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程施工怎么确认收入和成本
一、核定征收方式下的收入与成本确认
核定征收是由税务机关依据施工企业经营情况,在其正常的生产经营的条件下,对施工企业生产出的产品进行核定,最终按照相关规定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核定征收有三种形式:⑴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⑵按成本费用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总额×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⑶按经费支出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经费支出总额×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一)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
计算公式为: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5%)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毛利率8%~10%)
要注意的是,当用应税所得率和收入总额对施工企业的所得率进行核定时,收入总额的构成与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收入是不一样的。例如,“转让财产收入”并不是转让财产的净收入,而是对财产进行处置所取得的全部收入。
(二)直接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方式
采取直接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时,一是要参照当地施工行业的经营规模、收入水平相似的施工企业的税负水平进行核定;二是必须要依据成本费用支出额进行定率核定;三是需要依据耗用的原料、机器设备等加以推算。如果我们选择前款所列的一种方法而无法对纳税额进行核定时,则可以采用两种或者是两种以上的方法进行核定。
二、查账征收方式下的收入与成本确认
查账征收,是指施工企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之内,根据自己实际的经营状况,向税务部门申请企业的营业额与所得额,再经过税务部门的严格审核后,开出缴款书,然后由施工企业在一定的期限之内缴纳税款。
查账征收与定额征收都是针对所得税的,而且查账征收和定额征收都能够预缴,由于税务部门有时工作会过于繁忙,所以他会要求施工企业提前缴纳一部分税款,用于未来的抵减。查账征收施工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企业所得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净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支净额)×税率。
查账征收方式下,施工企业按是否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收入与成本的确认又大不相同。不执行建筑造合同准则的施工企业的收入与成本,通常以实际收款确认收入,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确认成本;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施工企业的收入与成本确认涉及因素较多,需要全面考量。现阶段,我国在确认施工企业的收入与成本问题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行为准则进行参考,这就需要我们权衡利弊,从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选择。
三、收入与成本确认的建议
(一)建造合同核算遵循的原则
施工企业在收入与成本核算方面的情况比较特殊、核算的过程也比较复杂,所以需要我们正确使用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两种核算方法。同时还要构建一套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才能够就完成合同的已经发生和即将发生的成本加以科学、全面的评估与计算,从而提高施工企业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具体如下:一是对预计发生的总成本必须做到无偏差、及时、准确;二是对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要及时归类、入账;三是加强计量部门、财务部门以及合同签订部门的交流与沟通,保证信息畅通,同时完善成本核算的监督机制,最大限度地提高成本核算的可靠性、真实性与准确性。必须注意的是,惟有在预计总成本合理且实际所发生的成本及时、有效归类到位的情况下,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的核算才会更准确,所确认的收入与成本才更真实。
(二)施工企业合同成本的分析
⒈构成: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直接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直接工程费,指耗用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构使用费。二是其他直接费用,指措施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混泥土和钢筋混泥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费、二次搬运费用以及临时设施摊销等等。
