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你的房子该怎么评估 这8个方法准保把你教会
买房不可不走的一部就是房屋价格评估。房屋的评估价决定了买家可以贷款多少,让买家了解即将入手的房子的性价比和市值情况,也可以帮助买家检验业主和中介是否有乱抬价的情况。所以,房屋评估真的是很重要。今天,给大家详细分析房屋评估的方法和步骤,教你自己估价,免吃亏。
二手房评估价是指采取房产价格评估的市场比较法,通过对同一楼盘的在售房源的挂牌价格,以及同类型楼盘的实际成交价格进行专业处理,换算出具体某个楼盘的平均单价。然后结合待评估房屋的实际情况,包括面积、楼层、朝向、装修状况、其它特征因素等等,计算出该房屋相对科学合理的市场参考价。
影响一套房屋市价的因素很多,物业类型、结构、层次、朝向、室内净高、开间跨度、建造年代、权属、地段等级、面积、房型、采光、厨卫大小、建筑质量、电梯数量和品牌、外立面造型、物业内外部装修、得房率以及物业所处外部环境、绿化、人文、交通、商业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居住人气、小区容积率、区域规划等,都得加以适当的考虑。
一.评估的方法和步骤:
二手房评估价影响因素
在二手房价格的测算上,要抓住以下三大因素。
1、房屋因素
旧房的套型落后、功能陈旧,这同新建商品房无法相比,“三小”套型(小厅、小厨、小卫)扣减10%。此外,楼层对价格也产生影响,若1层和5层为基准价,2层和6层为-3%,7层为-5%,3层和4层为+3%,若是楼顶则为-5%;而朝向如无朝南窗则为-5%。
房屋竣工后即进入折旧期。按照理论折旧率,混合一等结构房屋的折旧期限为50年,每年的折旧率为2%。其次,一般旧房的套型落后,使用不便,功能陈旧,在这方面是无法和新建商品房相比的。此外,朝向、楼层等自然状况,也会对价格产生一些影响。
2、环境因素
环境因素既有自然的也有社会的,既有大环境,也有小环境。在同一地段,旧房的小区环境会逊色于新住宅区,比如小区平面布局、设施、绿化以及房屋的外观造型等,旧房都要大打折扣的。再如社会环境,在同一土地级别地区,有的适合经商,有的则适宜居住。还有该地区的居民结构、文化氛围。配套建设等都会对房屋价格产生较大的影响。无物业管理和非独立封闭小区分别扣减5%,省、市重点中小学区的为+15%。
3、心理因素
如果不是在价格上有大的诱惑力或其他考虑,人们一般不愿意买旧房,如果旧房的价格同新房相差不大,买旧房就会有难以逾越的心理障碍,心理因素为-8%。
二.房地产评估收费标准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房产有时候需要进行房地产评估,房地产评估费用是怎样收取的,这是很多购房者关心的问题。房地产估价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即按房地产价格总额大小划分费用率档次,分档计算各档次的收费,各档收费额累计之和为收费总额。
三.房屋评估的方法
房地产评估方法常用的有成本法、市场比较法、剩余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针对土地估价还有基准地价修正法。另外还有路线价法、房地产价格指数调整法等等。
1.成本法
针对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经常叫做成本积算法,即对取得土地或已实现的土地开发的各项成本费用进行核算,剔除不正常因素影响的价值,对于正常成本费用累积后取一定的资本利息和合理的投资利润,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该方法常用于对正常程序取得的土地的评估。
针对房屋评估,通常称为重置成本法,它是对现有的房屋按照正常市场标准下的重新建造房屋所需成本的测算,然后考虑资金的利息并计取一定的开发(或建设利润)得出完全重置成本价,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范确定房屋成新率,二者相乘后得出房屋的评估价值的方法。
