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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成本有哪些

发布时间: 2022-05-30 03:01:37

㈠ 投资成本是什么意思

投资成本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所耗费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货币支出总和。

其构成为:

①建筑安装工程成本包括建筑安装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和独立费等。它与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的区别是: 建筑安装工程成本不包含法定利润,而后者则包含利润在内。

②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用。包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购置和自制的全部设备、工具、器具费用,其中还包含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而作为流动资产处理的部分。

③其他费用。包括直接形成固定资产的费用; 应分摊计入新增固定资产的费用; 不增加固定资产的费用;国家规定的计入建设成本的专项费用。

(1)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成本有哪些扩展阅读:

作为投资成本中重要组成部分的建筑安装成本(简称工程成本) 是施工企业 (包括自营施工单位) 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所支出的全部费用,是考核施工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

施工企业按施工图预算计算的工程成本,称为预算成本。预算成本是考核经营成果的重要依据,是统计工程进度和向建设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价值标准。

也是施工企业同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价格的根据。施工企业在预算成本的基础上,根据国家要求和上级下达的降低工程成本指标。

按照施工定额编制工程成本计划,称为计划成本。施工企业通过对工程施工,形成实际消耗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货币支出称为实际成本。

㈡ 有限责任公司,个体工商户和有限合伙三种形式对应的税收成本

这三种企业,税法规定的一些扣除限额都是相同的,如招待费的百分之六十不超过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广告费不超过营业收入的比分之十五,捐赠支出不超过利润的百分之十二等。不同的是个体和合伙企业交的是个税,不是企业所得税哦。

㈢ 关于合伙经营投资、成本以及利润分配问题

先按每月最终盈利的百分比来试分配。
四人共出资30W,按比例,A33% B33% C16.5%
D16.5%
打个比方本月盈利10000元,那么A和B各3300。
C和D各是1600。还有点钱一起吃消夜加深感情。
四个人开一个碰头会,关于工资问题。
店是由A和C在管理,我想哪位去说工资给多少都不合适,那么只有开个股东会,就他们两人工资。假如大家定2000一月,那他们一起的工资就是4000,4000千元按四个人头分,每人得拿出1000元付他们工资。。。当然工资是由你们开会协商。到时都是自己协商答应的,大家都服!呵呵~我的办法好的话请兑现你说的。。。

㈣ 投资合伙企业如何账务处理

首先:说明公司以合伙人的身份投资到合伙企业的并不多,常见的是在PE与VC比较多见.(PE简称私募股权投资,VC为风险投资)。所以,如果你作为注册会计师审计基金公司,弄明白这一点是非常必要的。在我查阅大量的资料,得出以下几点结论(财政部官员讲话说,实务中的会计处理是我国会计准则有规定的按我国的会计准则规定处理,我国会计准则没有规定,按国际会计处理规定)我查阅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都没有明确说明,我在查一些文献,我认为最合理的处理方法是如下:
(一)合伙企业是否适用《企业会计准则》问题
我认为目前的《企业会计准则》是针对具有股权或股份性质的公司而言的,其整个逻辑体系及其假设和前提都不适用合伙企业:一是,《企业会计准则》中对资产的定义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显然与合伙企业的以劳务出资的规定相冲突。
(二)合伙份额及其投资的会计核算方法
1,合伙份额的会计科目。有限合伙人投资于合伙企业后,即按占合伙比例在合伙企业中相应的份额。此时,对于企业法人投资人在账面上如何进行财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均未作出作出明确规定。如果记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显然不妥,因为合伙企业不存在股份和股权问题;如果计入“长期应收款”等作为普通债权性资产也存不当
,因为《合伙企业法》中规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一般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为此,我建设增设“长期投资”,用于核算有限合伙人的投资资产。由于现在,《企业会计准则》没有改变,我建议最好还是按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2,如果按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那核算的方法是什么,权益法还是成本法。我因为基于合伙企业的特性及谨慎性原则,特别是基于一般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间在控制管理能力与风险承担能力的区别,对待有限合伙人应采用成本,这种核算方法是基于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对待执行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则基于其在《合伙企业法》中规定的控制权,管理权条款,应该采用权益法,反应其动态权益。

