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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成本主要核算规则有哪些

发布时间: 2022-05-12 00:30:08

Ⅰ 产品成本核算有哪些基本方法

一)产品成本核算的内容

工业企业产品生产成本(或制造成本)的构成,包括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为销售产品而发生的销售费用等都作为期间费用,由当期收入中得到补偿,不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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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成本是反映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一项综合性指标,企业生产过程中各项耗费是否得到有效控制,设备利用是否充分,劳动生产率的高低、产品质量的优劣都可以通过产品成本这一指标表现出来。企业的成本核算过程,也是对产品成本的监督、管理过程,因此,企业的成本核算要适应企业管理的要求。

(二)产品成本核算的要求

(1)加强对生产费用的审核和控制成本核算作为成本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首先应加强对生产费用的审核和控制,提供生产费用支出的真实资料。对不合理的开支,要坚决抵制;对超计划的费用开支,要按规定的审批手续办理;对各项浪费和损失,要查明原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正确划分费用支出界限。产品的生产成本是企业的一种费用支出,但企业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并不都属于产品的生产成本。

为了正确核算产品的生产成本,必须划清各项费用支出的界限。

A.正确划清资本支出和收益支出的界限。

B.正确划清产品生产费用支出与期间费用支出的界限。

C.正确划清各月份的费用界限。

D.正确划清各种产品的费用界限。

E.正确划清完工产品在产品的费用界限。

(3)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产品成本核算工作较复杂,为了保证成本核算的及时和准确,必须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A.建立和健全定额管理制度。

B.建立和健全材料的计量、收发、领退和盘点制度(包括在产品盘点制度)。

C.建立和健全原始记录。

D.正确确定成本核算工作的组织方式。

(三)产品成本项目

为了便于归集生产费用,正确计算产品成本,需要对生产费用进行合理的分类。生产费用按经济用途划分,可将计入产品成本的生产费用分为以下四个成本项目:

(1)直接材料。直接材料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配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以及其他直接材料。

(2)直接工资。直接工资包括企业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

(3)其他直接支出。其他直接支出包括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其他支出。

(4)制造费用。制造费用包括企业各个生产单位(分厂、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一般包括: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季节费,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费以及其他制造费用。

将生产费用按经济用途划分为成本项目,便于反映产品成本的构成,可以考核各项费用定额或计划执行情况,查明费用节约或超支的原因,加强对成本的控制和管理,促使企业更有效地降低成本。

(四)生产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

生产成本的核算是对生产费用支出和产品成本形成情况的核算。因此,生产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是:第一,生产费用的核算;第二,生产成本的计算。

生产费用核算,是根据经过审核的各项原始凭证汇集生产费用,进行生产费用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然后,将汇集在有关费用账户中的费用再进行分配,分别分配给各成本核算对象。

生产成本的计算,是将通过生产费用核算分配到各成本计算对象上的费用进行整理,按成本项目归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产品成本计算。如本期投产的产品本期全部完工,则所归集的费用总数即为完工产品成本。如果期末有尚未完工的在产品,则需采用适当方法将按成本项目归集起来的各项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间进行分配,计算出完工产品的成本。

Ⅱ 产品成本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1、品种法
(1)定义
以产品品种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
(2)成本对象
品种法的成本计算对象为:产品品种。实际工作中,可以将“品种法”之下的成本对象变通应用为:产品类别、产品品种、产品品种规格。
(3)计算方法及要点
品种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要点为:以“品种”为对象开设生产成本明细账、成本计算单;成本计算期一般采用“会计期间”;以“品种”为对象归集和分配费用;以“品种”为主要对象进行成本分析。
(4)适用范围
品种法适合于大批大量、单步骤生产的企业。如发电、采掘业、管理上只要求考核最终产品的企业。
2、分批法
(1)定义
以产品批别作为成本计算对象的一种成本计算方法。
(2)成本对象
产品的“批”。分批法是一种很广义的成本计算方法,在实际工作中,有“批号”、“批次”的定义。可以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成本对象:产品品种、存货核算中分批实际计价法下的“批”、生产批次、制药等企业的产品“批号”、客户订单——即按照客户订单计算成本的方法、其他企业需要并自定义的“批”
(3)计算方法及要点
品种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要点为:以“批号”、“批次”为成本计算对象开设生产成本明细账、成本计算单。成本计算期一般采用“工期”,一般不存在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若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在产品间分配采用定额法。
(4)适用范围
单件、小批生产企业、按照客户定单组织生产的企业——因而也称“订单法”
3、分步法
(1)定义
以产品生产阶段、“步骤”作为成本计算对象,计算成本的一种方法。
(2)成本对象
分步法下的“步”同样是广义的,在实际工作中有丰富的、灵活多样的具体内涵和应用方式,分步法下之“步”在实际应用中,可以定义为下列“步”含义:部门——即计算考核“部门成本”、车间、工序、特定的生产、加工阶段、工作中心,上述情况的随意组合。
(3)计算方法及要点
较之其他方法,分步法在具体计算方式方法上很有不同,这主要是因为它按照生产加工阶段、步骤计算成本所导致的。

