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马上要去做土地平整项目(高产农田改造)的施工员了,谁能给点建议啊
网上摘抄,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点启发: “土地整理是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农村地区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在国家宏观调控以及建设用地紧、耕地占补平衡难、发展空间不足的情况下,通过土地整理争取建设用地指标,是缓解目前土地供需矛盾,保障地方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开展土地整理,是保护耕地、提高农地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土地整理,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水平,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有利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增强农业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能有效地缓解建设用地指标紧张的矛盾,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通过土地整理,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配套环境,采用土地流转的手段,有助于集中农村土地资源,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改善土地的经营状况,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因此,运用市场手段配置农村土地资源,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缩小城乡差距,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途径。” “ 标准农田建设是严格按照“田地平整、泵站改造、排灌分系、渠道硬化、路面砂化、道路绿化”的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进行的,建成的标准农田能确保旱涝保收,同时,建成的标准农田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将其转为非农建设用地;经省政府批准占用的,必须按“占一补一”的原则完成标准农田的补建工作,确保建成的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 实施土地整理工作的主要环节要搞好土地整理应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主要环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镇二级均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各级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由水利、农业、财政、发改、国土等相关部门成员组成领导小组,由当地土地整理中心具体负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区政府根据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考虑区财政支付能力,下达年度土地整理计划,按照统一布局、集中连片、先易后难的原则,落实具体的整理区块,同时,要求整理区农户同意项目实施和补偿政策的比例不少于95%。发扬民主,群众参与土地整理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整理区农户满意是土地整理工作是否做好的唯一标准。为确保土地整理顺利实施,在项目实施前后坚决落实好七项签字制度:一是对执行统一的土地整理补偿政策和实施本区域土地整理,实行整理区土方统一调运等,同意与否,户长签字;二是全体户长签字同意,由各户长选举产生的整理区管理工作代表3~5名,并全权委托农户代表就组界确定、流转方位、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分田到户等重大事项进行议定;三是对整理区范围内,实行相对集中连片进行土地流转的土地,涉及的农户实行签字确认;四是对规划设计图件中的道路、渠道位置与走向,以及填废塘浜等由整理区的农户户长进行初审确认签字;五是对经农户初审修改后的规划图由各村民小组户长终审确认签字;六是在通过农户终审后定稿的规划设计图上,由农户代表商讨通过本组面积、组界划分和土地流转方位,并由各村民小组农户签字确认;七是项目竣工后,由各村民小组户长议定分田到户方案,并签字确认。依法招投标,提高工作透明度土地整理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保证土地整理依法有序地实施。项目招投标在秀洲区土地整理中心、区水利局、区监察局、区检察院等部门的共同参与和指导下进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土地整理工程招投标分为土方工程招投标和水利工程招投标两部分进行。土地整理土方工程招投标由市招投标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水利工程招投标根据渠道预制构件生产厂家的生产工艺、产品质量、产品规格、生产能力和施工能力,由各有关乡镇土地整理招投标领导小组采用邀请招标的方法进行。