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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理赔费用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 2022-05-26 14:35:35

1. 交通事故经法院调解成功,后续的赔偿费用该怎么处理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在我们的社会中,总是会遇到各种各样让我们感觉到非常疑惑的问题,尤其是很多朋友对于交通事故已经经法院调解成功,后续的赔偿费用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也是非常的疑惑,实际上如果法院已经调解成功,那么对于后续的赔偿费用,我们只需要按照调解的结果去进行相关的赔偿,或者是进行相关的要求对方赔偿就可以。

综上所述,当我们走交通事故经法院调解成功的后续的赔偿费用我们可以直接根据交通责任认定书里面的责任划分来去进行相关的处理,如果是对方是肇事者,那么就要求对方赔偿相关的费用就可以,当然,如果对方不愿意赔偿的,那么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相关的诉讼要求。

2. 交通事故中保险理赔该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赔偿,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一定的赔偿,交通事故赔偿范围:医疗费,抢救费,伤残补偿,死亡赔偿,丧葬费,参加丧葬人员的误工费,交通费,及根据医嘱赔偿的营养费,陪护费,全休证明中的务工天数,资料所需的交通费,等等,上述费用中的大头,根据各个地方省区的不同,有严格的标准,由事故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及法院发布的上一年赔偿标准,剩下的,比如精神赔偿等等,需在合理范围内,法院方可支持。
工具/原料
(1)保险单证。
(2)行驶证。
(3)驾驶证。
(4)被保险人身份证。
​(5)保险单。
方法/步骤
交通事故赔偿的三点基本流程?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报案
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报案。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还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1)出示保险单证。(2)出示行驶证。(3)出示驾驶证。(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5)出示保险单。(6)填写出险报案表。(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13)交付维修站修理。(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15)车主签字认可。(1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以上是车主和保险公司理赔员必须要做的。事实胜于雄辨,车主一定要注意做好前期工作,避免事后理赔时麻烦被动。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与保险公司及时沟通
其次要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车主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完成对车辆查勘、照相以及定损等必要工作。结案前应向交管部门了解事故中自己应负多大的责任、损失多少和伤者的赔偿费用等情况,然后再向保险公司询问哪些情况能赔哪些情况不能赔,尽量减少损失。同时,车主在找救援公司拖车以及找修理厂修车时,关于价格问题要与保险公司及时沟通,避免救援公司或者修理厂的开价与保险公司的赔偿价格相差太大。对于定损时没有发现的车辆损失,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二次查勘定损,这笔额外的损失就不用车主自己掏钱了。因为保险事故受损或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公司检验,确定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及修理费用。若客户自行修理,保险公司会重新核定甚至拒绝赔偿。车辆修复以后,在支付修理费用和办理领车手续前务必对修理质量进行查验。
三、交通事故理赔选择私了还是公了
最后提醒车主在出现交通事故后不应该出现两个极端:
1.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喜欢私了,也就是说怕麻烦,觉得去理赔就是浪费时间,宁愿把这些时间浪费在和对方车主争执上。结果是耽搁了理赔的时间,往往是两头得不到赔偿,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了。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好不要私了,更不能忍气吞声。
2.哪怕一丁点的小刮擦都要去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增加了自己的理赔率,因为保险公司每年根据车主的出险率有一定的折扣。我们拿太平洋保险公司举例,太平洋公司规定:被保险车辆出险3次后,保险公司将从第4次事故起,每增加一次保险事故,则在条款规定的免赔基础上增加5%免赔率,在一年内该项免赔最高增加15%。由此看来,那一小点损失去理赔就不值了。因此建议车主在有很小的损失时就没有必要东奔西跑地浪费精力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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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交通事故后赔偿怎么处理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拓展资料:1、在交警到处理交通事故时,最好复印肇事车辆的行驶证、肇事司机的驾驶证和身份证及保险单。这些证据在立案阶段是必备材料,用以确定被告主体信息。
2、就诊时,保管好相应的门诊病历、医疗费票据。门诊病历上的问诊记录要与医疗费票据的时间相对应。在实务中,一些当事人将医疗费票据提供过来,却没有提供相应的问诊记录,很容易被法院断定为伪造证据。
3、关于主张误工费的证据,一般需要当事人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记录。
三、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综上所述,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是很关键的一步,涉及到受害人的切身利益,交通事故赔偿程序有几个环节,拿到交通部门事故鉴定书及伤残鉴定书,双方可以协商或者在交警调解下达成协议,如赔偿意向达成一致,肇事方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向对方支付赔偿款。

