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农村宅基地,多少钱一亩
宅基地不是商品用地,不是按价格计算的。只要具有本村村民的身份,一般都是可以向村集体申请宅基地的
B. 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费是怎么规定怎么算的
对于超占宅基地面积,部分地区出台了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每个地方的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像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江西上饶市玉山县、海南省琼海市等都实行了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有偿使用根据其超起征面积实行阶梯式计费。
巨野县规定,超出面积不足2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2元/㎡计费;超出面积大于等于2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5元/㎡计费。
玉山县规定,超1-60 平方米按每年5元/平方米计费; 超60-1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10元/平方米计费; 超100-150 平方米部分按每年15元/平方米计费;超15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每年20元/平方米计费。
琼海市规定,宅基地有偿使用费按照由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发布执行的琼海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40%进行核算(农村宅基地落在城镇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内的,参照所处位置住宅用地的城镇基准地价的40%进行核算,如一个村涉及到两个或多个城镇基准地价片区的,则按照较低基准地价的40%对全村进行核算),作为应补缴有偿使用费标准。拒缴有偿使用费的,在土地征收补偿中只按175平方米进行补偿,该宅基地或农房超标准占用部分不纳入补偿范围。
C. 关于宅基地使用权以及房子租赁费用
你们自己商量吧,你们弄的这事不合法,根本没有标准。政府批准宅基地是针对特定的家庭批准的,房子谈不上所有权。你们现在的举动相当于停止违规违法使用宅基地,只是你家不能不劳而获就得到房子,不出钱的话就找到不出钱的理由,他们家住了10几年也算是一个理由。
D. 关于农村宅基地费用规定
农村宅基地只要符合申请条件即可无偿等到的。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第八条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E. 农村宅基地收费多少钱
一般的收费标准是超出20平不收费,也就是说宅基地面积在220平范围内不收费,超出20平之后,每平的收费标准是3元,以50平为一个阶段,每上升50平,收费标准上涨3元。
在城市郊区的宅基地使用面积是120平,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面积是200平,超出宅基地的使用面积需要收费。
(5)宅基地出租费用怎么计算扩展阅读
规定的使用面积是200平,实际建造的面积是504平,一年就需要交近3000元的宅基地使用费。当然各地的宅基地使用的面积标准不一样,实际的交费情况按照当地的标准来。
为了保护耕地,国家禁止改变耕地的性质,但是在农村却有不少的农民在耕地上建造房子,这种行为就属于改变耕地的性质,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国家将会对这些建筑进行拆除,如果不能拆除的需要交费才能使用。
F. 宅基地收费标准公布,算算你家用不用交钱,该交多
这位知友,明年起,农村这三类宅基地要收费,内容如下!
1、面积超出范围
农民取得宅基地的面积其实是有标准的,我国多数地区的宅基地标准都在200-300平米之间。在过去,农民建房取得宅基地的时候没有严格的审批程序,而没有得到管控的话,宅基地面积有难免有超标的情况,以后这一部分超出的面积就需要每年缴纳一定费用才能继续使用了。
2、违规建筑
很多农村多少都存在一些未经批准就擅自在耕地农田上建设的房屋,对于这种非法扩大抢占耕地作为宅基地的行为都是违规的。农民建设房屋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或村内空闲地,如果是耕地的话,则需要经过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了才能建房。那么对于违规建设的房屋应当自行拆除或者缴纳罚款。
3、一户多宅
“一户一宅”是对农村村民拥有宅基地处数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农村一户多宅的情况也比较常见,比如农村人家里的儿子即将成家立业,结婚前就会获得宅基地建新房,但这是还没有进行分户;还有的村民是继承了祖上的房屋,地随屋动,也就名义上继承了宅基地;还有的是没在老宅基地上建房,而是新占宅基地建房。对于这些一户多宅的情况,多出的宅基地部分需要缴费,不过国家现在鼓励自愿退出,这样可以免于缴费。在农民土地确权全面落实后,“一户一宅”将是趋势,因此分户或有偿退出不失为上策。
目前我国已经在多地进行了宅基地改革,收费标准摘自某试点区域(各地标准可能不一样所以仅供参考):
1、可以免费使用宅基地的面积为0-220平方米:
2、宅基地面积超出当地标准的部分,缴纳罚款实行阶梯收费,超出面积多大,每年需要缴纳的费用就越多:①220-270平方米以3元每平方米收取;②270-320平方米以6元每平方米收取;③每加50平方米每平方米加3元,以此类推,直到470-504平方米18元/平方米。
G. 广州市农村宅基地出租房屋怎样计税
现在广州宅基地出租屋(以萝岗区为例)一般都是缴纳一个出租屋综合税,住宅的话,月租1000元以下的,按租金的4%征收.1000元以上(含1000元),2000元以下的按租金的8%征收.2000元以上(含2000元)按租金的10%征收: 非住宅的,月租1000元以下的按租金的10.7%征收,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按租金的14%来征收.