2.市场比较法
挑取市场上相同用途、其他条件相似的房地产价格案例(已成交的或评估过的、具备正常报价的)与待估房地产的各项条件相比较,对各个因素进行指数量化,通过准确的指数对比调整,得出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具有较强的实际意义和准确性,在市场经济不太成熟的时候较难适用,在市场较为成熟、成交透明、比较案例易找的时候常常使用,并且估价结果较为准确。
3.剩余法
房地产总价知道或者可以测算出来时,因为房地产总价=土地使用权价值+房产价值,因此测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或房产价值,用总价值扣除它后即可得出房产价值或土地使用权价值。这种方法常用于房屋或土地的单项估价。
4.收益法
房地产之所以有价值,其根本原因是因为他有使用价值,使用价值即为房地产所有者带来收益,收益的大小是决定房地产价值高低的内在原因,通过一定的分析,房地产收益与其价值有一定的比例关系(即房地产收益率)。不同的地区、不同用途、类型的房地产收益率也有所不同,根据待估房地产的收益返算其价值的方法即为收益还原法。房地产价值=房地产纯收益÷收益还原利率。
5.假设开发法
对于一个未完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纯土地或在建工程等),通过测算正常开发完毕后的市场价值,然后扣除剩余开发任务的正常投入,即得出待估房地产价值的方法。
6.基准地价法
对于城市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近年来进行了大范围的基准地价评定工作,并且已得出城市不同级别的土地的基准地价,这对于衡量城市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具有较可靠的指导意义。针对到某一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可以参照已有的同级别、同用途的基准地价,进行一般因素、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的调整,最后得出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有一定的政策性。
7.路线价法
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跟土地所处位置(临街状况:宽度深度)有很大的关系,对于同一街区,土地的价值具备相对的稳定性,如果知道该街区土地的平均价格,通过临街宽度、临街深度的调整得出估价对象土地价值的方法即为路线价法。
8.实际的做法:
根据该房产的建成年份,土地使用年限,朝向,楼层,格局,地段,配套,装修状况等,结合市场上实际成交的价格,加上市场风险及银行认可保守度等原因,以7-9折之间的折扣换算,就得出评估价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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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房地产估价-成本法
建筑物的重新构建价格=建安工程费+专业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开发利润建筑物折旧:用直线法计算的年折旧额=(建筑物的重新构建价格-建筑物的净残值)/建筑物的经济寿命
3. 如何评估房地产价格 评估房地产价格的方法有哪些
我自己也在做房产评估
一下我是对房产评估中几种实用方法的总结
一般在周边相类似的房产较多的时候 使用:市场比较法
周边只有这一种类型房产使用:收益法、成本法
对于在建、将建房产使用:假设开发法
还有一种不常用的:长期趋势法
它适用于:价格无明显季节变化的房地产,或变化有规律可寻。
以上相对比较好理解,想书上一大段一大段的我就不抄书了
4. 成本法评估
是下面这个计算思路么?