项目各工程单位中标后,必须按照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和廉政建设责任书,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加强管理与监督,确保质量和进度土地整理工作由区造地改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土地整理中心具体负责,把握好“规划、立项、实施、验收”4个主要环节。区水利局和土地整理中心制定土地整理的实施办法和项目质量考评办法,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一是严格项目法人负责制,对每个工程点镇水机站落实专职技术员,工程中标单位落实专职施工员,村落实专人负责协调,村民代表担任工程监督员协助管理,充分动员各方力量,切实抓好工程质量和进度。二是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按图施工,对发现不按规划设计图纸和质量要求施工的,坚决要求其限期整改。三是不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抽查。坚持土地整理与其他重大工程相结合坚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新农村建设是一项涉及农村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系统工程,秀洲按照“规划先行”的原则,将新农村建设规划纳入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之中,逐步完善协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点、村庄建设等各项规划,通过土地整理的实施为新农村建设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坚持与农村“康庄工程”相结合在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时,参考道路工程总体规划图,结合土方工程的招投标,将农村“康庄工程”所要求的农村道路体系与土地整理相结合,按照各级公路、农村道路的建设标准,整理一片,建设一片,逐步形成农村“康庄工程”的基础体系,通过土地整理共建各级农村道路。坚持与圩堤建设和河道疏浚相结合如地处沿海平原河网地带的地区,降雨量大,受台风影响大,多有洪涝灾害发生。那么通过圩堤建设和河道疏浚增强防洪泄洪能力,可以确保建设好的土地整理区农作物的高产稳产。当然,土地整理工作也存在一些困难,主要是土地整理潜力逐年减少,整理难度加大,经过近10年的开发,可以实施土地整理的区域已多数完成整理,未整理的区域区块零碎,实施难度加大,施工成本大幅提高;资金周转难度加大。由于政策调整和折抵指标使用的计划管理,折抵指标使用量迅速减少,土地整理成本回收速度变慢,造成资金周转难度加大。”
② 如何提高生产要素和降低成本(土地、劳动力、资本)
首先生产要素在经济学中的解释为,指生产某种商品时投入的各种经济资源。
社会生产力发展阶段不同,其所含内容也不同。
最早是指土地、资本、劳动;在知识经济得到发展后,科技、管理等也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
所以要想提高生产要素,可以增加土地,厂房等固定资本,也可以通过贷款增加流动资本,也可以提高劳动力的生产效率,发展科学技术,增强管理体制等。
如想降低成本的话,那么成本有生产成本,管理成本(行政成本),销售成本。
生产成本有原材料的成本,工人的劳动工资,机器设备的折旧等等。降低生产成本可以选择方法如下:一、成本低的原材料,或者减少原材料的数量,但同时会降低生产要素,所以不可取。
二、降低工人的工资,但会减弱工人生产的积极性,从而生产要素降低,也不可取。
三、机器设备的这就是一个不可控因素,因此无法改变,但可以改变的是运输途中原材料的消耗。因此降低运输成本,减少运输距离是一个可供选择。
从管理成本(行政成本)来看的话,可以进行改革,通过部门间的合并,削减冗杂的部门,减少管理程序,可以降低成本。
最后的销售成本,也可以减少运输距离,防止在运输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产品消耗,从而间接导致成本的增加。以上供参考。
③ 如何才能把土地出让金管理的更好
加强土地出让金征收与管理的对策
完善土地出让管理机制。取消现行土地有偿出让与无偿划拨并行的“双轨制”,除纯军事用地外,对国家机关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单位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等,也一律采取有偿方式取得,所需支出由各级财政列入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这样,一是有利于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土地出让机制和合理的成本费用形成机制,实现公平竞争;二是有利于从根本上遏制土地出让审批中各种违法行为;三是有利于解决和减少各种“政府工程”对失地农民安置、补偿不到位等问题。
严格控制土地出让规模。首先,要严格编制、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格控制城市规模扩张,控制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数量和速度,适度控制城市拆迁规模和政府市政投资,市、县政府要根据市场需求、地价水平及变动情况、政府产业政策和土地可供应量,科学制订土地出让计划,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合理控制城市土地出让总量、结构和进度,防止地方政府为获取短期收入而无序大量出让土地以及低价竞争。其次,要以经济手段控制城市土地出让规模,即根据各城市的年度用地规模和城市等级,由省级政府向城市用地市、县政府收取一定的土地收益,年度用地越多需要交纳的土地收益也越多。三是经营性用地必须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业用地也要逐步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严禁低价出让土地。
