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带辅材的劳务分包怎么开票
辅助材料可以开回发票处理。小包工的,可以让对方去发票,或者提供临时工身份证复印件,出工记录,联系方式,银行卡号和开户行信息,编制临时工工资表,从银行账户发放工资处理。
(1)如果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一份合同,合同当中则要注明合同金额,而且有约定:价格含服务费,则施工企业全部按17%的增值税发票,向发包方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
(2)如果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一份合同,合同当中分别注明材料款和劳务款的情况下,则材料部分按17%计征增值税,向发包方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劳务部分按11%计征增值税,向发包方开具11%的发票;
(3)如果施工企业与发包方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材料销售合同,一份是劳务销售合同,则材料部分按17%向发包方开具发票,劳务部分按3%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建筑劳务分包税率是非常重要的,熟悉了解就能避免犯错,每个细节都非常重要,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2016年5月1日后建筑劳务一般增值税税率是1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七)建筑服务。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上就是关于高速公路建筑劳务分包税率方面的内容
2. 关于总包分包开票问题
总分包工程,其中涉及两层法律关系:一是发包方与总承包人的总包合同,二是总包人与分包人的分包合同。营业税新条例和新细则将建筑业可以差额纳税的主体界定为纳税人而不再是原条例规定的总承包人,也取消了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所以,分包的劳务公司应先向你公司出具分包合同200万元金额的发票。你公司作为建筑安装劳务的总包方,直接向建设方出具总包合同1000万元金额的发票,按800万元差额纳税。《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条例第五条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明确,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所以,你公司差额纳税时,扣除分包款的合法凭证应为从分包方处取得的200万元的发票,否则不能差额纳税。
同时,
3. 分包出去一个工程的项目,那么分包公司如何开票,名称栏就写工程款,还是写什么
你好,可以写成工程款或者建筑工程服务费等,需要注意备注栏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所在地。
4. 分包交给总包的管理费要开发票么
看双方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总包方有可能会拒绝开具发 票的,那么付款的分包方就不能记入成本费用,也不能在税前扣除。
但不论是否开具发 票,取得收入的总包方都要如实足额申报应纳税款。
5. 分包工程发票如何开具
甲方拨付工程款给甲建筑公司,甲建筑公司进行合同的注册备案后开具建筑业发票。甲公司和乙公司属于总包和分包关系,之间应有合同,在相关部门注册备案后乙公司同样可以开具建筑业发票。
1、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以其取得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交税。
2、凭分包合同、结算资料、完税凭证、发票等资料与总包单位结算。
6. 关于甲供工程向下分包,分包单位如何开票
1、分包单位给总承包单位开具多少税率的发票都没有问题
2、首先要看你们给发包单位开具的发票税率是多少,因为总承包单位选择甲供材方式,总承包单位只能选择简易征方式给发包单位开具3%税率的发票,发包单位也只能在不含税工程造价*(1+3%)的基础上同总承包单位结算。
3、分包单位开发票的税金其实是总承包单位负担的。因为总包单位选择简易征收,分包单位给你开多少税率的发票你都不能抵扣,如果分包单位给你开11%的发票,总承包单位在增值税上就会有损失。
7. 专业分包开票问题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该条款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总分包的,总包方可扣除分包款后以差额为营业额缴纳建筑业营业税。 关于开票问题,假设总包工程款为1000万元,其中分包为200万元,现在的处理模式应为:总包人向建设单位开具1000万元的发票进行工程结算,分包方向总包方开具200万的发票进行分包工程结算,然后总包以分包开来的发票金额进行营业额抵减并申报纳税。
8. 总包和分包的税务问题如何解决
1000W中的300W是B级分包开给A级总包的发票,不存在要开2张发票,B级是向A级收款,并不是向你公司收款,B级分包的发票并不存在你公司的名字,跟你公司没关系。
9. 分包工程怎么开票的税务问题
你好!根据新《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所以你公司应确认的营业额应为400-100=300万,旧准则规定,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则营业额应为400万,但此准则已不再适用,则ABC三方各自计算交纳本单位的营业税。但有一点,不知你单位与A单位的合同中是否规定了不得转包。
10. 分包单位如何开具发票
如果征得发包方的同意并签订三方分包合同,由分包的企业直接开发票给发包方并结算工程款;如果没有三方合同,分包方开发票给你,你再开发票给发包方,结算工程款。
对已完成建筑业纳税人认定的单位或个人,其承揽的单项工程项目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或单项工程项目金额在30万元以下但存在分包的,应当办理建筑工程项目登
记。承揽的工程项目属重大工程的,应当先在网站办理项目信息的预登记,并持下列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工程项目确认登记:
⑴《建筑安装工程项目信息报备表》;
⑵《建筑业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可按税务机关的要求复印部分关键页面);
⑶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如:《中标通知书》、《开工报告》等建筑业工程项目证书、《建筑业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等。
工程项目总包人应在本级工程项目登记信息生效立档后,再对二级分包项目信息进行预登记。二级分包单位核实确认总包单位所登记的本级工程项目登记信息后,该分包项目信息生效立档。如果分包单位的本级分包项目还存在下一级分包,则由分包单位继续添加下一级分包项目信息;依次类推,不能越级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