间接费用,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组成。规费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企业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劳动保险费,固定资产的使用费、与建筑相关的设计费用、技术援助费用、办公费、水电费、差旅交通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用、税金等等。
⒉对于成本的处理
直接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人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在期末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计人合同成本,间接费用的分摊方法主要有人工费用比例法、直接费用比例法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取得的、不计人合同收入的零星收益,这部分收益冲减合同成本。合同成本不包括下列费用: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
(三)加强施工企业收入与成本确认的策略
1.加大宣传力度,促进施工企业能够自行申报。税收部门要充分利用好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施工企业展开纳税宣传,从而使他们能够强化建账、建簿的意识,能够正确对收入与成本进行核算,同时严格执行纳税制度,自行申报,查账征收。如果确实没有建账能力,必须在正确核算收入与成本的前提下,根据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计算应税所得率。
2.加大力度规范建筑市场。政府应该就目前建筑市场比较混乱的情况出台相关的法律政策,以对建筑市场的操作行为加以规范。加大与建造合同相关的法律的立法力度,防止一些企业拖欠工程款项、反复变更工程计划等情况,保障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督促施工企业努力提高自身的财务管理水平,争取在建筑行业建立一套标准化的财务预算制度与申报制度。
3.加强合同成本核算的体系建设。一套完善的合同成本核算体系,能够有效确定合同之外所发生的一些成本,这对于施工企业来讲是非常必要的。在构建合同成本核算的过程中,我们还可以需要参考企业发展实际情况以及创造的经营成果等因素。
② 建筑业如何做帐
1、建造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项目包括:1)人工费、2)材料费、3)机械使用费、4)其他直接费。直接费发生时直接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明细科目;
间接费发生时计入“工程施工—间接费”,期末分配转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2、施工企业按合同规定与建设单位结算工程价款,应向建设单位报送“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也叫“中期支付申请单”等。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和建设单位批准,施工企业会计凭批准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作为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
注:不要将“工程结算”错误理解为收入,“工程结算”是负债类会计科目,不是损益类会计科目。应交税费是按税法的口径计算应交税费,应交税费只能说明营业额的发生,不是收入的发生,两者是有区别的。
3、当建设单位支付工程价款时,施工企业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注:收取工程款不应确认会计收入
③ 房企的新老项目分不清成本时,老项目核定征收,新项目查账征收的成本怎么确定
怎么会这样?项目前期不做预算的么?那么你采购是按照什么标准采购的呢?
房地产投资项目具有资金投入大,建设周期长,成本核算环节多,投资风险高等特点。这就更需要精打细算,规避风险,力求以最少的成本耗费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成本核算工作是一项复杂的会计核算工作,这是由房地产项目的特性所决定的。提高开发项目的成本核算质量,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当务之急。如何进行成本核算显得尤为重要。
房地产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企业为开发一定数量的商品房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就其用途来说,大致可分为三部分。
1.土地、土建及设备费用。这是房地产开发成本的主体内容,大致占总成本的80%.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费用。土地费用主要包括置换成本、批租费用、动迁费用等。房产商在决定是否开发一个项目前,必须将预计的土地费用通过土地面积和容积率的换算,计算出未来所开发的每平方米商品房所占的土地成本(俗称楼板价),以此来进行项目的可行性评估。
2.配套及其他收费支出。主要是指水、电、煤气、大市政和公建配套费,学校、医院、商店等生活服务性设施也是不可缺少的。其他收费支出中有些虽属于押金性质,如档案保证金、绿化保证金等,但难以全部收回。这类收费项目种类繁多,标准不一,许多项目由垄断性企事业单位执行,随意性很强,标准普遍偏高。配套及其他收费项目是房地产开发成本中受外界因素影响最大的一块费用支出,一般占项目总投资的10%~15%。