㈤ 有限合伙公司怎么注册,注册下来大概费用是多少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要求:

1、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和1个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3、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4、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的条件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3、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4、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5、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6、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7、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8、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9、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有限合伙公司需要的资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的证明

(2) 由全体合伙人签署。合伙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合伙人加盖公章。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4)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

(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1)其他有关文件证书。

㈥ 投资项目的收入利润成本和费用都有哪些

营业外收入 反映企业发生的除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企业接受股东或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经济实质属于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的除外,列资本公积)等。
利润 营业利润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其他收益+投资收益(-投资损失)+净敞口套期收益(-净敞口套期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资产处置收益(-资产处置损失)
项目成本:是指项目形成全过程所耗用的各种费用的总和,是项目从启动、计划、实施、控制,到项日交付收尾的整个过程中所有的费用支出。成本:企业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耗费物化劳动、或劳动中必要劳动的价值的货币表现,是商品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成本是商品经济的一个经济范畴。
费用: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费用按照其功能可以划分为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两大部分。
狭义的费用
狭义的费用概念将费用限定于获取收入过程中发生的资源耗费;广义的费用
广义的费用概念则同时包括了经营成本和非经营成本;
一,销售型企业与生产型企业的不同点在于,销售型企业的成本费用一般就发生在牛奶流出池子的时候,如卖出库存商品借记主营业务成本、支付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等,这些科目是费用类科目,也是费用类会计要素,发生时就会同时影响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而生产型企业的某些所谓的“成本”、“费用”如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制造费用是过渡科目)等,本质上来说,他们是费用类科目,但却属于资产要素,而不是费用要素,未完工在产品的生产成本要在存货项目下列示。
二,因为生产成本表示的是资产,是牛奶与酸奶的中间态半成品。牛奶要先变成酸奶,这时由于还没有流出池子,因此发生时并不影响利润表,等酸奶再流出池子的时候才影响利润表。因此,同样是科目名称里带有“成本”、“费用”,在销售型企业和制造型企业里面代表的内涵确实是有差别的。
三,营业外支出反映企业发生的除营业利润以外的支出,主要包括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通常包括因自然灾害发生毁损、已丧失使用功能等原因而报废清理产生的损失。企业在不同交易中形成的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和损失不得相互抵销,应分别在“营业外收入”科目和“营业外支出”科目进行核算。

㈦ 有限合伙(创投企业)会计处理

1、投入到A\B企业的投资没有关系与普通企业做法一样,增加长期股权投资即可,
2、至于投资到C自然人,首先要清楚是投资还是借款,如果是投资最终一定要投到企业里去(自然人基本无经营资格),那么合伙企业、C自然人、新的企业有时什么关系,搞清楚这些问题之后才能进行账务处理的。
3、合伙企业的资产、负债、收入、成本费用项目基本与其他公司的做法是一致的,所有者权益差异较大,所以就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不一样(没有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其他报表格式与公司一致
4、费用项目还是按照正常公司进行,银行手续费可以列支于"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

㈧ 注册有限合伙企业有哪些优势和劣势

有限合伙企业的优势

1.纳税上的节税效应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属于税收透明体,该层面并不征收所得税,经营收益直接穿透合伙企业流入合伙人账户,仅由合伙人缴纳一次所得税。