1、基本思路
成本法是依据开发或建造待估不动产或类似不动产所需要的各项必要正常费用,包括正常的利润、利息和税费,而评估待估对象价格的方法。
利用成本法评估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就是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所有权收益来确定土地价格。
2、适用范围
成本法一般适用新开土地的估价,特别适用于土地市场不发育,土地成交实例不多,无法利用市场比较法等方法进行土地的估价。同时,对于既无收益又很少有交易情况的学校、公园等公共建筑、公益设施等特殊性的土地估价也比较适用。
3、土地评估的成本法操作步骤
公式:土地价格=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利息+利润+土地增值收益
(1)计算土地取得费用
土地取得费是为取得土地而向原土地使用者支付的费用,分为两种情况:
①、国家征用集体土地而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等。
关于征地费用各项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明确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产值的6-10倍;征用耕地的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按照以上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②、为取得已利用城市土地而向原土地使用者支付的拆迁费用。
(2)计算土地开发费用
土地土开发费用涉及到:基础设施配套费、公共事业建设配套费和小区开发配套费。
①、“三通一平”指:通水、通路、通电、平整地面。“七通一平”指: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气、通热、通路,平整地面。作为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应以“七通一平”为标准计算。
②、公共事业建设配套费用。
③、小区开发配套费。
(3)计算投资利息
在用成本法评估土地价格时,投资包括土地取得费和土地开发费两大部分。由于两部分资金的投入时间和占用时间不同,土地取得费在土地开发动工前即要全部付清,在开发完成销售后方能收回,计息应为整个开发期和销售期。土地开发费在开发过程中逐步投入,销售后收回,若土地开发费是均匀投入,则计息期为开发期的一半。
(4)计算投资利润
利润率计算的基数可以是土地取得费和土地开发费,也可以是开发后土地的地价。
(5)土地增值收益确定
土地增值收益主要是由于土地的用途改变或土地功能变化而引起的。增加的收益,应归土地所有者所有。
根据计算公式,前四项之和为成本价格,成本价格乘以土地增值收益率即为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增值收益率通常为10%-25%
4、新建房地产评估的成本法操作步骤
公式:新建房地产价格=土地取得费用+开发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正常利润
(1)、土地取得费用
土地取得费用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地价款、征地和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费用以及土地取得的手续费及税金
(2)、开发成本
① 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包括:临时用地、水、电、路、场地平整费,工程勘察测量及工程设计费,城市规划设计、咨询、可行性研究费,建设工程许可证执照费。
② 基础设施建设费。包括:由开发商承担的红线内外的自来水、雨水、污水、煤气、热力、供电、电信、道路、绿化、环境、卫生、照明等建设费用。
③ 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投标费、预算审查费,质量监督费,竣工图费,三材差价,定额调整系数、建材发展基金等。
④ 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
⑤ 开发过程中的税费及其他间接费用。
(3)、开发利润:以土地取得费和开发费用之和作为利润计算的基数。利润率应根据开发类似房地产的平均利润率来确定。
(4)、管理费用:管理费用主要是指开办费和开发过程中管理人员的工资等。
(5)、投资利息:以土地取得费和开发成本之和作为计算利息的基数。
(6)、销售税费:包括:销售费用、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他销售税费。
5. 房屋评估公司怎样评估
专业的说法:
房地产评估方法常用的有成本法、市场比较法、剩余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针对土地估价还有基准地价修正法。另外还有路线价法、房地产价格指数调整法等等。
成本法
针对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经常叫做成本积算法,即对取得土地或已实现的土地开发的各项成本费用进行核算,剔除不正常因素影响的价值,对于正常成本费用累积后取一定的资本利息和合理的投资利润,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该方法常用于对正常程序取得的土地的评估。
