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国多层次医保体系的结构
一 现行政策的背景和现行做法
1、 关于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1)背景:建国以后,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公费医疗制度,企业实行劳保医疗制度,50年以来,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制度模式的弊端逐渐暴露出来:一是覆盖面低,除职工以外的其他城镇人口和绝大多数农村人口都没有纳入社会医疗保险范围;二是不同人群的医疗保障水平参差不齐,不同单位间职工医疗待遇差距越来越大,有的同一单位内不同职务的职工享受医疗待遇也有所不同;三是企业和地方财政不堪负担,普遍存在企业欠费、机关挂帐的现象;四是医疗服务的需求方和供给方都缺少成本制约机制,医疗资源浪费严重,医疗费用快速增长。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职工的医疗保障问题。1994年开始,国务院在江西省九江市、江苏省镇江市进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也就是“两江”试点。1996年扩大到40多个城市。1998年底,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原则和主要政策。
(2)、现行做法
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包括城镇所有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原则上以地级城市为统筹单位进行,在一个统筹单位内,所有职工执行统一政策,基本医疗保险金统一筹集、使用与管理。
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水平按照当地工资总额的6%左右确定。具体到各个统筹地区,则由当地政府根据各方面实际负担能力、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消费水平确定。一般为5%~10%。个人缴费水平为本人工资的2%。
按照统账结合的制度模式,基金分为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两个部分。个人账户主要支付门诊(小额)医疗费用,归个人使用,可以结转和继承。统筹基金主要支付住院(大额)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筹调剂使用。统筹基金支付下有“门槛”、上有“封顶”。“门槛”,就是起付标准,大致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如患者住院,个人首先用个人账户或自付“门槛”费用。超过“门槛”以上的费用可以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80%以上,年内二次住院以上起付标准要降低。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支付一个患者的医疗费用到一定数额以后就要封顶,也就是最高支付限额,一般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
2、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企事业补充医疗保险
国家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根据原公费医疗实际支出和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筹集医疗补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门用于补助公务员的医疗费用,包括封顶线以上医疗费用、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一定数额以上的费用和医疗照顾对象的原医疗照顾费用。当然个人也要适当负担部分费用。
3、关于离休人员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的医疗待遇
离休干部、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原待遇不变。主要政策是,按上年实际发生费用确定统一的筹资标准,资金原渠道筹集,经费不足部分由财政帮助解决;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经费由劳动保障部门实行医疗费统筹,专款专用;医疗费在规定范围内实报实销。
4、关于困难群体医疗保险
(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要多方筹集资金,采取不同方式,妥善解决其医疗保障问题。有部分缴费能力的困难企业,可先建立统筹基金,暂不建立个人帐户;无力参保企业要通过社会医疗救助等方式来解决;由个人缴费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办法,或通过职业介绍中心等劳动人事代理机构代办医疗保险的方式整体参保。
5、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
可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步,解决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和门诊大额医疗费用的保障问题,也可同时建立个人帐户和实行大额医疗补助。缴费水平参照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建立统筹基金的缴费水平确定,纳入统筹基金统一管理。
6、新农合
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
7、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
2007年在有条件的省份选择2至3个城市启动试点,2008年扩大试点,争取2009年试点城市达到80%以上,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逐步覆盖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
‘贰’ 在中国,那个手术的费用是最高的
开颅、心脏、等内脏器官的手术费用都不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