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2000年在一个企业单位上班,04年开始交的养老保险,2000-2004年之间的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
养老保险如果断交,个人也可补缴,不过有一定限制。
1、如果养老保险出现中断缴费的情况,需要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缴纳,只要年龄在劳动年龄内都可以进行补缴,男性的劳动年龄限制是60岁,女性是50岁。如果参保人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就不可以申请补缴了。
2、参保人需携带携带存档卡、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原件到当地的社保机构办理补缴手续。目前我国对于养老保险能不能补交的问题,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案,在任何时候,都要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缴纳的,这样在使用保险的时候,才能够为自己未来的老年服务。
3、参保人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如果申请补缴后继续缴纳,可以接续计算。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于参保人因各种原因单位或个人中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保费的,视为欠缴。欠缴月份无论全额欠缴还是部分欠缴均暂不记入个人帐户,待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补齐欠缴金额后方可补记入个人帐户。
在用人单位中断缴费的这段时间,职工个人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所足额缴纳的费用记入个人帐户,并计算为职工实际缴费年限。出现欠缴情况后,以后缴费采用滚动分配法记帐:即缴费先补缴以前欠缴费用及利息后,剩余部分作为当月缴费。
(1)我国城镇职工转制成本如何化解扩展阅读
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如今,中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女年满55周岁;
4、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5、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6、以上两项A+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贰’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为新农保如何办理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参保人员从社保转农保,社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农保个人账户,且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
怎么办理:参保人员申请办理制度衔接手续时,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不过,各地方的流程或许有所不同,具体按照地方规定办理,详细的办理流程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叁’ 当前养老模式待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整个社会保障制度中最基本的内容。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随着1951年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而建立起来的,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进行了多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探索,1995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进一步明确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原则和主要任务,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引入个人账户机制,促进了养老保险新机制的形成。1997年7月,国务院在总结当时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作出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勾划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轮廓,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至2002年止,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了11128万城镇职工和3608万离退休人员,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社会化发放的目标基本实现,社会化发放率为99.4%,绝大多数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基本养老金。并已经建立起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新型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新机制。
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养老保险制度通过十多年的改革与发展,在制度的统一上有了长足的进展,积累了一定数量的基金,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支付,维护了社会稳定和促进了经济发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
1、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养老保险制度长期以来主要覆盖国有企业,而目前国企的就业人数正在逐步减少,非国有企业的就业人数却增加很快。无论从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免除非国有企业就业人员的后顾之忧考虑,还是从非国有企业就业人员年龄较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有助于减轻国有企业乃至国家的养老负担考虑,都必须要求尽快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参加养老保险具体政策和工作措施,尽早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的“广覆盖”目标。
2、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增加抵御风险能力。目前,养老保险制度的统筹范围主要是以县级为主,层次过低,社会保险制度固有的社会共济性受到制约,分散风险的功能也大大减弱。在统一养老保险制度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取消县级统筹以至地市统筹和行业统筹,最后过渡到省级统筹。但提高统筹层次所涉及的利益格局和权益关系复杂,需要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制定积极慎重的政策措施。近期内,尤其要重点解决在省级统筹范围内,如何尽快统一缴费率、统一养老金待遇,以及如何通过补充保险的形式,缓解由于经济发展程度和收入水平差异所引发的地区乃至行业之间养老金待遇扭曲的问题,进而在事实上而不只是在形式上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3、有效解决合理费率基础上的养老基金征缴手段问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按时足额缴费,是至今尚未解决的难点问题之一。一部分经营困难的国有企业,拖欠养老保险费的现象严重;一些“三资”企业和其他非国有企业拒交养老金的事情时有发生,仅靠行政手段征集基金,其效能日渐低下。为了保证养老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转和基金调剂的客观要求以及适应统筹层次提高的需要,应当在合理确定并尽可能统一的费率基础上,保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效实施,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赋予社保费征缴单位以合法的强制手段,来提高基金的征缴率,保证基金来源的稳定可靠。
4、科学合理限定“转制成本”的必要范围和支付补偿办法。在新的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派生“转制成本”或“隐性债务”。如果不是由政府而是由养老保险基金来负担这种历史欠帐,就有可能造成各地养老保险制度从费率界定、基金征缴到营运监管的规则不一,机理不全,约束软化。目前一些地区用养老保险基金来承担各种支付养老金以外的社会职能,正是这种情形的反映。因此,除必须切实加强基金管理外,还必须严格界定“转制成本”和养老基金的支出范围,并寻求有效的历史债务补偿办法,确保制度安全。
5、积极发展补充养老保险事业,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为了健全和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应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大力发展补充养老保险,改善老年人的退休生活。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积极鼓励发展各种类型的补充保险,如企业补充保险、职工互助保险、个人储蓄保险及商业保险等形式,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既体现市场效率原则,又为国家减轻负担,保证制度安全创造有利条件。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与根源
产生养老保险制度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养老保险基金供给方面的原因,又有养老金需求方面的原因;既有制度设计层面的原因,又有具体操作层面的原因;既有历史的原因,又有现实的原因;同时还有一些其他特殊原因。具体说来,有以下几方面:
1、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目标与制度运行机制之间的不适应。“统帐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其设计初衷是通过个人账户基金以及社会统筹基金的积累(或部分积累),预防老年化高峰到来时的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危机。但由于历史债务未曾补偿,新收缴的养老基金绝大部分要用于支付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每年积累的基金大约为数十亿元至100亿元左右,而历史上留下的基金缺口大约在2万亿-3万亿元左右,按照目前的积累规模,大约需要近二三百年时间。世界银行在极为严格的制度前提下所作的乐观估计也需要100年左右。因此不难想象,由制度设计目标与制度运行机制的不适应所派生的预筹积累和现收现付两种运行机制并存,长此以往,势必造成养老保险制度运行中的诸多矛盾与问题。
2、养老保险制度运行前提与现实经济条件之间的矛盾。这种部分预筹积累式的养老保险制度,需要养老保险费的缴费率在较长时期内必须高于其实际支付需要,方能使制度向设计的目标迈进;需要具备较高的资金归集、投资营运、金融管理能力的基金机构,以实现养老基金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需要完备健全的资本市场和稳定有序的宏观经济秩序,使日益积累起来的基金得以安全顺利地进入回报率较高的产业部门;还需要提高行政管理能力和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但我国目前正处在体制转轨、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国企职工年龄老化,养老和医疗负担以及失业、再就业负担加重,同时作为资本稀缺的发展中国家需要降低劳动成本以吸引外资。加之金融体制改革还相对滞后,资本市场处于初创阶段,宏观经济变数相对较多,行政管理和社会监督能力也还比较薄弱,对长期积累式资本还缺乏安全有效的保值增值渠道和手段。从长期看,预筹积累模式给予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作压力及要求是前所未有的。