针对房屋评估,通常称为重置成本法,它是对现有的房屋按照正常市场标准下的重新建造房屋所需成本的测算,然后考虑资金的利息并计取一定的开发(或建设利润)得出完全重置成本价,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范确定房屋成新率,二者相乘后得出房屋的评估价值的方法。
市场比较法
挑取市场上相同用途、其他条件相似的房地产价格案例(已成交的或评估过的、具备正常报价的)与待估房地产的各项条件相比较,对各个因素进行指数量化,通过准确的指数对比调整,得出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具有较强的实际意义和准确性,在市场经济不太成熟的时候较难适用,在市场较为成熟、成交透明、比较案例易找的时候常常使用,并且估价结果较为准确。
剩余法
房地产总价知道或者可以测算出来时,因为房地产总价=土地使用权价值+房产价值,因此测算出土地使用权价值或房产价值,用总价值扣除它后即可得出房产价值或土地使用权价值。这种方法常用于房屋或土地的单项估价。
收益法
房地产之所以有价值,其根本原因是因为他有使用价值,使用价值即为房地产所有者带来收益,收益的大小是决定房地产价值高低的内在原因,通过一定的分析,房地产收益与其价值有一定的比例关系(即房地产收益率)。不同的地区、不同用途、类型的房地产收益率也有所不同,根据待估房地产的收益返算其价值的方法即为收益还原法。房地产价值=房地产纯收益÷收益还原利率。
假设开发法
对于一个未完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纯土地或在建工程等),通过测算正常开发完毕后的市场价值,然后扣除剩余开发任务的正常投入,即得出待估房地产价值的方法。
基准地价法
对于城市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近年来进行了大范围的基准地价评定工作,并且已得出城市不同级别的土地的基准地价,这对于衡量城市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具有较可靠的指导意义。针对到某一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可以参照已有的同级别、同用途的基准地价,进行一般因素、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的调整,最后得出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有一定的政策性。
路线价法
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跟土地所处位置(临街状况:宽度深度)有很大的关系,对于同一街区,土地的价值具备相对的稳定性,如果知道该街区土地的平均价格,通过临街宽度、临街深度的调整得出估价对象土地价值的方法即为路线价法。
实际的做法:
根据该房产的建成年份,土地使用年限,朝向,楼层,格局,地段,配套,装修状况等,结合市场上实际成交的价格,加上市场风险及银行认可保守度等原因,以7-9折之间的折扣换算,就得出评估价了
6. 已经建好的房子要怎么评估当时的造价
摘要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问题
7. 如何评估房产
涉及国家征收税费、由政府给予当事人补偿或赔偿费用的房地产买卖、租赁、赠与和拆迁补偿,其估价必须由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估价机构承办。其他房产评估,可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或房地产估价事务所进行。
房产评估流程:1、当事人申请估价,与估价机构签订委托协议书;2、估价机构审查证件、资料等,受理估价申请;3、制订估价方案,现场勘估;4、估价机构或估价事务所签署意见、盖章签字,书面通知当事人。
房产评估方法:房产评估人员运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以及这些估价方法的综合运用。
《城市房地产市场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房地产市场估价,当事人可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或房地产估价事务所进行。但涉及国家征收税费、由政府给予当事人补偿或赔偿费用的房地产买卖、租赁、赠与和拆迁补偿,其估价必须由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估价机构承办。
第八条 委托的房地产市场估价,委托人应和估价机构或估价事务所签订房地产估价委托协议书。
第九条 房地产市场估价,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价格标准和估价程序,实行现场评估,按质论价。
第十条 房地产市场估价应当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估价。当事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向估价机构或估价事务所递交估价申请书。估价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法人代表)、职业、地址;
2.标的物的名称、面积、座落;
3.申请估价的理由、项目和要求;
4.当事人认为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估价申请书应当附有标的物的产权证书和有关的图纸、资料或影印件。