3.管理费用和筹资成本。房地产开发与其他行业相比,有建设周期长、投资数额大、投资风险高等特点,因此,大多数开发企业必须通过贷款来解决资金需要,这样就产生数额较大的利息支出。如何把这部分费用核算好,对正确计算开发成本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对于建设一个现-代的多功能小区,其成本核算对象就显得复杂。这就需要成本核算人员深入实际,研究分析总体项目的特点、管理要求、经济用途、标准、建设交付期以及预决算的主体分项确定。成本核算对象的设置必须坚持“便于核算,利于管理”的原则。一般来说,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时,应结合开发工程的地点、用途、结构、装修、层高、施工队伍等因素,分别做如下处理:一般的开发项目,应以每一独立编制的设计概(预)算或每一独立的施工图预算所列的单项开发工程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同一开发地点、结构类型相同的群体开发项目,如果开竣工时间相近,又由同一施工队伍施工,可以合并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对个别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开发项目,可以结合经济责任制的需要,按开发项目的一定区域或部位划分成本核算对象。比如,大型项目首先要分批分期,在分批开发的商品房中再按经济用途和建设标准适当分类,对区内公共建筑配套设施中属于营业性公建设施,应单设成本对象核算,这样就会形成多个成本核算对象。
正确划分成本项目,如: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等。可以客观地反映产品的成本结构,便于分析、研究降低成本的途径。按现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开发成本属一级科目,在该科目下企业应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确定成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成本项目不宜开列太多,对于发生次数较少的成本费用,特别是单笔发生的费用,应尽量合并;对金额较大并陆续发生的费用应单独设立科目核算。土建费用如属于合同发包的,还应该按合同进行明细核算,以便随时了解工作量进度和付款情况,为工程的竣工决算提供资料。
对于单一的房地产项目由于成本对象简单,归集成本费用就容易得多,通过分配间接计入成本对象的内容就相对较少。然而一项大型综合性小区开发就显得十分复杂,成本核算对象比较细化,很多成本费用不可能直接归集到各个成本核算对象,就需要采用一定方法和程序进行分配,再间接地归集到各个成本核算对象。直接归集的成本费用主要是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其他成本费用则需要按期进行分配,而对于间接分配的费用需要在日常归集时按各自成本项目的细目分别归集核算,然后按各个成本对象和对应成本项目进行分配。
已完土地开发项目应根据其用途,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成本结转。 比如:
(1)为销售或有偿转让而开发的商品性建设场地。开发完成后,应将其实际成本转入“开发产品——土地”账户。
(2)开发完成后直接用于本企业商品房等建设的建设场地。应于开发完成投入使用时,将其实际成本结转计入有关的房屋开发成本中。
(3)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取得交付使用许可证后三个月内,应当取得经过审价后的工程决算书,这样成本核算人员即可按照各成本核算对象所归集的费用核对各项合同和工程决算书确定的价款支付情况,按权责发生制要求计提相应的成本费用,从而结转完工实际总成本,并计算各独立核算对象的单位成本进行完工开发产品的明细核算。若属于出租经营的项目,则转入出租开发产品的明细核算。
④ 查账征收企业,成本应该怎么计算
核定征收所得税就是税务机关用一个合适的税率给你公司 做了纳税筹划 ,不论有没有费用你公司都要收取所得税。是你收入为基数 而不是费用了 所以 查账征收 你的费用可以不用考虑。
⑤ 建筑业企业成本核算问题浅析
建筑业企业成本核算问题浅析
摘要:在我国,通常把施工项目成本管理划分为相互联系的六个环节,即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其中成本核是较为重要的部分,但我国大多数建筑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项目成本核算体系,成本核算目的性不强、不系统,影响其健康持续发展。如何正确的划分成本核算对象,构建完善的成本核算体系和问责机制是建筑企业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加强成本核算的意义
加强项目成本核算,是建筑企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在经济发展的初期,由于工程量较大,建筑企业为了快速扩张,普遍采用了粗放型经营战略。目前,行业发展已到成熟期,建筑企业的工作重心由抓工程量,转为提高管理水平,由粗放型转变为集约型,战略重点转向内部管理。因此,许多学者提出了成本战略管理的概念,即企业应运用一系列成本管理方法以达到降低成本和加强战略位置的目的。企业只有推行成本战略,逐步建立信息资源优势,才能适应战略发展的`需要。
二、目前建筑业成本核算存在问题
