲、越三国石油公司于2005年3月签署《在南中国海协议区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工作协议》,南沙争端当事国在“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方面迈出了历史性、实质性步伐。从更大范围看,中国与东盟国家已经确立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并正在建设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这无疑有助于缓和南沙局势。当然,由于各方不会轻易放弃主权要求和既得利益,南海问题的解决仍具有相当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
2.加大科技和资金的投入是维护海洋权益的重要保障
根据《公约》的有关规定和我国主张,可能划归中国管辖海域的面积有近300万平方公里,但有争议的海域面积却高达120万平方公里。中日东海大陆架之争所涉冲绳海槽的地位急需海洋地质资料加以证明。日本认为,中日两国属于共同大陆架,冲绳海槽只是两国自然延伸的一个偶然凹陷,不能中断两国大陆架的连续性。基于此,日本主张以等距离标准中间线原则来对中日东海划界。为了求得证据上的支持,日本从2004年到2009年投资1000亿日元来对东海大陆架进行勘探,争取在2009年上半年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日本的调查数据。目前有实力的沿海国及我国邻国韩国、菲律宾、马来西亚、越南等国都投巨资进行大洋调查。尽管我国自1958年进行过全国海洋调查,1977年进行过渔业资源和海洋物理、地质调查,2006年启动“中国近海海洋综合调查与评价”即“908项目”,但目前,我国海洋调查工作还远不能完全满足我国管辖海域海洋资源开发和申请外大陆架的要求。我国东海的地质、底质情况至今不清楚,以目前的进展,我国在未来30年内对东海的考察才能达到日本的水平。所以,在当前背景下,我国应加大科技和资金的投入,由相关部门抓紧进行全面的海洋调查,掌握全面的海洋学资料,为进行海洋划界在外交谈判或利用法律手段解决争端时提供最重要的科学依据和证据。
其次,海洋资源的开采需要资金和科技的投入。《公约》虽然规定国际海底为“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实行“平行开发”的原则,但由于各国综合国力相当悬殊,事实上难以平等。没有高科技的支持和经济的高投入,便没有资格成为“先驱投资开发者”,也无力在深海矿藏开发中竞争。同时,在有争议海域实施的“共同开发”合作模式中,科技优势也有助于收益分配。当今海洋开发难度大、投资多、风险高、周期长,要想取得最好的开发效益,必然要以科技的高投入为前提。
最后,加强海军的军事建设需要高科技和高投入。海洋维权须以实力作为后盾,必须拥有强大的海上力量。胡锦涛总书记在会见海军第十次党代会代表时强调: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在捍卫国家主权和安全,维护我国海洋权益中,海军的地位重要,使命光荣。要努力锻造一支与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要求相适应的强大的人民海军。海军担负着捍卫国家领海主权,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海上交通安全的使命。我们必须站在国家利益的高度,加强海军建设,建设一支包括航空母舰在内的现代海上武装力量,提供远洋投放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应对有关国家对中国海洋权益的挑战。
3.加强对争议海域的实际控制是维护海洋权益的主要途径
从历史的角度看,中国在14世纪就已发现并命名了钓鱼岛,比日本早500多年,全世界最权威的地图册伦敦泰晤士世界地图集到上世纪80年代其标识南中国海是属于中国的。而如今日本在钓鱼岛上树立界碑和标杆,设立灯塔,阻止任何中国人靠近。南沙群岛呈现出一种被瓜分的状态,菲律宾、马来西亚、越南在部分岛屿上还有驻军。在这些争议地区我国为什么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究其原因,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过去缺乏对这些地区的实际控制。中国过去在海洋主权的主张上过于依靠历史证据。对于现实存在重视不够。
