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维修基金使用流程
维修基金的使用流程根据维修资金是否划转业主大会管理而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
提出使用建议:
- 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若没有物业服务企业,则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业主讨论通过: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负责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申请列支:
-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列支。
审核并划转资金:
- 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
提出使用方案:
- 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方案包括拟维修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等。
业主大会通过:
- 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
组织实施:
- 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向业主委员会申请列支:
- 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业主委员会审核并备案:
- 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建设主管部门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责令改正。
划转资金:
- 业主委员会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注意事项: 维修基金是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私自提取。 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业主的变更而变化。
⑵ 房屋大修理应计入何科目
1.固定资产的中小修理支出,可以直接列支费用:
借:管理费用-维修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大修理的支出可以采取预提或待摊的方法。但是根据我国税法规定,预提大修理费用需要主管税务机关认可才可以税前列支。
预提:
借:管理费用-维修费
贷:预提费用
开支时:
借:预提费用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待摊 :
发生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每月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维修费
贷:长期待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