Ⅲ 成本核算方法有哪些

成本计算方法有6种,具体分为:

1、品种法是以产品品种为成本计算对象来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方法。它是工业企业计算产品成本最基本的方法之一,主要适用于大量大批生产的简单生产或管理上不要求分步骤计算成本的复杂生产。

2、分批法是按照产品批别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适用于单件、小批生产类型的企业,主要包括:

(1)单件、小批生产的重型机械、船舶、精密工具、仪器等制造企业。

(2)不断更新产品种类的时装等制造企业。

(3)新产品的试制、机器设备的修理作业以及辅助生产的工具、器具、模具的制造等,亦可采用分批法计算成本。

3、逐步结转分步法也称顺序结转分步法,它是按照产品连续加工的先后顺序,根据生产步骤所汇集的成本,费用和产量记录,计量自制半成品成本,自制半成品成本随着半成品在各加工步骤之间移动而顺序结转的一种方法。

逐步结转分步法成本计算对象是最终完工产品和各步骤的半成品。

4、平行结转分步法是各生产步骤只归集计算本步骤直接发生的生产费用,不计算结转本步骤所耗用上一步骤的半成品成本;各生产步骤分别与完工产品直接联系,本步骤只提供在产品成本和加入最终产品成本的份额,平行独立、互不影响地进行成本计算,平行地把份额计入完工产品成本。

平行结转分步法成本计算对象是最终完工产品。

5、作业成本核算法又称ABC成本法,作业成本法把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包括期间费用)作为产品(服务)消耗作业的成本同等地对待,拓宽了成本的计算范围,使计算出来的产品(服务)成本更准确真实。

作业是成本计算的核心和基本对象,产品成本或服务成本是全部作业的成本总和,是实际耗用企业资源成本的终结。

6、分类法是按照类别产品汇集生产费用,计算出各类产品的总成本,然后将总成本按一定标准在该类产品的各种产品间进行分配,计算出各种产品成本。

分类法适用于产品品种、规格繁多,并且可以按一定标准将产品划分为若干类别的制造企业。

(3)产品成本主要核算规则有哪些扩展阅读:

计算成本应遵循的原则。主要包括:

1、合法性原则。指计入成本的费用都必须符合法律、法令、制度等的规定。不合规定的费用不能计入成本。

2、可靠性原则。包括真实性和可核实性。

真实性就是所提供的成本信息与客观的经济事项相一致,不应掺假,或人为地提高、降低成本。可核实性指成本核算资料按一定的原则由不同的会计人 员加以核算,都能得到相同的结果。真实性和可核实性是为了保证成本核算信息的正确可靠。

3、相关性原则。包括成本信息的有用性和及时性。有用性是指成本核算要为管理当局提供有用的信息,为成本管理、预测、决策服务。及时性是强调信息取得的时间性。及时的信息反馈,可及时地采取措施,改进工作。而这时的信息往往成为徒劳无用的资料。

4、分期核算原则。企业为了取得一定期间所生产产品的成本,必须将川流不息的生产活动按一定阶段(如月、季、年)划分为各个时期,分别计算各期产品的成本。

成本核算的分期,必须与会计年度的分月、分季、分年相一致,这样可以便于利润的计算。

5、权责发生制原则。应由本期成本负担的费用,不论是否已经支付,都要计入本期成本;不应由本期成本负担的费用,虽然在本期支付,也不应主考试本期成本,以便正确提供各项的成本信息。

6、实际成本计价原则。生产所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要按实际耗用数量的实际单位成本计算、完工产品成本的计算要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算。虽然原材料、燃料、产成品的账户可按计划成本加、减成本差异,以调整到实际成本。

7、一致性原则。成本核算所采用的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以使各期的成本资料有统一的口径,前后连贯,互相可比。

