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当捡到钱后还给失主后应该收取百分之多少酬金
1、这个问题的提法是不道德的提法。
2、拾金不昧是中国的传统美德。
3、法律不会对此有规定必须收取酬金的。
4、即便是失主在媒体宣称谁捡到了,给1000元之类的,即便是最后失主不兑现承诺,我们也只能道德谴责,而不能依法追究的。
❷ 捡到东西,物归原主,你认为收取一定的报酬合理吗
我认为如果这个报酬是失主主动给的,物归原主者可以坦然收下。如果失主没有要给报酬的意思,那捡到东西的人最好不要主动索取。
你要说那我就是想知道这合理吗?那就是不合理!
因为合理的话,失主自然而然就给了,皆大欢喜!既然失主不是痛快地给了也觉得心理上感觉不舒服,那就说明这里面有不合理。
我只能说,你捡到东西归还失主,本来是一件100%美好的事。这时候,你的大脑就会开始分泌多巴胺,你会心情愉悦成就感满满。我想不明白你干嘛要去要求报酬,万一被拒绝或产生龃龉,你不是把一件美好的事亲自办成了一件给自己添堵的事吗?
❸ 广州拾金不昧可获10%奖励,规定这样的奖励合理吗
我认为这样的奖励是非常合理的,在公共场合捡到钱还给失主,其实是一种非常高大上的行为,我认为这样的规定最好的一点就是能够让别人在未来捡到钱的过程当中积极的还给失主,因为这个社会当中还是存在一些心灵不好的人的。通过这样的规定能够让双方都获得一点利益,才能够让更多的人这么做。
我们这个社会当中的好人其实还是比坏人要多很多的,我们这个社会当中,很多人在捡了钱之后的第一反应就是要把自己的钱捡的钱还给失主。在给社会当中的小朋友进行教育的时候,也应该进行这样的教育,才能够让小朋友在捡了钱之后积极的还给失主。
一、提高了还给失主的积极性。我认为这个规定最大的意义就在于提高了还给失主的积极性,我认为积极性是非常重要的,而且也体现了人们的道德。人们做任何事情的最大的动力就是让自己实现利益,我认为只有通过这个规定,才能够让当事双方都获得非常大的利益。捡钱的人有了利益也会积极主动的把钱还给失主的,因为这是之间也是需要有一定的成本的。
认为这个规定已经积极的考虑到了这个社会当中的现状,而且也考虑到了人性的优点和弱点。其实很多人在捡到钱之后还是想分一杯羹的,因为这是白来的钱,把这些钱全部还给丢失钱的人,那么自己一分钱也不会得到的,但是很多人在捡了钱之后的正常的一种想法,这个规定能够让捡到钱的人积极的想到把钱还给失主,自己也能够获得一点点收益的。
❹ 拾金不昧者可否获得失物价值的10%或30
现行民法通则没有明文规定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但也没有禁止索要报酬。
即将通过的《物权法》草案规定,拾金不昧者,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最高可获失物价值百分之二十酬金,所有权人、遗失人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遗失物的保管费等必要费用。
如果从道德的角度看,主人付给报酬既是对拾金不昧者的奖励,也有利于拾金不昧风气在全社会的发扬,这是一件很好的事,但报酬应该合理,不能超过必要的比例。
❺ 你如何看待拾金不昧
大德无言,大善无痕,“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一个人高尚品质和崇高社会责任感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人们所公认的美德。
在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社会价值观呈现多元化的今天,一些人对于拾金不昧这样的传统美德,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有的人认为拾到别人的钱财,既没有主动归还的必要,归不归还只属于道德层面,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义务。有的甚至在拾到别人的财物时,主动索取报酬。
这些倾向,让拾金不昧等传统美德在公众认识上的走入误区。除了主动索取报酬外,对拾金不昧的的误区,还存在一种看法,有的认为拾金不昧本来就是美德,不该接受任何的感恩,也不该接受任何的物质奖励。
认为只要拾金不昧者接受了感恩、接受了奖励,就亵渎了这一行为,就与传统美德不相符合。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树立践行传统美德的正确导向,才有利于把道德认知转化为行动自觉,汇聚起崇德向善的强大能量,推动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