这一现象也是对我国南海问题的精确概括。在当今各国瓜分海洋的斗争进入白热化的形势下,我们要加强对争议海域的实际控制,国家应当采用寓维权于开发之中的政策,来宣示海洋主权,争取海洋权益,充分利用法律、政治、外交、经济、科研、文化、旅游等各种手段来强化中国在争议海域的实际存在。
走向海洋是所有强国相同的战略选择和道路,当今各沿海国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加重视海洋的战略地位及其重大价值。以争夺海洋资源、控制海洋空间、抢占海洋科技制高点为主要特征的2l世纪国际海洋权益斗争呈现出日益加剧的趋势。我国所面临的海洋维权形势也会更加严峻和复杂。如何在新一轮的海洋竞争中,既保卫我国的海洋国土、捍卫我国的海洋权益,又处理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维护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是我们应该思考和应对的重要课题。
㈢ 2020年中日如果发生第三次石油大战,请就中日两国的好处和坏处分析
确认台湾海峡的所属问题!因为如果开战,日本的石油路线将被切断,就要绕过台湾岛,成本花费过高!在此,开战美国也是个不利因素,首先台湾岛能够顺利的回归,美国应该会阻碍的!日本向来跟着大国走,美国也会以该问题向中国进行一系列的什么和谈问题!然后借此打压,如果和谈成功,日本找走不误,可此时就体现不出台湾海峡的所属问题?如果和谈失败,美国应该也会借此加入战斗,二打一就会出现不理问题。再加上西欧等国,我想应该会打的很难!所以战争不会爆发,除非那时西欧脱离美国约束。如果战争中国胜利了,那么中国霸主地位就会确立了,其实联合国可以直接无视掉!
日本,我想可以算出美国是不是还眷顾着他们,估算出现中国是不是有实力和他们进行下局部战争,说不定日后会再来次侵华战争。坏处就是上面说的那样,中国实力大于日本,输油路线增加,国内经济加剧!
总之战争爆发可能性为很低,我想最大的可能是日本继续走此路线!只不过会增加少许税收,可那样日本经济还是会有所困难的吧!
仅是个人观念!不做任何依据
㈣ 地理问题 中东地区石油主要分布在什么地方 中东地区石油出口和进口情况怎么样
中东地区石油主要分布在什么地方
波斯湾沿岸,西亚,北非
中东地区石油出口和进口情况怎么样
中东地区不需要进口石油 主要输出是亚洲的中日印 西欧各国 东欧主要靠俄罗斯 美州的美加
中东地区,跨境河流水资源利用上容易出矛盾的是什么地方
巴勒斯坦地区
调节这种问题的国际组织是什么
目前还没有(只有欧佩克,它是调节石油矛盾的)
中东地区运往中国的运输方式是什么
远洋油轮 经波斯湾-印度洋-马六甲海峡-中国
纯手打的 谢谢
楼下答的不完整
㈤ 中国和日本会因东海石油问题引发战争吗
东海石油是中日两国争夺的对象,但中日两国有足够的聪明,可以避免发生冲突,更不用说是战争了。
㈥ 怎样理解我国石油能源安全角势
我国现在石油安全面临比较严峻的形势
首先我国的石油资源并不是很丰富,由于现在国家经济大幅度的发展,对于资源的需求量激增,尤其是石油和天然气,需求量很大,目前我国的原油对外需求量占消耗量的百分之六十多,可想而知,如果石油能源通道一但被切断,那对我国的经济将会是致命的打击。
我国现今实行的是能源多元化的战略,不单单依靠石油,也大量的使用天然气和煤,由于您问的是石油,这里我就不说后两者了。石油现在除了国家自己在沿海地带建立了石油储备库,而且在军队也有大量的石油储备。我国石油的进口主要是中东,和 俄罗斯。那么看地图我们就可以直观的看到,中东的石油是需要航运,俄罗斯的石油是陆运(其实就是以管道运输为主),航运需要经过南印度洋,马六甲海峡,南中国海,台湾海峡,这些地方都不在中国的管控之下,所以说这两个地方是中国的命门所在(同样对于日本,这就是为什么要对南海,包括钓鱼岛要强硬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南海和钓鱼岛周边有油气,这里也是航运的咽喉要道,如果中国控制了这里,那么日本将会受制于中国,战争打的是后勤,中日一旦开战,我们切断日本的粮道,则不战而屈人之兵)。
我国还与南美国家有一定的合作,与中亚有一些合作,与非洲也有很多的合作(安哥拉等等,非洲是我国的忠实伙伴,但是由于地处遥远的非洲,而且基础设施较差,所以... ...)
