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成本加酬金合同的成本怎么确定
法律分析:成本加酬金合同通常用于如下情况:(1)工程特别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先确定,或者尽管可以确定工程技术和结构方案,但是不可能进行竞争性的招标活动并以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的形式确定承包商,如研究开发性质的工程项目;(2)时间特别紧迫,如抢险、救灾工程,来不及进行详细的计划和商谈。 成本加酬金是最有利于承包人的合同计价类型。一般可以理解由承包人根据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由承包人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确定。 因为成本不容易确定,除非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发包人才采用此合同计价类型。这个时候,控制投资已不是发包人最重视的因素之一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四百六十三条 本编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Ⅱ 什么是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又称成本补偿合同,或称工时及材料补偿合同,即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实际工程成本中的直接费,按事先协议好的某一方式支付管理费以及利润的一种合同方式。
成本加酬金合同的特点
成本加酬金合同的两大特点:
(1)设计与施工并行,施工与项目运营并行。在设计未完成之前便开始施工,随着设计的完成,部分单项工程开始投产运营,这时施工与运营并行;
(2)激励杠杆作用。由于成本加酬金合同是一种
按审计成本付款的谈判协议,承建商的利润R来自协议中签订的固定费用P和激励费用Q,即实际成果B是否达到规定的成本、工期、质量目标A,若B>A,R=P+Q,若B<A,R=P-Q,促使承包商更加关心成本、工期、质量。
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好处:缩短工期,如上图所示;降低成本,如下图所示;提高工程质量。
成本加酬金合同的优点与缺点
工程内容及其技术经济指标尚未完全确定而又急于上马的工程,或是完全崭新的工程,以及施工风险很大的工程可采用这种合同。但其缺点也很明显:发包单位对工程总造价不易控制,而承包商在施工中也不注意精打细算,因为是按照一定比例提取管理费及利润,而成本越高,管理费及利润也越高。
成本加酬金合同的主要形式
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多种形式,但目前流行的主要有如下几种:
1.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这是根据双方协议,工程无论成本多少,其承包商的人工、材料、机械等直接费全部按实报销,然后再给予承包商一笔固定的费用,作为承包商的酬金。
2.成本加定比费用合同。即承包商的酬金以完成的工作量为计算基数,按协议比例提取酬金的合同。
3.成本加目标奖金合同。即在成本费用之外,发包方制定若干目标(如成本目标、质量目标和工期目标),若承包商实现目标,则按规定支付奖金报酬的合同。
4.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即双方协议一个最大的成本加固定酬金金额合同,并规定,当实际费用超过合同规定后,多余部分由承包商自理;当实际成本低于合同费用时,除付给承包商报酬外,多余部分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分享。
5.成本加提成合同。即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实际成本后,将发包方因本项目产生的利润进行利润分成,作为给承包商的酬金。这种合同方式可以作为一种项目入股或融资的方式。
实际使用时并不局限于这一种或几种方式,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双方情况,灵活而多变地采取或创造性的使用。
Ⅲ 什么是合同中成本加酬金,怎样实施,酬金应在哪约定
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业主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 即按成本取费合同,这是承包人要发包人偿付工程实际成本加一定酬 金的合同。其中酬金由管理费、利润及奖金组 成。酬金按实际成本一定百分率计算的,称为 成本加按百分率确定酬金的合同;酬金按一笔 固定数额偿付的,称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等。 成本加酬金合同适用于施工条件不正常的情 况。在一些扩建工程、修复工程、灾后清理及 恢复工程,或发生市场因素难以预测的情况, 为了及时迅速地开工,用实际成本加酬金最为 合适。某些具有新技术性质的企业,也要求采 取这种合同。对施工承包企业,这种合同可以 确保企业的利润。成本加酬金合同有以下几种 形式:1.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按成本加 约定的酬金百分比结算总价。这种承包方式往 往难于鼓励承包单位节约成本,由此导致总价 难于控制的局面。为了控制成本,发包者常采 取以下补救措施:(l)指定承包企业,使承包 企业的代表参加发包方共同管,以求承发包双 方利益的一致性。(2)在协议中列出“会计公 开”的条款,以便发包人员参与审查实际成 本。(3)加强发包单位咨询力量、检查力虽和 信息的交流,以便在情况发生异常时及时作出 选择。2.成本加固定酬金。成本按实际计算, 酬金是一笔商定的总额。这种承包方式不利于 承包单位为降低成本而作出努力。3.成本加 浮动酬金。酬金浮动一般按一定比例,随着成 本递增,成本酬金比逐步递减。4.目标成本 加奖惩。目标成本由双方协商确定,按商定的 百分比计取目标成本的酬金,实际成本低于目 标成本时,降低成本按商定的百分比计奖,原 目标酬金不变;超过目标成本时,按同一百分 比计罚,原酬金则不能保证。此外还有工期的 奖罚合同,适应建设单位对工期特殊要求,提 前工期或延长工期按商定的办法奖罚。 这种合同形式主要适用于工程内容及其技术经济指标尚未全面确定,投标报价的依据尚不充分的情况下,发包方因工期要求紧迫,必须发包的工程;或者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具有高度的信任,承包方在某些方面具有独特的技术、特长和经验的工程。以这种形式签定的建设施工合同,有两个明显缺点:一是发包方对工程总价不能实施实际的控制:二是承包方对降低成本也不大感兴趣。因此,这种合同形式在建设工程中很少采用。
Ⅳ 成本加酬金进行计价
其实这叫成本加成法,即先确定一定比例的利润,再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和费用乘以1+这个比例,这样能保证有利润。但其缺点是与市场价脱离,不利于市场竞争。
举例:
销售一产品A,预计利润加成10%。实际成本+费用为100元,则售价为100*(1+10%)=110元。
Ⅳ 在工程招标中,成本加酬金计价方式是什么意思
成本加酬金计价方式的意思是:承包人完成规定的承包工作,除了可以得到为完成该项工作而直接发生的成本外,还可以额外得到一笔酬金(相当于利润)
(5)成本加酬金成本如何计算扩展阅读:
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提高我们公司基建工程投资效益,保证工程建设质量,降低工程造价,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运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省、市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工作原则
1.招投标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2.招投标工作应当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招投标工作应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投标工作。
招投标工作应自觉接受省、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机构和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招标条件与范围、规模、标准的确定
1.工程招标必须具备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条件,不具备条件者,不得进行投标;
2.工程招标包括勘测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建设监理等;
3.工程招标应由市工程交易中心或学校采购中心组织进行,满足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机构认定招标总价的,必须在市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不满足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机构认定招标总价的,可以实行校内招标;
4.招标方式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重大项目可以委托有工程招投标代理资质的机构负责招投标工作;
5.凡实行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工程项目,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招标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工程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