政府必须切实加强土地出让金收入管理。一是土地出让必须规范进行,土地出让金必须公开确定并足额收取,不得减免。二是取消“土地收入专户”,直接将土地出让收入就地全额缴入国库。三是严禁以政府未来土地收入作担保向金融机构借贷搞城市建设。四是土地收入预算及执行情况要向地方人大报告,接受人大监督,审计部门也要加强审计监督。
完善土地收益分配,建立土地基金。
1.对土地基金支出实行预算管理。土地基金所有支出需编制预算,按预算支付各项土地费用和专项支出。适应取消“土地收入专户”、将土地出让收入就地全额直接缴入国库这一变化,确保征地成本、费用的及时支付,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本地区新增建设用地的等别与收费标准、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和土地开发成本费用等,编制年度政府征收、征用土地基金支出预算,将政府“批次”征收、征用土地发生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费用、拆迁补助费、土地开发费用、征地管理费和手续费等由财政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在“基金支出”中列支。同时,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专项支出也要按规定的要求,一并列入当期基金支出预算。
2.对土地基金实行留成收益管理。各级政府当期出让土地使用权获得的土地纯收益,不得全部用于当期的支出。要将不低于当期土地收益40%的部分作为土地留成收益,留作以后年度地方政府安排使用。当期土地专项支出不超过当期收益60%,其中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不得高于当期收益的15%。目的是在严格土地规划管理和用途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城市建设规模,减少城市建设对土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占用。
3.对土地基金实行专账管理。即在“土地基金”中设立三个专账:一是成本费用支出专账,用以核算土地征收、征用和土地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具体包括:①土地取得的成本费用,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补偿费、征地管理费和手续费等。②土地收购或收回费用,包括土地与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拆迁安置费、土地测量费、土地评估费等。③土地开发费用,如土地测量费、土地评估费、房屋拆除费用、土地整理和中介服务费等。二是专项支出专账,用于核算土地收益中各项专项支出,具体包括: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支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失地农民及被拆迁居民的生活补偿支出、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生活保障支出。其中用于农业的土地开发资金,要重点用于改善农田水利设施条件、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的支出。三是土地留成收益专账,用于核算当年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划出留成收益和上年留成收益的滚存结余。
④ 提高土地利用率的措施
法律分析:1、兴修水渠和机耕道,进行土地整理提质,不断提高地类等级。在保证退耕还林的前提下,对曾经比较肥沃现在已却已荒费的旱地,进行复种,对荒田进行复种,细心耕耘。不断地提高地类级别。提高地类级别所需资金按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出资,国家实行以奖代补,所补资金必需进行严厉的监管。2、加大土地流转,进一步提高农业产业化、机械化、规模化。通过土地流转后实现产业化、机械化、规模化经营,生产出的产品可以通过品牌、网络等方式进行销售。在保证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要尽可能的鼓励土地流转,也鼓励发展一乡一品的规模化和产业化农业经济。3、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完善护林管理机制。林业资源既可以保住水土流失,也可以影响小气候,还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提高森林的覆盖面积,植树与护林相结合。在加大植树造林力度时,同时也必需完善护林管理机制,在山林确权后,对山林也可以进行流转。4、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实现节约集约用地。因地制宜、着眼长远、立足当前、科学规划,努力实现时间和空间的最佳组合。加强对旧村、空心村的整治、改造,有效地利用闲置地,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进一步加大政府监管职能和执法力度。通过限制土地供应量,改变工业用地外延扩张式的发展模式,走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盘活土地存量资产为主的内涵式发展道路,转变厂区建设贪大求全的旧观念,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依靠法律的保障,加强法律监管力度,对土地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纪现象给予制止和严惩。按照用地的节约集约原则,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实现城乡建设一体化。5、进行农业套种和多季种植,实现土地充分利用发展循环农业,采取种果、养鸡、养鸭、养鱼一体化,鸡、鸭粪养鱼,鱼粪肥土,肥土种果,进行循环和立体种、养。对这些进行套种、循环种养和多季种植的农业生产,政府有必要加以支持和鼓励,以实现土地的充分利用,增加农民收入。