所以,我国的石油安全问题还是比较严峻的,但是我们需要有信心,毕竟国家实力蒸蒸日上,我们的问题不是不能解决的。
㈦ 什么是天外天油田
是位于中国东海的一个气田。名字就叫春晓,就像胜利油田、大庆油田一样,只是春晓油气田在海上。和春晓离的近的还有“天外天油田”是位于中国东海的一个气田。名字就叫春晓,就像胜利油田、大庆油田一样,只是春晓油气田在海上。和春晓离的近的还有“天外天油田”
春晓油气田距上海东南500公里,距宁波350公里的东海海域,所在的位置被专家称为“东海西湖凹陷区域”。这个目前中国最大的海上油气田,由4个油气田组成,除春晓外,还包括平湖、残雪、断桥和天外天等油气田,占地面积达2.2万平方公里,几乎相当于一个台湾省。
晓油田位于北纬28度10至40分、东经124度50分至125度20分间。在台湾东北方约193.65?,位于东海西湖凹陷区域,由春晓、残雪、断桥、天外天等4个油气田组成,总面积2.2万平方公里。
专家估算,东海油田蕴含石油两百五十亿吨,相当于中国去年消耗石油总量三亿吨的八十倍,再加上估计逾八万亿立方米的天然气,东海油田足供中国使用八十年。
在中日东海冲突中,钓鱼岛离日本有1000公里之遥,而到中国大陆只有不到500公里。而春晓油田也只是在日中两国中间线的中方一侧。
中国不容再有断臂亡肩之患 中日石油角力的背后
当经济后进国家追赶发达的领先者时,领先的国家究竟应当如何做出反应?
过去两年来,中日两国在能源领域的角力,几乎到了锱铢必较的地步。围绕安大线与安纳线的明争暗斗不过是起了个头,而最近在东海油气资源开发权上的激烈争执更印证了这一趋势。中国是近年来世界上经济发展势头最好的国家,而在东亚地区,日本仍是第一经济强国。中日两国之间,本身存在着天然的竞争关系。任何两个像中日这样的比邻大国之间的争执,从来都不会仅仅限于纯粹的经济利益之上。中日两国能源之争的背后,无疑隐含着一些更为重要的问题。
日本挑起东海油气之争
茫茫东海突然间成为中日两国争执的焦点,源于日本《东京新闻》刊登了几篇报道和评论。
2004年5月28日,《东京新闻》刊载了题为“中国在日中边界海域建设天然气开采设施”、“日中两国间新的悬案”等文章,称该报记者通过调查发现,中国已经着手在非常接近“日中中间线”的中国海域内,建设用于开采天然气的设施,“担心资源被独占”。报道说,中方“春晓”天然气田的开采设施,距离中日“中间线”仅有5公里。报道称,因“春晓”天然气田的建设,东海事实上很可能就变成了“中国内海”。文章还说,中国在“日中中间线”附近形成一个大的油气田开采设施群,“只是时间问题”,显示了“中国向东海扩张的积极性”。7月7日,日本政府更派出一艘悬挂挪威国旗的海洋调查船,从冲绳那霸市出发前往东海,引起中方密切关注。
春晓气田群位于浙江宁波市东南350公里(约190海里)处,是由中海油和中石化负责开发的一个项目。中国早在1995年就已经在这里试采成功,现正在进行基础建设,按计划将在年底完成。建成之后,将通过海底管道向宁波输送天然气。日本方面称,这里距离日本拥有的专属经济区约5公里,由于海底地质结构的特点,中方油井可能通过吸管原理将日本区域内的油气吸走,危害日本的潜在利益,所以一再要求中国政府提供有关东海油气资源储量和开采数据,这显然然是一种无理行为。
中国不容再有断臂亡肩之患
古人云:得一郡,有开疆拓土之勋;失一郡,则有断臂亡肩之患。当今世界,虽已不再有待开拓的疆土,但却仍有尚待开发的“专属经济区”。
根据《联合国海洋公约》规定,一个国家对其领海及领海以外的水域的自然资源,拥有主权和管辖权,并称之为专属经济区。其向海洋伸展的宽度,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超过200海里。东海最宽处仅360海里,这样,中国和日本之间似乎产生了至少40海里宽的争议海域。
1982年日本曾提出,在争议海域中间划线的办法,一国一半,这就是日本方面所说的“日中中间线”。但这种方案早已被中国方面否决,因为《联合国海洋公约》第76条,规定了另有一条“大陆架原则”确立专属经济区的方法。根据这一原则,一个国家的专属经济区,应在这个国家所在大陆架之内。按照《联合国海洋公约》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并规定切断大陆架的标准深度为2500米。
