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租户承担取暖费吗
出租房屋暖气费一般由租客承担。按照惯例,暖气费通常单独计算,一般按照“谁消费谁受益”的原则决定暖气费的交纳主体。租客是消费者和实际收益人的,暖气费用应由租客交纳,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租户是否需要承担取暖费取决于租房合同的条款以及当地的法律法规。一般来说,租客在租房期间发生的所有日常费用,包括取暖费,都应该由租客负责。然而,如果在租房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取暖费的承担方,那么租客和房东可以通过协商来决定。123
在某些情况下,房东可能会让租客承担取暖费,并在租金上进行相应优惠。另外,如果租房的房屋有单位可以报销暖气费,那么暖气费通常会在房租中扣除。在一些高档公寓或老旧房屋中,由于租金已经包含了供暖费,所以租客不需要额外支付
企业职工取暖费由谁承担
《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16号)规定:“采暖费由用户所在单位负担的,单位应当负担。”,没有规定必须由单位负担,一般情况下只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会负担,私企没有强制规定。根据《市供热供暖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216号)有关规定,本院年度供暖费报销工作即将开始,具体通知如下:一、供暖费支付范围院外自购住房(含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再上市房、承租公房、房改房等);我院事业编制在编、在岗、离退休且为房屋产权人或公房承租人的采用集中供暖方式的职工以及符合市的住宅没有集中供暖设施且采用清洁能源分户采暖方式的职工(以下简称“职工”)。二、办理供暖费报销所需材料
1、集中供暖方式:(1)本人所购房屋产权证的原件(没有房屋产权证原件者,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2)供暖明细单(由收费单位提供);(3)发票原件(发票抬头:积水潭医院+职工姓名);发票须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写明单价,无正式发票的不予报销;(4)首次报销的职工,还需提供购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A4纸复印件,及与供暖单位签订的供暖合同或协议原件。
2、清洁能源自采暖方式:(1)市政管委供热办统一印制的《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核对证明》(每个采暖季一次,复印无效,物业或街道开具)。(2)首次报销的职工,还需提供本人承租公有租赁住房合同、所购房屋产权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产权人或承租人系职工配偶的,请提交房屋产权证及婚姻关系证明(没有房屋产权证原件者,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产权人或承租人为父母等亲属的无房户职工,户口必须与自采暖住房同一地址,并同时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三、供暖费审核相关规定
1、承租公房或产权人系我院职工的集中供暖用户,按照[2003]京房改办字第078号文件规定职工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报销。详见《标准职务职称及面积标准对照表》。
2、自采暖报销标准严格按照[京政管字(2006)22号]文件办理。
3、我院报销按照市物价局(商)字[2001]372号文件公布的价格标准和市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文件核准发放职工供暖费。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租户承担取暖费吗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择燃气经营者。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投资方可以自行经营,也可以另行选择燃气经营者。
第十七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燃气经营者应当公示业务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服务热线等信息,并按照国家燃气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第二十九条
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燃气经营者进行查询,燃气经营者应当自收到查询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