法律依据:《浙江海宁关于实施工业用地先租后让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试行办法》 为完善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制度、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加大工业项目有效投入,根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经体〔2014〕295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精神,现就我市实施工业用地 先租后让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出如下试行办法:一、明确内容,确定先租后让范围 (一)工作内容。工业用地先租后让是通过先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租赁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并进行开 发、利用、经营,待土地使用者达到租赁合同约定的投资、建设、税收等条件后,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出让手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出让 金的一种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创新形式。
⑤ 土地整理成本怎样核算
一、土地开发支出划分和归集的原则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土地,按其用途可将它分为如下两种:一种是为了转让、出租而开发的商品性土地(也叫商品性建设场地);另一种是为开发商品房、出租房等房屋而开发的自用土地。前者是企业的最终开发产品,其费用支出单独构成土地的开发成本;而后者则是企业的中间开发产品,其费用支出应计入商品房、出租房等有关房屋开发成本。现行会计制度中设置的“开发成本——土地开发成本”科目,它的核算的内容,与企业发生的土地开发支出并不完全对口,原则上仅限于企业开发各种商品性土地所发生的支出。企业为开发商品房、出租房等房屋而开发的土地,其费用可分清负担对象的,应直接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在“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科目进行核算。如果企业开发的自用土地,分不清负担对象,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其费用可先通过“开发成本——土地开发成本”科目进行归集,待土地开发完成投入使用时,再按一定的标准(如房屋占地面积或房屋建筑面积等)将其分配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如果企业开发商品房、出租房使用的土地属于企业开发商品性土地的一部分,则应将整块土地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在“开发成本——土地开发成本” 账户中归集其发生的全部开发支出,计算其总成本和单位成本,并于土地开发完成时,将成本结转到“开发产品”账户。待使用土地时,再将使用土地所应负担的开发成本,从“开发产品”账户转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涨户,计入商品房、出租房等房屋的开发成本。
二、土地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和成本项目的设置
(一)土地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为了既有利于土地开发支出的归集,又有利于土地开发成本的结转,对需要单独核算土地开发成本的开发项目,可按下列原则确定土地开发成本的核算对象:
1.对开发面积不大、开发工期较短的土地,可以每一块独立的开发项目为成本核算对象;
2.对开发面积较大、开发工期较长、分区域开发的土地,可以一定区域作为土地开发成本核算对象。
成本核算对象应在开工之前确定,一经确定就不能随意改变,更不能相互混淆。
(二)土地开发成本项目的设置
企业开发的土地,因其设计要求不同,开发的层次、程度和内容都不相同,有的只是进行场地的清理平整,如原有建筑物、障碍物的拆除和土地的平整;有的除了场地平整外,还要进行地下各种管线的铺设、地面道路的建设等。因此,就各个具体的土地开发项目来说,它的开发支出内容是不完全相同的。企业要根据所开发土地的具体情况和会计制度规定的成本项目,设置土地开发项目的成本项目。对于会计制度规定的、企业没有发生支出内容的成本项目,如建筑安装工程费,配套设施费,可不必设置。根据土地开发支出的一般情况,企业对土地开发成本的核算,可设置如下几个成本项目: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或土地批租费;
(2)前期工程费;
(3)基础设施费;
(4)开发间接费。
其中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是指按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进行土地开发所发生的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物拆迁补偿费等。但对拆迁旧建筑物回收的残值应估价入账并冲减有关成本。开发土地如通过批租方式取得的,应列入批租地价。前期工程费是指土地开发项目前期工程发生的费用,包括规划、设计费,项目可行性研究费,水文、地质勘察、测绘费,场地平整费等。基础设施费是指土地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基础设施费,包括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等设施费用。开发间接费指应由商品性土地开发成本负担的开发间接费用。土地开发项目如要负担不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费,还应设置“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用以核算应计入土地开发成本的配套设施费。