4. 交通事故怎么处理赔偿

遭遇交通事故不要慌,先和对方有理有据的进行协商,可以参考《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主张侵权损害赔偿。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赔偿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参考医疗费及受害者康复状况进行计算。1、医疗费赔偿标准。因交通事故的发生造成人身伤害的,在受害人接受医院的检查、治疗和康复训练所花费的必要支出均需要进行赔偿,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需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 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可以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另外,如果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残疾的,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一次支付性伤残赔偿金的法律责任。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5. 两车相撞对方全责怎么理赔

一、两车相撞对方负全责时的处理、理赔流程
1报案:当发生了车祸事故因立即向交警以及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如果有人员伤亡应拨打120急救。
2 定责定损:报案后交警部门会根据车辆事故的具体情况对事故双方进行责任判定,并开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同时保险公司的定损员也会在现场对车辆进行初步的定损(某些需要拆解定损的部件需前往专门的定损点定损),并开具《机动车保险索赔申请书》。
3处罚:交警部门会根据相关的规定,对事故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照或者拘留等处罚。
4 保险索赔:待车辆到往维修店或者4S店进行维修过后,应由事故责任人对维修费用进行垫付,并将相关票据交于事故责任人,事故责任人便可以此向其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注意:无责方车辆维修费用应由责任方进行垫付,即便是着急用车,也切记不可私自支付维修费用)
二、关于两车相撞对方全责理赔须知:
1.两车刮擦属于双方事故,需报警处理,交警到场会开出责任认定书。然后依责任认定书,再拨打保险公司报案。(如只有一方全责,只需全责方报案所投保的保险公司) 查勘员到现场查勘拍照定损,依实际损失赔偿维修所有维修费用。
2.小刮擦维修费用没有超过2000元,用交强险就可以赔偿。
3.如果维修超出2000元,就有可能动用车损险或三者险赔偿。 事故报案: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或打110报警,根据保险人的资料进行事故的后续处理; 事故查勘:由保险公司查勘员协助保险人对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和损失情况等进行查勘; 损失确定:与保险人、修理厂或相关单位对事故损失的方位、项目、金额一起协商确定; 索赔申请:根据案件损失类型,收集索赔所需材料,提交保险人办理索赔; 赔款领取:报销人对事故及索赔材料进行核实后,按保险合同赔偿被保险人。
三、总结:
两车相撞对方全责怎么理赔,主要流程有报案、定则定损、处罚、保险索赔。切记保护好现场以做出有益于自己的判决。

6. 事故发生后赔偿费用怎么结算

法律分析:条例规定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即医疗事故赔偿数额按照条例规定的标准和项目一次算清,医疗事故赔偿费用由医疗机构—次性支付。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7. 出车祸后受伤者怎样处理赔偿

    出车祸后怎样处理赔偿

    1、及时报案

    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拨打报案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这样有利于保险公司及时派人赶赴现场,判定事故原因。

    2、协助查勘定损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迅速派人进行现场查勘,确定损失大小,并出具查勘报告。

    在此环节,被保险人应当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事故的查勘定损。

    3、提交索赔单证

    索赔时,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提交以下单证:

    ①出险通知书;

    ②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保险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

    ③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

    ④全车失窃须另提供保险合同约定的必备单证;

