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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地库费用分摊到主楼

发布时间: 2023-05-31 09:12:25

① 房地产企业土地成本及其他成本如何分摊

论房地产开发中的成本控制

摘要:商品房价格持续居高不下,房地产投资不断增大,引起社会各阶层广泛关注。针对这一社会热点问题,本文从我国房地产市场开发现状入手,阐明政府及消费者不同态度,并针对房地产行业特点,较为详细地论述了房地产行业的成本构成即土地费用、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市政公共设施费用,管理费用,贷款利息,税费及其他费用。从土地供应价格,政府行政性收费,市政公共设施分摊,企业税收负担,信贷政策,物价水平等方面分析引起房地产开发成本加大的主要原因,重点揭示商品房价格上涨与其开发成本不断增加紧密相关。在上述基础上,提出通过控制土地供应总量,降低地价;清理不合理行政收费;合理分摊市政公共设施费用;降低税收负担;拓宽融资渠道;保持物价稳定;维持合理利润空间等主要措施来真正有效实现平抑商品房价格过高之目的。

关键词:开发成本 合理利润空间 平抑房价

近几年来,随着福利分房制度的结束,商品房便成为众所瞩目的焦点。它不仅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并且成为居民消费支出的重点和投资领域的全新选择。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主动型”需求,城市改造房屋拆迁带来的“被动型”需求,城市化加速农民进城带来的“自动型”需求,使得房价在短短几年内,一路攀升。根据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和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表明,2003年四季度,中国房地产市场价格持续上涨,与上年同季相比,房屋销售价格上涨5.1%,土地交易价格上涨8.9%,房屋租赁价格上涨2.2%。政府、金融部门、开发商、建筑商建材行业对此都有不同的认识和准备。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成为拉动GDP快速增长的重要因素,也成为政府和金融部门关注的重点。同时,房价的每次波动,也无不触动消费者敏感的神经,房价居高不下,成为压在百姓心头的一座大山。毕竟一套好房子是百姓圆一个幸福家园的梦想。因此,如何正确处理房价与居民消费水平的关系,在不影响国家税收前提下有效控制房价的攀升,创造房地产业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已成为房地产业规范发展的一个迫切问题。

一、我国房地产市场开发现状

1、市场现状

1998~2002年,中国房地产业发展速度始终保持在20%左右,其中商品房销售额和销售面积增长速度接近25%。从国际到国内,都可以看出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和作用。根据建设部提供的数据显示,2003年度全国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8285亿元,同比增长32.5%,占同期固定资产投资的23.9%,高于同期固定资产投资增幅近3个百分点。供销总量基本平衡,全年实现商品房销售1.99亿平方米,占同期竣工面积的95%,其中,销售面积增幅为32%,竣工面积增幅为29%,销售面积增幅大于同期竣工面积增幅3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价格稳中有涨,去年商品房价格每平方米2458元,同期上升4.7%,全国有近20个地区商品房销售价格有较大幅度上涨。

以上数据充分显示中国的房地产正处在一个发展的热潮中,供求两旺,产业兴旺是无可否认的。但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既处于高速发展期,又处于转型、过渡期,市场发育还不成熟,行为还不规范,市场运行中还存在诸多风险。既需要警惕房地产市场的“泡沫性过热”现象出现,还需要警惕由于政府工程规模过大造成商品房空置率居高不下的“盲目性过热”危险。现实要求政府和企业要共同把握市场脉搏,通过“无形的手”和“有形的手”,共同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的发展。
可售总成本是指应归属于可售房地产的土地使用费,拆迁补偿费,七通一平、勘察设计等开发前期费用;建筑安装费;基础设施费,公用设备,绿化、道路等配套设施费以及企业为直接开发建设工程而发生的其他间接费用。可售面积不能去除物管面积,因为物管面积实际上也是已经售了的,全部算在公共面积上面已经全部分摊给全体业主了。