践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践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需要社会的价值认同和广泛参与。贫困生拾金不昧得到学校免学费的奖励,受到广泛关注和点赞,背后是对美德价值的认同和鼓励。这件事引发的社会效应,很好地诠释了公众对传统美德的期待和向往。
做好对传统美德的传承和发展,凝聚起强大的美德正能量,美德之花便能开遍华夏,践行美德就会在社会蔚然成风。
❻ 广州推出奖励措施,拾金不昧可获得财物价值10%奖励,这政策是否可推广
我们都知道,有时候我们做了好事之后可能会想要一点回报,因为我们觉得如果我们能够有一个回报的话,就能够体现我们的价值和意义,而且也能够让我们更想要去做好事。虽然说有时候我们也是不计回报的,但是有时候如果我们能够得到一点回报的话,我们也是十分开心的,并且我们也觉得这样做是十分有益的,而且我们也会更想要去做。
如果我们能够让自己在日常生活中有一个比较好的行为的话,那么我觉得我们也应该有一个比较好的回报,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让社会变得更好,而且也这样才能够让越来越多的人都能够去做好事。在我们的社会中,拾金不昧一直是一种传统的道德规范,而且也是有很多人都比较遵从的。因为我们都知道,如果我们能够捡到他人钱就归还的话,那么我们是十分诚实的,而且我们也是能够让自己有一个比较好的行为的。但是如果我们捡到钱之后归还能够获得报酬的话,我们是很开心的。广州推出奖励措施,拾金不昧可获得财物价值10%奖励,这政策是否可推广?我认为值得推广。之所以值得推广,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这项政策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发展。
其实我觉得这项政策的确是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发展,因为如果能够推广这项政策的话,是能够让更多的人都有一个诚信的行为的,而且也能够让那些做好事的人有一个比较好的回报,这是对那些做好事的人的一种感恩,而且也是一种报答。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大家有什么想法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❼ 广州新规,拾金不昧可获财务价值10%金额奖励,对此你怎么看
《广州市拾遗物品管理规定》中规定,拾金不昧者可以获得拾获财物价值10%的金额奖励,所需经费纳入实施奖励单位部门预算统筹安排。
在规定中明确,对拾金不昧或者处理拾遗物品有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奖励和表扬。对拾获物品的,按拾获物品评估价值计算奖励金额;对拾获现金的,按实际数额计算并支付奖金。对从事拾遗物品处理工作有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
还明确了各接收单位在接收拾得人送交的遗失物时,应当同时向拾得人开具送交遗失物的相关凭证。公安机关收到拾获现金,按规定开具《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对此,你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在评论区告诉我。
❽ 一般拾金不昧的人报酬多少
真正拾金不昧的人,当上交时是不会想到“报酬”这二字的。
❾ 在广州,“拾金不昧”可以获得10%的奖励,对此你怎么看
怎么说呢,我个人觉得这算是一种价值导向。
就像以前的价值导向一直都是拾金不昧、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他叫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倡导的都是一种无偿帮助和让人从内心提升自己的道德感的做法。
对于品质好的人而言,如果你捡到钱没有上交,那将受到良心的惩罚;而对于品行低下的人而言,是没有威慑作用的。
广州此次提出的拾金不昧可获得10%的奖励,是对现代社会价值观的一种重塑:就是你做了一件好事,是可以获得物质鼓励的。而不是纯粹在从道德上要求你,必须做好事。
这也从另一方面体现出我国对人格发展要求更加的多元化和开放性。
这一规定的实施其影响力值得我们期待。
但也有网友开玩笑说,自己“好像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其意为:与人合谋假装丢失高额财物,以向政府骗取奖金。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建立科学完备的甄别机制,不要让用心不良者钻了空子,也不让好人受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