8、重要性原则。对于成本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应作为重点,力求精确。而对于那些不太重要的琐碎项目,则可以从简处理。

Ⅳ 产品成本核算方法有哪些

产品成本核算的方法有三种:

  1. 品种法:品种法是以产品品种作为成本计算对象来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品种法主要适用于大批量单步骤生产的企业。如发电、采掘等;

  2. 分批法:分批法也称定单法。是以产品的批次或定单作为成本计算对象来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分批法主要适用于单件和小批的多步骤生产;

  3. 分步法:分步法是按产品的生产步骤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分步法适用于大量或大批的多步骤生产。如机械、纺织、造纸等。

拓展资料:

产品成本核算原则

一、实际成本核算原则

  • 某项成本发生时,按发生时实际耗费数确认

  • 完工入库产成品按实际负担额计价

  • 产品销售成本按实际数入帐

二、可靠性原则

  • 真实性:核算出的成本数据与客观的经济事项相一致

  • 可核实性:同一成本核算资料采用一定原则有不同会计人员计算出的结果应该相同

三、重要性原则

四、及时性原则

  • 成本项目发生时,及时进行会计处理。

  • 为相关的内部管理人员及时提供信息

  • 及时提供财务成本报表

五、一致性原则

  • 某项成本要素发生时,确认该要素水平的方法前后期应一致

  • 费用分配方法前后期一致

  • 成本计算方法前后期一致

  • 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的确认前后期应一致

  • 权责发生制原则

Ⅳ 成本核算应遵循的原则和要求有哪些

主要原则:

计算成本应遵循的原则。主要包括:

1.合法性原则。指计入成本的费用都必须符合法律、法令、制度等的规定。不合规定的费用不能计入成本。

2.可靠性原则。包括真实性和可核实性。真实性就是所提供的成本信息与客观的经济事项相一致,不应掺假,或人为地提高、降低成本。可核实性指成本核算资料按一定的原则由不同的会计人 员加以核算,都能得到相同的结果。真实性和可核实性是为了保证成本核算信息的正确可靠。

3.相关性原则。包括成本信息的有用性和及时性。有用性是指成本核算要为管理当局提供有用的信息,为成本管理、预测、决策服务。及时性是强调信息取得的时间性。及时的信息反馈,可及时地采取措施,改进工作。而这时的信息往往成为徒劳无用的资料。

4.分期核算原则。企业为了取得一定期间所生产产品的成本,必须将川流不息的生产活动按一定阶段(如月、季、年)划分为各个时期,分别计算各期产品的成本。成本核算的分期,必须与会计年度的分月、分季、分年相一致,这样可以便于利润的计算。

5.权责发生制原则。应由本期成本负担的费用,不论是否已经支付,都要计入本期成本;不应由本期成本负担的费用(即已计入以前各期的成本,或应由以后各期成本负担的费用),虽然在本期支付,也不应主考试本期成本,以便正确提供各项的成本信息。

6.实际成本计价原则。生产所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要按实际耗用数量的实际单位成本计算、完工产品成本的计算要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算。虽然原材料、燃料、产成品的账户可按计划成本(或定额成本、标准成本)加、减成本差异,以调整到实际成本。

7.一致性原则。成本核算所采用的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以使各期的成本资料有统一的口径,前后连贯,互相可比。

8.重要性原则。对于成本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应作为重点,力求精确。而对于那些不太重要的琐碎项目,则可以从简处理。

核算方法:

1.正确划分各种费用支出的界限,如收益支出与资本支出、营业外支出的界限,产品生产成本与期间费用的界限,本期产品成本和下期产品成本的界限,不同产品成本的界限,在产品和产成品成本的界限等。

2、认真执行成本开支的有关法规规定,按成本开支范围处理费用的列支。

3.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包括:建立和健全成本核算的原始凭证和记录、合理的凭证传递流程;制定工时、材料的消耗定额,加强定额管理;建立材料物资的计量、验收、领发、盘存制度;制订内部结算价格和内部结算制度。

4.根据企业的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选择适当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成本计算对象、费用的归集与计入产品成本的程序、成本计算期、产品成本在产成品与在产品之间的划分方法等。方法有品种法、分批法和分步法,此外还有分类法、定额法等多种。

(5)产品成本主要核算规则有哪些扩展阅读:

核算问题:

1、成本会计最核心的是了解企业的生产流程和各个关键的作业,了解车间最新的生产情况,月底通过编制成本核算报表将财务与业务结合,及时地分析每个月的成本波动,坐在办公室每天进行核算去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2、成本核算不只是财务部门、财务人员的事情,而是全部门、全员共同的事情。

一是成本核算需要生产车间、技术部门、采购部门等多部门的配合;

二是计算出的成本是否合理,不但需要财务部门的评价和时间的验证,还需要生产、技术等部门的评价,让生产等部门对自己计算出的结果做个论证等,是有必要的。

有时仅靠财务部门自己检查有时难以发现问题的。(注意:实际中,财务部门和其它部门检查的角度或指标多有不同,这好许是易产生差异的原因)

3、成本会计实务可以接受成本会计理论的指引,但要突破相关理论的束缚,不要局限在成本会计理论的框框里面。

最好的成本会计核算和管理体系就是最贴近企业生产流程的核算体系,这样才能反映本公司的生产管理特点,每一个企业的生产特点都有其特殊性,公司的管理层在不同的阶段有着不一样的关注点。

所以在确定整体思路的前提下,成本核算体系要有一定的可变性,关键的要在成本理论的指导下解决管理层关心的问题,将业务和财务相结合。

4、现行的所得税法是重损益而轻资产,即对期间损益作了大量详细的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而对资产价值及生产成本的计量却缺乏相应的规定。

可是资产最终会通过折旧、摊销、销售等方式转化为期间费用,现 在的资产价值即是今后的期间费用的来源和依据,成文法中法无禁止即为合法,税法既然没有对相关的资产计量作禁止或限制性规定。

那么会计功夫的深浅就会决定今后期间费用的多少,而会计本身就是介于艺术和科学之间的一门学科,它离不开估计、判断并由此衍生出了令人眼花的会计魔术,这为企业纳税提供了广阔的选择空间。

