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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加工的成本怎么写分录

发布时间: 2022-08-14 20:26:29

⑴ 代加工企业的会计账务怎样处理,别人提供的材料要不要入账,自己公司买的材料要怎样做分录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代加工企业的会计账务怎样处理,别人提供的材料要不要入账,只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会计分录如下:

1、购买材料: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收取加工费并垫付原材料时: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成本

贷:原材料

二、别人提供的材料要不要入账:不用入账(材料是人家购买的代加工只收取加工费,不属于自己公司的费用当然不用入账)

1、自己公司买的材料分录:

借: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现金(购买时已支付货款)应付帐款(货款尚未支付)

2、收取加工费并垫付原材料时: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成本

贷:原材料

(1)代加工的成本怎么写分录扩展阅读:

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交纳、退税及转出等情况,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并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企业从国内采购物资或接受应税劳务等,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或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或“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委托加工物资”、“管理费用”等科目,

根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总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购入免税农产品,按照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借记“材料采购”、“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进生产用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增值税额,应计入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其所支付的增值税额应计入购入货物的成本。

⑵ 委托加工如何做会计分录

1、发出原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原材料
2、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
借:应缴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收回加工入库:
借:产成品
贷:委托加工材料
4、退回应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借:产成品(-)
贷:委托加工材料(-)
特此回答!

⑶ 一般纳税人代加工的会计分录咋样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1.收到受托加工物资时:
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应当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2.实际加工时: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3.完工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贷:生产成本
4.交付完工物资时:
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同时,结转库存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另外:在备查簿上登记

⑷ 给人代加工产品原材料会计该怎么入账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2001)的有关规定:
1、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而收到的原材料、零件等,应单独设置“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和有关的材料明细账,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不包括在“原材料”科目核算范围内。
2、工业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在制造完成验收入库后,视同企业的产品,在“库存商品”科目中核算。
因此,受托加工业务的会计处理为:
1、接受客户交付的原材料等
不进行会计处理,但应当设置“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
2、发生的加工人工、制造等费用
借:生产成本——代制品
贷:应付职工薪酬、制造费用
等科目
3、完工入库
借:库存商品——代制品
贷:生产成本——代制品
4、收取加工费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⑸ 委托外加工的会计分录怎么写的

对于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应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予以反映。该科目用于归集委托加工材料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拨发的材料成本和外地运杂费、保险费及加工费等。如果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还应分摊成本差异。为了简化账务处理,分摊的成本差异可按上期成本差异率计算。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材料等货品,应按实际成本结转至相应的存货账户。如果按计划成本计价,应同时结转由此发生的成本差异。加工完成后剩余未用的拨出材料应由加工单位退回,验收入库时转入相应的存货账户。“委托加工物资”账户的期末余额反映委托外单位加工但尚未完成的物资的实际成本,该科目应按加工合同和受托加工单位设置明细账,反映各种委托加工物资的详细资料。
1、发出材料委托外单位加工: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等相关科目
2、发生支付的运费、加工费等均计入委托加工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等
3、加工完毕回来办理入库入续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⑹ 代买材料代加工的会计分录从代买材料到客户付款怎么做分录

1代购材料
借:应收账款-委托方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2收到来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
可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记录其收到、投入加工等材料增减。
3.将受托的材料发到生产车间加工后,将人工、辅自助材料等记: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等
4.加工完成入库时,结转本批加工成本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贷:生产成本
5将加工完成的产品交付,并就加工费知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加工费÷(1+3%)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道项税额)加工费÷(1+3%)×3%
6收取材料款和加工费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应收账款—委托方
7.
在备查簿上登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收付情况,并结转库存商品:
借:营业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⑺ 委托加工产品的会计分录

企业发生委托加工业务时,如何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定额消费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定额消费税

应纳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⑻ 委托加工会计分录

委托加工会计分录:

1、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库存商品等

材料成本差异(或借方)

2、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等

3、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规定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准予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等

核算

为了核算和反映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增加,贷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存款的余额。

企业应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银行存款

⑼ 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加工后用于直接销售的和加工后连续加工的分别如何写会计分录

委托加工账务处理(就委托方而言):
1、发出材料委托他人加工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原材料
2、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
3、支付代扣代缴消费税(如果没有消费税不用做此笔)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银行存款
4、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入库继续加工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材料
5、委托加工产品直接销售
借:应收账款 / 银行存款 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拓展资料:
一、受托加工的账务处理
1.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
可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记录其收到、投入加工等材料增减。
2.将受托的材料发到生产车间加工后,将人工、辅助材料等记: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等
3.加工完成入库时,结转本批加工成本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贷:生产成本
4.将加工完成的产品交付,并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如果涉及消费税的,要代扣代缴消费税)
5. 在备查簿上登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收付情况,并结转库存商品:
借:营业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二、委托加工的账务处理
1.转材料到加工单位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 计算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如果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
贷:应付账款
3.收回加工完成产品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包括材料及加工费)
注:
①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其所负担的消费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②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其所付的消费税先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按规定用以抵扣加工的消费品销售后所负担的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