② 商住楼如何分摊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土地购置成本

先用分摊面积进行折算,然后根据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房价的比值做加权调整。 追问: 那么建筑成本是否也可以如此参照呢?有国家具体文件吗? 回答: 建筑成本的实际成本就是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实际建筑成本。分开来算的。 没有国家规定的文件,你可以参考《土地估价规程》里面的相关内容。前面的回答有误,其实就是按分摊面积算,不需要调整。因为你计算的是商住综合用地,商住综合用地的土地性质为综合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住宅和商业部分都是50年。不需要进行加权调整。直接按分摊面积计算。 追问: 我接触的一户企业恰恰就是住宅是70年,而商业部分是50年,(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本来政府开始全部算作50年的使用年限来给开发商的,后来处于开发的需要才这样算)应该是按土地管理局核算的公摊面积来计算吧。那么其他房地产开发间接费用以及开发费用也是按这样计算吗? 追问: 江西吉安市按各自房产销售收入分摊土地购置成本,但是我觉得第一种回答还是比较科学即“先用分摊面积进行折算,然后根据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房价的比值做加权调整。”有比较权威的说法吗?

③ 单独建造的公共配套性质地下车库成本如何分摊

首先,要确定地下车库的产权,你提供的信息是没有产权,属于公共配套设施,是不可售面积。因此,停车场不单独核算开发成本,相关的成本费用作为配套公共费用摊入可售面积成本之中。因此,应该认定为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
其次,单独建造的停车场是指与其他物业关联度不大,不是利用其他物业的基础设施建造。有单独的建造许可证等批文,完成后可以申请独立的产权证,可以用于营业或出售。

④ 土地成本如何分摊

分摊方法一:占地面积法

占地面积法,指按已动工开发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开发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即按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面积占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

一次性开发的,按某一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全部成本对象占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分期开发的,首先按照本期全部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开发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然后再按某一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期内全部成本对象占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期内全部成本对象应负担的占地面积为期内开发用地占地面积减除应由各期成本对象共同负担的占地面积。

属于多个清算单位共同发生的扣除项目金额,原则上按建筑面积法分摊,如无法按建筑面积法分摊,应按占地面积法分摊或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合理方法分摊。

土地成本分摊方法为不同清算单位按占地面积法,土地成本分摊基本原则:分期开发,可以按占地面积分摊。

对占地相对独立的不同类型房地产,可以按该类型房地产占地面积占该项目房地产总占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土地成本。

(一)按独立占地的每栋建筑物占地面积占该项目占地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土地成本:每栋可转让建筑物分摊的土地成本=每栋可转让建筑物占地面积÷可转让建筑物占地总面积×土地总成本

(二)对于同一建筑物中包含不同类型房地产的,应当首先确定该建筑物占地的总土地成本,然后根据该建筑物中某一类型房地产建筑面积占该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土地成本:

1、普通住宅应分摊的土地成本=∑(每栋可转让建筑物普通住宅建筑面积÷每栋建筑物可售建筑面积×每栋建筑物应分摊的土地成本)

2、非普通住宅应分摊的土地成本=∑(每栋房地产非普通住宅建筑面积÷每栋房地产可售建筑面积×每栋房地产应分摊的土地成本)

3、其他类型项目应分摊的土地成本=∑(每栋房地产其他类型项目建筑面积÷每栋房地产可售建筑面积×每栋房地产应分摊的土地成本)

(三)占地总面积为可转让地上建筑物占地面积之和,不包括道路、绿化等公共设施用地面积。对于独立占地的不同类型房地产。

土地成本首先按可转让建筑物占地面积占可转让建筑物占地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同一建筑物中包含不同类型房地产的,再按照各类型房地产建筑面积计算分摊。

对于裙楼土地成本的分摊,裙楼与主楼为同一基础(即基础对裙楼和主楼均有承重作用)的,则裙楼和主楼应作为同一建筑物计算分摊;裙楼与主楼各有独立基础的应作为独立占地的建筑物计算分摊。

