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哪些费用可以用作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根据《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如下:
1、人员人工费用。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折旧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4、无形资产摊销。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1)税法中哪些算研发费用扩展阅读:
财企[2007]19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应当明确研发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并按照研发项目或者承担研发任务的单位,设立台账归集核算研发费用。
企业依法取得知识产权后,在境内外发生的知识产权维护费、诉讼费、代理费、“打假”及其他相关费用支出,从管理费用据实列支,不应纳入研发费用。企业研发机构发生的各项开支纳入研发费用管理,但同时承担生产任务的,要合理划分研发与生产费用。
财企[2007]194号第四条规定,企业可以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根据研发计划及资金需求,提前安排资金,确保研发资金的需要,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列入成本(费用)。
财企[2007]194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应当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按规定披露研发费用相关财务信息,包括研发费用支出规模及其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集中收付研发费用情况等。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时,应当对企业研发费用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予以关注。
B. 企业所得税规定,符合条件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是多少
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五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也就是说,按照研究费用是否资本化为标准,分两种方式来加计扣除,但其准予税前扣除的总额是一样的,即都是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的175%。高新企业都可以享受这项税收优惠政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拓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十二条: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第三十三条: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第三十四条: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第三十五条:本法规定的税收优惠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六条: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国务院可以制定企业所得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C. 研发费用的范围包括哪些
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的费用、其他相关费用等。
1、人工费用
企业在研发过程中,需要支付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如果还需要雇佣研发人员,就需要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一定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包括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等。
3、折旧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研发仪器在使用的过程中,会有一定的损耗以及需要定期维护,这属于研发费用的范畴。
4、无形资产的费用
无形资产的费用是指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以及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5、其他相关费用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D. 哪些费用算研发费用
财企[2007]194号第一条规定,企业研发费用包括: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4、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5、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6、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7、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8、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4)税法中哪些算研发费用扩展阅读:
优惠的税收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2、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4、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一)规定,企业的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E. 会计上研发费用是多少税法上当期费用是多少
会计上的研发费用,与税法上的研发费用,都是依据真实的研发费用来确定的。
会计上不符合资本化的研发支出,转人当期的研发费用。
税法上的研发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F.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税收政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政策梳理如下,关注我,多学法律,遇事不慌: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规定了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是国务院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制定,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了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G. 研发费用包括哪些内容
研发费用包括,研究阶段的有关支出在发生时,应当予以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开发阶段和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
我国有关制度对研发费用的规范存在于两个方面一是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文件财会〔2006〕3号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二是2007年3月16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前者从会计核算角度规范了企业对研发费用的确认、计量、记录及报告方法,后者从税法角度规范企业对研发费用的归集、摊销及抵减企业应税收入进行了规定。
研发费用的处理:
我国会计准则对研发费用处理分为两大部分一是研究阶段发生的费用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研发支出和开发阶段研发的支出全部费用化,二是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证明符合无形资产条件的支出资本化,分期摊销。
H. 研发费用包括哪些
研发费用是指研究与开发某项目所支付的费用。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三条规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四条和第九条规定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从实质上讲,我国财政部门在会计准则中已经明确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而“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证明下列各项时,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1、从技术上来讲,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时,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8)税法中哪些算研发费用扩展阅读
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据此明确,企业的上述研究开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加计扣除50%。
“例如,一家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100元,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加计扣除50%,就表示可按150元数额在税前进行扣除。”刘佐解释说,加计扣除后意味着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减少了,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也相应减少,从而通过税收优惠进一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