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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筹办费用为什么亏损

发布时间: 2022-06-24 10:40:08

Ⅰ 企业为什么会亏损

费用过高,成本价格过高、销售价格过低。

Ⅱ 企业为什么会亏本

成本高、费用大、管理差、库存多、应收账款多、产品落后等原因。

Ⅲ 企业亏损的原因分析

解读公司亏损情况要进行财务报表、附注及表外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才可能得出相对准确的结论。
一、分析利润表
公司亏损情况应首先看利润表,对利润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营业利润以及非营业利润、净利润进行综合分析。亏损原因是毛利偏低还是期间费用过高,期还要分析亏损间费用过高是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过高还是财务费用过高,每一项费用过高具体原因是什么?此外亏损原因是否是营业外收支等非经常性损益导致的。
二、分析资产负债表。看资产的组成,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的差异、资产负债率的高低。比如分析存货,存货明显偏大,要分行业分析。一是行业不景气,产品卖不出去形成的亏损;二是行业景气,故意压着不卖形成亏损。账面都是存货过大,但反映的信息差别很大。又比如长期股权投资,有的投资有潜在收益,核算方式的原因,账面没有反映,有的是投资失误,没有回报或亏损,等等,不一而足。比如投资性房地产,可以进一步分析核算方式(成本法或公允价值核算)、所处城市及地段等。
三、分析现金流量表。分析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入情况,看企业承受亏损的能力等,企业的现金流特别是经营活动的现金流是否是净流入。
四、分析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看企业所有者权益结构以及近几年利润企业分红等情况,看企业亏损是短期还是长期性亏损。
五、分析附注。看企业相关重要事项的说明,对潜在盈利能力的影响。
六、关注表外因素。如行业发展前景、企业的发展阶段,是处于投产期还是正常经营期等。如果是上市公司也可参考业内专业人士的解读。

Ⅳ 企业筹办期间发生的筹办费用支出是否可以计算为当期亏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七、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问题
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

Ⅳ 筹建期间可以出现亏损吗

当然可以,太正常了,一般筹建期都会是亏损的。
新准则规定,开办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开办期肯定没有收入,而仅有费用,利润总额也就成了负数,就是亏损。

Ⅵ 筹办期亏损:企业如何计算损益年度

LZ:您好!
某企业2009年开始筹建,筹建期历时两年,2009年、2010年筹建期分别发生开办费200万元、300万元,账面产生亏损,2011年开始生产经营。那么,企业的亏损弥补期应该如何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七条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即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的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的规定执行,即企业所得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前年度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因此,上述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的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只能在“开办费”科目中归集。
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是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如果筹办期的结束和经营期的开始,两者处于同一年度,则应分别按照有关规定确认筹办费摊销及经营年度的开始。
所以,上述企业2011年开始生产经营,如果把2009年-2010年筹建期计算为亏损年度,由于2011年开始有收入,根据国税函[2010]79号文件第七条的规定,对企业来说就意味着亏损弥补期少了两年(2009年-2010年)。而按照国税函[2009]98号文件的规定,即企业所得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如果企业在开始生产经营年度的2011年开始一次性或分期扣除开办费,则2011年产生亏损,亏损年度就从2011年开始起算,这样就延长了亏损弥补期限。
希望可以帮到LZ解决问题!

Ⅶ 如何理解开办费不得计算为当期亏损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七、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问题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九、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望楼主采纳沈阳金蝶财务为您解答

Ⅷ 筹办期亏损弥补

这个规定意思是筹备期亏损,次年不能进行弥补吗?
由于企业在筹办期,没有经营收入,产生亏损。如果开办期间达一年以上,计算为亏损年度,意味着亏损弥补期(5年)势必减少,不利于纳税人。此次政策的明确有利于纳税人延长了亏损弥补期限。因此,这条规定不是以后年度不能进行弥补,而是延长了弥补年限。
先在长期待摊中归集,。。。但是后者明显不适合新的企业会计准则?
不是的。新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没有取消“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企业一年以上的需要按受益期分摊的费用可以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如果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不能低于税法规定的3年。

Ⅸ 企业筹办期间开办费的支出能否计算为当期亏损

问:企业筹划期间开办费的支出能否计算为当期亏损?不能。从计算损益的年度开始,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期间发生的筹办费用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从开始生产经营,计算损益的年度扣除。房地产企业,应把握住“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时期,在投资设立的当年就可以确认亏损,使筹办费用支出在成立前期即可税前扣除。政策参考:《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七条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的筹办费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