适用范围:对占地相对独立的不同类型房地产,或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的,应按分期开发项目占地面积占该成片受让土地总占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

分摊方法二:建筑面积法

建筑面积法,是指按已动工开发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占开发用地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即按照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

(一)一次性开发的,按某一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占全部成本对象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根据本期开发的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本期开发项目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分期开发的,首先按期内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占开发用地计划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然后再按某一成本对象建筑面积占期内成本对象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三)同一清算单位发生的扣除项目金额,原则上应按建筑面积法分摊。对于纳税人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独签订合同并独立结算的成本,可按直接成本法归集。

对同一项目里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土地成本是按照建筑面积分摊的。同一清算单位不同类型按建筑面积法。

具体分两步分摊土地成本:

第一步,先将占地相对独立(一般是指有道路、围墙等分隔)的不同类型房地产,按该类型房地产实际占地面积占该项目房地产总占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土地成本。

第二步,对于剩余混建的不同类型房地产,应当首先确定混建房屋占地的总土地成本,然后根据混建房屋中某一类型房地产建筑面积占该项目混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土地成本。

分摊方法三:售价比率法

售价比率法是以房屋单位售价为基础计算分摊开发房屋土地成本的方法。一般而言,房屋售价的高低,除取决于房屋结构外,更主要是取决于房屋的地理位置,同样结构的房屋,门面房售价高于住宅房。售价比率法需要分步骤实施:

(一)计算或预估不同结构、不同用途房屋的总售价和平均单位售价。

(二)应运用售价成本比率计算非住宅房超额成本售价,以剔除房屋不同结构对售价的影响。运用售价成本比率计算分摊土地成本时。

应将开发的商品房划分为价格相对低的住宅房和价格相对高的非住宅房两大类,将非住宅房高于住宅房的成本称为超额成本,将与超额成本相对应的售价称为超额成本售价:

超额成本售价=超额成本×(1成本毛利率)

各类非住宅房超额成本售价=(该类非住宅房单位建筑成本-住宅房单位建筑成本)×该类非住宅房总面积×(全部房屋售价总额÷全部房屋成本总额)。

(三)计算土地成本比率。土地成本比率是指土地成本与剔除超额成本售价后的售价总额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土地成本比率=占用土地的全部成本(土地使用权价值)÷(全部房屋售价总额-超额成本售价合计)×100%

(四)计算不同用途房屋应分摊土地成本。公式为:

1、住宅房应分摊土地成本=该类房屋售价×土地成本率

2、非住宅房应分摊的土地成本=(该类房屋售价-该类房屋的超额成本售价)×土地成本率

适用范围:计算既有住宅用房又有商业用房的地块开发,或者纯商业用房开发的土地成本时,采用售价比率法较为适宜。

(4)如何把地库费用分摊到主楼扩展阅读: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开发成本包括五方面的内容,具体内容及其核算如下:

1、土地费用

指直接与购置土地有关的费用,包括受让费用、拆迁费用、填海造地费及其他有关手续费和税费支出等。这些费用直接计入本科目。

2、基础设施费

一般情况下,是指达到预期使用功能的熟地状态所投入的线性建设费用,主要包括通电、通路、供水、通讯、排水(上下)和土地平整费用等,此类费用属直接费用,直接计入本科目。

3、配套设施费

一般指水、电、大市政和公建配套的建筑物建设费用,如学校、邮电、银行、供电的开闭所、公厕等。配套设施的核算分两种情况。

其一,经有权机关批准建设且房地产企业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照建筑面积或投资比例采取预提办法从开发成本中计提公共配套设施费。

即借记本科日,贷记“预提费用”,预提的公共配套设施费只能用于相关的工程建设,不得挪作他用,预提数与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待工程完工后再调整有关科目。

