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比例问题
出售部分投资导致不再控制,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剩余的40%的股权视同在一开始的时候就是按照权益法进行的核算,即要对剩余40%部分的投资进行追溯调整。
所谓的追溯调整也就是将成本法下没有做过的事情在权益法下要给它补上,权益法下,是要根据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变动情况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
在自取得投资至处置时这段时间里,B公司实现净利润5000万元,即要调增的长期股权投资=5000*40%=2000(万元)。
正常情况下的会计分录肯定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 2000
贷:投资收益 2000
然而这种情况是仅限于处置当年实现的净利润的部分。
对于跨了年的,虽然本质上也是投资收益,但是这个投资收益在那个年份的年底的时候是最终转入到了留存收益里的,所以就不能直接调投资收益的数了,而是对应的调留存收益。
其中那个1000万元的净利润是当年的,可以直接调整投资收益的数=1000*40%=400;那个4000万元的净利润是跨了年的,不能直接调投资收益,而是调整留存收益的数=4000*40%=1600。
所以才有了这样的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2000
贷:投资收益 4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440(1600*90%)
盈余公积 160(1600*10%)
B. 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怎样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核算转为权益法核算,一般有两个起因:一是会计准则制度要求,如行业会计制度规定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50%(外商投资企业为25%)以上股权的,采用权益法核算;新准则制度规定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20%及以上股权并且具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一个投资企业倘若拥有被投资单位20%股权,在新旧制度转轨衔接时会产生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问题。二是增持股份导致,即在实行新准则制度的前提下,投资企业原拥有被投资单位股权份额低于20%,后通过增持股份,从而拥有被投资单位股权份额超过20%并且具有重大影响,这时也会产生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问题。
对于前者,无疑是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应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核算。对于后者,是否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目前尚存在很大争议,单纯从理论上来看,我个人觉得不应定性为会计政策变更,因为当期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有意思的是,财政部的政策制订者对这个问题的把握似乎也左右不定,以前一直不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现在又开始视同会计政策变更处理。如果大家关注到最近几年CPA会计教材内容的演变,你就会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对于增持股份导致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核算,几乎同样的例题,2000年至2002年的3年教材中出现了3种不同解答:2000年不追溯调整,用加权持股比例确定增持年度损益;2001年不追溯调整,用增持后的比例确定增持后期间的损益;2002年追溯调整,视同权益法在原投资时就一直采用。
将增持股份导致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核算,目前作为会计政策变更来处理,似乎陷入了一个理论误区,是否合理,不在我们的讨论范畴。反正“党叫干啥就干啥”,“他们嘴大我们嘴小”,关键是在考试中大家如何掌握这种核算方法。 二、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处理原则和步骤
(一)处理原则
1、企业因增持股份而使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的,在追加投资时作为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
2、原成本法核算时投资的账面价值,经按权益法核算追溯调整后形成新的账面价值,扣除股权投资差额,加上追加投资成本,作为追加投资时的初始投资成本。
3、采用追溯调整法时,应当计算初次投资时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并追溯调整应摊销的股权投资差额;追加投资后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时,因追加投资可能又形成新的股权投资差额。在摊销股权投资差额时,应当将初次投资并经追溯调整后剩余的股权投资差额加上追加投资形成的新的股权投资差额的合计数,在剩余尚可摊销年限内一并摊销。
题目:教材135页例19:A企业于1999年1月1日以520000元购入B公司股票,占B公司实际发行在外股数的10%,另支付2000元相关税费等,A企业采用成本法核算。1999年5月2日B公司宣告分派1998年度的股利,每股分派0.1元的现金股利,A企业可以获得40000元的现金股利。2000年1月5日,A企业又以1800000元购入B公司实际发行在外股数的25%,另支付900元相关税费。至此持股比例达35%,改用权益法核算此项投资。如果1999年1月1日B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500000元,199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400000元,2000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00000元。A企业和B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均为33%。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平均摊销。
不考虑追溯调整时股权投资差额摊销对所得税的调整。A企业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公积金,按净利润5%提取法定公益金。(此条件为我个人所加,教材例题资料不完整,教材解答也不严谨。准则例题就有“不考虑追溯调整时股权投资差额摊销对所得税的调整”的条件)
1、(1)初次投资成本=买价+相关税费—已宣告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2)初次投资时所享有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初次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原持股比例
(3)应追溯确认的股权投资差额=(1)—(2)
(4)应追溯摊销的股权投资差额=(3)/ 全部摊销期限*追溯期
(5)应追溯确认的股权投资差额摊余金额=(3)—(4)
(6)应追溯确认的投资收益=追溯期内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原持股比例
(7)应追溯确认的股权投资准备=追溯期内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原持股比例(这里比较容易忘)
(8)累积影响数=(6)—(4)
编制会计分录如下,会计科目的金额与上述计算结果相对应:
借:长期股权投资——某公司(投资成本) (2)
——某公司(股权投资差额) (5)
——某公司(损益调整) (6)
——某公司(股权投资准备) (7)
贷:长期股权投资——某公司 (1)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
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7)
