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开发阶段支出如何确认
开发阶段相对于研究阶段而言,应当是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汪烂条件。比如生产前或使用前的原型和模型的设计、建造和测试,不具有商业性生产经济规模的试生产设施的设计、建造和运营等,均属于开发活动。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判断无形资产的的开发在技术上是否具有可行性,应当以目前阶段的成果为基础,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证明企业进行开发所需的技术条件等已经具备,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或其他不确定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困凯漏意图。企业应该能够说明其开发无形资产的目的。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孙森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的计量。这要求企业对研究开发的支出应当单独核算,比如,直接发生的研发人员工资、材料费,以及相关设备折旧费等,同时从事多项研究开发活动的,所发生的指出应当按照合理的标准在各项研究开发活动之间进行分配,无法合理分配的,则需计入当期损益。
这一阶段的会计处理为:
支出发生时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贷:原材料、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后
借:无形资产--xx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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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确认营业成本的前题条件是什么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入实现是确认营业成本的前提条件。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一是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是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三是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四是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例如,企业销售商品收到购货方交来的货款,同时将货物交付购货方,此后如果该商品发生损毁则与本企业无关,购货方利用该商品赚得的利润也与本企业无关。这就表明“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本企业当然也没有该商品的继续管理权,同时无法、无权控制该商品,收到货款也意味着该项交易的经济利益已经流入企业,有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二、营业收入的确认时间
(1)在直接收款方式下,以货款已经收到或取得收取货款的凭据,发票账单和提货单已经交给买方,作为营业收入的实现,而不论商品、产品是否发出。
(2)在托收承付或委托收款结算方式下,应在商品、产品已经发出,并已将发票账单提交银行办妥托收手续后,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3)采用预收账款方式销售的商品,应在产品发出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4)在委托他人代销方式下,以代销商品已经售出,并收到代销清单的时间为营业收入的确认时点。
(5)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下,应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分期确认各期的营业收入。
(6)宣传媒介的收费,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开始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广告的制作费,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7)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8)包括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内分期确认收入。
(9)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
(10).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款项收回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能使会员在会员期内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11)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12)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㈢ 如何确定软件的开发成本价格
软件开发成本估算过程可进一步细分为软件规模估算、工作量估算、成本估算和确定软件开发成本等四个过程。
其中成本估算需要对直接人力成本、间接人力成本、间接非人力成本及直接非人力成本分别进行估算。
国家标准《GB/T 36964-2018 软件工程 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中建议的软件开发成本估算基本流程如下图所示:
国家准中的四个估算过程,层层递进,逐步细化,最终达到科学、一致的成本估算。
一、软件规模估算
通常情况下,规模估算是软件成本估算过程的起点。
估算规模是后续计算软件项目的工作量、成本和进度的主要输入,是项目范围管理的关键,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首先进行规模估算。
在规模估算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情况:
1.在规模估算开始前,应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类似文档明确项目需求及系统边界。项目需求除包含最基本的业务需求外,还应进行初步的子系统/模块划分,并对每一子系统或模块的基本用户需求进行说明,以保证可以根据项目需求进行规模预估。
2.依据项目特点和需求详细程度不同,通常估算人员在选择估算方法时应采用纳入国际标准的功能点方法进行功能规模估算,在适用IFPUG或NESMA方法时,可以根据需求的粒度和管理需要,选择预估功能点方法、估算功能点方法或者详细功能点方法。
3.若当前的项目需求极其模糊或不确定,可不进行规模估算,而直接采用类比法或类推法估算工作量和成本。
二、工作量估算
在完成规模估算后,应当开展工作量估算工作,若当前项目未开展规模估算,也可直接启动工作量估算工作。
工作量估算时,可采用方程法、类比法、类推法、功能点法:
方程法:即基于基准数据建立参数模型,通过输入各项参数,确定估算值。
类比法:即将待估算项目的部分属性与类似的一组基准数据进行比对,进而确定估算值。
类推法:即将待估算项目的部分属性与高度类似的一个或几个已完成项目的数据进行比对,并进行适当调整后确定估算值。
功能点法:从用户视角出发,通过量化系统功能来度量软件的规模,这种度量主要基于系统的逻辑设计。功能点规模度量方法在国际上的应用已经比较广泛,并且已经取代代码行成为最主流的软件规模度量方法。
在开展工作量估算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情况:
1.当需求极其模糊或不确定时,如果此时具有高度类似的历史项目,则可直接采用类推法,充分利用历史项目数据来粗略估算工作量。
2.当需求极其模糊或不确定时,如果此时具有与本项目部分属性类似的一组基准数据,则可直接采用类比法,充分利用基准数据来粗略估算工作量。
3.对于规模估算已经开展的项目,可采用方程法,通过输入各项参数,确定待估算项目的工作量。若客户或高层对项目的工期有明确的要求时,在采用方程法估算工作量时,工期要求有可能是方程的参数之一。
4.为追求估算的准确性,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采用两种估算方法,对估算结果进行交叉验证,若估算结果差别不大,可直接使用两种估算结果的平均值或以某种估算结果为准,若差别较大,需进行差异分析。
5.工作量的估算结果宜为一个范围而不是单一的值。
三、成本估算
在获得了工作量估算结果后,可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成本估算。
在成本估算过程中,应需要注意的情况:
1.类比法和类推法,同样适用于需求极其模糊或不确定时的成本估算;
2.间接成本是否与工作量估算结果相关取决于间接成本分摊计算方式。在绝大多数组织,项目周期越长,项目组成员越多,其分摊的间接成本就越高,此时项目的间接成本与工作量估算结果直接相关;
3.直接非人力成本通常与工作量估算结果无关,宜单独分项测算;
4. 成本估算结果,也通常为一个范围,而不是单一的值。
四、确定软件开发成本
在《软件工程 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中,将软件开发成本分为四类,主要是为便于对成本构成(即哪些成本属于开发成本,哪些不属于开发成本)进行清晰界定。
而在实际确定软件开发成本时,通常并不是分别测定四类成本,加和后获得总成本,而是通常采用以下两种方式确定总成本:
1.根据人力成本费率及工作量估算直接人力成本和间接成本之和,再加上直接非人力成本,获得总成本;
2.根据规模综合单价和软件规模,测算出直接人力成本和间接成本之和,再加上直接非人力成本,获得总成本。
在进行软件的规模、工作量、成本估算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在规模估算时,应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的详细程度选择合适的估算方法;
2.充分利用基准数据,采用方程法、类比法或类推法,对工作量和成本进行估算;
3.工作量和成本的估算结果宜为一个范围值;
4.在进行成本估算时,如有明确的工期要求,应充分考虑工期对项目成本的影响,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工期对项目的影响程度,对成本的估算结果进行调整;