三、土地开发成本的核算
企业在土地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除可将直接计入房屋开发成本的自用土地开发支出在“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核算外,其他土地开发支出均应通过“开发成本——土地开发成本”账户进行核算。为了分清转让、出租用土地开发成本和不能确定负担对象自用土地开发成本,对土地开发成本应按土地开发项目的类别,分别设置“商品性土地开发成本”和“自用土地开发成本”两个二级账户,并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设置明细分类账。对发生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等土地开发支出,可直接记入各土地开发成本明细分类账,并记入“开发成本——商品性土地开发成本”、“开发成本——自用土地开发成本”账户的借方和“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等账户的贷方。发生的开发间接费用,应先在“开发间接费用”账户进行核算,于月份终了再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有关开发成本核算对象。应由商品性土地开发成本负担的开发间接费,应记入“开发成本——商品性土地开发成本”账户的借方和“开发间接费用”账户的贷方。
现举例说明土地开发成本的核算如下;
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某月份内,共发生了下列有关土地开发支出:
301 351
商品性土地 自用土地
支付征地拆迁费
78 000元 72 000元
支付承包设计单位前期工程款 20 000元 18 000元
应付承包施工单位基础设施款 25 000元 18 000元
分配开发间接费 10 000元
合 计 133 000元 108 000元
则在用银行存款支付征地拆迁费时,应作:
借;开发成本——商品性土地开发成本 78 000
开发成本——自用土地开发成本 72 000
贷;银行存款 150 000
用银行存款支付设计单位前期工程款时,应作:
借:开发成本——商品性土地开发成本 20 000
开发成本——自用土地开发成本 18 000
贷:银行存款 38 000
将应付施工企业基础设施工程款入账时,应作:
借:开发成本——商品性土地开发成本 25 000
开发成本——自用土地开发成本 18 000
贷;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 43 000
分配应记入商品性土地开发成本的开发间接费用时,应作:
借:开发成本——商品性土地开发成本 10 000
贷:开发间接费用 10 000
同时应将各项土地开发支出分别记入商品性土地开发成本、自用土地开发成本明细分类账。
四、已完土地开发成本的结转
已完土地开发成本的结转,应根据已完成开发土地的用途,采用不同的成本结转方法。
为转让、出租而开发的商品性土地,在开发完成并经验收后,应将其实际成本自“开发成本——商品性土地开发成本”账户的贷方转入“开发产品——土地”账户的借方。假如上述开发企业商品性土地经开发完成并验收,加上以前月份开发支出共1002 000元,应作如下分录入账:
借:开发产品——土地 1002 000
贷:开发成本——商品性土地开发成本 1002 000
为本企业房屋开发用的土地,应于开发完成把土地投入使用时,将土地开发的实际成本结转计入有关房屋的开发成本,结转计入房屋开发成本的土地开发支出,可采用分项平行结转法或归类集中结转法。分项平行结转法是指将土地开发支出的各项费用按成本项目分别平行转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的对应成本项目。归类集中结转法是指将土地开发支出归类合并为“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或批租地价”和“基础设施费”两个费用项目,然后转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或批租地价”和“基础设施费”成本项目。凡与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或批租地价有关的费用,均转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或批租地价”项目;对其他土地开发支出,包括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等, 则合并转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的“基础设施费”项目。经结转的自用土地开发支出,应将它自“开发成本——自用土地开发成本”账户的贷方转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的借方。
假如上述开发企业自用土地在开发完成后,加上以前月份开发车出 540 000元共 648 000元。这块土地用于建造 151出租房和181周转房,其中 151出租房用地1500平方米, 181周转房用、地1200平方米,则单方自用土地开发成本为 240元(648000元/1500+1200),应结转151出租房开发成本的土地开发支出为360 000元(240元×1500),结转 181周转房开发成本的土地开发支出为 288 000元(240元×1200),在总分类核算上应作如下分录入账:
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 648 000