3、分散风险的初衷与风险因素加大的现实矛盾。“统帐结合”的制度模式尤其是个人账户的设置,是为了分散老年社会来临时的养老风险。但现实中,社保机构为了保证支付而挪用个人账户基金,从而形成“空帐”风险。况且,即使个人账户做到实帐积累,也只有其按照银行利率计息的增值率完全与职工工资增长率同步时,才能实现或达到制度本身所设计的目标替代率。数十年间两者能否吻合不得而知,这又无疑加大了制度运行的风险。在今后几十年的体制转轨和经济转型的剧烈变革时期,宏观经济风险始终是存在的。这些都是社会保障部门所应当努力规避的风险。
4、均衡负担的现实需求与“马太效应”机制的内在冲突。退休养老从企业或单位福利转变为社会保险,一个最基本的出发点就是要均衡单位乃至地区之间的养老负担。但目前积累起来的养老保险基金,主要集中在一些人口构成相对年轻、经济相对发达、职工个人收入相对较高的地区,相反而那些老工业基地、职工年龄构成相对老化的地区,养老基金的积累就不多,甚至入不敷出,难以为继。结果越是老工业基地、职工年龄老化、结构调整负担较重的地区,越是要提高养老保险费的收缴率以应付日益增长的养老金支付压力,而越是新兴城市或产业、职工年轻、经济增长速度较快的地区,反倒可以维持一个较为适当的养老保险费筹资比例。尽管可以通过实行省级统筹来缓解这一矛盾,但由于个人账户所强化了的与个人利益直接相关的地区利益格局,省级范围内统一费率、待遇和有效调剂资金等,仍然是十分艰难而又必须尽力解决和实现的。
5、制度统一原则与利益分化机制之间的矛盾。实行“统帐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即使在省级统筹之后,个人账户也通常建在地市一级,由市级社保机构向投保者个人负责。在这种情况下,省级社保机构要调剂资金将极为困难。因为:第一,养老金有所结余的地市,其基金积累数额以个人账户的形式对象化在职工个人名下。第二,一个地区养老基金的盈余与亏欠,影响因素很多,除了与养老负担相关外,还涉及当地缴费基数的准确程度、缴费率的测定、覆盖范围的大小、征缴率的高低以及养老金替代水平等诸多因素,其间的任何随机行为都有可能改变养老保险基金的盈亏状况。第三,养老金余额调节办法,还会使地区因余额上缴、缺口地区等待下拨资金而产生消极因素,导致基金收缴率下降。积极化解这些矛盾,无疑是社会保障部门的艰巨任务。
三、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出路与对策
面对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保证制度的长期运行,促进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应着重采取如下措施:
1、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所有劳动者都有享受社会保障制度的权利。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包括的范围除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部分事业单位外,还有部分事业单位、集体企业、外资企业以及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的从业人员游离在养老保险之外;还有大部分政府公务人员也没有真正进入养老保险范围;占全国总人口80%的农村人口的老年保障问题也尚待解决。从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和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出发,要研究制订出恰当的养老保险范围、项目、费率、水平等符合国情的养老保险办法,根据权利和义务相对等以及强制性的原则,调动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这样可以把扩大部分归集的养老保险基金,用于弥补当前的养老基金缺口,从而增强养老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
2、继续完善养老保险制度,防范和化解养老保险制度的各种风险因素。作为长期运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其面临的经常性风险主要有:基金来源状况及财务机制中的不确定因素,其中主要是企业能否按时足额缴费;目前运行中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的“混帐”管理所造成的基本养老金收支状况模糊形态;离退休费用对个人账户基金的长期性透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所承担的额外社会负担的增加,如提前退休;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风险。
为了防范和化解制度中遇到的各种风险因素,社会保障部门应当高度重视,主动应对,完善制度。主要有:赋予社会保险费征缴单位以严格、权威的征缴职责,强化征缴手段,提高养老基金的收缴率;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与监督,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改进养老保险制度,按科学、合理原则测定养老保险费率;在保证长期运行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减少和避免长期透支个人账户;严格、科学制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年龄和缴费年限条件,根据社会发展状况,适时提高退休年龄;迅速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和预警机制。
3、可采取变现部分国有资产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和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财政手段,增辟补充增大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新渠道。变现部分国有资产来补充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有两方面的理由,即在过去实行计划经济时期,长期实行低工资政策,职工的工资收入中没有包括各种补偿劳动力需要的社会保险费用,社保费进入企业利润中全部上缴给了国家,国家又将其中的一部分或大部分变成了国有的固定资产,使社保费凝结在国有资产中。另一方面,随着体制转轨、经济转型,政府的投资要逐渐退出竞争性领域,减持国有股、中小型企业拍卖、国有土地转让等也为补充养老基金提供了现实条件。这样不仅补充了基金缺口,解决了养老金的供求矛盾,而且还体现了国家对举办养老保险事业应尽的政府责任。
按理论和国际经验,转制成本和养老保险的一些债务应由政府承担,才有利于制度的健康发展。通过财政手段主要包括:(1)、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拨入补充养老保险基金;(2)、新的税收来源,可考虑开征面向社会高收入阶层的税种,为开征遗产税、利息税等,所得收入全部直接划入基金;(3)、发行长期(偿还期为10年以上)的有关社会保障特种国债;(4)、可以考虑发行社会保障彩票筹集养老基金。
4、开辟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新渠道。在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目标、模式甚至更具体的政策组合都比较清晰后,改革成败的关键无疑取决于改革的管理体制是否有效,尤其是能否确保基金被有效地使用、保值、增值。根据国际经验,保险基金投资比例一般为:公司股票60%,公司的债券17%,政府债券6%,短期贷款3%,抵押贷款11%,房地产3%。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可采取多种投资方式,甚至学习智利的经验,把基金交由多家非政府部门进行经营并引入竞争机制,可以委托给符合营运条件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基金会、保险公司等机构进行保值增值营运。
5、积极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为有利于分散保险责任,适应人口老年化快速(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www.wm338.com查看)发展的需要,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提高离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政府鼓励实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职工互助性补充保险、商业人寿保险以及家庭养老等形式的补充养老保险,逐步建立起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
总之,我们要继续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强社会养老保险执法力度,积极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一个适用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就一定能建立起来,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作出应有的贡献。
‘肆’ 我国养老保险历史债务是怎么来的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此前退休的人员没有缴纳过养老金,也就没有个人账户,此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个人账户由开始缴纳养老金时算起,个人账户不完整。因此这些人的退休费用就只能由正在工作中的人员来承担。
在历史债务压力下,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部分基金积累模式在大部分地区因为个人账户空账运行而名存实亡。一旦我国经济进入平稳发展时期,进入老龄化社会后,当期收取的养老金是不可能支付得起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用的。
如果不能采取多种措施化解由于新旧养老制度转型而形成的对中老年职工的历史欠账,未来终将会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产生重大冲击。
(4)我国城镇职工转制成本如何化解扩展阅读
解决方案
1、多渠道补偿养老保险金是消化债务的根本出路。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转制成本较高,仅靠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缴费仍存在较大缺口,需要通过其它渠道筹集资金,来维护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平衡,维护制度平稳运行。
2、调整国家公共财政支出结构,提高社会保障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构建养老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机制。加快立法,在法律上建立稳定、规范、法制化的养老保险财政补助机制。政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进行养老金的发放。
3、加强国家基金投资的运营权利,促进现有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效益,严格财政专户管理,防止养老基金被占用,同时开辟新的投资渠道。
4、提高退休年龄,降低人口赡养比例,以减轻支付压力。延长职工退休年龄、降低社会养老保险的待遇,是增强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的措施之一。
5、其他途径
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缴费率。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保障框架刚刚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健全,社会保险费的收缴不能完全做到有法可依,缺少法律的规范和强制,拒缴养老保险的现象十分严重,养老保险上缴不到位,因此,解决养老保险隐性问题还需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伍’ 17年公共管理论文题目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迅速发展,知识产权制度已经上升到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在知识产权的利用方面,政府及非政府组织的公共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挑选的公共管理论文题目,希望大家喜欢!
