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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分房怎么算成本

发布时间: 2023-05-22 19:13:22

Ⅰ 沈阳市历年房改房的成本价是多少

房改房,又称为“已购公房”、“上市公房”,是职工将单位以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房产以有关部门指定的价格将产权买断为个人所有的房产类型,在房改房中,只有产权性质为“成本价购买”的房产可以直接上市交易: 契税、印花税:按照商品房的契税和印花税标准交纳; 土地出让金:房改房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计算公式为: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名词解释:当年成本价——指的是该房产实际上市出售的当年,由政府颁布的房改房成本价,也就是“今年”的成本价】,北京市市区目前的房改房成本价为1560元/平米(部分郊区县有所下浮),也就是说,成本价房改房的土地出让金实际上就是15.60元/建筑平米;房改房在上市出售并且交纳土地出让金之后,其产权性质即等同于商品房产权了; 个人所得税:房改房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与商品房相同,只是起算时间上,房改房是以该房产当初房改时,交纳房改价款(购房款)的实际交付时间为起算,需提供当时的缴款凭证作为计算依据,另外,在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原购买价格-合理费用)×20%”的标准计算时,房改房的原购买价格不是以房改时所交纳的款项为计算依据,而是统一核定为4000元/平米;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可以直接上市的成本价房改房以外,还存在有“优惠价”、“标准价”两类房改房类型,标准价和优惠价的房改房上市,需要先交纳部分款项变更为成本价房改房方可直接上市,优惠价、标准价补足成本价的计算公式为:当年成本价(1560元/平米)×建筑面积×6%,交纳该款项后就可以按照成本价房改房有关规定上市交易了。 不好意思,沈阳具体的成本价数目没有

Ⅱ 客房每间的成本怎么算,大家来探讨

以下是酒店客房成本计算常用公式 客房用品储备额 额房用品储备额=∑(某种用品日均消耗量×单价×储备日数) 一次性用品日均消耗量=客房间数×平均出租率×单间配备量 多次性使用日均消耗量=(客房间数×平均出租率×单间配备量)/单件用品平均使用日数〕〕 储备日数=在途日数+验收日数+整理准备日数+供应间隔日数+保险日数 某种用品供应间隔日数=最合理的加工生产批量/该种用品日均消耗量 1. 客房出租率 客房出租率=计算期客房实际出租间天数/(可出租客房数量×计算期天数)×100% 2. 客房每天平均成本 客房每天平均成本=(旅店每月总成本/全部可供出租房间总面积(平方米)×30)×客房面积(平方米) 3. 客房出租价格 客房出租价格=客房成本 /(1-毛利率) 4. 客房周转率 客房周转率(客房出租率)=计算期内客房出租间次/(全部可供出租间数×计算期天数)×100% =计算期内客房营业收入/(全部可供出租客房收入×计算期天数)×100% 5. 床位周转率 床位周转率(次数)=计算期内接待旅客人次/实有床位数 床位周转率(天数)=(实有床位数×计算期天数)/计算期内接待旅客人次 6. 旅游饭店房价的计算 平均房价=客房营业收入/客房计划出租间天数 客房计划出租间天数=可供出租的客房数×客房出租率×365天 7. 客房经营利润 客房经营利润=客房租金收入-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某类客房可出租数量×计算期天数×出租率×间天可变费用)-客房不变费用总额 8. 客房变动费用总额 客房变动费用总额=客房数×报告期天数×出租率×间天变动费用 间天变动费用=报告期客房变动费用总额/(客房数×报告期天数×出租率) 9. 客房出租成本 每间客房每天平均出租成本=〔平均成本×(1-客房闲置率×变动成本率)〕/客房出租率 客房闲置率=1-客房出租率 10. 客房租金收入率 客房租金收入率=(报告期客房租金实际收入总额/报告期应收客房租金总额)×100% =报告期客房租金实际收入总额/∑(某类客房数量×某类客房日租金×报告期天数) 不知道这些你有没有用