无论是中国还是日本,对于东海海底的地形和地貌结构都很清楚。东海大陆架是一个广阔而平缓的大陆架,向东一直延至冲绳海槽。冲绳海槽的深度为2940米,超过《联合国海洋公约》规定的2500米深的标准,是中国大陆架和日本琉球群岛岛架之间的分界线。由此可知,冲绳海槽以西的整个东海海域,包含钓鱼岛所处的海床在内,都是中国大陆架的自然延伸部分,天然地属于中国专属经济区。早在1958年,中国就开始了海洋综合普查性质的海洋区域地质调查。上世纪70年代,中国便已经对东海宣示拥有主权。即便是按照日本所说的“日中中间线”,春晓气田也完全属于中国所属区域,与日本无涉。
中国在历史上多次经历割地赔款之痛楚,但中国已不是过去的中国。中国漫长的海岸线和专属经济区,犹如厚实的肩膀和向外伸展的两臂,绝不会再容忍他国刀削斧砍,受断臂亡肩之痛。
中日油气之争隐含重大问题
中国和日本都存在能源供应短缺的问题。日本国土狭小,资源匮乏,所需石油几乎全部仰赖进口。中国自1993年开始便成为石油净进口国,去年超过日本,成为全球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石油进口国。据国际能源署估计,到2030年,进口石油占中国石油总需求的百分比,将从目前的34%增至80%以上。
同样都是能源,但对中日两国来说,面临的却又是全然不同的两个问题。日本早在19世纪末,就已经是一个帝国主义国家。在过去一百多年里,除了欧洲和北美,以及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欧洲国家的几个前殖民地外,步入发达国家行列者,只有日本。日本之所以能够成为发达国家,在某种程度上是依靠在历次战争中掠夺中国、朝鲜及亚洲其他各国的结果。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又得到美国的庇护,从废墟上再次站立起来,今天仍然是世界第二大经济强国。对于日本来说,能源问题本质上不过是纯粹的经济利益而已。石油和天然气,同木材、钻石、铜及其他重要的金属矿藏一样,在日本看来都属于“可掠夺性资源”。
对于中国来说,保证未来的能源供应,关乎民族复兴和国家崛起的大业。中国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文明古国。在过去5000多年人类文明的历史长河中,中国只是在最近的两三个世纪里,才逐渐失去了在世界上的领先地位。从历史哲学的角度看,中国在失去了原来的优势的同时,就已经开始了实现复兴和崛起的历史进程。
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确切地说,是自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失利以来,中国人民一直在复兴和奋进的历史进程之中。这一进程在过去20多年来步入了正轨,并跃进到了一个新阶段,爆发出了巨大的影响力。
据英国海运调查公司公布的数据,2003年全世界新建成的8万吨以上级大型货轮,总共有33艘。而中国经济对海运能力的需求,按每艘船每年航行7次计算,相当于15万吨以上级货轮35艘。由于以中国为中心的货运需求急剧扩大,国际航运业运费猛涨,大型货轮日租金从2万美元左右,猛增到10万美元以上。美国高盛公司去年10月发表了一份研究报告,报告预测,中国的GDP将在2005年赶上英国,2010年前赶上德国,2015年左右赶上日本。尽管这只是一个预测,但世人已经感受到,这样一个远景,并不是遥不可及的。
早在1758年,英国哲学家大卫DangerCode;休谟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当经济后进国家追赶发达的领先者时,领先的国家究竟应当如何做出反应?休谟指出,领先者将后来者“扼杀在摇篮之中”,是一种“本能的反应”。但我们相信,中国的经济发展一旦步入正轨,尽管前面的路途仍布满荆棘,但终将一往无前而不可阻挡
㈧ 求中日东海石油之争的资料