公共管理论文题目篇一
1. 基层电子政务发展的过程研究
2. 城市景观环境和谐发展的政策研究
3. 行政伦理的反腐功能析要
4. 再造理论与城市社区再造的基本构想
5. 构建现代农村社区商业网络的思考
6. 从社区社会资本的培育探究和谐社区的创建
7. 社区组织角色、职能定位与和谐社区建设
8. 论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社区群众文化建设
9. 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政府管理模式及其转型
10. 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新探
11. 和谐社区建设中的居民自治问题初探
12. 社区业主委员会的发展与城市社区自治
13. 论社区自组织在社区管理中的角色归类及自治功能
14. 社区财务模式的设计及其选择研究
15. 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模式的构建路径研究
16. 公共事业规制与竞争制度模式
17. 浅谈事业单位薪酬管理体制改革
18. 浅析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不足及其改进建议
19. 公共管理学视野下的大众文化活动组织管理
20. 公共管理学视野下的现代社会分层
21. 行业型网络传媒及其经营管理
22. 中小城市文化事业机构与社区文化建设的互动发展
23. 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途径研究
24. 公用事业单位应对危机事件的管理策略研究
25. 人本管理理论在学校管理中的应用
26. 当前我国社区治安管理问题探讨
27. 互联网在我国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的运用
28. 当前中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探讨
29. 现阶段中国农村社区治理模式探讨
30. 试论单位制向社区制的回归
31. 试论公共事业单位的信息资源管理
32. 中外公益性组织管理体制比较研究
33. 中介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及发展策略研究
34. 公共事业单位的品牌管理研究
35. 地方政府改善公共关系探析
36. 从个人理性到集体理性——对管理核心问题的分析
37. 公共事业管理中政府失灵现象研究
38. 公共事业管理的现状及前景展望
39. 城市交通管理的民众参与研究
40. 城市居民公共意识调查研究
41. 城市社区经营问题研究
42. 公共管理部门执行力建设研究
43. 区域公共利益竞争与地方保护主义研究
44. 文化公共管理与现代文化产业组织运作
45. 事业单位的流程再造及其组织变革
46. 自我管理团队及其在事业单位中的应用
47. 公共政策评估中的问题及对策
48. 低收入动迁居民的行为选择及其边缘化后果
49. 公共政策执行梗塞问题研究
50. 公共政策的多源流框架研究
51. 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就业状况与影响因素分析
52. 社区居民自治:现代城市治理模式的基础
53. 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怀与社会工作介入
54. 论知识型员工的忠诚度管理
55. 城市“低保”政策过程中的社会排斥
56. 社会公共服务满意度研究
57. 城市社区公共文化发展问题研究
58. 试论行政不作为及其危害
59. 59.行政补偿概念刍议
60. 论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的完善
61. 我国地方政策制定中的问题及其对策
62. 浅谈“政府上网”
63. 论选人用人方式的创新
64. 关于建立行政机关激励竞争机制的对策研究
65. 公共权力腐败的成因及应采取的措施
66. 简论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方向及其保障
67. 经济欠发达地区县乡机构改革难点及对策探析
68. 西部开发中的政府职能定位研究
69. 城市社会中介组织的研究
70. 政府行为失范及其约束机制建立
71. 市场经济发展与政府信用的关系分析
72. 公共政策执行研究
73. 地方公共产品的供给模式与市场化改进
74. 非盈利性组织的地位与作用研究
75. 论城市社区公共产品供给
76. 政府财政教育投入比较分析
77. 第三部门发展与政府改革
78. 试析公共政策分析中的人本原则
79. 试论激励机制在中国公务员制度中的确立与作用
80. 中国传统文化对现代企业人才管理思考
81. 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体制改革问题研究
82. 当代行政领导者的创新能力研究
83.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问题研究
84. 村民“自治”问题研究
85. 浅析企业团体意识的培育
86. 行政领导的方法与艺术
87. 电子政府的内涵及对行政发展的影响
88. 地方政府在公共管理中的作用与地位研究
89. 地方政府竞争及地方保护主义研究
90. 信息在公共部门绩效评估中的利用研究
91.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薪酬研究
92. 第三部门(NGO)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研究
93. 公共伦理对于构建廉洁政府的意义
94. 试论农村公共品供给与新农村的建设
95. 试论农村公共品供给体制创新
96. 政府在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分析
97. 农民利益表达机制的构建
98. 基于科学发展观的政府部门绩效评估体系构建
99. 政府治理模式创新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100. 浅论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101. 公共行政的管理主义(或宪政主义)去向的理论渊源和发展 102. 政治决策中的公众参与机制
103. 当前农民非制度化政治参与研究
104. 税费改革对乡镇政府提供公共产品能力的影响研究
105. 权力腐败中的59现象研究
106. 我国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107. 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108. 居民小区中的物业管理问题探析
109. 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村新型社区管理
110. 浅谈集体上访的原因及对策
111. 乡镇机构改革的难点与对策
112. 我国村级管理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113. 浅谈政府机关的行政自由裁量权
114. 浅谈入世背景下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15. 干部交流难的原因及对策
116. 当前人力资源现状与经济社会发展矛盾分析
117. 浅论我国公共事业发展现状及其对策
118. 浅析当代大学生的职业价值观
119. 浅谈儒家道德观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的指导作用
120. 浅析企业服务品牌的创建问题
121. 浅析以人为本的高校教师管理
122. 浅析儒家思想对高校人事管理的启迪
123. 浅析我国中小民营企业人力资源流失问题
124. 浅论加强我国大学生创业教育
125. 试论电子政务的实施对推进政府作风建设的影响
126. 浅析我国政府的信用建设
127. 浅谈如何从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塑造企业文化
128. 社会保障与构建和谐社会
129. 浅析福建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130. 浅析企业绩效考核中的问题及对策
17年公共管理论文题目篇二
一、绩效考核与管理(丰俊功)
1、政府绩效管理
平衡记分卡在地方政府绩效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平衡记分卡在XX市政府XX部门绩效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平衡记分卡在党政部门绩效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平衡记分卡在XX市政府XX部门党政管理部门中的应用研究
2、公务员绩效考核
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研究
XX市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XX市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研究
XX部门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XX部门基于胜任力模型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研究
XX市基于平衡记分卡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XX部门基于平衡记分卡的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XX部门基于平衡记分卡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研究
XX市XX部门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
XX市XX部门公务员量化绩效考核研究
XX市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
XX市公务员量化绩效考核研究
XX市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研究
XX市XX部门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研究
XX市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
XX市XX部门公务员分类分等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研究 XX市政府公务员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中国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中国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中国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
3、市政学
XX市户籍制度改革研究(选取有户籍制度改革有特色的城市) XX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模式研究
4、电子政务
XX市政府网站绩效考核研究
电子政务在XX市XX部门中的应用研究
政府采购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研究
二、行政与政策(于海艳)
1、危机管理
突发公共事件的政府预警机制研究
突发公共危机事件的政府应急管理机制
2、户籍制度改革
3、行政垄断
4、行政机构改革
地方政府与市场化改革
当代中国地方政府改革
第三部门发展与政府改革
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变革
地方政府制度创新行为研究
5、行政职能转变
中国入世与中国政府职能转变
服务型政府
乡镇政府经济职能探讨
全球化背景下的政府职能研究
6、公共政策执行研究
7、当代中国公民参政研究
互联网在公共政策中的作用
8、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公共政策选择
三、政治、制度、社区、非政府(韩丽雯)
1、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问题
2、 中国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设问题
3、 服务型政府的监督机制问题
4、 中国政府职能转变问题
5、 中国政府的危机管理
6、 当代中国的党政关系
7、 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探讨
8、 当代中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
9、 当代中国“条条”与“块块”的关系问题
10、 当代中国政府的大部体制的问题
11、 当前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问题
12、 政治民主建设问题
13、 当前中国的政治文化建设问题
14、 非政府组织的法规建设探讨
15、 非政府组织存在的理论基础探讨
16、 非政府组织的社会功能探讨
17、 非政府组织的内部管理探讨
18、 非政府组织对中国政治权力结构的影响
19、 城市社区管理的理论基础
20、 城市社区管理的模式探讨
21、 城市社区管理的法律保障问题
22、 非政府组织与社区发展问题
23、 建立和完善我国NGO组织监督机制(以汶川地震为例)
24、 简析非政府组织(NGO)在突发性公共事件中的作用
四、社会学、社保、社会调查、社会工作(王静)
1、社会保障类:
理论类---公平还是效率:当代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理性选择与思考
中国古代社会福利制度研究
农村类---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研究
当代中国的农村养老问题
农民工社会保险(养老、工伤、医疗等)问题研究
我国农村与城市社区社会保障政策的反差分析
农民工就业与劳动力市场建设(可运用社会排斥理论)
农民工就业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研究
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我国农村“五保”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研究
农村扶贫问题研究
城市类-当代中国城市贫困问题与社会救助政策研究
当前中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分析
完善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建议
城市化进程中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研究
城镇人口结构性失业的突出矛盾及治理体系
我国城市“低保”制度建设的实证分析
就业失业类-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障促进研究
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障的制度选择
非全日制就业(或灵活就业、自谋职业)的社会保险政策建议
国外失业保障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国际社会治理失业的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我国失业预警系统与就业对策研究
转型时期结构性失业的救济及职业培训政策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对我国就业形势的影响 其他--银色浪潮的冲击下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
养老保险的制度转制成本及其化解
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架构的思考
我国军人的社会保险制度建设
灾害救助研究(以汶川地震为例)
商业保险消费心理研究
商业保险需求群体的实证分析
2、社会现象类:
基于网络社会下的青少年“文化反哺”现象研究
探析和谐社会理念下的社会流动机制建设
网络民意与公共治理模式的转型
论我国网络公共领域的现代生长
3、社区类:
社区矫正中的政府角色与社会力量
社区矫正在矫正青少年罪犯方面的理论与实践
社区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落实及有关对策
从建设市民社会的载体看社区建设
构建和谐社会中社区的角色地位
4、应用实务类: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问题;
当前大学生网络素养实证研究;
民办高校学生多元评价体系的实施;
民办高校贫困大学生群体状况调查
民办高校贫困生救助体系状况调查
广告对当代大学生消费结构观的影响;
大学生宿舍文化(或流行文化)现象调查;
人力资本与大学生职业地位获得研究
大学生就业中的歧视(性别、地区、学校等)及其应对问题
当代大学生的就业压力及其相关因素分析
养老院老人生活状况调查
我国社会志愿者制度的现状分析
某社会问题的现状,原因,对策分析
某城市社会中介组织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我国政府对民间组织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城中村:农村城市化的困境与出路
转型期城市社区自治:理念、问题及建议
试论和谐社区理念下政府与社区关系的重构
中国社会分层研究
中国社会流动问题研究
中国社会控制问题研究
5、社会理论研究
当代中国城乡二元化结构分析
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的形成和分化
当代中国弱势群体分析
社会舆论与社会风向对当代中国社会政策选择的影响
传统孝文化与家庭代际和谐
五、(多俊岗)
六、(刘亮、黄春梅、陈国杰、蔡敏)
1、行政伦理
2、行政文化
3、社会信用研究(包括信用理论、信用机制、信用制度、信用评价内容)
七、行政法、公务员(胡海春)
1、 论我国公务员的考试选拔机制
2、 公务员监督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3、 国家公务员保障机制研究
4、 论我国公务员保险制度发展的方向
5、 对完善公务员廉政制度建设的思考
6、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完善
7、 公务员聘用制度研究
8、 中国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的不足和对策
9、 公务员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10、 西方文官制度研究
11、 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特点研究
12、 公务员保障机制研究
13、 公务员制度与行政效率
14、 论国家公务员收入的规范化
15、 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机制
16、 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的意义
17、 论中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所存在的问题
18、 论中国公务员的退出机制
19、 论公务员回避制度研究
20、 完善我国公务员的选任制度
21、 健全国家公务员的监督制度
22、 中西公务员制度比较研究
23、 试比较中国古代官僚制度与近代公务员制度之异同.
24、 公务员管理研究
25、 浅析公务员的高薪养廉问题
26、 行政法制
27、 依法行政
公共管理毕业论文的若干撰写指南
适应对象:公共管理类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及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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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2020年中央高层为什么不解决养老金并轨问题
因为有风险啊,养老金改革存在哪些风险,
1、目前全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接近4000万。以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制度属国家保险模式,个人不缴纳任何保险费,个人账户上的空账,已构成了巨大的转制成本。
2、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普遍担心福利待遇下降,尤其是原本待遇就偏低的地方基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即: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地方上的实施意见进行了细化,甘肃、天津、云南等地均在意见中明确提出,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即: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养老金并轨后,等于待遇拉平吗:目前,全国“体制内人员”总数接近4000万,是养老保险改革的重要群体。
据了解,改革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的原则,妥善处理改革前后退休人员待遇水平的平稳衔接。值得注意的是,“并轨”,并不意味着待遇水平的降低。同样,“并轨”也不等同于“制度融入”以及“各群体待遇拉平”。
‘柒’ 如何看待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国务院1月14日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方案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将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这意味着,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将告别“免缴费”时代。改革后,公务员养老待遇是否会下降?他们的养老金又从哪里来呢?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原来单位自己管自己的退休人员,现在变成了一种社会化的制度安排。每个单位都按照同样标准交钱,然后形成一个基金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待遇。
再来看看改革后养老金怎么发。此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是根据本人退休时工资水平和工作年限,按照70%到90%的比例发放。胡晓义表示,改革之后,将按照本人历年缴费多少、缴费期长短来计算养老金标准。领到手的钱,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胡晓义:改了待遇确定机制或者叫做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是按照缴费年限和缴费的工资来计算的。缴费越长肯定待遇越高,缴费水平越高,待遇越高。
那改革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养老待遇,究竟会不会降低?胡晓义强调,本着增量改革的原则,会努力保证现行养老待遇“不降低”:
胡晓义:通过增量进行结构的调整和机制的转换,而不是做减法,待遇降低以后再改革,这不是我们制度设计的出发点。希望改革后大家的待遇水平不降低,而且能随着经济发展不断的有所提升。
具体来说,改革之前已退休的“老人”,维持待遇不变;改革之后参加工作的属于“新人”,退休待遇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之和,计发方式与企业职工一致。
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也就是目前在职的3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来到手的养老金,除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还将改革之前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发放“过渡性养老金”进行调节,以保证待遇水平不至于降低。
这么听下来,您肯定会有点晕。这样,根据《决定》的计算方法,在不考虑收益、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等的前提下,我们来算笔帐:
本次改革,以2014年10月1日为改革界限,区分“老人、新人、中人”,按不同方式发放养老金。首先来算算“老人”的养老金。
比如公务员老周,在2014年10月1日前就已经退休,属于“老人”,不受改革影响。老周的退休工资为4000元,按规定养老金约占退休前工资比例的70%—90%,那么老周每个月能拿到的退休金,大概在2800到3600之间。
就是说改革之前已退休的“老人”,维持待遇不变。
如果是2014年10月1日以后才参加工作,那就属于“新人”,比如24岁的小明,他怎么算呢?
“新人”完全按照现行企业职工养老金发放方式进行。小明距离60岁退休还有36年,假设小明的月缴费工资为5000元,社会平均工资也为
5000元,且36年保持不变。那么按照规定,小明的基础养老金为5000×36%=1800元,这是他养老金的第一部分;
36年后他的个人账户,按照每月400块钱的标准,积累了17.2万元,再除以139个计发月数,他养老金的第二部分,个人账户每月有1243元。两项合计,小明退休后实际拿到的钱,是3043元。
改革之后参加工作的“新人”,退休待遇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之和,计发方式与企业职工一致。
至于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换句话说,也就是目前在职的3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计算方式就相对复杂些。
今年40岁的在职公务员老李,他在2014年10月1日前,有16年工龄,还有20年退休,每年都是按照上一年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来缴费。那么到退休,他的缴费年限是36年。按退休前老李工资5000元算,他的基础养老金为5000元×36%=1800元。假如他退休时个人账户里面9.6万元,用来除以139个计发月数,那个人账户部分可发约690元。基础养老金加上个人账户养老金,1800元+690元=2490元,便是他退休后拿到的基本养老金。不过,除每月2490元外,老李还能领过渡性养老金。但是能领到多少,由于具体办法还未出台,所以无法计算。
存在了将近20年的养老双轨制,拉大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人员的退休待遇,带来不公平,这些年没少受到诟病。如今改革在即,社会上对于改革还存在一些疑问。比如,改革造成的转制成本如何消化?企业已积累的养老基金会不会被吃掉?
