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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房设备是什么成本

发布时间: 2023-03-10 11:40:37

‘壹’ 什么是质量成本

预防成本 1 质量策划费用 指有关部门或人员用于策划所需时间的费用支出:例如规划质量体系的具体细节所需的时间;根据产品设计和顾客对质量的要求,编制用于材料、工序和产品质量控制的方法、程序和指导书等所需的时间;可靠性研究,试生产质量分析,为编制试验、检验和工序控制的指导书或操作规程等所需的时间。 2 过程控制费用 是为了质量控制和改进现有过程能力的研究和分析制作过程(包括供应商的制造工序)所需全部时间的费用支出;为有效实施或执行质量规划而对车间工作人员提供技术指导所需的费用支出;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自始至终进行控制所支出的费用。 3 顾客调查费用 是为了掌握顾客的需求所开展的相关调查研究和分析所花费的费用。 4 质量培训费以及提高工作能力的费用 质量培训费以及提高工作能力的费用不包括指导员工达到标准的熟练程度的训练费,而是用于改进和提高质量水平所花费的相关费用。 5 产品设计鉴定/生产前预评审的费用 产品设计鉴定费指的是为了鉴定设计的质量、可靠性和安全性而评价试制产品或产品规范早期审批时所支出的费用。此外,还包括生产前预评审费。 6 质量体系的研究及管理费用 是指用于整个质量体系的设计和管理费用,以及辅助费用。 7 供应商评价费用 供应商评价费用是指为实施供应链管理而对供方进行评价活动费用。 8 其他预防费用 包括质量及可靠性组织机构的行政管理费用(不包括经营管理人员及行政办公室人员的工资及差旅费),以及零缺陷计划、产房设备维护等预防措施费用。 鉴定成本 1 外购材料的试验和检验费用 是指由实验室或其他试验单位所进行的为评价外购材料质量所支出的费用,以及有关管理人员及办公室人员可能用到的任何费用。它还包括检验人员到供货厂评价所购材料时所支出的差旅费。 2 试验室或其他计量服务费用 是指实验室计量服务有关仪器的校准和维修费用,以及工序监测等的费用。 3 检验费 是指检验人员评价厂内产品技术性能时支出的费用,以及管理人员和办公室人员可能支出的有关费用。但是不包括“1”中所述的外购材料的检验费用,以及机器设备、公用设备、有关工具或其他材料的检验费。 4 试验费 是指试验人员用于平价厂内产品技术性能时支出的费用,以及管理人员和办公室人员可能支出的有关费用。它不包括“1”中所述的外购材料的试验费用,以及机器设备试验费,公用设施试验费,有关工具试验费或其他材料的试验费。 5 核对工作费 是指这样一些工作所需时间的费用支出: 操作人员按照质量计划的要求而检验自己的工作质量;在制造过程中按要求检查产品和工序是否合格;挑出不符合质量要求而被送回的全部废品、次品;进行加工过程中的产品质量评价。 6 试验和检验装置的调整费 是指有关人员为了进行性能试验而调整产品及有关设备所需的时间的费用支出。 鉴定成本 7 试验、检验的材料与小型质量设备的费用 用于试验主要设备的动力消耗,例如蒸汽、油以及在破坏性试验时消耗的材料和物品。小型质量设备的费用包括了非固定资产的质量信息设备费用。 8 质量审核费用 产品和体系的审核费,包括内审和外审费用。 9 外部担保费用 是指外部实验室的酬金、保险检查费等。 10 顾客满意调查费 是为了了解顾客(包括内部)对产品满意程度而进行相关调查分析的费用。 11 产品工程审查和装运发货的费用 是指产品工程师在发货之前再次审查试验和检验数据时所支出的费用。 12 现场试验费 是指在最终发货之前,有关部门按照顾客指定的场所试验产品时造成的损失。这部分费用包括有关差旅费和生活费。 13 其他鉴定费用 包括供应商认证等。 内部故障成本 1 报废损失费 2 返工或返修损失费 为修复不合格品使之达到质量要求或预期使用要求所支付的费用(包括重新投入运行前的再次检验费用)。 3 降级损失费 因产品质量达不到规定的质量等级而降级或让步所损失的费用。 4 停工损失费 因质量问题造成停工所损失的费用。 5 产品质量事故处理费 因处理内部产品质量事故所支付的费用,如重复检验或重新筛选等支付的费用。 6 内审、外审等的纠正措施费 是指解决内审、外审过程中发现的管理和产品质量问题所支出的费用,包括防止问题再发生的相关费用。 7 其他内部故障费用 包括输入延迟、重新设计、资源闲置等费用。 外部故障成本 1 投诉费 2 产品售后服务及保修费 3 产品责任费 4 其他外部损失费 包括由失误引起的服务、付款延迟及坏账、库存、由顾客不满意而引起的成交机会丧失和纠正措施等费用。]

‘贰’ 产房改造费及设备搬迁费如何入账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的通知(财会[2003]10号)第十二条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除此以外的后续支出,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不再通过预提或待摊的方式核算。企业在日常核算中应依据上述原则判断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是应当资本化,还是费用化。”
根据这一规定,改造发生的改造费和搬迁费支出,在会计上都应资本化处理,记入“在建工程—厂房”科目,工程完工后转入产房入账价值。
在税务处理上,应按下列规定执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一)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二)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二年以上;(三)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