上述分录是建立在“应追溯确认的股权投资差额”为正数(即借方差额)的基础上,如果为负数(即贷方差额),则分录中“长期股权投资——某公司(股权投资差额)”出现在贷方,“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数额也会有所变化。另外,教材上例题没有考虑“股权投资准备”追溯调整问题,如果出现,大家应会作出正确处理。
①1999年1月1日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522000(520000+2000)
贷:银行存款 522000
②1999年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4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40000
注:追溯期内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的处理(不含初次投资时已宣告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对于这部分现金股利,应区分其在成本法核算下,是冲减了投资成本,还是确认了投资收益。这时,在上述分录中,对于冲减了投资成本部分,分别在“借:长期股权投资——某公司(投资成本)(2)”和“贷:长期股权投资——某公司(1)”中扣除;对于确认了投资收益部分,分别在“借:长期股权投资——某公司(损益调整)(6)”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8)”中扣除。(这里小心陷阱!!!)
③2000年1月5日再次投资时
第一,对原按成本法核算的对B公司投资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原投资的账面价值
1999年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522000-(4500000×10%)=72000(元)
1999年应摊销股权投资差额=72000÷10=7200(元)
1999年应确认的投资收益=400000×10%=40000(元)
成本法改为权益法的累积影响数=40000-7200=328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投资成本) 410000
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股权投资差额) 64800
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损益调整) 4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482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2800
C.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的问题 , 拜托前辈们了!
本题目系因处置投资导致的成本法改权益法核算,应做如下处理:
一、个别报表中
1、首先按处置或收回投资的比例结转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确认处置损益。
借:银行存款 18 00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0 000 000(3000万的1/3)
投资收益 8 000 000(1800万-1000万)
2、比较剩余投资成本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属于投资成本小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应调整留存收益。
剩余40%股权投资成本2000万,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800万(4500*40%),200万( 2000-1800)商誉,不做账。
3、对于原投资日后至因处置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的份额,一方面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投资日至处置日期初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扣除已发放及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和利润)中应享有的份额,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至处置投资之日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享有的份额,调整当期损益;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盈余公积(以前年度净损益*剩余持股比例*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以前年度净损益*剩余持股比例*90%)
投资收益(处置期净损益*剩余持股比例)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投资日至处置日所有者权益变动*剩余持股比例)
借:长期股权投资 10 000 000
贷:盈余公积 800 000(2000万*40%*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 200 000 (2000万*40%*90%)
投资收益 2 000 000(500万*40%)
题目中划线部分告诉我们,乙公司无其他原因导致所有者权益变动,所以甲公司调整长期投资时,没有需要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事项。
综上,在甲公司个别报表中,乙公司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为3000万(3000*2/3+1000)。
二、合并财务报表中
合并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应确认的处置损益为处置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在合并报表中做如下调整:
1、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处置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 32 000 000(8000*40%)
贷:长期股权投资 30 000 000
投资收益 2 000 000
2、抵消个别报表中的处置收益(以前年度已计入合并报表中的权益收益)
借:投资收益 4 000 000(以前年度损益*处置比例即2000*20%)
贷:未分配利润 4 000 000
3、以前年度计入合并报表资本公积的权益变动,重分类至投资收益。
借:资本公积(投资日至处置日期初的其他权益变动*处置比例)
贷:投资收益
本题目中无其他权益变动。
关于楼主的疑问,
一,公允价值的差异是在合并报表中使用,题目中仅为个别报表分录;
二,划线部分告诉我们,乙公司无其他原因导致所有者权益变动,所以甲公司调整长期投资时,没有需要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事项,参见个别报表第三项调整。
D. 成本法转换到权益法应收股利问题
打个比方,假如投资时成本为1100,占10%。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1100
贷:银行存款 1100
假设后来分配了清算性股利100,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冲减100
借:应收股利 1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100
到了第2年,被投资企业分配的股利小于上年实现的净利润,这时成本可以恢复,假设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50
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这里就恢复了50,那么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就是 1050
再继续投资到了30%,比如又追加了2000,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就为1050+2000=3050了。
如果投入的2000中有应收股利,那么被投资单位在分配的时候,还要从成本中减去。要不然就按照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来确定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E. 成本法转权益法,跨年为什么减去一部分净利润
为了减少分红。
成本法在分红的时候确认了投资收益,权益法下不认可这个投资收益,冲销处理。这里就是口径不一,调整差异。