在某外企工作的网友@爱丽斯旺提出,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运行将近20年,目前基金账户积累超过3万亿,而机关事业单位的改革刚刚开始,账上没钱,我们企业职工的钱会不会被“吃掉”?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解释说,《决定》中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分别使用,因此不必担心:
胡晓义:改革之后,在制度模式和基本规则是和企业统一、一致的。但是基金单独统筹,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基金混用。还是要坚持以财政供款为主的资金渠道。
既然改革坚持以财政供款为主,由此触发第二个担忧——有专家提出,如果并轨后将大家“没缴费”的年限都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发过渡性养老金,高额转制成本会不会给财政带来过大压力?
胡晓义:实际上,现在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模式是现收现付,部分积累,主要是代际赡养的模式,就是工作的一代缴费来供养已经退休的一代。所以实际上不完全是看上去那样同时筹措两笔巨额资金,而是可以做财务上的转化。
最后一个担忧,是来自公务员群体的。秦女士今年29岁,在北京某机关单位工作4年。她捏着工资条合计4000刚出头的总数,忧愁的问:
秦女士:如果在4月的工资的基础上如果再扣除一块儿养老保险的话,确实就会形成一定的这个负担。
此前国务院副总理马凯曾提到,本次改革将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胡晓义确认,公务员工资调整方案文件已发到各单位:
胡晓义:配合这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确实要完善工资制度。国务院办公厅为此转发了三个实施方案,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社保系主任褚福灵表示,由于养老保险缴费基于工资,而当前部分基层地区公务员收入比较低,一旦开始缴费,难免负担困难。调整工资,有利于消减改革初期的阵痛,促使制度平稳转型:
褚福灵:既然要缴费,缴费来自工资,工资又成天不提。因此,对工资我们要建立一个正常的调整机制,和养老保险缴费同步改革,实现利益的平衡。有利于减少改革阻力,形成一种基于缴费的、能够共担风险的、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
‘捌’ 转制成本有哪些
转制成本没有明确的定义,它主要指的是体制转换时所形成的成本,在我国,转制成本有养老保险转制成本、国企转制成本、事业单位转制成本等说法。
转制成本是根据特定的转轨目标,必须解决的那一部分显性性化的隐性债务!如,养老金债务(补交的养老金等社保费用)、员工身份改变成本(含工龄买断)、职工住房补贴(房改成本)、厂区搬迁费用(如果涉及变更经营场所)、清产核资损失(废旧物资)、MBO管理层收购成本、债务偿还成本(一般老企业都有许多债务需要清偿)、转制费用(如调查费用、审计费用、律师费用等)。
大概能想到的就这些吧。
‘玖’ 养老保险多省收不抵支 改革18年为什么钱不够花
养老保险多省收不抵支 改革18年为什么钱不够花
核心提示:人社部将多措并举增强基金的支撑能力。继续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提高统筹层次,实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进一步拓宽基金筹资渠道,启动实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此外,还将采取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划拨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等方式增强筹资能力。
人社部将多措并举增强基金的支撑能力。继续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提高统筹层次,实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进一步拓宽基金筹资渠道,启动实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此外,还将采取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划拨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等方式增强筹资能力。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推动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展。
新一轮养老保险改革大幕徐徐拉开。
按照今年全国“两会”定下的时间表,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方案年内出台;延迟退休方案今年制定,明年上报,2017年正式推出;加之现已发布的养老金投资运营方案、机关事业单位并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并等三项方案,这五项改革构成了未来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框架。
中国政法大学法和经济研究中心教授胡继晔将这一揽子改革视为继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养老保险改革的新阶段。
然而,自1997年我国正式确立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至今,去年出现了当期缴费收不抵支,而且按照去年1.9万亿的支出来测算,若不注入新的资金入池,以目前3.5万亿养老金存量,十几年后就会用光。
并轨冲击
2004年,由于当地国企改制,李莉(化名)从已工作了16年的缫丝厂下岗,进入一家民营企业再就业。她只记得当年退休时领出了一张社保单,但到自己退休时究竟能换出多少钱,她也摸不着头脑。
李莉只是制度转型浪潮中的一个个体,但不清楚这笔账该怎么算的人绝非她一个。上世纪90年代,由于经济体制改革导致大量国企倒闭,所谓“单位”不复存在,原有依靠单位保障的制度难以为继,养老保险制度便从单位保障转为社会保障,并由此建立了我国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简称统账结合)的制度。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郑秉文在《中国通胀结合养老保险现状、问题与出路》一文中将现行制度建立的原因总结为,正是“国企改革催生了中国社保体系的诞生”。
当时,通过个人缴费的引入,建立了养老保险三支柱模式;并通过其后1995年、1997年的两份文件,正式确立了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的统账结合制度。
按照制度设计的预想目标,社会统筹部分是要体现公平,实行现收现付制;个人账户部分是要体现激励,实行积累制。
“一个养老保险制度,运行了20年目标都没达到。”郑秉文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评价说,因为看不见个人账户的影子,实际个人账户也变成了社会统筹的一部分。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由国企改革而建立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对于后加入体系的私营企业等非国有部门,以及处于流动状态的农民工来说,适应性较弱。
隐形缺口有多大?
李莉在临退休之际也陷入了困惑:企业和自己已经缴纳了养老保险,大家都在说财政每年还会补贴养老保险,既然这样为什么还会不时有资金缺口这一说法?
来自人社部公报等资料显示,自1997年统账结合制度确立以来,国家财政就开始补贴养老保险,从当年的2亿,到1999年的168亿,再到2007年的1157亿,截至2014年的这18年内,各级财政共为养老保险补贴了近2.2万亿。
另一端,在账户的收支结余上,截至2014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存量为31800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存量为3845亿元,两者共计约3.5万亿。
总盘子似乎结余很多,但从当期收支来看,实际2014年拐点已经出现,当期养老金首现收支赤字(详见21世纪经济报道11月19日5版《养老金年度收支现赤字,不改革十几年后耗尽结余》)。这昭示着当期收支渠道已枯竭,是依靠部分存量资金运行。
然而,更令学者们担心的是,养老金明账之外的隐形债务问题。所谓隐形债务,意味着真正的支付压力只是被延后了而已,尤其是当扩面征缴的人群进入退休阶段时,支付缺口将更加显现。
中国社科院2014年发布的《现行统账结合模式下隐形债务预测与测算》报告显示,以2012年为基准,社会统筹账户的隐形债务为83.6万亿元,个人账户的隐形债务为2.6万亿元,合计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制度下的隐形债务为86.2万亿元,占2012年GDP的比率为166%。
“不管怎样,一个事实是现有隐形债务依然很大。”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聂日明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说,这么大规模的缺口偿付不起的话,只会导致“大规模违约”,要么就是延迟退休,减少领取养老金年限;要么就是通胀,拿到手的退休金缩水。
在他看来,之所以会存在隐形债务问题,一方面是待遇确定型支出所带来的新成本,简单理解就是不管当期收入结余多少,但养老金支付还是要以即期社会平均工资为发放基准。这也就带来了退休金支付单位金额上的增加;此外,由于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领取养老金人数增加,相应领取水平和领取人数双双增长,无疑加大了总体支付压力。
而在聂日明看来,另一个更深层次问题,则是1997年制度转轨时的历史遗留成本,拖到了现在。
企业员工在制度转轨前,养老保险采用现收现付模式,单位和个人都未曾缴纳养老保险,当从企业支付养老金向统账结合模式转变的过程中,并未补偿这部分钱。
国家一度试图解决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问题,先后在13个省市试点做实个人账户,但是效果甚微。
多措并举筹资金
原本寄望历史转轨成本会随着时间推移而逐渐缩减,然而,随着新进入养老保险体系缴费人群增速放缓,目前来看,隐形缺口在不断膨胀。
这一点在省份结余上更为明显。财政部2009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报告显示,当年在扣除财政补贴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收支出现赤字的省份为13个;转眼到2014年,赤字省份增至22个。这意味着,全国近七成省份已出现亏空预警。
在聂日明看来,之所以资金吃紧问题现在越来越严重,很重要的原因是我们错过了改革时机。
按照胡继晔的分析,从1997年一直到现在,养老保险都处于扩大征缴面的过程,现在基本覆盖了劳动人口。
扩面意味着当期养老保险收入的来源增加。尤其是对于尚未消化转制成本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而言,在2002年-2011年内,参保人数基本每年以5%的增速在增加;同时相应的当期结余每年也都稳定在以10%的速度增长,其中在这10年中更是有6个年头结余增速在30%以上。
“在社保黄金(1055.90, -14.10, -1.32%)期,有源源不断的缴费人进来,这为养老保险提供了稳定的收益;而且当时正处于‘入世’中国经济高速发展阶段,国企效益也很好,恰是改革的好时机。”聂日明说。
他认为,反观现在,过去10年带动职工参保人数快速增长的农民工,现在进城速度已开始放缓。
近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回应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和部分省份养老金发放问题时表示,2014年以来,受多重因素影响,当期养老金支出大于基金征缴收入的省份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养老金待遇水平连续上调,基金支出增加;人口老龄化效应逐步显现,参保人员中退休人数增速高于缴费人数;部分地区抚养比较高,负担较重。
在浙江大学教授、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何文炯看来,要按照公平的原则和“抑峰填谷”的思路,严格控制高保障人群的基本养老金标准,稳定中保障人群的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低保障人群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并正确引导社会公众形成理性的预期。
据悉,人社部将多措并举增强基金的支撑能力。继续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提高统筹层次,实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进一步拓宽基金筹资渠道,启动实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
此外,还将采取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划拨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等方式增强筹资能力。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推动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展。
相关新闻:养老金滚存结余超3万亿仍心里没底 财政补贴超2万亿
日前,财政部公布了2014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数据。总体上看,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超过5万亿元,“家底”还是很厚实。
然而,数据的公布却引发了社会热议,特别是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表示担忧,甚至有媒体惊呼“养老金收不抵支缺口很大”。那么,养老金收支情况究竟怎样?到底存在不存在资金“缺口”?百姓未来养老有没有保障?