其二,单独立项且已落实投资来源、能够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从开发成本中预提公共配套设施费。

4、筹资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开发土地而借入的资金所发生的利息等借款费用,在土地开发完工之前,计入本科目,土地开发完工之后而发生的利息等借款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5、应由开发土地负担的间接费用它是指企业所属单位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工资、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等。

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地产分公司所发生的间接费用应计入土地开发成本。应由开发土地负担的间接费用,应在“开发间接费用”科目进行归集,月末再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本科目。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总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应作为期间费用,不在本科目核算。

⑤ 如何分摊费用

费用分摊法是指在保证费用支出最少的前提下,采用一定的方法使费用摊入成本时实现*5摊入,以*5限度避税。
企业费用开支有很多种内容,如劳务费用开支、管理费用开支、福利费用开支等。在所有费用开支方面,劳务费用、管理费用开支最为普遍,也是企业费用开支中两项最主要的内容。通常所用的费用分摊方法主要有三种:
*9种,平均分摊法。把一定时间内发生的费用平均摊到每个产品的成本中,它使费用的发生比较稳定、平均。平均费用分摊法是抵消利润、减轻纳税的a1选择,只需生产经营者不是短期经营而是长期从事某—一种经营活动,那么将一段时期内(如1年)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5限度的平均,就可以将这段时期获得的利润进行*5限度的平均,这样就不会出现某个阶段利润额及纳税额过高的现象。
第二种,实际费用摊销法。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摊销,多则多摊,少则少摊,没有就不摊,任其自然,这样就达不到避税的目的。
第三种,不规则摊销法。根据经营者需要进行费用摊销,可能将一笔费用集中摊入某一产品成本中,也可能在另一批产品中一分钱费用也不摊。这种方法最为灵活。企业如果运用得好,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特别是当企业的经营不太稳定,造成利润每月差别很大时,该方法可以起到平衡的作用,利润高时多摊,利润低时少摊,从而有效地避税。