如果不交的话,理论上地税那里是要罚款的,但现在很多地方的屋主也没交
H. 农村宅基地多少钱一平
法律分析:1、城市郊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一百六十七平方米2、平原地区和山区,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3、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具体规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宅基地得价格标准。
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I. 有关宅基地有偿使用费的收费标准是什么样的
农村村民建住宅可以申请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但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标准的,不得再申请使用宅基地,也不得在农村购买住宅。但由于房地产继承等原因形成的多处住宅(包括宅基地),原则上不作处理,村民可以出卖多余的住宅,也可以维持原状,但不得翻建。房屋损坏后多余的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由村民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先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取得农用地转用手续。农村村民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逐级通知申请用地者,并组织监督实施。住宅建成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进行验收,并办理土地登记,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宅基地收费标准要体现多用地多交费,少用地少交费的原则。宅基地面积以户为单位计算,一九八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批准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各区、县规定用地面积标准的部分,按超标准用地的收费标准核定收费;凡不按村庄规划实施建设的用地收费,应高于符合规划的;经营性的用地收费应高于生活性的;出租地上物的用地收费应高于自己使用的;低于用地标准的应给予适当奖励。三、宅基地有偿使用收费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农民的承受能力,按下列幅度核定:(一)符合规定用地面积标准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土地每年○点一元至○点五元计费。属于出租地上建设物或经营性的用地,可适当提高上述收费标准。(二)超过规定用地面积标准的宅基地,用地面积标准以内的部分按上款计费,超出用地面积标准的部分,按每平方米每年○点五元至五元计费。四、宅基地使用费的核算方法:(一)每户宅基地使用面积按实际占用数量累计计算。(二)对超出用地标准多占的宅基地可采取分段累进递增的收费办法。(三)对不符合申请使用宅基地条件而立户用宅基地的,按超标计费。(四)户口不在本村而使用宅基地的按超标计费。(五)农村革命烈士家属、二等以上残废军人、五保户、扶贫对象以及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生活特殊困难户,在用地标准以内的宅基地,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讨论同意,村民委员会审查批准,其宅基地使用费可定期减、免。超过用地标准的部分,仍按超标计费。(六)新批准使用的宅基地,免收当年宅基地使用费。五、宅基地使用费每年收取一次。使用宅基地的农户应按村委会规定的时间,向本村委会缴付使用费。逾期不交的,按日加收滞纳金,日加收标准一般不超过应缴宅基地使用费总额的1%。各乡(镇)土地管理所(站),应按规定向所在区、县物价局办理核发收费许可证手续。六、各区、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集体经济状况,具体规定宅基地使用费留村及上缴比例,其上缴区(县)乡(镇)部分,一般不超过每年实际收取宅基地使用费总额的10%,最高不得超过15%。宅基地使用费留村部分,主要用于村内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上缴部分作为区(县)、乡(镇)土地管理部门推动宅基地有偿使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宣传、会议和添置必要设备等。宅基地使用费要单设帐户,存入银行、专款专用,严格控制使用范围。村使用时,需由村委会做计划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乡(镇)土地管理所(站)使用时,需报区(县)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七、宅基地使用费收缴、开支情况要向群众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区(县)土地管理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物价部门对宅基地使用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的,要限期退回,并对主要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对侵吞使用费的个人,除责令退回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八、各区、县人民政府应根据有关文件和本补充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J. 农村宅基地多少钱
法律分析:宅基地不需要钱。农民经批准使用宅基地后,土地证书工本费5元/户;如果申请的宅基地是耕地,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该村需要补充占用面积相当的耕地,还要逐级上报到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如果宅基地的用途是住房,满足法律的规定,经批准使用后只收取工本费用五元,如果申请的是耕地,按照法律规定需要缴纳相应的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