5.成本估算过程中宜采用不同的方法分别估算并进行交叉验证。如果不同方法的估算结果产生较大差异,可采用专家评审方法确定估算结果,也可使用较简单的加权平均方法;
6.在软件项目的不同场景下(如预算、招投标、项目计划和变更管理等)采用国家标准时,相关要求见国家标准中附录A。
除了上述主要原则外,我们还需注意在使用基准数据时:
1. 对于委托方和第三方,建议使用或参考软件行业基准数据进行估算。估算模型的调整因子的增减或取值有可能随着行业基准数据的变化而变化。
2.对于开发方,在引入行业基准数据的基础上,可逐步建立组织级基准数据库,以提高估算精度。组织级基准数据定义应与行业基准数据定义保持一致,以便于与行业基准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并持续提升组织能力。
㈣ 工程前期哪些开支可以入开发成本
(1)项目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所需费用。一般可以按项目总投资额的一定百分比估算。通常规划及设计费为建安工程费的3%左右,水文地质勘探费可根据所需工作量结合有关收费标准估算。
(2)“三通一平”等土地开发费用。主要包括地上原有建筑物、构筑物拆除费用、场地平整费和通水、通电、通路的费用等。这些费用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量,参照有关计费标准估算。
㈤ 开发阶段的支出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条件是什么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第九条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5)什么条件下可以确认开发成本扩展阅读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当按照无形资产的类别在附注中披露与无形资产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无形资产的期初和期末账面余额、累计摊销额及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二)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的估计情况;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三)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四)用于担保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当期摊销额等情况。
(五)计入当期损益和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金额。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披露当期确认为费用的研究开发支出总额。
㈥ 房地产开发完工前后通过什么来确认成本
法颂衡郑律分析: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第二十九条 国家采取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居民住宅。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 第六条 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具体按以下规定确认:(一)采取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于实际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权利)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二)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和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付款方提前付款的,在实际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三)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确定收入额,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野颂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四)采取委托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以下原则确认收入的实现:1.采取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2.采取视同买断方式拦闹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属于企业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或企业、受托方、购买方三方共同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的,如果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高于买断价格,则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计算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如果属于前两种情况中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低于买断价格,以及属于受托方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的,则应按买断价格计算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3.采取基价(保底价)并实行超基价双方分成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属于由企业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或企业、受托方、购买方三方共同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的,如果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高于基价,则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计算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企业按规定支付受托方的分成额,不得直接从销售收入中减除;如果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格低于基价的,则应按基价计算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属于由受托方与购买方直接签订销售合同的,则应按基价加上按规定取得的分成额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㈦ 主营业务成本确认的五个条件
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性活动所发生的成本。企业一般在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或在月末,将已销售商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主营业务成本。企业应当设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用于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该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劳务成本"等科目。期末,将主营业务成本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贷记该科目,结转后,"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无余额。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入实现是确认营业成本的前提条件。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一是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是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三是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四是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例如,企业销售商品收到购货方交来的货款,同时将货物交付购货方,此后如果该商品发生损毁则与本企业无关,购货方利用该商品赚得的利润也与本企业无关。这就表明“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本企业当然也没有该商品的继续管理权,同时无法、无权控制该商品,收到货款也意味着该项交易的经济利益已经流入企业,有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㈧ 房地产企业分期开发成本如何确认
房地产企业分期开发成本确认办法
1、房地产开发如果准备分期开发的话在报规划局审批的时候就已经分好一期、二期了,一般是按楼号分好了,比如一共开发18幢楼,其中1-9号楼为一期,10-18号楼为二期,这是决策人提前分好期的。
2、核算成本时要求做成本预算的也按楼号分期做预算,会计做账是一样的,付1-9号楼的工程款列入一期,10-18号楼的工程款列入二期。
房地产企业在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的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等,都在开发成本会计科目中核算。
开发成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在建开发项目的实际成本,房地产已经开发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应及时进行成本结转。月终结转成本时,按实际成本,借记开发产品科目,贷开发成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