2.治理结构钱权分离对于企业家而言,拥有股权中的话语权往往重要于拥有股权中的财产权。有限合伙企业恰好可以实现企业家心中理想的“钱权分离”。与《公司法》相比《合伙企业法》,赋予了合伙人设计机制极大的灵活性,无论是利益分配机制还是合伙人的权力分配机制,都可以在合伙协议中自由约定。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更是依据合伙人对外承担责任的类型,分成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可以为创始人大股东,承担合伙企业的无限连带责任,享有合伙企业决议的全部表决权,但不分配财产权,即只要“权”,不要“钱”;有限合伙人为高管员工,不享有合伙企业的表决权,但未来可以享受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财产收益权,即只要“钱”,不要“权”。这样的治理结构为在乎“权”者与在意“钱”者之间的合作提供了浑然天成的平台。

㈨ 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的分类有哪些

合伙制私募基金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即私募基金管理人,他们和不超过49人的有限合伙人共同组建的一只私募基金。不同以往合伙制私募基金只能投资PE类投资,合伙制私募基金也能开设账户进行二级市场股票投资。
采用有限合伙制形式的私募股权基金可以有效的避免双重征税,并通过合理的激励及约束措施,保证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情形下,经营者与所有者利益的一致,促进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分工与协作,使各自的所长和优势得以充分发挥;此外,有限合伙制的私募股权基金的具有设立门槛低,设立程序简便,内部治理结构精简灵活,决策程序高效,利益分配机制灵活等特点。
从有限合伙制度的法律层面看,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还具有以下特点:
1、有限合伙私募股权基金的财产独立于各合伙人的财产。作为一个独立的非法人经营实体,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拥有独立的财产;对于合伙企业债务,首先以合伙企业自身的财产对外清偿,不足部分再按照各合伙人所处的地位的不同予以承担;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各合伙人不得要求分割合伙企业财产。由此,保障了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财产独立性和稳定性。
2、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享有不同的权利,承担区别的责任。在有限合伙制企业内,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样的制度安排,可促使普通合伙人认真、谨慎地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有限合伙人而言,则具有风险可控的好处。
公司式
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目前公司式私募基金(如"某某投资公司")在中国能够比较方便地成立。半开放式私募基金也能够以某种变通的方式,比较方便地进行运作,不必接受严格的审批和监管,投资策略也就可以更加灵活。比如:
设立某"投资公司",该"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有价证券投资;
"投资公司"的股东数目不要多,出资额都要比较大,既保证私募性质,又要有较大的资金规模;
"投资公司"的资金交由资金管理人管理,按国际惯例,管理人收取资金管理费与效益激励费,并打入"投资公司"的运营成本;
"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每年在某个特定的时点重新登记一次,进行名义上的增资扩股或减资缩股,如有需要,出资人每年可在某一特定的时点将其出资赎回一次,在其他时间投资者之间可以进行股权协议转让或上柜交易。该"投资公司"实质上就是一种随时扩募,但每年只赎回一次的公司式私募基金。
不过,公司式私募基金有一个缺点,即存在双重征税。克服缺点的方法有:
将私募基金注册于避税的天堂,如开曼、百慕大等地;
将公司式私募基金注册为高科技企业(可享受诸多优惠),并注册于税收比较优惠的地方;
借壳,即在基金的设立运作中联合或收购一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最好是非上市公司),并把它作为载体。
有限合伙制
有限合伙企业是美国私募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2007年6月1日,我国《合伙企业法》正式施行,一批有限合伙企业陆续组建,这些有限合伙企业主要集中在股权投资和证券投资领域,
信托制
通过信托计划,进行股权投资或者证券投资,也是阳光私募的典型形式。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核心机制是为专业投资人才建立有效的激励及约束机制,提高基金的运作水平和效率,以实现投资方利益的最大化。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限制
私募股权投资属于高风险投资方式,因此约束投资范围、投资方式以及每个项目的投资比例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由于投资范围、投资方式的复杂和无法穷尽,实践中往往采用"否定性约束"的方式,以达到控制投资风险的目的。例如,约定不得对某一个项目的投资超过总认缴出资额20%,不得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投资,不得为已投资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担保,以及合伙企业的银行借款不得超过总认缴出资的40%等等。