养老金待遇连年提高和人口老龄化正在使中国养老保险制度“隐形债务”加速显性化。
由于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非常低,虽然成立了省级调剂金制度,但对于一些欠发达地区,尤其是劳动力输出地区,养老金支出的压力非常大,必须靠财政转移支付才能“保发放”。本报近日报道了这一情况之后,引发了民众对于财政增速下滑之下养老金问题的关注。
剔除财政补贴,养老保险支出高于收入,未来将存在缺口
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基金,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五险”。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大头”,资金量占到整个社保基金的六成左右。
先来看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相关数据:
2014年,本年收入23273亿元,比上年增长11.9%。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8726亿元,比上年增长10.1%。本年支出19797亿元,比上年增长18.6%。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19045亿元,比上年增长18.4%。本年收支结余347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0376亿元。
“算大账的话,去年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是2.3万亿元,支出不到2万亿元,收支相抵还有结余。”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分析,当年的结余有3476亿元,加上往年滚存的结余,总的剩余资金超过3万亿元,养老金发放应该不成问题。
既然养老金年年有结余,而且“余钱”高达3万多亿元。为啥社会上还会屡屡传出养老金“收不抵支、缺口很大”?
实际上,分歧出在“细账”上。有观点认为,虽然去年养老保险总收入是2.3万亿元,但如果剔除其中的财政补贴部分,保险费纯收入是1.8万亿元,支出却是1.9万亿元,明显“收不抵支”。再有,收入的增速是11.9%,支出的增速是18.4%,这么下去“余钱”会越来越少,终有一天养老金会出现缺口。
“同一个问题,放在不同的时间段或特定条件下考量很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白景明认为,目前养老保险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由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和财政安排的部分资金构成的。这三部分收入加起来,肯定是“收大于支”。现阶段,人们不必过度担心资金问题。
支出因素增多,现阶段不能靠提高缴费实现收支平衡,要推进全国统筹
数据显示,“十二五”时期,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年均增长18.6%,收入年均增长12%,支出比收入增幅高出6.6个百分点。支出增长比例均明显高于收入增长比例,意味着钱流进来得慢、流出去得快,即使加上财政补贴,也难以实现自我循环。
造成养老金收支不平衡的原因是什么?“主要是养老金支出的因素在增多,养老金的征缴却并没有提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分析,我们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于上世纪90年代,在此之前企业和职工并没有养老保险缴费,但这些职工进入新的养老保险体系后,退休是要从里面领取养老金的。随着这部分“老人”逐步进入退休年龄,领取养老金人数增多,未缴费造成的缺口开始显现。还有,这些年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水平2015年达到2200多元,是2010年的1.7倍,这块支出也在增长。
“我国养老保险的法定费率,是企业缴纳工资收入的20%、职工缴纳8%,合计达28%,在世界上也属于较高水平,通过上调费率来平衡收支不现实。而且,上一代人未缴费造成的‘窟窿’,全部由下一代人来弥补的话,会造成在职职工缴费负担过重,出现代际间不公平。”郑秉文表示。
看来,靠提高缴费来覆盖支出达到收支平衡,在现阶段还难以实现,财政补贴或其资金支持是必要的。在一些地方,出现养老金缴费不足时,为“保发放”都是由财政“兜底”,把差的钱补上。但这样的“兜底”只能救一时的急,长期来看风险更大。因为养老金每年缴费多少、领取多少、需要财政补多少,没有一个精确的测算。差多少补多少、走一步算一步,不但让财政难以“兜底”,也让公众心里“没底”。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社会保险与个人利益密切相关,政策设计要综合考虑人口结构的变化,需要往后想50年或者更长的时间。养老保险必须坚持精算平衡,不能把缺口完全留给公共财政,实际上是留给其他纳税人,否则不仅不公平,也带来公共财政不可持续。
养老金收支不平衡,在地方政府的“账面”上表现得更为明显。人社部发布的《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4》披露,2014年河北、黑龙江、宁夏三省区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支出大于收入,收支平衡压力加大。而在广东、山东、北京、浙江、江苏等省市,养老金累计结余则超过了1000亿元。
郑秉文表示,在没有实现全国统筹的条件下,每年的结余都沉淀在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收不抵支,这让欠发达地区的财政承受更大压力。
“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是实现收支平衡的主要途径之一,应当加快推进。”郑秉文认为,按照目前的管理体制,养老保险基金分布在省、市、县三级,其中市县两级统筹单位有1000多个。统筹层次太低,这在全世界都是罕见的。它带来很多弊端,比如养老金区域分化严重,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困难,局部保障风险加大等。
13年财政补贴养老金超2万亿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20日在回应部分省份养老金发放问题时表示,2014年以来,受多重因素影响,当期养老金支出大于基金征缴收入的省份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养老金待遇水平连续上调,基金支出增加;人口老龄化效应逐步显现,参保人员中退休人数增速高于缴费人数;部分地区抚养比较高,负担较重。
记者查阅历年统计公报得知,自2002年至2014年,各级财政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已经超过了2万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占主要部分。
李忠表示,从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支出情况看,今年前10个月,全国基金总收入超过总支出2100多亿元,绝大多数省份基金累计结余额都超过8个月以上的基金支付额,基金运行总体平稳,能够确保当期养老保险待遇支付。
李忠在20日表示,目前养老保险基金筹资渠道中,财政补助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对于少数历史欠账较多、基金支付能力较弱的老工业基地省份,国家将继续加大中央财政补助力度。
自1995年“统账结合”的养老金制度地方试行、1997年全国统一实行以来,政府一直试图用维持高费率和设立过渡性养老金这两种“体制内消化”的方法来偿还转制成本。从目前养老金收支不平衡的趋势来看,留给这种办法的空间已经不多了。
虽然全国有22个省份当期征缴收入不足以支付当期支出,但不会直接影响到养老金的当期发放,其原因在于财政补助是养老金的法定筹资渠道,征缴收入必须加上各级财政补助,养老金的收支才能保持平衡。
人社部从2002年开始在年度的统计公报中单列各级财政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情况。统计公报显示,2002年中央财政补助为408.2亿,到2014年,各级财政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已经达到3548亿元。
根据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计算,从2002到2014年这13年间,各级财政的补助养老金金额达到了20748亿元。
从补助金额增长的情况来看,从400亿元到2000亿元用了9年,2011年突破2000亿(2272亿元)后,2013年就突破了3000亿元(3019亿元元)。根据财政部公布的《2015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今年预算的财政补助为3671.2亿元。
从财政补贴的结构来看,中央财政是绝对主力。根据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今年7月公布的《中国社会保险年度发展报告》(下称《报告》),2009年以来,中央财政占整个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比重保持在12%~13%,地方财政占比为1%到3%。
从报告公布的数据来看,与中央财政补助大幅增加不同,地方财政对养老金的补助呈现小幅下降的趋势,2009年为318亿元,2014年降为282亿元。
报告显示,2014年,企业养老保险地方补助为282亿元,占总收入1.2%,地方财政投入在10亿元以上的有重庆、上海、辽宁、天津、江苏、湖北、湖南七个省份。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近日表示,下一步要丰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来源渠道,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此外,还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从“暗补”到“明债明还”
“统账结合”制度建立之初,这种应对转型成本的方式被称为“体制内消化”。
一位参与制度设计的人士称,当初选择“统账结合”制度模式时曾经充分考虑过转制成本的问题,并提出三种偿还模式:一是完全由财政负担;二是划拨部分国有资产;三是体制消化。鉴于当时的财政状况不佳,划拨国有资产在操作上缺乏手段,最终选择了第三种方式,通过高费率来增加基金收入和过渡性养老金对个人空账进行补偿。
从目前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的情况来看,这种“体制内消化”的模式已经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难。
