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生产成本 » 可抵减增值税的土地成本包含哪些
扩展阅读
白糖期货怎么算成本 2025-06-11 05:27:25
水力资源蕴藏量是指什么 2025-06-11 05:25:54
武汉心理咨询费用多少 2025-06-11 05:21:04

可抵减增值税的土地成本包含哪些

发布时间: 2022-04-13 02:02:12

⑴ 土地增值税条例中土地成本是个什么

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
http://wenzhou.house.qq.com/a/20141005/004134.htm
这里有最详细的分类。

⑵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有哪些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包括哪些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有以下几项: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
(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
(4)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5)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6)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上述(1)、(2)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记20%的扣除.
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和计算方法
税率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包括哪些?
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表
级数 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 税率(%) 速算扣除系数
1 50%以下部分 30 0
2 超过50%,未超过100%的部分 40 5
3 超过100%,未超过200%的部分 50 15
4 超过200%以上的部分 60 35
计税方法
1.采取预征方式征收: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取得的房地产转让收入(包括采取分期收款销售方法取得的预收款项)按1%预征土地增值税.待每一计税项目竣工办理结算并全部转让完毕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预缴税额=销售收入×预征率
2.采取结算方式征收: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x速算扣除系数

⑶ 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销项中,可以扣除的土地价款包括内容

地价是地价,与税金两码事儿。

房地产企业执行一般计税法的,按照税务总局2016第18号公告执行,销售额减去土地价款为增值税计税基数。

现行税率是9%

⑷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包括哪些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包括以下几点:
1、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
2、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所附送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地方税务机关可参照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建安造价定额资料,结合房屋结构、用途、区位等因素,核定上述四项开发成本的单位面积金额标准,并据以计算扣除。具体核定方法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3、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居委会和派出所用房、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按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
4、销售已装修的房屋的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房预提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
5、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应按清算项目可售建筑面积占多个项目可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计算确定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
6、质量保证金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保金不得计算扣除;
7、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
8、契税,应视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9、拆迁安置费的扣除。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⑸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有哪些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1.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
2.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所附送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地方税务机关可参照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建安造价定额资料,结合房屋结构、用途、区位等因素,核定上述四项开发成本的单位面积金额标准,并据以计算扣除。具体核定方法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3.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居委会和派出所用房、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按以下原则处理:
(1)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
(2)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
(3)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
4.销售已装修的房屋的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房预提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
5.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应按清算项目可售建筑面积占多个项目可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计算确定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
6.质量保证金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保金不得计算扣除。
7.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
8.契税,应视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9.拆迁安置费的扣除,按以下规定处理:
(1)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该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按(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确认收入(即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同时将此确认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补偿费。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回迁户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应抵减本项目拆迁补偿费。
(2)开发企业采取异地安置,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自行开发建造的,房屋价值按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计入本项目的拆迁补偿费;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购入的,以实际支付的购房支出计入拆迁补偿费。
(3)货币安置拆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合法有效凭据计入拆迁补偿费。

⑹ 老师好,请问土地增值税可扣除中的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吗

你好,这个不单独扣除,这些属于房地产开发费用,一般就是按照土地成本和开发成本的合计数乘以10%计算(这是在利息不能够核算的情况下),如果利息能够提供银行凭证则三项费用可以按照实际利息 (土地成本 开发成本)*5%计算。

⑺ 土地成本主要包含哪些方面

包括土地使用权取得费及土地开发费,应与建筑费提取折旧费,而不能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摊入管理费用。这样,在土地使用到期时,产权人才能够重新购置同等效用的房地产进行再生产。

按项目研究详细程度的不同,可行性研究可分为投资机会研究 、初步可行性研究和详细可行性研究三个阶段,各阶段的内容是一致的,只是指标的详细程度存在差别。当然,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具体内容因项目的复杂程度、环境状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项目的必要性分析、实施的可能性分析和技术经济评价。

(7)可抵减增值税的土地成本包含哪些扩展阅读

为了既有利于土地开发支出的归集,又有利于土地开发成本的结转,对需要单独核算土地开发成本的开发项目,可按下列原则确定土地开发成本的核算对象:

1、对开发面积不大、开发工期较短的土地,可以每一块独立的开发项目为成本核算对象;

2、对开发面积较大、开发工期较长、分区域开发的土地,可以一定区域作为土地开发成本核算对象。成本核算对象应在开工之前确定,一经确定就不能随意改变,更不能相互混淆。

⑻ 关于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

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项目:

(一)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二)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的,按照以上方法扣除。上述具体适用的比例按省级人民政府此前规定的比例执行。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向金融机构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时不能同时适用本条(一)、(二)项所述两种办法。

(四)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除。

(8)可抵减增值税的土地成本包含哪些扩展阅读:

计算土地增值额时准予从转让收入中扣除的项目,根据转让项目的性质不同,可进行以下划分:

(一)对于新建房地产转让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具体包括:

(1)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

(2)纳税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主要是契税)

2、房地产开发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具体包括: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2)前期工程费

(3)建筑安装工程费

(4)基础设施费

(5)公共配套设施费

(6)开发间接费用等

3、房地产开发费用,不按实际发生扣除,计算扣除,具体规定:

(1)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的:

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

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和加息、罚息不能作为开发费用扣除。

(2)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
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扣“两税一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2)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扣“三税一费”(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只有适用房地产开发企业)

加计扣除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

⑼ 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哪些

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以下内容: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2、前期工程费;
3、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4、公共配套设施费;
5、开发间接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⑽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金额包括哪些

土地增值税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金额包括: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