日本不接受中方共同开采东海方案 称差距很大
中方首次提出共同开发方案
经过长达8个半小时的对话,中日两国政府有关东海石油天然气开采问题的局长级磋商于5月31日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结束。在31日举行的例行记者招待会上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孔泉说,双方在磋商中阐述了各自立场和主张,表达了各自关切,并就启动东海划界谈判,推进共同开发等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中日双方一致认为应按照中日两国领导人雅加达会晤达成的共识,坚持通过对话,平等协商,妥善处理和解决东海问题。并且,中日双方商定近期将在东京举行第三轮东海磋商。
日本外务省亚大局局长佐佐江贤一郎在磋商结束后会见记者时透露,在磋商中,日本方面要求中国停止单方面的开采,并向日本提供东海油气田的地质资料以及其他与油气开采相关的数据。但中方拒绝了这一要求。中国方面在这次磋商中首次提出了共同开发的方案。不过,佐佐江贤一郎认为,中国方面提出的共同开发方案与日本的要求差距很大,日本难以接受中国方面提出的共同开发方案。小平信因在会见记者时说,由于中国拒绝停止开采,日本方面也将继续审批民间企业在有争议海域试开采的许可。另外,在关于中日东海专属经济区的划界问题上,中日双方则一致同意设立由专家组成的工作小组来开展对话。
日本媒体认为,由于中国接近“日中中间线”的“春晓”油气田将于今年10月投产,日中两国今后在东海油气田开采问题上的摩擦将不可避免地加深。日本方面此前已经表示,如果磋商找不到共同点,日本民间企业将从今年夏天以后开始试开采。日本政府已于4月13日开始为日本企业办理东海“日中中间线”东侧的油气田试采权手续。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指出,日本方面的上述举措是对中方权益和国际关系准则的严重挑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都在日本方面。
东海油气田争端为何升级
中日东海油气田之争起因于中日专属经济区界线的划分之争。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沿岸国可以从海岸基线开始计算,把200海里以内的海域作为自己的专属经济区。专属经济区内的所有资源归沿岸国拥有。
中日两国之间的东海海域很多海面的宽度不到400海里,为此,日本主张以两国海岸基准线的中间线来确定专属经济区的界线,即所谓的“日中中间线”。由于日方提出的“中间线”主张没有依据,中方一直没有承认。而东海海底的地形和地貌结构决定了中日之间的专属经济区界线划分应遵循“大陆架自然延伸”的原则。《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6条规定:“沿岸国的大陆架包括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如不到200海里则扩展到200海里。按照这一定义确定的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包含钓鱼岛所处的海床在内,东海大陆架是一个广阔而平缓的大陆架,向东延至冲绳海槽。这个大陆架原本就是中国大陆架的水下自然延伸部分,天然地属于中国。
尽管中国方面一贯认为中日专属经济区的界线应该在冲绳海槽,但考虑到存在争议,为维护两国关系,中国方面一直没在争议海域进行资源开采活动。中国开采的油气田全部在日本单方面提出的“日中中间线”中国一侧。即使按照日本的说法,中国的“平湖”油气田距离“日中中间线”有100多公里远,连最近的“春晓”油气田距离“中间线”也有5公里以上。应该说,中国开发这些油气田同日本没任何关系,因为连双方有争议的海域都没涉及。