因此现行税法重损益而轻资产计量的做法无异于开门闭窗。这也为在成本核算这方面提供了足够的筹划空间。

参考资料:网络---成本核算

Ⅵ 产品成本的核算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可自行制定成本核算办法,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 成本开支范围
第三条 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计入制造成本。
1. 直接材料:指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和其他直接材料。
2. 直接工资:指在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按生产工人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计算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 燃料及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燃料和水、电、汽、冷动力费用。
4. 制造费用:指应由产品制造成本负担的,不能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的有关费用,主要指各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生产车间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折旧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降温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以及其他制造费用。
第四条 下列各项支出不得计入成本:
1. 资本性支出,即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2. 对外投资的支出。
3.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4. 违法经营罚款和被没收财产损失。
5. 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6. 灾害事故损失赔
7. 各种捐赠支出。
8. 各种赞助支出。
9. 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10. 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 成本核算的任务、原则
第五条 公司成本核算的任务是:
1.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合理归集与核算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计算产品成本并根据公司内部经营管理需要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成本报告和有关分析资料。
2. 监督成本费用发生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3. 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耗费,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 成本核算工作的原则
1.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竞争和内部管理需要的成本费用核算体制。
2. 开展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加强对二级核算单位以及班组成本核算的组织与管理。
3. 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必须在不断加强与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前提下进行,使成本费用的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4. 成本费用计算期应与会计核算期一致,规定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每月1日至当月末。计入当月成本的费用要素消耗和产品产量的起止日期须与成本计算期保持一致,不得提前和延后。
5. 成本核算必须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应真实准确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的成本水平的经营成果。
6. 成本核算须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在产品与产成品的界限、各种产品之间的成本界限。
7. 根据计算期内完工验收入库的产品数量、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不得以估计成本、目标成本代替实际成本。按计划成本、定额成本进行核算的,应在月末调整为实际成本。
8. 遵循谁受益谁承担费用的原则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对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设置成本费用账册,以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对成本项目在各成本核算与管理对象间进行分配,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9. 公司成本核算中的各项具体方法(包括材料计价、价差调整、费用分配方法、完工产品和在产品成本计算等),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将变更的原因及其对成本费用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在当期的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第四章 生产费用的分类、归集、分配
第七条 生产费用按经济内容(或性质)分类称为生产费用要素。
1. 外购材料: 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一切从外部购进的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半成品、辅助材料、包装物、修理用备件和低值易耗品等。
2. 外购燃料: 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一切外部购进的各种燃料,包括固体、液休和气体燃料。
3. 外购动力: 指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由外部购进的各种动力。
4. 工资 :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职工工资。
5. 计提的职工福利费:指按照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14%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6. 折旧费:指各生产单位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按照规定的折旧率计算提取的折旧费用。
7. 修理费:指按照确定并备案的提存率预提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各类固定资产的大中小修理费用或直接计入生产费用的修理费用。
8. 利息支出: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9. 税金: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各种税金,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0. 其他支出:指不属于以上各要素的费用支出。如物耗和非物耗等。
第八条 生产费用按经济用途分类称为成本项目。公司成本项目规定如下:
1. 直接材料:直接用于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各种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并具有消耗定额的辅助材料,另外包括包装物。
2. 燃料及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和自制的各种燃料和动力。
3. 工资及福利费: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按规定比例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4. 制造费用:指各单位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
(1) 工资:指车间生产工人以外的管理人员、辅助工人、勤杂人员的工资。
(2) 职工福利费:指按上述人员工资的14%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 折旧费:指车间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费。
(4) 修理费:指车间维修各类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所发生的修理费用。
(5) 办公费:指车间发生的文具、纸张、印刷品等办公费用。
(6) 水电费:指车间非工艺过程用水和照明用电的费用。
(7) 取暖费用:指车间应分担的采暖费用,不包括支付职工取暖费津贴。
(8) 租赁费:指车间从外部租入各种固定资产和工具而支付和租金。
(9) 差旅费:指车间因公外出的各种差旅费、市内交通费。
(10) 机物料消耗:指车间非直接用于产品、劳务的一般消耗材料,不包括 修理费用、劳动保护用品等。
(11) 保险费:指车间应负担的财产保险费
(12) 低值易耗品摊销:生产车间耗用的通用工具、生产用具、仪器等。
(13) 劳动保护费:车间为保证劳动安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应由制造费用开支的各项劳动保护措施费、劳动保护装置维护费、防暑降温费、劳动保护用品等。不包括增加固定资产的劳动安防护措施支出。
(14) 季节性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
(15) 运输费:车间内部运输所发生的费用和运输部门为车间提供的劳务费用。
(16) 外部加工费:指车间产品零部件委托外公司加工协作的费用。
(17) 试验检验费:指不能直接计入为鉴定某种产品质量而发生的产品的试验费、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检验费用、理化试验、质量监控等费用。
(18) 设计制图费:指对产品和工艺进行科研、设计所发生的费用。
(19) 其他:指不属于以上项目的其他应计入制造费用的支出。
第九条 生产费用归集与分配的原则
1. 按产品品种设置成本核算对象,对难以直接计入的间接费用要按合适的标准,在公司包括主营业务、其他所有产品之间分配。企业的产品包括全部的主营业务、其他业务和劳务协作。
2. 凡能直接计入各生产线、各作业、各产品的费用均应直接计入。
3. 凡不能直接计入各生产线、各作业、各产品的费用,应采用与费用形成有直接关系的分配标准进行分配。
4. 分配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十条 购入材料的成本:
1. 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购材料的成本包括:买价、外地运杂费、保险费、大宗材料的市内运杂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但不包括购进材料增值税和购进免税农产品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2. 购进材料直接用于非应税产品的,应按包括进项增值税在内的全部支付价款全额计入材料成本
3. 进口材料的采购成本应包括国外进价、进口税金。
第十一条 材料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1. 月终未报账的材料,按计划价办理暂估入库,于材料报账时冲回。
2. 采用公司内计划价格进行材料日常核算,月终将耗用材料的计划价调整为实际价格。材料的实际价格与计划价格的差异,使用当月实际差异率,按材料类别或品种核算。其中VB1主要原材料、制剂主要原材料按品种核算,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包装物、低制易耗品按材料类别核算。
3. 材料稽核员根据领料单,将属于直接构成产品实体的材料,计入制造一部生产成本。不能直接计入产品实体的,计入领用部门制造费用。成本核算员将直接计入产品实体的材料按材料稽核员转来的“材料领用单”,以材料核算价分配到各工序、各产品。并将材料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4. 月末车间材料员负责将已领未用的材料办理“假退库”手续。
第十二条 动力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1. 动力包括水、电、蒸汽、冷、压缩空气等,分外购自制两种。自制动力以及需经本单位辅助车间处理后使用的外购动力,均应作为辅助生产核算。
2. 动力费用根据计量仪表记录的实际耗用数量进行核算,没有计量仪表的,应由动力部门或有关部门确定的合理的分配标准,作为分配动力费用的依据。
3. 动力费用的核算要划清生产用和非生产用的界限、内供和外供的界限。