2、控制
实践中,通常有两种做法:第一种,管理费包括运营成本。好处是可以有效控制运营费用支出,做到成本可控。目前,为了吸引资金,很多国内的私募股权投资资金采取了这种简便的方式。第二种,管理费单独拨付,有限合伙企业运营费用由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成本列支,不计入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费用。这是国际通行的方式,管理费的数额按照所管理资金的一定百分比,通常为0.5%-2.5%,提取方式可以按季、半年或一年。
3、分配及激励
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可以就投资收益的分配方式进行灵活约定;通常而言,在预期投资收益内的部分,双方可以约定普通合伙人按照较低的比例享有收益,如超过预期收益的部分,普通合伙人可按照较高的比例享有收益,投资收益越高,普通合伙人享有的比例就越高,以作为有限合伙人对普通合伙人的奖励,由此可以促进普通合伙人积极、有效、有利的履行合伙企业事务。在国内的实践中,为了吸引到投资人,有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往往采用"优先收回投资机制"和"回拨机制",确保在有限合伙人在收回投资之后,普通合伙人才可以享有利润分配,以保障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利益的一致性。
(1)关于"优先收回投资机制"
所谓"优先收回投资机制",是指在基金期限届满,或某个投资项目进行清算时,合伙企业分配之前首先要确保有限合伙人已全部回收投资,或达已到最低的收益率。例如,可以约定如下收益分配方式:
首先,有限合伙人取回投入基金的全部投资;
其次,核算内部收益率(IRR),如内部收益率低于8%的,则全部投资回报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全体合伙人,此时普通合伙人按照出资额享有收益;
再次,如内部收益率高于8%,但低于10%的,其中低于8%的部分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全体合伙人,而超过8%以上的部分的20%先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剩余80%部分则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全体合伙人;
最后,如内部收益率高于10%的,10%以内的收益按照前述原则进行分配,高于10%收益的部分的25%先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其余75%部分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全体合伙人。
(2)关于"回拨机制"
所谓"回拨机制",是指普通合伙人在已收到的管理费,以及所投资的项目退出后分配的利润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存入特定账户,在基金或某些投资项目亏损或达不到最低收益时,用于弥补亏损或补足收益的机制。例如,某有限合伙私募股权基金约定,普通合伙人应留存收益的40%,在基金亏损或未能达到8%的最低收益时,用于弥补亏损或补足收益。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优先回收投资机制"或是"回拨机制"均反应了国内普通合伙人在募集资金方面的困境,为吸引资金,在利益分配方面所作出的妥协与让步。
4、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方式及转让出资额的限制
在有限合伙私募股权基金成立后,仍可以允许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通常而言,有限合伙人的入伙由普通合伙人决定,但也会设定一些限定条件,例如,限定新有限合伙人应属于合格机构投资者及相应的资金要求等。此外,还需要明确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的权益计算方式,或者对原合伙人的补偿方案。关于有限合伙人的退伙,实践中,合伙协议均要求有限合伙人保证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内不得退伙。
为保证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稳定性,通常对有限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的出资进行一定的约束。有限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的出资可以分为自行转让和委托转让两种形式。"自行转让"是指有限合伙人自行寻找受让方,由普通合伙人审核并协助办理过户的方式。"委托转让"是指有限合伙人委托普通合伙人寻找受让方,并普通合伙人协助办理过户的方式。一般情况下,有限合伙人转让出资,普通合伙人均要求支付一定的手续费,而且根据转让形式的不同,手续费的费率也不同;自行转让的手续费费率较低,例如可为所转让出资额的1%,委托转让的费率较高,例如可为所转让出资额的5%;通过收取一定转让手续费,可以控制有限合伙人频繁的转让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所收取的手续费可以作为合伙企业的收入,如普通合伙人提供居间服务的,还可以提取一定比例的居间报酬。

㈩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律分析: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