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给国外公司开发票
1、根据形式发票可以确认收入.
2、这份产品是否有退税,有如,不缴销项,拿着相关的进项发票到税务局申请退税。计收入时全额计算,不计提销项。
3、如无退税,就像国内销售一样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号)文件的规定:
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1)境外施工成本费用如何取得发票扩展阅读:
国外发票报销流程
将发票粘在单位报销凭证上,填写日期、报销凭证、附单据单号、小写金额、资本金金额,在收款人上签字,找领导签字,找财务领导签字,找出纳取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获得的发票或凭证相关纳税单位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外,如果有任何怀疑考试期间纳税,税务机关可能要求提供确认的公证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注册会计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方可作为记帐凭证和记帐凭证。此条用于对涉外发票有疑问时的处理。
而如果在单位内部处理时间内,由单位自行筛选,一般要有完整的路径才能筛选,从出入境相关手续即出国开始,拿到发票等付款方式。
② 公司从中国境外采购一批材料,发票怎么索取如何抵扣进项税
进口材料,境外很多国家都是形式发票。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取得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需要到相关部门认证,给一个文件在U盘里。
2、到网上申报进口增值税,然后到附件中添加认证的文件。
购进进口材料通过代理进口单位,取得进口增值税缴款书,办理申报抵扣手续,一般分为自营进口和委托代理进口,根据不同情况审核一般纳税人报送的海关完税凭证原件及附报资料。
③ 中国分包商在海外施工,如何给承包商开具增值税发票
这个就是看是啥项目了,要是援外项目。总承包是按项目进度,给做个结算单,直接拨款的,没有什么发票一说。
问题是分包,按说也可以取得拨款的,可是,做的时候一定是直接给总包,不会给分包的,这时候总包给分包工程款,能不要你给发票么,那个专用发票可以用来抵税了呐。里外里两次赚。
至于你的问题,就是给你的甲方开票吧,不要在过外结算,那么不用给当地什么税。毕竟你是在那做了项目,那么税的话要看当地国家了。至于是援外的项目的话,免税的。
④ 境外发票可以做成本吗
法律分析: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境外发票,经证明是与企业的经营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真实、合理的支出可税前扣除。
2.根据有关规定,若境外公司在境外为公司提供劳务所开具的发票,公司应在办理外汇汇出时,带齐相应的资料到税务机关进行审核,由税务机关开具《不予征税证明》,公司可凭境外发票入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⑤ 个人承包外地工程怎样开劳务发票
到税务局申请代开,是唯一合法渠道。千万不要相信网络上代开发票的信息,都是假发票,查到不仅要补税,还要罚款,情节严重甚至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个人承包一项小型装修工程,主要涉及缴纳3%的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合计约0.36%)和个人所得税,其中营业税的税率为3%、营业税的附加税费大约在0.36%,个人所得税大约在1%-2%(各地不尽相同)。
合计在4.36%-5.36%之间。可以带上身份证和承包合同,到工程所在地的地税局去申请代开,并依法缴纳税款。
(5)境外施工成本费用如何取得发票扩展阅读
企业用临时工一名,每月工资1000元。应缴多少税?
营业税:1000*5%=50元
城建税:50*7%=3。5元
教育附加费:50*4%=2元
个人所得税1000*2%=20元
合计应缴税:50+3。5+2+20=75.5元
应注意的是:每月按时到税务开具劳务发票,不要因偷懒而几个月一起开,这样可能因适用税率不同会多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
税务部门根据餐馆、酒店以及其他销售商的投资规模、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实行税收定额,餐馆或其他销售商一个月向税务部门缴纳多少税款,一般就领取多少发票。为了取得更大的利润,他们认为税定得越低越好,但如果生意火暴,发票不到月底就用完了,经营者就得到税务部门再次领取。
如果连续三个月定期定额户的销售(营业)额超过核定定额的,税务部门就会重新核定税收定额,据此提高他们的定税额度,无形之中,就会大大增加店家的税收成本。一些商家怕超出税务部门制定的税额,这是导致一些商家不愿向顾客提供发票的主要原因之一。
⑥ 4:向境外支付费用需要注意哪些发票或凭证问题do
企业在境外发生 的或向境外支付的费 用,如支出发生地所在 国合法凭据管理与中 国不同、不能提供发票 类凭证的,可以凭相关 合同或协议,付汇凭证 及对方签收单等按规 定在税前扣除。 依据《发票管理办 法 》第三十三条 单位 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 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 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 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 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 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 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 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 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 凭证。
参考地方的规定: 《南通市地方税务局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凭证管理试行办法》
第七条 纳税人 支付给中国境外的单 位或个人佣金、技术服 务费等费用支出,不能 取得发票的,应当提供 合法合同、银行外汇支 付凭证和境外单位或 个人出具的有关凭证 等。
第八条 对从中 国境外取得的有关发 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 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 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 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 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 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 方可作为税前扣除凭 证。
⑦ 支付境外个人发生在境外的劳务费没有发票如何做账
支付境外个人发生在境外的劳务费没有发票,需要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如果是请的临时工提供的劳务,则可以将临时工的费用计入工资薪金支出核算。
扩展阅读:
向境外支付劳务费需要缴纳的税:
(一)增值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条及其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的,属于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应当按照条例规定缴纳营业税。
财税[2009]111号文第四点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属于条例第一条所称在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征收营业税。上述劳务的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根据上述原则,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问题所述,如境外机构向中国公司提供的劳务不属于111号文列举的不征税营业税范围的,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则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如需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则应分别按营业税税额的7%、3%和2%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三)堤围防护费:
根据《关于明确堤围防护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穗地税发[2004]267号)的规定,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堤围防护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价〔2001〕69号)和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堤围防护费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穗地税发〔2004〕29号)的规定,驻穗办事机构(包括外国企业驻穗代表机构、外地和外地企业驻穗机构等)属于堤防费的征收范围,应当征收堤围防护费,其计征依据为应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收入额。对于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收入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不征收堤防费。
(四)企业所得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该项所得适用的税率为10%。对非居民企业取得上述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所称支付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的有关税收的协定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协定的规定办理。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第二点第(一)款规定,境内单位和个人向非居民企业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的,该项所得应扣缴的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分别由支付该项所得的境内单位和个人的所得税主管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负责。
⑧ 价外费用如何开票
价外费用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收取价外费用(指增值税额以外的价外收费)者,如果价格与价外费用需要分别填写,可以在专用发票的“单价”栏填写价、费合计数,另附价外费用项目表交与购货方。但如果价外费用属于按规定不征收增值税的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则该项合计数中不应包括此项价外费用,此项价外费用应另行开具普通发票。价外费用项目表应填写购销双方的单位名称、收取价外费用的商品或劳务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价外费用的项目名称、单位收费标准及价外费用金额(单位费用标准乘以数量),并加盖销售方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购货方应索取价外费用项目表一式两份,分别附在发票联和抵扣联之后。价外费用项目表样式,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