1、成本核算对象不明确。成本核算对象是指施工企业的工程成本对象,是施工企业在进行产品成本核算时,应选择什么样的工程作为目标来归集和分配建筑产品的生产成本,即建筑生产成本的承担者。建筑业顶目有成片开发,分期进行的特点。产品形态有高层、小高层、公寓、别墅、商业地产等,如何确定成本核算对象,会计准则尚未明确,许多企业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过于简单,人为简化了成本核算环节。
2、数据统计不精确,成本核算困难。数据统计是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之一。对建筑施工企业来说,要想准确进行项目成本核算,企业应事先做好项目的产值、人力劳动消耗、利用施工机械情况、财产物资消耗以及其他各项动力消耗等统计工作。一般施工企业采用传统单一的成本核算体系。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进行成本核算,其他分公司配备相应的成本核算人员仅仅对分摊成本进行二次分配,只编制一些简单的成本分配报表,不进行独立的成本核算。这种成本核算方式弱化了公司的成本控制,总公司无法及时对各分公司进行事前和事中成本控制,加上各分公司的成本核算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对各分项核算的成本信息并不能真实准确,总公司不能准确了解到项目的真实成本,对各子项目核算的精确度降低,会计信息失真,成本核算困难。
3、项目成本管理意识淡薄。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对成本核算全员参与的系统控制观念不强,还停留在堵材料、设备采购、工程分包、劳务分包、非生产性开支等漏洞的阶段。对一些潜在的影响工程项目成本的因素,如技术革新、施工部署、施工组织等缺乏深刻的认识。领导对成本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轻视成本降低的重要性,成本决策随意性强,甚至不惜以提高成本为代价争创名优工程;员工由于责任成本分解不到位,奖罚不明确,在工作中不注重精打细算,损失浪费较普遍。
4、成本费用不实。会计人员不能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及成本结算情况,导致工程结算收入与成本不匹配。部分项目结算周期过长,长期挂账或不反映盈亏。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成本不能合理划分,存在为完成指标人为调节成本的现象。
5、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管理体制。在现有的建筑业成本管理模式中,一个项目的成本管理全过程始终处于割裂状态。如成本预测和成本计划职能在预算部门,成本控制在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和供应、设备等各管理部门,成本核算职能在财务部门等。各部门责权未能得到完整、明确的划分。面临成本管理产生的具体问题时,权责不清,互相推诿。导致职能部门的责任无法得到贯彻落实。
三、成本核算问题的改善方法与建议
1、成本核算对象划分要合理。建筑安装工程一般应以每一独立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对大型主体工程应以分部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规模大工期长的单位工程可以将工程划分为若干部分,以分部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同一工程项目如果由同一单位在同一地点施工,并且属于同一结构类型,且开工、竣工时间相近,可以合并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在开工之前要编制好总体施工计划,开工后无特殊情况应严格按照总体施工计划和由此编制的季度、月度生产计划施工,尽量避免发生随意打乱总体施工计划的现象。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合理调配劳动力,安排生产时间,避免窝工现象发生。对施工人员实行合理的奖惩制度,提高积极性,压缩非生产用工和辅助用工,严格控制非生产人员比例。材料必须严格保管、领料制度,在采购时,要择优购料,用料时,按定额确定材料消耗量,实行限额领料。在施工中应严格组织管理,减少各个环节损耗,避免使用不当引起的材料浪费,合理堆置现场材料,避免和减少二次搬运,增强工人的责任感和节约意识,防范浪费、偷盗现象。对机械设备定期进行检测、维修,提高设备操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3、根据工程合同书,总体掌握当年度完成工程量、工程进度,根据合同规定的完工进度以及结算方式,及时结转工程结算收入。
4、强化全员参与的成本核算观念,建立规范、统一的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管理体制。对企业管理人员和项目部人员应加强成本核算教育,使项目经理及作业层全体人员都树立起成本效益观念。对每个部门、每个人的工作职责和范围进行明确的界定,赋予相应的权力,使其能充分有效地履行职责。层层落实,逐级负责,使项目成本管理工作形成一个完整体系,构造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管理体制。
四、结束语
成本核算是一项复合性工作,需公司全体部门相互配合。在我国加入WTO,建筑业面临国际竞争的经济背景下,加强建筑企业成本核算更显重要。本文分析了建筑业企业成本核算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与改进建议。建筑业企业应不断强化成本意识,对成本核算系统进行自我完善,这样才能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以持续、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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