贷:开发成本——自用土地开发成本 648 000
如果自用土地开发完成后,还不能确定房屋和配套设施等项目的用地,则应先将其成本结转“开发产品——自用土地”账户的借方,于自用土地投入使用时,再从“开发产品——自用土地”账户的贷方将其开发成本转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等账户的借方
⑥ 土地开发整理潜力的相关理论
9.1.2.1 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理论
可持续发展是二十世纪后期产生的发展观,其经典表述是:“既满足当代人需要,又不对人类后代满足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是可持续发展战略原则在土地利用领域内的具体应用。在世界各地,土地资源越来越稀缺,除了条件极端恶劣的地域外,人类的土地利用活动几乎遍及所有的大陆和岛屿。由于土地利用处于人类实践活动的重要基础地位,因此,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土地资源本身的高效持续利用;二是土地资源与社会其他资源的协调配合,共同支撑经济、社会与环境的持续发展。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是开展土地开发整理的基本依据,也是实施土地开发整理的根本目的。既反映土地本身的适宜性和限制性,也反映出当前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对土地的改造能力和利用程度。因此,任何涉及土地利用的问题都必须根据地域分异理论,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才能将土地利用的潜在可能性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土地开发整理作为土地利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和深度均应立足于各地社会、经济和自然的具体情况,突出体现不同地域的地域特色。因此,在确定项目方案时,应认真分析研究当地的自然资源状况和社会经济水平,作出与之相适应的规划。
9.1.2.2 成本—收益论
成本—收益理论的基本原理是将项目与方案所需要的社会成本与可获得的收益尽可能用同一计量单位—货币来分别进行计量,以便从量上进行分析对比,权衡得失。土地开发整理过程中的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成本、社会成本、时间成本与替代成本,而它的效益有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在土地开发整理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项目评估和项目规划方案择优两个方面:项目评估是选择项目的关键。如何选择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际上是一个成本—收益分析、比较的过程。只有通过综合分析、比较,才能体现土地开发整理的客观、科学性,才能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开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不同规划方案的取舍问题。如何选择最优规划方案,往往需要成本—收益分析。一般情况下,评价经济效益比较容易,而社会与生态效益的评价则存在着评价指标统一与量化上的困难,目前对规划方案的综合评价一般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
9.1.2.3 景观生态学理论
景观生态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学科,以景观生态系统结构、功能及其变化作为其研究对象。它的主要目的之一是理解空间结构如何影响生态学过程。土地整理规划强调人类与自然的协调性,自然保护思想在这一领域日趋重要。景观生态学是研究景观单元的类型组成、空间格局及其与生态学过程相互作用的综合性学科,强调空间格局、生态学过程与尺度之间的相互作用是景观生态学研究的核心所在。景观生态学原理,是土地开发整理景观生态规划与设计的理论依据。
9.1.2.4 地域分异理论
地域分异是指自然地理综合体及其各组成成分按地理坐标确定的方向发生有规律变化和更替的现象。有学者认为地域分异还应包括人文社会要素的地域变化,可以把这种观点理解为广义的地域分异。土地开发整理是人类生产活动的产物,所以在自然条件地域差异的基础上又形成了生产上的地域差异。土地开发整理活动是一个打破了原有生态环境系统,然后重建新系统的过程。景观生态学中的丰富度、均匀度、镶嵌度、连接度、边缘、异质性、尺度、空间格局、多样性等概念在土地整理中具有很大的实践应用价值,同时,景观生态学所阐述的景观功能也是土地开发整理不可忽视的目的之一。土地开发整理作为一个历史范畴,是个长期发展的、客观的动态过程。应着眼于长远的自然景观保护和生态平衡,保证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追求生态、经济、社会相统一的整体效益。
9.1.2.5 土地报酬规律理论
在科学技术水平相对稳定条件下的土地利用中,当对土地连续追加劳动和资金时,起初追加部分所得的报酬逐渐增多;当投入的劳动和资金超过一定的界限时,追加部分所得的报酬则逐渐减少,从而使土地总报酬的增加也呈递减趋势,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土地报酬递减规律”。研究土地报酬变化规律的意义在于揭示土地的质量状况,确定土地集约利用的合理界限,提高土地投资的经济效果。在进行土地开发整理时,应按照报酬递减规律的思想对土地开发整理的投入与开发整理后的效益进行科学预测,求得这些投入的最适量。如果所需投入在最适量以内,报酬处于递增阶段,则该项土地开发整理活动在经济上是可行的;如果所需投入超过最适量,则该项土地开发整理活动在经济上是不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