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孕妇生孩子医保报销流程
一、生育保险享受对象:
1、女职工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
2、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且配偶必须为农业户口或领取失业金人员。
注:配偶为非业户口者还必须以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会保险方可享受生育报销。
二、报销生育费需提交材料:
1、填写《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
2、结婚证
3、独生子女证
4、出院记录
5、用药清单
6、所有发票
7、医保中心准予离开南京市生育的申请报告(离开南京市生育者需提供)另:男职工其配偶生育的,配偶为农村户口的需提供《户口薄》,失业人员的需提供《就业登记证》。
注:(1)离开南京市生育者必须在生育前本人申请,学院盖章后由本人到医保中心(水西门大街97-1号,生育科)报批,批准后方可离开南京市生育,否则不予办理报销。
三、报销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结育及复通术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需提交材料:
1、结婚证
2、病历
3、双处方
4、发票在了解了生育保险如何报销,那么生育保险按什么比例报销呢?生育津贴是根据本人城市平均工资的比例来划分的。
1.生育保险报销适用对象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或者失业生育妇女。
2.缴费基数:以用人单位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本单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基数。
3.缴费规定: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8%的比例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
4.生育生活津贴期限: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布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1个半月。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
5.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生育妇女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
(1)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最高不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例如:25岁职业女性,月收入2500元,按正常情况生育,可享受3个月每月2500元左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外加生育医疗费补贴2500元,共计约10000元。
6.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或不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2500元。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享受400元。
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200元。
如果没有缴纳生育保险那么就不能享受以上待遇,如果有生育保险,则在当地的社保中心领取。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B. 你好,本人工作在上海,由于各种原因,现选择在南京医院生小孩。想问下医院的费用用上海的医保能否报销
单位职工到异地生小孩前,应先到南京社保中心生育保险经办窗口办理异地生育登记备案手续,生完小孩回南京后,凭相关票据到南京社保中心生育保险经办柜台申领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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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南京90天内补办婴儿医保卡报销之前的费用 在哪里报
在市医保中 心按规定定期与定点医 疗机构结算。
相关知识:
宝宝出生后发生的医 疗费用,不能和产妇的费用混在一起报销,必 须分开。特别提醒,孩子出生后,家长要及时去为孩子参加居民医保。新 生儿除可申请办理明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外,也可同时按规定申请办理今年度的居民医保。
“新 生儿”是指出生后到办理参保登记时不足12个月的婴儿,家长可在婴儿出生12个月内,携带户口簿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新 生儿”参保手续。“新 生儿”每年6月30日(含)前参保的缴纳全年费用,7月1日(含)后参保的缴纳半年费用。“新 生儿”出生3个月内办理参保并足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也就是说,其在缴费前发生的医 疗费用,都可以事后补报销;出生3个月以后办理参保并足额缴费的,从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D. 南京生育保险费用报销
在南京报销生育保险待遇可按如下流程:
1、填写《南京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
2、携带结婚证原件、独生子女证原件(生育第二胎的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出院小结复印件(或门诊病历)、住院票据原件(门诊票据原件)等材料,由单位经办人员到市医保中心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3、男职工配偶报销还需提供女方的《就业登记证》或街道(乡镇)出具的无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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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江都交的生育保险在南京生孩子怎么报销
应先在参保地的生育保险经办部门办理异地生育登记备案手续,在南京生小孩的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回江都办理报销。
F. 本人在南京,休产假期间,工资是公司发还是社保部门发,怎么发,生孩子的费用该怎么报
如果你休产假,用人单位应按时给你发放工资,如果你入了生育保险,可以持相关的病历材料,到保险机构去办理报销费用。
G. 南京单位职工,生完孩子怎么报销生育险
在详述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之前,大家首先要清楚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3、产前检查、产前或产后4个月内因生育并发症住院的当月需为正常缴费状态。 在满足这些条件下,人们可以参照具体的报销范围和报销标准来准备报销材料,从而完成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报销范围 1、门诊产前检查费用; 2、分娩医疗费用; 3、生育并发症; 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5、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6、生育津贴; 7、妇科专项检查。 报销标准 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待遇标准 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费。 2、生育津贴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参保满10个月不足12个月的,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0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按照人口计生部门规定的产假天数支付。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3、流(引)产津贴按早期妊娠流产20天、中期妊娠流(引)产42天的标准支付。 4、用人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补足。 报销材料 1、《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 2、结婚证原件; 3、《独生子女证》原件(生育第二胎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 报销流程 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报销流程 1、参保女职工产假结束后或流(引)产后一年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于每月1~10日(遇节日顺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的申领。 2、医保中心审核材料后,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相关规定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划入参保单位帐户。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当月开始享受。 以上就是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的详细说明,相信仔细阅读的朋友都能从中得到启示。生育保险是和众多上班族息息相关的保险项目,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和条件内完成报销才最好。
H. 南京市医保生育报销
1、目前江苏省内只有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肯定可以转移,医疗保险部分城市可以转移,南京就不可以。凭身份证,不要本人,可以在缴纳地开具缴费证明,可以转移养老保险。
2、生育保险不可以转移。
3、南京的生育保险,外地生育之前到南京市医保中心水西门大街71号2楼3号窗口领“异地生育备案表”按要求填写即可。时间上只要在小孩出生前即可。
南京的生育保险报销费用:产前检查、产假工资、营养费三项。
谢谢。
本人的回答肯定权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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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南京生小孩能报销多少
南京生育保险报销的范围分别为产前检查费、分娩医疗费、生育并发症、计划生育手术费、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等。具体金额如下:
(1)分娩产生的医疗费用最高报销2000元,助娩产最高报销2200元,剖腹产最高报销3500元。
(2)生育并发症:27种生育并发症产生的医疗费用,且都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可按照比例报销。
(3)一次性营养费用: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支付标准为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
(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进行不同的手术,报销的比例不同。
(5)产前检查费用:在登记好的定点医院进行检查,需先自行垫付检查费用,之后携带相关凭证去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二、南京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
1、生育保险累计缴满10个月,并且在生育期间依旧继续缴纳。
2、符合国家、省、市的生育政策。
以上就是2019年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以及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J. 生孩子医保报销流程
报销流程: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申报缴费
1、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2、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10)南京生小孩费用哪里报销扩展阅读:
保险待遇
1、申报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2、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办理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 X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①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 晚育假增加15天;
④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