早在2008年,在国家有关部门支持下,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与全国200多位专家教授和200多位各级官员共同参与完成了《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战略》(下称《战略》)。当时,他们已经提出,转制成本是制约我国基本养老保险改革与健康发展的瓶颈。
《战略》称,在确保养老金发放的前提下,转制成本没有显性化,但却给国家财政带来了长期的隐形压力,虽然现阶段各级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有一定程度的补贴,客观上化解了一部分转制成本,但没有在性质和目的上给予明确,是一种“暗补”而不是“明补”。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教授李珍认为,虽然财政从2000年就开始由少到多补贴养老保险制度,但是转制成本已然是一笔糊涂账,没有人说得清这笔补贴是不是足够履行政府的义务。
李珍建议,应尽快明确政府对经济体制转型引起的养老成本的责任,计算政府责任总量并建立偿付的机制,“明债明还”。
《战略》建议,尽快明确财政资金对消化转制成本的责任,使财政补助从暗补变为明补,同时利用国有资产收益来拓宽化解渠道。(完)(国搜财经综合21世纪经济报道、第一财经日报、人民日报等)
‘拾’ 中国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及分析比较
根据2011年7月开始实施的《社会保险法》,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项目被分割成五个独立运行的养老保险项目: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城镇企业职工、城镇无业居民和农民的养老保险。在这几个项目中,除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之外,国家对哪类人群给予力度最大的补助呢?本文将以研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为基础,以净现值法为工具,通过比较微观个体(城镇企业职工、城镇无业居民和农民)的养老保险终身财政补贴额,确定政府补贴社保资金的主要流向和最大受益群体,探讨其中的公平性问题,并提出完善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些政策建议。
注:由于我国多数城市尚未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计划,所以城镇无业居民一般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项目。
一、我国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2009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下文简称“《意见》”),建立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根据这一文件,现行的养老金计发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
(1)中央政府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我们在此假设国家根据通货膨胀率g上调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2)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财政补贴构成。我们假设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最低缴费标准)、集体不补助(国家没有强制集体组织缴费)、地方政府每年补助30元(最低补助标准)。我们假设每年个人缴费和地方政府补助标准均按通货膨胀率g进行上调。
(3)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计发月数的标准是根据城镇人口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的,由国务院统一确定。当前计发月数为139。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
其中,P为基本养老金,即退休领取第一个月领取的养老金,i为名义利率,g为通货膨胀率,n为缴费年限。
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主要区别
一是保障对象不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下文简称“城保”)主要面向城镇企业职工、没有雇主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部分农村被征地人员;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主要面向缴费能力较低的成年农民。
二是实施力度不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依据国家社保相关法规实施强制参保的,雇主和雇员都必须按照规定缴费;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则强调的是自愿原则,由政府加以引导,农民自愿参加。
三是筹资结构不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供款方主要是雇主(个人的缴费部分全部纳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不参加贫富再分配)。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主要供款方是政府,政府在个人参保缴费时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在养老金给付时支付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及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兜底。
四是缴费和待遇的标准不同。养老保险的待遇享受和费用缴纳是直接挂钩的,多缴纳多享受是基本原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采用“高缴费、高保障”的模式,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遵循“低缴费、低待遇”的原则。以福建厦门市为例,2010年该市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金额为4812元~24060元不等,厦门市的职工月平均退休金在1800元左右,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最低缴费金额为100元,月平均退休金在200元左右。
从这一角度看,两种养老保险项目是各有特点。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针对收入较高的人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针对收入较低的人群,并具有一定的社会福利性质。
三、新农保制度的合理性分析
下面,我们从两个方面对新农保制度的分析:一是合理性,新农保制度能否给农民带来足够的养老金?二是公平性,相对于其他养老保险项目,国家对新农保项目的补助力度如何?本节将讨论第一个问题,下一节讨论第二个问题。
下面,我们假设:
(1)领取养老金的初始年龄是60岁。根据《意见》,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2)缴费年限为15年。根据《意见》,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本文根据最低缴费年限15年进行计算。
(3)通货膨胀率g等于名义利息率i,此时实际利率为零。
(4)新农保目前设有五个年缴费标准(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本文假设第一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费额为100元/人,政府补贴30元,共计130元。以后各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费额以及政府补贴额根据通货膨胀率g进行上调。
四、养老保险项目的公平性分析
我们将一位农民、一位城镇居民、一位城镇低收入的企业职工进行比较:农民参加新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所以研究城镇低收入企业职工,是因为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具有一定的收入再分配功能,收入最低的职工在领取养老金时获得最多的补贴(来自于人际间的转移支付和政府的财政补贴)。需要指出的是,城镇企业职工、城镇无业居民和农民在参保时都建立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考虑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可继承的特点,我们认为这部分资金不会发生贫富再分配,因此不纳入本节研究范围,即本节仅研究基本养老金中的基础养老金。
(一)假设条件
1、缴费规定。如表2所示,农民、居民和低收入企业职工的缴费率、缴费基数都有所不同。其中,低收入企业职工是指收入低于或等于缴费基数下限(上年当地社平工资的60%)的职工必须按照缴费基数缴费。假设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参保时,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为3000元/月,那么城镇居民的缴费基数为3000元/月(缴费率为12%),低收入企业职工的缴费基数为1800元/月(缴费率为20%)。假设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为5%;由政府出资并支付给农民的基础养老金的年上涨幅度为同期工资增长率的50%。
2、养老金计发办法。如表3所示,农民、居民和企业职工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有所不同。
(二)模型测算
根据上述假设,我们可以计算出未来各年三类人群的年缴费额和养老金领取额,如表4所示。
注:(1)缴费阶段表现为资金的给付,视为投资成本,所以用负数表示。
(2)从领取养老金的第二年起,养老金逐年上调,上调幅度为工资增长率的50%(这一假设符合我国养老金调整的实际情况)。