⑥ 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如何分摊到工作中心

两种方案

方案一
目标:为公司决策提供相关资料信息;为公司对各部门业绩评价提供依据。
范畴:解决短期利益冲突
具体内容:
1、针对“技术部的制费如何分配到各个工作中心去呢?”
技术部的主要职能分析及对策:
(A)为提供生产线所需技术支持。
因技术部此项费用随生产线的运转而发生,分配依据应为“生产线实际使用了技术部实际为生产线提供的技术服务的‘数量’”(说明:如果所提供的并非生产线实际需要的服务,那么该服务对生产线来说是无用功,则不应计入生产线),根据受益原则,被分配的对象应为生产线的工作成果(包括半成品、在产品)。
换句话说,生产线的工作成果中包含了技术部提供某项服务而使技术部发生了该费用,那么生产线的该成果应当分摊技术部的该相关费用。分配的基准为各该生产线所产出的各该批次的成果接受技术部服务使技术部服务费用产生的数额,如果没有对此数据作符合要求的记录,那么也可以粗略地采用各该期间生产线的单位产品成本的比率<分配前>(这里的依据是“单位产品成本越高,其所需服务的质量也需要越高,那么其应该分配到更多的费用)。
另外,技术部还可能会因为向生产线提供了无效的服务而产生了相关费用,该费用未使用生产线的任何工作成果受益,那么从目标上讲,不应当分配给生产线,而直接作为技术部的费用(技术部成果的负数)。
(B)为公司产品决策提供的服务。
如果决策结果采纳了该服务,那么为提供该服务而发生的费用直接计入决策过程所产生的费用,由相关部门承担。
如果决策结果未采纳该服务或该项费用数额不是很大,也不非频繁发生,可以先计入“管理费用”再随“管理费用”的分配而分配。原因一是“重要性原则”,二是可将该费用视为管理决策上的沉没成本。
注意,如果决策结果采纳了该服务且该项费用频繁发生而数额可观,那么应当计入“销售费用”。理由:一是市场是否接受产品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是该产品功能(或性价比)适合市场需要,这离不开技术部的技术支持。二是该项费用无法具体平衡地分配到某个具体产品中去,所以只好结合“理由一”并从简分配。
(C)研发。
研发费用包括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如果长期或有规律地从事该项活动,那么可采用的方法是,将研究阶段的费用先“管理费用”,而将开发阶段的费用计入“无形资产”。
说明:诸如技术部工资类的费用可能无法具体与上述各职能相联系,那么可以按照技术部的主要职能(或本期主要职能)为线索,分配计入生产线的工作成果或产品决策过程或研发。
关键调整:受益原则 简化原则 归属原则
2、针对“品保部的制费如何分配到各个工作中心去呢?”
品保部的主要职能分析及对策
(1)为销售的产品符合标准而提供的服务
这也是品保最重要的内容了。鉴于此,首选的被分配对象是所销售的各该产品。这里有个困难,就是品保实际发生的费用在先,而产品销售在后,并且某些产品可能“永远”也不能销售,对此该怎么办?建议我们这样看比较简单,即:销售部当前所销售的所有合格产品都是品保部之前(几小时前、几天前、几周前、几月前、几年前等)的服务结果,而从长期来看,品保部的费用也完全可能随所有的产品被销售而全部收回。分配的标准可采用本期各该产品的销售收入的比例。
(2)为使生产线的成果合格而提供的服务
这是比较常见的理解。实际上也是不完整的理解。如果公司按照这种理解,那么建议采用产品生产工时(最好是各该产品的检验工时)作为分配依据,而将相关费用分配计入各该产品的制造成本中去。实际操作时,需要结合品保部所服务的具体对象,如“班组”、“车间”、“生产线”、“批次”等进行。
说明:考核与决策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寻找每种产品的制造、销售与企业盈利的关系,上述作法正是为了符合这一目标。
关键词:品种基准原则 决策目标原则 常见理解
3、针对“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如何合理的分配到工作中心机台中去?”
分析及对策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划分为“中心”与“共同”部分进行归集。中心的费用不用再分配。需要分配的是“共同”部分。共同部分实际上很难说按什么基准分配是合适的,比如说公司电费(你总不能逐项去登记各中心的用电器功率再详细记录各中心的相关用电器的开启时间吧?这样做不是不可以,关键是不经济,也就难以实现公司考核与决策的根本目标),再比如说公司大楼折旧,你可以按各中心实际使用面积来分配,但问题是你怎么说服某个月某部门接受其所有人员都在外出差的情况下该期间所分配给该部门的折旧呢?即便是强制使用了某个标准,也未必能为公司决策提供任何有意义的信息。
所以对于共同发生的费用不如直接留在所设立的“共同”中心与总经理的工资一起,不再往下分配。
方案二
目标:为公司寻找长期笪整体的决策提供依据。
范畴:解决长期利益冲突
这里的具体内容不涉及管营费用中的“共同”部分。
方法
采用作业成本方法重新归集所有共同发生的除管营费用中的共同费用之外的费用(下同)。这时,需要做大量的基础工作,付出可能巨大的实施成本,承担可能失败的实施风险。而这样做的最大的好处就是清楚地界定了所有可以区分的共同费用的被分配对象与被分配数额,做到“无摩擦”地实施公司考核与决策。当然,这也不是一两句话所能讲清的。如果你有兴趣,可以单独聊。

⑦ 物业收的停车场费如何与开发商分摊

你好,不知道你所说的车位是否是开发商售出的?还是出租的?
如果是开发商售出的,物业只是收的车位管理费让扮用,没有其他费用了;
如果是出租的车位,定价是由开发商跟物业协商的价格,车位费归开发商所有,管理费归物业所有,是两项费用加起没滑慧来的。一般情况下枯答是业委会(开发商)70%,物业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