Ⅶ 成本核算都有哪些内容原则

成本核算的内容:
1、完整地归集与核算成本计算对象所发生的各种耗费。
2、正确计算生产资料转移价值和应计入本期成本的费用额。
3、科学地确定成本计算的对象、项目、期间以及成本计算方法和费用分配方法,保证各种产品成本的准确、及时。成本核算的实质是一种数据信息处理加工的转换过程,即将日常已发生的各种资金的耗费,按一定方法和程序,按照已经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或使用范围进行费用的汇集和分配的过程。正确、及时地进行成本核算,对于企业开展增产节约和实现高产、优质、低消耗、多积累具有重要意义。
成本核算原则:
计算成本应遵循的原则。主要包括:
(1)合法性原则。指计入成本的费用都必须符合法律、法令、制度等的规定。不合规定的费用不能计入成本。
(2)可靠性原则。包括真实性和可核实性。真实性就是所提供的成本信息与客观的经济事项相一致,不应掺假,或人为地提高、降低成本。可核实性指成本核算资料按一定的原则由不同的会计人员加以核算,都能得到相同的结果。真实性和可核实性是为了保证成本核算信息的正确可靠。
(3)相关性原则。包括成本信息的有用性和及时性。有用性是指成本核算要为管理当局提供有用的信息,为成本管理、预测、决策服务。及时性是强调信息取得的时间性。及时的信息反馈,可及时地采取措施,改进工作。而过时的信息往往成为徒劳无用的资料。
(4)分期核算原则。企业为了取得一定期间所生产产品的成本,必须将川流不息的生产活动按一定阶段(如月、季、年)划分为各个时期,分别计算各期产品的成本。成本核算的分期,必须与会计年度的分月、分季、分年相一致,这样可以便于利润的计算。
(5)权责发生制原则。应由本期成本负担的费用,不论是否已经支付,都要计入本期成本;不应由本期成本负担的费用(即已计入以前各期的成本,或应由以后各期成本负担的费用),虽然在本期支付,也不应计入本期成本,以便正确提供各项的成本信息。
(6)实际成本计价原则。生产所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要按实际耗用数量的实际单位成本计算、完工产品成本的计算要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算。虽然原材料、燃料、产成品的账户可按计划成本(或定额成本、标准成本)加、减成本差异,以调整到实际成本。
(7)一致性原则。成本核算所采用的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以使各期的成本资料有统一的口径,前后连贯,互相可比。
(8)重要性原则。对于成本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应作为重点,力求精确。而对于那些不太重要的琐碎项目,则可以从简处理。

Ⅷ 有哪些成本的核算方法

一、生产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1、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归集
2、生产费用在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分配与归集(材料费用的分配和归集、人工费用的分配和归集、辅助生产费用的汇集、动力费用的分配和归集、基本生产车间制造费用的汇集)
3、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按年初数固定计算在产品成本法、按所耗原材料费用计价法、约当产量比例法
4、辅助生产成本的分配(直接分配法、一次交互分配法、计划成本法、代数分配法)
二、成本计算的基本方法
1、品种法:以产成品品种作为成本核算对象,设置基本生产成本明细账,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大量、大批单步骤生产或不需要划分生产步骤的企业,如发电、自来水、食品、塑料制品等;
2、分批法:此时,生产费用在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分配以及费用的汇集程序和方法与上述相同,各批产品的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3、分步法(逐步结转分步法、平行结转分步法)

Ⅸ 成本核算方法有哪些

成本核算的意义在于:正确计算产品成本,及时提供成本信息;优化成本决策,确立目标成本;加强成本控制,促进成本责任制的巩固和发展,增强企业活力。

以下8种简单好用的成本核算方法,请收好~
移动加权平均法
存货的计价方法之一,是平均法下的另一种存货计价方法。即企业存货入库每次均要根据库存存货数量和总成本计算新的平均单位成本, 并以新的平均单位成本确定领用或者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永续制下加权平均法的称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下库存商品的成本价格根据每次收入类单据自动加权平均;其计算方法是以各次收入数量和金额与各次收入前的数量和金额为基础,计算出移动加权平均单价。
其计算公式如下:移动加权平均单价= (本次收入前结存商品金额+本次收入商品金额)/(本次收入前结存商品数量+本次收入商品数量 )
举例:在第一次发出时,期初是300件,2万元;8日购入200件,2.2万元;10日发出存货400件。则加权平均单价为:4.2万/500=84元。所以10日发出存货成本为400*84=33600元。10日余额为100件,8400元。从10日到28日第二次发出做为一个“月”来计算。