但是,日方认为“春晓”、“断桥”两个油气田与“日中中间线”东侧的油气田属同一矿脉,这两个油气田投产之后,中国就可以利用“吸管原理”将东侧的石油天然气吸走。所以日方强烈要求中方立即停止这两个油气田的采掘。在中方断然拒绝这一无理要求后,日方于4月12日决定启动向本国的石油开发企业发放试开采许可证的程序,允许日本企业在中国的专属经济区内开采石油天然气,加剧了东海海域的紧张局势。
“春晓”油气田常遭日本海上保安厅骚扰
东海“春晓”油气田位于浙江省宁波市东南188海里(约350公里)的海上,西离中国领海基点约150海里,处于中国大陆架范围内。春晓油气田是国家重点工程,由“春晓”、“残雪”、“断桥”和“天外天”4个油气田组成,总面积达2.2万平方公里,2004年8月进入实质性开发。据新华社报道,“春晓”油气田将于今年10月份完工,届时日处理天然气能力可达910万立方米。经海底管道,“春晓”的油气资源可直达宁波。
日本海上保安厅是日本海上行政执法部门。冲绳海区属海上保安厅的第11管理区,管区驻地在冲绳那霸,下辖石垣海上保安部与冲绳那霸航空基地,拥有最大航速可达930公里的大型飞机,也有最大航速可达220公里的中型直升机。石垣海上保安部拥有的巡视船最长可达78米,排水量达960吨,同时也拥有一个航空基地。这些飞机与巡视船或从石垣或从冲绳那霸出发,越过冲绳海槽,越过日本提出的所谓“中间线”,频频骚扰“春晓”油气田。《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在200海里专属经济区里,有通航自由。由于我国海上行政执法部门并不具备相应的执法手段,因此,当日本海上保安厅飞机在“春晓”油气田上方盘旋时,中国海上行政执法部门的确还没什么好办法赶走它们。
合作才是解决争端的上策
对如何解决东海油气田争端,日本国内有多种思路。日本经济产业大臣中川昭一强调,如果中国不立即停止在“日中中间线”中方一侧的开采,日本就应尽快批准企业进行试开采,否则“日中中间线”东侧的石油天然气资源就会被中国的“春晓”和“断桥”两个油气田以“吸管原理”吸走。他还声称,中国方面提出的联合开发建议只是在争取时间。
日本媒体称,由于中国方面的“春晓”和“断桥”油气田今年10月将开始生产,所以经济产业省等有关方面十分着急,希望通过授予企业试开采权,表明日本确保资源的强硬姿态,从而牵制中国采掘油气资源的行动。据悉,钻一口试开采油气井大约需要花费20亿—40亿日元,为保证试开采的顺利进行,日本政府将为相关企业提供必要经费。但日本部分专家学者认为,从授予企业试开采权到实际试开采还有一定距离。日本企业一旦进入实际试开采阶段,必会引起中国方面的强烈反对,很可能使自己陷入危险境地。增加协调沟通,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才是上策。
㈨ 面对中日两国对待能源的差异有何感受
在能源危机的今天,生物能源炙手可热。据有关资料显示,中国石油储备量仅占全球的2%,专家预计全球现有石油储备量仅可以维持100年左右的消耗,而中国如果按现有消耗量,不到50年国内原油资源将消耗殆尽。因此,开发新能源成为应对能源危机的不二选择,而能以液态方式替代化石能源的,又非生物能源莫属。中国已将清洁替代能源生物醇油及生物柴油的发展任务列入“十一五”规划中。生物醇油是一种无毒、无残液、无烟尘、无有害废气、无积垢,既安全又经济的燃料。
作为一家专业从事新型能源及相关产业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型企业,郑州金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整产业发展方向和布局号召,在党和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和科技发展方针的指导下,不断深化企业内部体制改革,调,拓展研究领域,加强科技产业转化工作,在生物能源、再生能源利用领域深耕细作,终于取得了突破行的发展,开发出的新一代生物能源产品—新一代超能生物燃料是名副其实的绿色环保新能源,具有廉价、清洁、安全、原料资源丰富等特点,大大缓解民用燃料供应的紧张局势,为缓解我国的能源危机做出卓越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