成本法转权益法,是因为持股份额发生变化,从而将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转换成权益法核算。其账务处理是先将处置的部分按照处置进行处理,再对剩余股份进行追溯调整,视同剩下的股份一开始就采用权益法核算。
F.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完整详细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1、长期股权投资分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核算,会计核算如下:
成本法下的会计处理是:
购入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
股权持有期间内,企业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2、权益法下的会计处理:
购入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
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
借:应收股息
贷:投资收益
3. 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息
4. 股权持有期间,企业应于每个会计期末,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如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企业应按应事有的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
5. 实际分得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息
(6)成本法转权益法年度利润怎么算扩展阅读
核算区别
采用权益法核算:
1、取得时:
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公允价值份额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
2、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公允价值份额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公允价值份额)
贷:银行存款
营业外收入(差额)
3、持有期间:
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4、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
5、当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至零时还有亏损时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应收款 (亏损额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6、被投资单位以后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或成本
7、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或相反分录)
8、处置时
借: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以计提的减值)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或借记)
——其他权益变动(或借记)
应收股利(尚未领取)
投资收益(差额,或借记)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或相反分录)
G.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的会计分录解释(例题)
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核算时,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即剩余的40%的股权视同在一开始的时候就是按照权益法进行的核算。
由于在自取得投资至处置时这段时间里,要调增的长期股权投资=5000*40%=2000(万元)。然而这仅限于处置当年实现的净利润的部分。对于跨了年的就不能直接调投资收益的数了,而是对应的调留存收益。
由于其中1000万元的净利润是当年的,可以直接调整投资收益。其中4000万元的净利润是跨了年的,不能直接调投资收益,而是调整留存收益的数=4000*40%=1600。因此有了下面的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2000
贷:投资收益 4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440(1600*90%)
盈余公积 160(1600*10%)
5000万是自A公司取得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后至部分处置投资前B公司实现的净利润,4000万4000万是自A公司取得投资日至2009年年初实现的净利润。同时也说明A单位在2009.01.01~2009.01.06之间,B公司的净利润是1000万。
(7)成本法转权益法年度利润怎么算扩展阅读
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一、处置部分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差额)
二、剩余部分追溯调整
1、投资时点商誉的追溯
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属于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应调整留存收益。
2、投资后的追溯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原投资时至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留存收益变动×剩余持股比例)
投资收益(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至处置日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变动×剩余持股比例)
其他综合收益(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剩余持股比例)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剩余持股比例)
H. 关于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核算的问题
以前年度的投资收益相对于今年来说已经全部转入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了
损益类科目月末,年末是没有余额的,所以只要调整以前年度的损益基本都要通过留存收益,也就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I.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求完整详细的会计分录
个别报表出售:
借:银行存款700
贷:长期股权投资560
投资收益140
剩余30%股权视为初始投资时点即采用权益法核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5
——其他综合收益6
贷:盈余公积1.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3.5
其他综合收益6
合并财务报表处理:
将剩余股权调整为公允:
借:长期股权投资 39 (300-800×30%-15-6)
贷:投资收益 39
(9)成本法转权益法年度利润怎么算扩展阅读:
成本法与权益法对比:
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不管有关利润分配是属于对取得投资前还是取得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
权益法核心是将长期股权投资理解为投资方在被投资单位拥有的净资产量,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出现亏损、分派现金股利、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都会引起投资方净资产量的相应变动。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