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租房需要额外什么费用
租房需要交付的费用有:房租、押金、水费、电费、物业费、燃气费、宽带费,如果是找中介租的房子,还会有中介费。
㈡ 租房要交什么钱
租房要交的钱很多,但主要项目还是房租一项,其他的对比来说都是小头。在小城市甚至只有房租一项,但大城市则很多,一般中介公司的合同会有提及,以水、电、气、物业费、采暖费、车位费等为次要,具体看情况。
若满意请点赞采纳。
㈢ 租房哪些费用是房东出
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房东和租客签订租房合同前,会商定物业费归谁承担的问题。就上海而言,一般是房东承担物业费。而一般商业办公性质的租客,要租客自己承担物业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㈣ 租房子需要交卫生费吗。。合法吗
合法,天津市静海区大王庄村有过类似情况:
大王庄村因人居环境整治和疫情防控投入较大,按照“村民自治”原则,经大王庄村两委研究、村民代表会表决同意,从2020年6月1日起对该村居住的购房户、租房户等外籍人员,每人每月收取管理费、卫生费共计壹拾元整,用于人居环境整治、村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促进人居环境整治,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更整洁美丽宜居的生活环境。
租房费用之租金和押金:
租房租金指租赁业务中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的转让资产使用权的补偿款。在出租人表现为租金收入,在承租人表现为租金费用。租赁业务的租金通常是在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谈判中根据资产的成本确定的,而且按时间计算,如每月租金若干。
租房押金是指承租人在取得住房使用权,办理租房手续时,按房价的一定比例或规定的标准,将一部分金额存放在房东那里,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押金不能代替房屋租金,在租赁关系废止时承租人可以收回押金。
以上内容参考:领导留言板-大王庄村收取外地租房人员卫生费每月每人10元
㈤ 去外面租房子要注意什么手续,,应该付的是哪些费用
对于租客来说,各种费用是必须自己承担的,一般费用有租客自交缴纳,和房东代收代缴两种,在租房协议中应该明确。很多公共收费是两个月一次,如水电煤;物业费有按季度交,或半年交;此外还有有线电视和宽带费,一般按月交,各地情况略有不同,应该向房东问清楚为好。
1. 一定要检查房内的所有家具、家电是否是好的,家电要开机看是否能工作。
注意有些是要住进去之后才会发现问题的,比如空调。如果空调本来就存在漏雪种的问题,那么只要房东在你入住之前把雪种加满了,你当时一时半会是发现不了问题的,等雪种漏完了你才会知道。所以,在签租房合同时一定要把维修责任写清楚,这就是要注意的第二点了。
2. 一定要仔细阅读租房合同。
一般租房合同都是对房东有利的,一定要看清楚每一条内容,发现不合理的就要求修改,如果不能接受就果断不要签。
比如,要约定维修责任。事实上合同法上有明确规定,非人为损坏或者承租者正常使用下造成的损坏或损耗,承租者(租客)是不用承担责任的。但就有些房东根本不管合同法,只认你在签合同时签了物品清单,也就认定你在租房时确认过这些东西都是好的了,那么在租住期间坏了就要你承租者修,房东不负责任。所以,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最好还是在合同上把维修责任写清楚。
㈥ 租房子卫生费谁承担
出租房的物业费卫生费一般应由承租人承担。
为了避免产生纠纷,房屋租赁的双方当事人应该在书面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物业费由谁负责交。对于没有明确约定的,应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的补救】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中介租房要注意以下事项:
1、证件确认;
房产证以及身份证需要核对。(如果是找中介的则需要看看中介的工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市房管局审核颁发的资质证书等),查看房产证,签正式合同。
2、提前中断合同;
如果合同期内可能因为工作、生活变动引起租房地点变更,租房者一定要在合同内约定。如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提前中断合同,业主应退还押金,以保障自己的权益。规定违约金的,尽量与中介协商,少支付。
3、水电煤气等费用;
水电煤的交接。有的房东可能冗余的帐单没结清。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问清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使用是否额外收费,由谁来承担维修费用。
4、维修费;
合同中要讲清楚设备的维修由谁负责,维修费谁出。比如,水龙头坏了,灯泡坏了,空调坏了,有些东西在使用过程中随时间会发生老化而损毁,维修费算谁的。
5、房内物品检查确认;
写清房东提供的物件,看是否缺少必备生活用品:冰箱、洗衣机、空调等。
检查所有东西是否可以正常使用,各种电器、热水器、暖气,燃气,插座,马桶,洗澡,水龙头,炉灶、抽油烟机、下水、门窗、床、电灯等,避免纠纷。
㈦ 租房子需要支付那些费用准备些什么
对于租客来说,各种费用是必须自己承担的,一般费用有租客自交缴纳,和房东代收代缴两种,在租房协议中应该明确。很多公共收费是两个月一次,如水电煤;物业费有按季度交,或半年交;此外还有有线电视和宽带费,一般按月交,各地情况略有不同,应该向房东问清楚为好。
1. 一定要检查房内的所有家具、家电是否是好的,家电要开机看是否能工作。
注意有些是要住进去之后才会发现问题的,比如空调。如果空调本来就存在漏雪种的问题,那么只要房东在你入住之前把雪种加满了,你当时一时半会是发现不了问题的,等雪种漏完了你才会知道。所以,在签租房合同时一定要把维修责任写清楚,这就是要注意的第二点了。
2. 一定要仔细阅读租房合同。
一般租房合同都是对房东有利的,一定要看清楚每一条内容,发现不合理的就要求修改,如果不能接受就果断不要签。
比如,要约定维修责任。事实上合同法上有明确规定,非人为损坏或者承租者正常使用下造成的损坏或损耗,承租者(租客)是不用承担责任的。但就有些房东根本不管合同法,只认你在签合同时签了物品清单,也就认定你在租房时确认过这些东西都是好的了,那么在租住期间坏了就要你承租者修,房东不负责任。所以,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最好还是在合同上把维修责任写清楚。
㈧ 出租房屋应交哪些税费
个人出租房屋要交7种税:
1.房产税: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在房产税开征范围内出租房屋时,个人应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房产税。但对于私有房产主将房屋出租给个人居住,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可暂缓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房屋应按房屋占地面积依土地等级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市政建设状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将土地划分为六个等级,一至六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分别为10元、8元、6元、4元、1元、0.5元。
3.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应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月租金收入低于800元的可免缴。
4.城市建设维护税:个人应以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准,按适用税率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城区适用税率一般为7%。
5.教育费附加税:个人在缴纳营业税时,应按缴纳营业税税额的3%缴纳教育费附加税。
6.印花税:个人出租自有房屋,凡用于生产经营的,应在签订合同时按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至少按1元算。
7.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在4000元以下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用后的金额计算个人所得税;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后的应纳税金额计算个人所得税,税率均为20%。在出租过程中发生的有关税费,可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㈨ 出租房物业费一般谁承担
出租房物业费由谁承担,应当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确定。法律明确规定,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承租人和房东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费的,物业费应当由承租人进行承担,未达成约定的,物业费应当由房东承担。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第四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㈩ 租房卫生费属于什么费用由谁来承担
法律分析:租房卫生费属于物业费。出租房的物业费一般应由承租人承担,可在签租房合同时约定由谁来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