根据表4数据,我们可以采用净现值法判断国家对三类人群的补助力度。如果我们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看作是一种长期投资的话,缴费就相当于长期投资中的投资阶段,而职工退休后领取养老金则为长期投资中获得收益的阶段。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参加养老保险项目的净现值为:
(1)
其中,Bt是t年的养老金数额,Ct是t年的缴费成本金额,n为参保人从参加养老保险到去世的全部年限(可为分两个阶段,一是在职时的缴费阶段,二是退休后的养老金领取阶段),r为贴现率。上述几项均为已知数,据此我们可以求出参保的净现值(NPV)。
(三)测算结果
根据公式(1)和表4,我们可以计算出在不同贴现率下三类人群的参保净现值(见图1)。
从图1中可以发现:
(1)当贴现率低于5.5%时,净现值从高到低的排序分别是:城镇居民、低收入企业职工和农民。
(2)当贴现率高于5.5%且低于7%时,净现值从高到低的排序分别是:城镇居民、农民和低收入企业职工。
(3)当贴现率高于7%时,净现值从高到低的排序分别是:农民、城镇居民和低收入企业职工。
对于上述结果,我们认为:
第一,城镇居民的净现值始终高于低收入企业职工的净现值,这就意味着政府对城镇居民给予了较大的政策优惠力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考虑到参保的城镇居民大都是个体工商户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政府给予这些人群较大的政策优惠,一方面体现了对低收入群体的参保激励,另一方面也能够促进更多的人通过灵活就业方式解决就业问题,免去他们的养老之忧。从操作层面来讲,由于城镇居民参保是自愿的,如果没有一定的政策倾斜,也无法吸引这部分人群参保。
第二,大多数情况下,农民的净现值都是最低的,意味着农民受财政补贴的力度是最小的。此外,在上述模型计算中我们假设三类人群的预期寿命均为80岁。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00年,我国城镇居民平均预期寿命为75.21岁,而农村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为69.55岁。如果考虑到农民的预期寿命低于城镇居民,那么农民的净现值与居民的差异就更大了。
五、主要结论
如前所述,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割裂的,各个项目之间不发生财富转移,没有贫富再分配的功能。这种制度客观上造成了城镇保险转制成本和基金缺口由城镇职工自行承担,即城镇退休职工的养老金由城镇在岗职工负担,农民不承担改革成本,对农民是有利的。当然,目前新农保制度也存在许多问题:
1、地方财政负担过重。
(1)基础养老金部分。目前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为55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此基础上提高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补助50%。基础养老金的标准由省级财政根据当地财力确定。这就造成财政紧张的地区连最低养老金都无法保证,而财政宽裕的地区可以大幅度地提高基础养老金的标准(见表4),加大了地区间的收入差距。
(2)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作为个人账户缴费的配套补助,地方政府每年需要至少补贴每位农民30元。这部分资金常常由省与县级财政共同承担,造成县级财政负担较重。以江西省为例,补贴资金由省财政负担24元,县(市、区)财政负担6元。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由省、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100元,代缴资金省财政负担80%,县(市、区)财政负担20%。由于农民缴费金额越高,地方政府的补助额也越高,可能导致地方政府推动农民参保缴费的积极性不高。
2、地方财政负担苦乐不均,有失公平。
与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不同的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求参保人在户籍地参保。由于全国各省的农业人口比重差异非常大,2009年底我国农业人口比重为53.41%,然而,落后省份(例如西藏、贵州、甘肃、云南)的这一指标均在65%以上,而上海和北京等发达省市的农业人口比重仅有15%。一些农业大省将由于农业人口众多而付出较大的财政代价,一些直辖市或工业大省则因农业人口较少而只支付较低的财政资金。
3、补助力度太低。
如前所述,每位农民每年可领取基本养老金828元,夫妻双方每年可领取1656元。与2011年我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6977元)相比,夫妻双方的养老金收入仅占家庭人均纯收入的比例仅为23.74%,远远低于国际劳工组织的最低养老金标准险(不低于在职人员年平均收入的40%)。虽然这一做法符合新农保“低水平、广覆盖”的实施原则。但从长期看,统筹城乡发展,真正解决农村养老问题,使消费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仍应该切实逐步提高替代水平。当前,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替代率为60%左右,由于城乡居民收入比达到了3.33﹕l,即便考虑农民还有土地保障等传统保障因素,新农保制度逐步完善后农村居民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替代率也不应低于50%。如果考虑社会保障特有的调节收入分配、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功能,以及逐步缩小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筹资和待遇水平的差距,农村社会养老替代率还应有进一步的提高。
世界银行在《1990年世界发展报告:贫困》中首次采用并介绍了“每人每天1美元”的贫困线。世界银行最近的一次更新是在2008年的3月,即依据2005年的价格将国际贫困线提高到1天1.25美元。而亚洲开发银行在2008年对13个亚洲发展中国家进行的指标分析中,所使用的国家贫困线的均值是1天1.35美元。我们认为养老金的最低水平不应低于国际公认的贫困线水平。如果我们取1.5美元/天的标准,那么最低月养老金标准应该至少在300元以上。
4、一些制度规定有失公平。
第一,现行模式按照“量额补助”的方式,容易造成马太效应。目前新农保的缴费标准设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和500元5个档次,个人多缴费,地方政府多补助(见图2)。我们认为每个农民的经济状况不同,“多缴费、多补助”的规则将造成农民之间的马太效应,富者越富、穷者越穷。
第二,养老金没有与参保年限挂钩,容易造成道德风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农民可自愿参保,没有强制性,因此大多数农民可能选择在缴费满15年以后就不再缴费,这必将导致今后的养老金给付水平过低,难以维持晚年生活开支。目前一些省市社保部门已经看到这个问题,并进行补充和完善。例如:2010年2月出台的《杭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三部分组成,其中缴费年限养老金月标准根据长缴多得的原则,按缴费年限分段计发。我们认为这一做法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
5、人群间不公平。
第一,对农民的补助力度较小。如前所述,政府对城镇居民、农民和低收入企业职工都有一定的财政补助,但对农民的补助额最低。收入最低的农民得到的社保补助最少,有违基本的财政公平原则。
第二,部分城市居民成为“夹心层”,成为被社保“遗忘的角落”。从本文的计算中可以看到,政府对城市居民参保实施了较大的政策倾斜力度,优惠程度甚至超过了农民。但部分城市居民仍然未能享受到,究其原因在于缴费金额过高。对于许多大龄失业人员来讲,每年4000元以上的缴费额是很高的门槛。对于这部分人员来讲,“低缴费、低享受”的新农保制度也许是最合适的,但宥于其城镇户籍身份,无法参加新农保,成了“夹心层”。
6、按人群设立养老保险制度将造成新的不公平。
当前,我国养老保险项目被割裂成几个独立运行的养老保险项目。然而,人的身份是会变化的,因此,每年都有大量的人在各项养老保险制度间进行转换,对社会来说这增加了管理成本,对个人来说也增加了人员流动的风险和成本,反过来又会约束人员在不同社会角色间的正常流动,这对社会来讲也是利少弊多。我们认为不需要为农民、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分别建立三套养老保险制度,而应将其统一为一个完整的制度。因为归根到底,农民和城镇居民只不过是收入较低的群体而已。
此外,制度割裂就难免会出现制度覆盖的“盲点”。目前60岁以上的城镇老年居民中有许多人既不能被城保覆盖,也无法被新农保覆盖。以昆明市为例,截至2009年底,昆明市18周岁以上的常住城镇居民有191.27万人,其中,141万人已有各种社会养老保障,近50万尚未纳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人,这些人多为年轻时无业或缴费年限达不到领取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金资格的城镇居民,他们面临老无所养的窘境。
7、制度衔接尚不明确。
目前,农民工流动频繁,他们可能在城市安家成为市民,也可能回到农村。他们如果在企业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且享受城保待遇,那就不用参加“新农保”了;如果没达到享受城保待遇的要求,比如累计缴费不满15年,他们可以按有关规定,把城保的缴费积累转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规定领取养老金。当农民工由城保转入新农保以后,领取新农保养老金,那么原来他们在城市打工期间雇主缴费部分就被忽略了。换一句话讲就是,如果缴费年限相同的话,在城里打工多年的农民工与在终身农村的农民的基础养老金是完全相同。这显然对于在外打工多年的农民工而言是不平等的。
总之,我国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在全国范围内初步建立起来,并取得较好的实施效果。但是,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相比,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许多问题,还需要在公平性、合理性等方面进一步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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