(二)估价受理。估价机构或估价事务所收到估价申请书后,应当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标的物产权证书及估价申请书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者,交由估价人员承办。每个估价项目的承办,不得少于两名估价人员。
(三)现场勘估。承办人员应当制订估价方案。到标的物进行实地勘丈测估,核对各项数据和有关资料,调查标的物所处环境状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四)综合作业。承办人员应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全面分析,提出估价结果。书面估价结果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估价的原因,标的物名称、面积、结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使用情况,所处区域城市规划及发展前景,房地产市场行情;
2.标的物及其附着物质量等级评定;
3.估价的原则、方法、分析过程和估价结果;
4.必要的附件。包括估价过程中作为估价依据的有关图纸、照片、背景材料,原始资料及实际勘测数据等;
5.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估价结果书应由承办人员签名。
第十一条 估价结果书由承办估价业务的估价机构或估价事务所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书面通知当事人。
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由房地产估价机构承办的估价业务,其估价结果是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房地产税费、确定房地产损失补偿或赔偿金额的依据。估价结果书应制成若干副本分送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
5.1 估价方法选用
5.1.1估价人员应熟知、理解并正确运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以及这些估价方法的综合运用。
5.1.2对同一估价对象宜选用两种以上的估价方法进行估价。
5.1.3根据已明确的估价目的,若估价对象适宜采用多种估价方法进行估价,应同时采用多种估价方法进行估价,不得随意取舍;若必须取舍,应在估价报告中予以说明并陈述理由。
5.1.4有条件选用市场比较法进行估价的,应以市场比较法为主要的估价方法。
5.1.5收益性房地产的估价,应选用收益法作为其中的一种估价方法。
5.1.6具有投资开发或再开发潜力的房地产的估价,应选用假设开发法作为其中的一种估价方法。
5.1.7在无市场依据或市场依据不充分而不宜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进行估价的情况下,可采用成本法作为主要的估价方法。
5.2市场比较法
5.2.l运用市场比较法估价应按下列步骤进行:1搜集交易实例;2选取可比实例;3建立价格可比基础;4进行交易情况修正;5进行交易日期修正;6进行区域因素修正 7进行个别因素修正;8求出比准价格。
5.3收益法
5.3.1运用收益法估价应按下列步骤进行:1搜集有关收入和费用的资料;2估算潜在毛收入;3估算有效毛收入;4估算运营费用;5估算净收益;6选用适当的资本比率;7选用适宜的计算公式求出收益价格。注:潜在毛收入、有效毛收入、运营费用、净收益均以年度计。
5.4成本法
5.4.1运用成本法估价应按下列步骤进行:1搜集有关成本、税费、开发利润等资料;2估算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3估算折旧;4求出积算价格。
5.5假设开发法
5.5.l 运用假设开发法估价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l调查待开发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2选择最佳的开发利用方式; 3估计开发建设期; 4预测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价值; 5估算开发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开发利润、投资者购买待开发房地产应负担的税费; 6进行具体计算。
5.6基准地价修正法
5.6.1运用基准地价修正法估价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搜集有关基准地价的资料; 2确定估价对象所处地段的基准地价; 3进行交易日期修正; 4进行区域因素修正; 5进行个别因素修正; 6求出估价对象宗地价格。
8. 房产估价使用成本法如何计算
1、.工料机价值编制法
工料机价值编制法就是先将委估建筑的人工、材料、机械三类费用分别计算而后再相加求出建筑造价的方法,它一般适用于单体建筑的评估。这个方法适用范围很窄,因为这三类费用的原始数据很难齐全,准确度难以掌握,容易因数据资料的不完整或不准确而失去造价的正确性。只有在评估项目各相关资料齐备、数据准确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此法计算建筑造价。否则,要慎重考虑。
5.指数调整法
(1) 指数调整法应用分析