    ⑤涉及的第三者责任方追偿的赔案,须提供诉讼受理证明和追偿权利转让书;⑥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单证。

    4、赔款审核

    保险公司根据车险合同条款、客户提交的索赔单证、查勘人员提供的查勘报告以及公司有关理赔规定,将作出是否赔偿以及赔偿多少的结论。

    5、领取赔款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根据理赔结论通知被保险人办理领款手续。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自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金额协议之日起10日内,保险公司应当履行支付赔款义务。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八)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8. 汽车买的全险,出了事故怎么理赔

先概括性的回答,所有的保险产品,包括车险,都有免责条款,也就是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的事故内容。即使买了“全险”,在交警判定了责任比例之后,也要根据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内容综合判断是否保险公司会承担所有费用,是否需要自己承担部分费用。
题主提供的案例中,交警判定题主全责,这个“责”指的是第三方责任,意思是由于被保险人疏忽过失而给第三者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保险公司对第三者财产进行赔偿或对第三者人身伤害进行给付的一种保险。
因此,激活的是车险中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其保障责任是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对第三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部分负责赔偿。
所以,实际理赔中,会先通过“交强险”对第三方的医疗费用进行赔付,限额18000.00元,但赔付范围为社保内费用,再通过“三者险”对第三方剩余部分的医疗费用,在社保范围内,三者险保额限额内进行赔付。那超过社保范围的医疗费用,就需要自行进行赔付。
另外,后期的营养费、误工费用、陪护费用属于事故间接损失,是三者险的免责范围,具体的赔付建议先通过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通过民事诉讼进行解决。
具体的理赔流程,可以大致分为以下步骤:
1. 通知出险和提出索赔要求;
2. 合理施救,保护事故现场;
3. 接受保险人的检验;
4. 提供索赔单证;
5. 向保险人开具权益转让书;
6. 结案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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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出了交通事故商业险怎么赔付

法律分析:商业险出现交通事故这样理赔:1、被保险人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2、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人员伤亡情况;3、根据相应的票据、凭证进行理赔;4、后续的赔偿费用可以一并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拓展资料:
车祸商业险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1.对方医疗费10000是由你的交强险赔偿的,不论交强险和商业险,医疗费参照国家医疗保险标准执行,即自费部分是不赔的。你可以先把自费部分和可保险理赔的分开计算,对于自费药,你和对方按70%和30%的比例各自承担。可以理赔的部分,10000元你可以从交强险获得赔偿,超过10000的,你和对方按70%和30%比例承担。2.修车费6500,由对方交强险赔偿你2000元,剩余4500的70%即3150是你的商业险公司赔偿,4500的30%即1350由对方赔偿。3.对方修车费参照第二条处理。4.定损金额和实际修复费用不一致,你可以找保险公司协商,或者找物价评估机构进行评估。5.对方如果有提出误工费,伤残补助等费用,是先从交强险死亡伤残下计算,超过限额110000的,从商业险里理赔,商业险按照70%和30%比例分摊。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规定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中。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致残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上述第(一)项外,还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除第(一)项费用外,还增加: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需要出示的相关证据
(一)交通费:需要票据。出事故当天的第一张出租车费用,或者抢救车费用,可以报,其他都是公共汽车费用,才可以报。
(二)营养费:需要做伤残鉴定,根据医嘱可以适当赔偿营养费用。
(三)误工费用,需要医生的病假单,公司的误工证明,公司的工资单,税单(如果退休了,领取退休工资,无误工费用)。
(四)护理和伙食费用,需要医院的方的证明,保险公司会扣掉不合理的地方,基本上按照每个地区的生活水平来的。
(五)第二次医疗费用:需要医院方的证明,已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六)医药费用:医院的发票扣除不属于医保范围及不合理的用药费用,(进口药费基本都被剔除)
(七)伤残费用:需要做伤残鉴定,由司法鉴定机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