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会计分录怎么做
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的会计分录做法如下:
购入原材料时,发票与材料同时到达:
- 会计分录: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会计科目。
购入原材料时,发票已到、材料未到:
- 初次分录:借:在途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等。
- 材料到达并入库:借:原材料;贷:在途物资。
购入原材料时,材料已到发票未到:
- 月末暂估入账:借:原材料;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 下月初冲回: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贷:原材料。
- 收到发票后:按照发票与材料同时到达的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发出原材料时的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