期初就是10日的余额100件,8400元,入库为20日购入300件,2.3万,合计为400件,3.14万。28日发出存货200件。则加权平均单价为:3.14/400=78.5元。所以,28日发出成本为200*78.5=15700元。28日余额为200件,1.57元;30日购进200件,2.5万。28日到31日为一个“月”计算,没有发出。所以,31日余额为400件,金额为15700+25000=40700元。

总计,全月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的发出存货成本为:33600+15700=49300元。
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出来的商品成本比较均衡和准确,但计算起来的工作量大,一般适用于经营品种不多或者前后购进商品的单价相差幅度较大的商品流通类企业。
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
全月平均法是以本月的期初数量和本月全部进货数量作为权数,取出本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期初的进货成本,计算出本月存货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作为基础算出本月的发出存货的成本以及月末的库存实际成本。主要适用于生产企业的产成品、半成品的成本核算;原材料的成本核算。

加权单价=(月初结存货成本+本月购入存货成本)/(月初结存存货数量+本月购入存货数量)
举例:如果期初有原材料单价5元,数量6个,一次购入原材料实际单价6元,数量5个,那么当发出原材料时,我们算发出成本的单价则为:(5*6+5*6)/(5+6)=5.45元/个。
在全月平均法下,采用全月平均法使得本期销货成本介于早期购货成本与当期购货成本之间。这种方法计算得到的销售成本不易被操纵,因而被广泛采用。
全月平均法作为一种平均价格法,在一定程度上修正了价格波动趋势的影响;存货计价工作可以分散在月内进行。缺点:不利于核算的及时性;与现行成本相比毕竟物价是随行就市的,有比较大的差异。
先进先出法
物料的最新发出(领用)以该物料(或该类物料)各批次入库的时间先后决定其存货发出计价基础,越先入库的越先发出。采用先进先出法时,期末结存存货成本接近现行的市场价值。
举例:
例一:假设库存为零,1日购入A产品100个单价2元;3日购入A产品50个单价3元;5日销售发出A产品50个,则发出单价为2元,成本为100元。先进先出法假设先入库的材料先耗用,期末库存材料就是入库的材料,因此发出材料按先入库的材料的单位成本计算。
例二:对销售而言,先获得的存货先销售出去,使留下存货的日期越来越近,存货价值越接近重置价值。在物价上涨时,此法会导致较低的销货成本,较多的盈余。
例如存货情形如下;1、1月1日进货10个每个5元,小计50元。2、4月1日进货10个每个6元,小计60元。3、8月1日进货10个每个7元,小计70元。4、12月1日进货10个每个8元,小计80元。

假设在12月31日存货数量为15个,则期末存货价值为12月1日10个每个8元小计80元,8月1日5个每个7元小计35元,总计存货价值为115元。

对电脑数据结构而言,称为排序的数据进出方式,从一端进,从另一端出,就好像排队一样。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企业不能随意挑选存货的计价以调整当期利润;缺点是工作量比较繁琐,特别是对于存货进出量频繁的企业更是如此。同时,当物价上涨时,会高估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价值;反之,会低估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
后进先出法
与先进先出发正好相反。在物价持续上涨时期,使当期成本升高,利润降低,可以减少通货膨胀对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这也是会计实务中实行稳健原则的方法之一。
区别:1、先进先出:发出存货计价时,坚持先购进先发出的原则进行计价;2、后进先出:发出存货计价时,坚持后购进先发出的原则进行计价。

上述两种方法均指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而与存货本身实际发出先后顺序无关。
举例:

2012年3月1日购买A产品3个,单价:8元/个;2012年3月5日购买A产品9个,单价:7元/个;2012年3月9日购买A产品2个,单价:10元/个;2012年3月发出A产品8个。
这发出的8个A产品计价分别为:(1)先进先出:3*8+5*7=59元;(2)后进先出:2*10+6*7=62元。
注:我国已不允许使用后进先出法进行后续计量。
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亦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它是指对发出的存货分别认定其单位成本和发出存货成本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要求具体存货项目具有明显的标志,而且数量不多、价值较大,如大件、贵重的物品。期末存货的各种项目,分别确定每种物品的单位成本和总成本,然后相加各种存货的成本,即为存货期末全部的成本。