Ⅲ 福利分房政策哪年取消

2000年以后,国家规定取消福利分房。把职工分的得公房按成本价卖给职工。在2000年之前,国家没有出台过统一的福利分房的政策。都是各个单位自己出台一些规定,约定俗成的在做福利分房。约定俗成的规定是:按工龄长短,按职务高低,按学历多少。其实这对于工人是一种伤害,是对于领导搞特权的一种认可。2000年最后一次福利分房也是岩搜山围绕着这个规定进行的。
所谓福利房,亦称优惠房或房改房,是指职工单位将公房以工资性货币分配方式出售给职工,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从而对购买的房屋享有部分产权或全部产权的住房。
1、单位分住房,当时我国特有的住房制度,也叫福利分房,1998年后全国均停止了这种分房形式。这种房子的产权属于单位(公房),使用权属个人,有房屋“租赁凭证”,要交房租。
2、单位分给职工的福利房可以随意收回吗?司法实践上对此并不明确。但从法理上讲,单位无权收回住粗中房。单位奉为职工的福利房是国家对其工作人员的一种福利补偿,与工作年限、学历、职位等挂钩,分得房后,房主应对房屋享有应当的财产权利。
3、单位往往已分房为条件,强迫职工签订所谓服务承诺。这在大多数情况下是违背职工意志的,在法律上也没有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漏简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购房过程中,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出现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响其对房屋享有权。 但目前有少数新潮夫妻,财产实行AA制,在共同买房时需要考虑财产份额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者可以选择共有形式,如果是选择共同共有,则双方享有的权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则需要提前分割,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Ⅳ 中国房价的成本到底是怎么核算的,有没有公式啊

地块面积(平方米)x 地价/平方米+(建筑材料费+人工费+工具折旧费)/ 平方米 x 房屋单层面积 x 房屋层数 +银行贷款利息+房屋销售成本 房屋销售收入:
房价/平方米 x房屋单层面积x房屋层数假设开发商征得地块面积为10000平方米(100米长x100米宽),地价/平方米 为15000元(建筑材料费+人工费+工具折旧费)/ 平方米 为2500元,房屋单层面积4000平方米,另6000平方米为空地,25层公寓,银行贷款3亿,利息10%房屋售价为1.5万/平方米按上述公式计算,房屋开发成本:地块面积(平方米)x 地价/平方米+(建筑材料费+人工费+工具折旧费)/ 平方米 x 房屋单层面积 x 房屋层数:1.0万x1.5万+0.25万x4000x25=1.5亿+2.5亿=4亿加银行贷款利息3千万和房屋销售成本2千万,则总开发成本为: 4.5亿
房屋销售收入:(房价/平方米 x房屋单层面积x房屋层数)1.5万x4000x25=15亿这样1万平米的地块造商品房开发商纯得利为 10.5亿 利润约250%成本核算是指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耗费按照一定的对象进行分配和归集,以计算总成本和单位成本。成本核算通常以会计核算为基础,以货币为计算单位。成本核算是成本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的成本预测和企业的经营决策等存在直接影响。进行成本核算,首先审核生产经营管理费用,看其已否发生,是否应当发生,已发生的是否应当计入产品成本,实现对生产经营管理费用和产品成本直接的管理和控制。其次对已发生的费用按照用途进行分配和归集,计算各种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为成本管理提供真实的成本资料。把一定时期内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按其性质和发生地点,分类归集、汇总、核算,计算出该时期内生产经营费用发生总额和分别计算出每种产品的实际成本和单位成本的管理活动。其基本任务是正确、及时地核算产品实际总成本和单位成本,提供正确的成本数据,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借以考核成本计划执行情况,综合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①完整地归集与核算成本计算对象所发生的各种耗费。
②正确计算生产资料转移价值和应计入本期成本的费用额。③科学地确定成本计算的对象、项目、期间以及成本计算方法和费用分配方法,保证各种产品成本的准确、及时。成本核算的实质是一种数据信息处理加工的转换过程,即将日常已发生的各种资金的耗费,按一定方法和程序,按照已经确定的成本核算对象或使用范围进行费用的汇集和分配的过程。正确、及时地进行成本核算,对于企业开展增产节约和实现高产、优质、低消耗、多积累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得利税(银行贷款利息+地价+购房税)》2亿

Ⅳ 房改房标准价、成本价怎么计算的

所谓房改房就是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按规定交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
标准价:一般在1995年以前房改的,基本上是用标准价购买的,增值额的80%归个人所有,其余20%交回原产权单位。
成本价:一般在1995年以后房改的,基本上是以成本价购买的,其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补成本价:在1995年以前已经按标准价房改的,在1995年以后,办理了补成本价的手续,视为以成本价购买。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Ⅵ 农村拆迁分房政策

对于非者仔住宅房屋,偿还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重置价格结算结构差价;偿还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偿还建筑面积不足原建筑面枯租积的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

对于住宅房屋,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住宅房屋,偿还首败汪住宅房屋与被拆除住宅房屋之间的差价结算及超过或者不足所拆住宅房屋的原建筑面积部分的价格结算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各地的一般作法是,当偿还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结算;偿还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的部分且在规定安置标准内的,超过部分按照住宅房屋的成本结算;偿还建筑面积超过规定安置标准的,超过部分按照商品房价格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