指数调整法系按照账面原值乘以建筑调价系数去估算房屋现行造价的一种方法。它一般适用于群体建筑的评估,也可用于单体建筑的评估,但评估的可靠性较差。运用该方法进行房屋估价计算有两个关键因素,即账面原值和采用的调整系数,只有在账面原值正确,采用的调整系数准确的前提下,这样计算的结果才能准确可靠。在一个群体的房屋建筑评估中,由于很多项目账面值缺乏可靠性,有的调整系数不准确,应避免使用此法。
在不得已的情况必须采用指数调整法进行房屋估价时,应认真审核账面原值及造价调整指数的正确性,只有在两个因素相关关系符合评估要求的情况下才能使用此法进行房屋造价计算。
(2)计算方法
建筑调价系数系由造价调整系数、前期和其它费用调整系数以及资金成本综合调整系数等部分组成,前者系指在房屋建筑建造过程中所耗费的建造成本在不同建造时期的比例关系;后者系指在房屋建筑建造过程中建造成本以外所耗费的费用成本在不同建造时期的比例关系以及在不同建造时期资金成本综合率的比例关系,还有其它方面的调整比例关系暂未考虑。在重置价值评估计算过程中,重置价值的调价系数应由建筑综合调价系数来表达,建筑综合调价系数可以近似地按下列公式计算。
C=C1×(1+Cq1) ×(1+Cz1)/ (1+Cq2) ×(1+Cz2)
Jc=Jz×C
C:建筑综合调价系数;
C1:评估基准日时的造价调整系数;
Cq1:评估基准日时的前期和其它费用系数;
Cz1:评估基准日时的资金成本综合率;
Cq2:原前期和其它费用系数;
Cz2:原资金成本综合率;
Jc:建筑重置价值或建筑单方重置价值;
Jz:建筑账面成本价值或建筑账面单方成本价值。
在房屋建筑评估中,仅用一个造价调整系数去进行造价计算是不科学的。
例如,北京市某办公楼,砖混结构,6层,层高3.0m,砖条形基础365mm厚砖外墙,240厚砖内墙,钢窗,包板木门,包门套,水磨石地面, 外墙水刷石,内墙喷大白浆,每层设有普通卫生间,水暖电配套齐全,建筑面积3058平方米,竣工造价570409元,1985年12月竣工使用,评估基准日为2002年12月,现求评估基准日时的单方重置价值。
经测定评估基准日和房屋建造时的造价调整系数为531%,建造时期的前期和其它费用率为5.65%,计划经济时期的资金成本率应为0;评估基准日时的前期和其它费用率为7.86%,资金成本率为一年期5.49%的一半,即2.745%。则
当时的单方成本价=570409/3058=186.53元/m2,
建筑综合调价系数=531%×(1+7.68%)×(1+2.745%)/(1+5.64%)×(1+0%)
=531% ×107.68%×102.745%/105.64%×100.00
= 556.11%
评估基准日时的单方重置价值=186.53×556.11%
=998.25元/m2
重置价值=1037.31×3058
=3172093.98元
在使用造价指数进行房屋造价评估时,应注意造价指数的类别,要选择相应类别的造价指数去调整,一般情况,造价指数按结构类型划分可分为钢筋混凝土框架、钢筋混凝土排架、砖混、砖木等结构以及其它结构造价调整系数,构筑物可按其相应结构类型调整系数套用或按其它结构调整系数套用。还要指出,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物价指数及环比指数、清产核资采用的固定资产调整指数不能使用。因为这些指数综合范围太广,概念含糊,没有针对性;还有按建筑物用途划分的造价系数例如仓库、医院、办公楼、住宅、锅炉房、车间等用途的造价系数也不能使用。因为房屋造价与结构构造有关,而与用途无关。
另外,建筑造价和建筑重置价值的含义应区别开来,建筑造价增长了,重置价值不一定增长,因为当前期和其它费用率或资金成本率大幅度减少时,建筑重置价值有可能还要降低。
9. 怎么做房屋评估房屋评估如何收费
怎么做房屋评估?首先根据报告的使用目的或者用途,确定价值类型或者价值属性,再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制定评估计划,现场勘察、汇总整理资料、撰写报告。。。。
收费说明:评估机构的收费是有行业主管机构统一制定收费标准的,是高端专业服务行业。
评估有资产、土地、房产、矿权、林权、珠宝工艺品等,都有不同的行业属性及收费标准,我从事资产评估多年,简单把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及相关依据做简单说明,希望能够帮到您。
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一直没有更新,行业里普遍选择2009年的标准,统称09版标准;即,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4号)文件之规定,以委托方委估资产的价值总额为计费基数,当然也有少数案子是选择计时的方式。
现在截取下来供您参考:
要严肃纪律,防止“制度打折”。要加强对《资产 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评估机构要按规定公示评 估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违反规定压价竞争。文件执行过程中遇有问 题,及时告知我会。
09版文件有明确之规定,近些年来,作为行业的上级主管单位的部委及中评协对资产评估行业提出了新的要求,资产评估属于高端专业服务行业,已经广泛参与各个经济领域,因此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要坚守行业之规定准则,自觉自律严格遵循,促进行业生态有序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高端专业的服务。
相信定能帮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