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请问开标评标会议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有谁承担谢谢!
没有明文规定,一般在招标委托书中由双方约定,既可以由委托方承担,也可以由代理机构承担,还可以由中标人承担。
Ⅱ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一般开标评标会议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住宿费用等有谁承担 有明文规定么
你讲的以上费用由招标公司承担,因为他们已从委托人(业主)那里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只承担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费用。如果是在异地开标,差旅费自己承担。
Ⅲ 评标委员会酬劳的费用谁出,怎么出
这个费用是招标人出的
但是实际的情况是 招标代理单位代替招标人请专家来评标
需要做好各项工作 配合专家顺利完成评标
最终看起来是招标代理人将酬劳付给评标专家
实际上是招标代理代替招标人将酬劳付给评标专家
Ⅳ 招标中评标委员会的评审费由哪里出
评标委员会的费用属于劳务费,可根据各个地方交易服务中心有相关规定执行或取决于招标代理合同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由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数额按当地情况定。
《招标投标法》37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应为专家库随机抽取。
(4)评标专家费用从哪里出扩展阅读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4、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Ⅳ 评标专家的评审费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发放还是中标单位发放依据是什么
评标专家的评审费一般是由招标活动的组织方(即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负责发放的,因为评标专家的评审是招标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就包含了在招标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评委的费用。如果是招标人自己招标就由招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购买标书的费用是作为制作招标文件的工本费,不能收多,谁卖谁收。要分清招标人和代理机构的区别,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后就不能再收取费用了,由代理机构收。
(5)评标专家费用从哪里出扩展阅读:
项目前期工作费是指项目法人在项目前期阶段(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地质灾害评价、地震灾害评价、编制水土保持大纲、矿产压覆评估、林业规划勘测、文物普勘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分摊在本工程中的电力系统规划设计、接入系统设计的咨询费与设计文件评审费等。
Ⅵ 评标专家费用标准是什么
评标专家费用标准依据各省地市而定,以北京为例,劳务报酬按照评审时间计算,每四个小时为一个区间(不足四小时按四小时计算),报酬500元。
评标是指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审和比较的行为。评标是招标投标活动中十分重要的阶段,评标是否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决定着整个招标投标活动是否公平和公正;评标的质量决定着能否从众多投标竞争者中选出最能满足招标项目各项要求的中标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第五十六条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第五十七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Ⅶ 招标单位要收取中标单位的专家评审费的依据是哪一条
摘要 你好,制式招标代理合同通用条款中有明确规定: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单位协商确定。评标专家的评审费是由招标活动的组织方(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负责发放的,因为评标专家的评审是招标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Ⅷ 招标时的专家评标费应该由谁出
评标费用应从招标代理服务费中列支,而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由招标人支付,也可以由中标人支付,由中标人支付的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若是招标代理负责招标则由招标代理付给专家评标费,若是项目单位自己公开招标邀请外部专家评标,则由项目单位付给评标专家。
二是权力独立性《招标投标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这说明,评标是评标委员会的独立活动,作为参与评标的专家有独立行使权力的特征。
三是作用具有主导性。评标是一项复杂的专业活动,唯有专家在评标中发挥主导作用,才能使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可以说,主导性决定了评标的方向和质量。
五是程序具有规范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对评标的程序进行了严格规范,包括评标准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与定标等。
各地也针对使用不同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评标程序提出了规范性意见。这一特征反映了评标专家的评标更趋科学和合理,对提高评标效率,确保评标质量具有积极意义。
评标专家的特征,要求他们必须具备全面优良的素质。素质是一个人各种知识、才干和能力的总和。素质乃履行职责之本。作为评标专家只有不断地提高自身素质,并且根据改革进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新要求,努力改善自己的素质构成,才能使评标工作具有深厚、扎实的根基,才无愧于评标专家的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