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一个有土地的中国农民要是在自己庄稼地里有幸挖出了石油,问归属
肯定归国家啊 这是中国 不是美国
② 石油占用农村土地怎么补偿
法律分析:石油管道占地,属于国家为公共利益征收土地的范畴,需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每人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村民会议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分配方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③ 关于石油公司占地赔偿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土地征收工作应当遵循程序合法、公开透明、足额补偿、妥善安置的原则,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首和社会保障费用。1、土地补偿费: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六至八倍。
2、安置补助费:每个需要安置户口的安置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六倍。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具体数额根据当地标准计算
4、实行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由政府、集体、个人共同出资。政府出资部分原则上不低于社会保障费用总额的30%,并执行下列标准: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每亩5万元以下的,政府补贴资金不低于每亩1万元;(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每亩5万元至10万元的,政府补贴资金不低于每亩1.5万元;(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每亩10万元以上的,政府补贴资金不低于每亩2万元。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出资部分,应当在征收土地报批时足额拨付至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政府补贴资金不落实的,不予批准征收土地。
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具体办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目前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④ 石油有什么作用
一、石油提炼出来的汽油,柴油,煤油和重油应用于机械类工具运转;提炼出来的煤气用于家庭和工业燃料;提炼出来的沥青用于建设公路;提炼出来的化工产品可用于生产塑胶,衣服等;石油可生产出农业肥料。
二、没有石油的话,正常生活中的一些工具是无法使用。
这会导致许多问题,换句话说人类发展速度将会减缓。
(4)四川挖石油怎么赔付扩展阅读
石油,地质勘探的主要对象之一,是一种粘稠的、深褐色液体,被称为“工业的血液”。地壳上层部分地区有石油储存。主要成分是各种烷烃、环烷烃、芳香烃的混合物。
石油的成油机理有生物沉积变油和石化油两种学说,前者较广为接受,认为石油是古代海洋或湖泊中的生物经过漫长的演化形成,属于生物沉积变油,不可再生;后者认为石油是由地壳内本身的碳生成,与生物无关,可再生。
⑤ 中石油在四川省三台县开采天然气怎么赔付土地占用费
按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20倍到30倍来计算。天然气是指自然界中天然存在的一切气体,包括大气圈、水圈、和岩石圈中各种自然过程形成的气体(包括油田气、气田气、泥火山气、煤层气和生物生成气等)。中石油在四川省三台县开采天然气赔付土地占用费是按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20倍到30倍来计算。三台县,别称梓州、潼川,隶属四川省绵阳市,位于四川盆地中偏西北部,绵阳市东南部。东与绵阳市盐亭县交界,南与射洪市相邻,西与中江县接壤,北与绵阳市涪城区相连,距绵阳市36公里,距遂宁市100公里,距成都市107公里。
⑥ 我家耕地下面发现石油
地下资源全是国家的,如果要用的地挖石油国家会给你补偿的。但石油和你没什么关系
⑦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管道举报打孔盗油有奖吗
根据各地方政府发布的奖励办法是有奖的如:
四川省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举报奖励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输油气管道沿线群众爱管护管的积极性,激励群众同破坏管道设施、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推动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维护管道的安全畅通,依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奖励的对象为四川境内的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中石化西南石油局所辖输气管道及中石油兰成渝输油分公司管道沿线的积极爱护、保护输油气管道的群众。负有管道安全保护职责的公安民警和管道巡护人员不属奖励对象。
第三条 奖励以发放奖金为主要方式,输油气管道企业要建立奖励台账。
第四条 公安机关和石油企业对举报群众姓名予以严格保密。
第五条 奖金由输油气管道企业各自出资承担,管道企业必须有该项奖励的资金保障,省级联席会议联络员工作组对其进行监督。
第五条 管道沿线人民群众的以下行为应予奖励:
(一)向公安机关或管道企业检举揭发盗窃、破坏管道设备、设施的犯罪团伙,或者向公安机关提供盗窃、破坏管道设备、设施的犯罪团伙的破案线索,并被公安机关或管道企业查证属实。根据其提供信息的可靠性和重要性一次奖励500至2000元。
(二)发现打孔盗油、盗气及破坏管道设施,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管道企业并经查证属实的,根据其提供信息的可靠性和重要性,一次奖励1000至3000元。
(三)发现移动、拆除、损坏管道设施,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管道企业并经查证属实的,根据其提供信息的可靠性和重要性,一次奖励100至500元。
(四)对举报在管道中心线两侧或者管道设施场区外各50米范围内进行爆破、开山和修建大型建筑物、构筑物工程,经查证属实的,一次奖励100至500元。
(五)对举报在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新建、改(扩)建铁路、公路、桥梁、河渠、架空电力线路、埋设地下电(光)缆,设置安全或者避雷接地体事件,经查证属实的,一次奖励100至200元。
(六)对举报在管道中心线两侧5米范围内取土、挖塘、修渠、修建养殖水场,排放腐蚀性物质,堆放大宗物资,采石、盖房、建温室、垒家畜棚圈、修筑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经查证属实的,一次奖励50至200元。
(七)对首先发现并报告管道漏油、漏气事件,情况属实的,一次奖励100至1000元。
(八)对首先发现并报告管道露管或管道遭受自然灾害破坏,情况属实的,一次奖励50至300元。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管道设施,包括:
(一)输送石油、天然气管道;
(二)管道保护防腐设施,含阴极保护站,阴极保护测试桩,阳极地床和杂散电流排流站;
(三)管道水工防护构筑物、抗震设施、管堤、管桥及管道专用涵洞和隧道;
(四)加压站、加热站、计量站、集油(气)站、输油(气)站、配气站、处理厂(站)、清管站、各类阀室(井)及防空设施、油库等;
(五)管道标志、标识和穿越公(铁)路检测装置。
第七条 举报电话:“110 ”或四川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值班电话028-86301255。
第八条 本办法由省级联席会议联络员工作组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⑧ 如果自己家里的土地下面发现了石油资源,自己能得到怎样的补偿
1986年3月19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决定》修正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
正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发展矿业,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当前和长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国家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 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
第四条
国家保障依法设立的矿山企业开采矿产资源的合法权益。 国有矿山企业是开采矿产资源的主体。国家保障国有矿业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第六条
除按下列规定可以转让外,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 (一)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 (二)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而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 前款规定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禁止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