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各批(次)存货发出数量×该批次存货实际进货单价
举例:某工厂本月生产过程中领用A材料2000KG,经确认其中1000KG属第一批入库单位成本为25元;其中600KG属第二批入库,单位成本为26元;其中400KG属第三批入库,单位成本为28元。
本月发出A材料的成本计算如下:发出材料实际成本=1000×25+600×26+400×28=51800元。
优点: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比较合理、准确。

缺点:实务操作的工作量繁重,困难较大。适用于容易识别、存货品种数量不多、单位成本较高的存货计价。例如珠宝、名画等贵重物品。
计划成本法
计划成本法是指企业存货的日常收入、发出和结余均按预先制定的计划成本计价,同时另设“材料成本差异”科目,作为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联系的纽带,用来登记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的差额,月末,再通过对存货成本差异的分摊,将发出存货的计划成本和结存存货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进行反映的一种核算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存货品种繁多、收发频繁的企业。
计划成本法先要制定计划价格,按计划价格发出材料,然后分摊材料差异(成本会计,制造业)。
举例:物品A,计划成本120(暂估入账),实际成本100,计划和实际相差20(结转材料成本差异)。
毛利率法
毛利率法是根据本期销售净额乘以前期实际(或本月计划)毛利率匡算本期销售毛利,并计算发出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这种计算方法适用于经营品种较多,月度计算成本确有困难的企业。它是一种简化的成本计算方法,但是全部(或大类)商品的综合毛利率受影响的因素较多,计算结果往往不够精确。在采用该法时,一般只在季度的头两个月使用,季末则必须用“加权平均法”等其他成本计算方法来计算和调整,以便在一个季度范围内使商品销售成本和期末结存商品金额符合实际。
毛利率=销售毛利/销售净额*100%

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退回与折让

销售毛利=销售净额×毛利率销售成本=销售净额-销售毛利=销售净额×(1-毛利率)

期末存货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货成本-本期销售成本
举例:某批发公司2018年4月初A类商品库存50000元,本月购进50000元,本月销售收入111000元,发生的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为1000元,上月该类商品的毛利率为20%,本月已销售商品和库存商品的成本计算如下:

本月销售净额=111000-1000=110000元销售毛利=110000*20%=22000元本月销售成本=110000-22000=88000元库存商品成本=50000+50000-88000=12000元
零售价法
零售价格法指按照存货成本与零售价格的比率估计存货成本的方法。
它在零售商企业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即可在平均成本法,后进先出法,先进先出法的基础上使用,也可结合成本与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运用。他的核心在于成本与零售价格比率的计算。它的一般在零售商和企业当中比较常见。例如像沃尔玛,中百仓储这样的零售企业。
零售价格法用于零售商为主的企业,即可在平均成本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等成本流动假定基础上运用,也可结合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运用。在美国,零售价格法因公认会计原则和税法均认可而得到广泛应用。零售价格法的好处是它提供了在定期盘存制下准备月度和季度报表所需的数据。

Ⅹ 成本核算方法有哪些公式

成本核算计算公式:

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

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财产净收入不包括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溢价所得。

转移净收入 计算公式为:转移净收入=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

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率= (报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

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财产净收入不包括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溢价所得。

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率= (报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

(10)产品成本主要核算规则有哪些扩展阅读:

成本核算的作用:

1、发现客户利润贡献度。成本分析有一个很重要的功能就是可以发现不同客户对小微企业的利润贡献度(包括利润率和利润额),由于产品的利润率和客户的加权平均利润率是不同的,所以,小微企业要不断筛选、开发有价值的产品和客户,并为此类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以得到最大的利润收益。

2、建立业务考核的参考。市场竞争的激励程度迫使小微企业必须制定多项指标对业务员的业绩进行考核,业务质量指标理应成为其中之一。所谓业务质量也就是产品的计划毛利(成交价与产品的计划成本价的差异)。但不能简单地把产品的实际成本失控归咎于业务员。

有了透明、公正、可操作性强的业务标准,业务员的业务取向就可得到正确的引导,从而可以使小微企业降低业务风险。

3、企业通过实行各种有效的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方法,可以提高利润率,降低企业业务风险,促使企业各部门更加重视成本控制,调动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从而促进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成本核算是加强小微企业成本管理的重要环节,成本核算与成本控制对企业的利润政策、周转政策和结构政策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企业的投资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成本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