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提足折旧的设备进行大型修缮,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还是长期待摊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因此,按照您的表述,已提足折旧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按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❷ 工厂财务报表机器设备折旧怎么算
机械生产设备折旧费是根据固定资产在整个使用寿命中的磨损状态而确定的成本分析结构。 常用折旧方法 1.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又称为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是等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上述计算的折旧率是按个别固定资产单独计算的,称为个别折旧率,即某项固定资产在一定期间的折旧额与该固定资产原价的比率。通常,企业按分类折旧来计算折旧率,计算公式如下: 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某类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清理费用)/该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某类固定资产月折旧额=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12 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率=该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该类固定资产原价×100% 采用分类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法简单,但准确性不如个别折旧率。 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虽然简单,但也存在一些局限性。例如,固定资产在不同使用年限提供的经济效益不同,平均年限法没有考虑这一事实。又如,固定资产在不同使用年限发生的维修费用也不一样,平均年限法也没有考虑这一因素。 因此,只有当固定资产各期的负荷程度相同,各期应分摊相同的折旧费时,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才是合理的。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可以弥补平均年限法只重使用时间,不考虑使用强度的缺点,计算公式为: 每一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 3.加速折旧法 加速折旧法也称为快速折旧法或递减折旧法,其特点是在固定资产有效使用年限的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从而相对加快折旧的速度,以使固定资产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补偿。 常用的加速折旧法有两种: (1)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一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和双倍直线法折旧额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这种方法没有考虑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因此不能使固定资产的账面折余价值降低到它的预计残值收入以下,即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的最后两年或者(当采用直线法的折旧额大于等于双倍余额递减法的折旧额时),将固定资产帐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例如:某企业一固定资产的原价为1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200元,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每年的折旧额为: 双倍余额年折旧率=2/5×100%=40% 第一年应提的折旧额=10 000×40%=4000(元) 第二年应提的折旧额=(10 000-4 000)×40%=2 400(元) 第三年应提的折旧额=(6 000-2 400)×40%=1 440(元) 从第四年起改按平均年限法(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四、第五年的年折旧额=(10 000-4 000-2 400-1 440-200)/2=980(元) (2)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也称为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和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折数总和 或:年折旧率=(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2×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为: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五十九条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新企业所得税法不再对固定资产残值率的比率做出硬性规定,将固定资产残值率的比率确定权交给企业,但是强调一个合理性,要求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❸ 设备折旧费怎么算
计算方法:
1、年限平均法(也称直线法)
年折旧率 =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年折旧率 ÷ 12
2、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 1 -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加速折旧法)
年折旧率 =2÷ 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净值 × 年折旧率 ÷ 12
4、年数总合法(加速折旧法)
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寿命/ 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合 × 100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预计净残值 )× 年折旧率 ÷ 12
(3)已经提足折旧的设备怎么算成本扩展阅读:
计算折旧的基数为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1)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4)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5)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6)改建的固定资产:除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以及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❹ 公司转让设备,并已计提折旧,如何结转销售成本
不转结
销售成本
借:
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设备
借:银行存款
营业外收入
(或贷记
营业外支出
)
贷:固定资产清理
❺ 已经计提完折旧但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怎么算产品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已经计提完的固定资产不再进行计提。
产品定价策略不止受成本影响,还受市场等等影响。
如果担心会给管理层影响,可以在报表中适当披露。
❻ 设备折旧费的计算公式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年限平均法(也称直线法)
年折旧率 =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年折旧率 ÷ 12
2、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 1 -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加速折旧法)
年折旧率 =2÷ 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净值 × 年折旧率 ÷ 12
4、年数总合法(加速折旧法)
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寿命/ 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合 × 100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预计净残值 )× 年折旧率 ÷ 12
注会
❼ 生产设备的折旧费最终应计入产品生产成本吗
1、生产设备的折旧费最终应计入产品生产成本。
2、具体账务处理是:
计提折旧时:
借:制造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结转时: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3、生产成本是生产单位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包括各项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直接支出包括直接材料(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燃料及动力等)、直接工资(生产人员的工资、补贴)、其他直接支出(如福利费);制造费用是指企业内的分厂、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分厂、车间管理人员工资、折旧费、维修费、修理费及其他制造费用(办公费、差旅费、劳保费等)。
❽ 固定资产已经提完折旧,又产生的费用怎么入 正在折旧的资产,产生的费用直接是在建工程即可吗谢谢。。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分为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
根据“企业快基准则第四号——固定资产”的规定: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的处理原则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已经提完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根据该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正在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要看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资本化的后续支出时,企业一般应将该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销,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停止计提折旧。发生的后续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在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并按重新确定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资本化支出会计分录:
1、将固定资产转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生产线、设备、房屋等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原值
2、发生资本化支出:
借:在建工程——生产线、设备、房屋等
贷: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3、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生产线、设备、房屋等
贷:在建工程
费用化支出比较简单,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现金、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❾ 已经提完折旧的固定资产
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是指按照预计使用年限和选用的折旧方法逐年计提折旧已经提足折旧,只剩了预计净残值,如上述的固定资产,但因仍有使用价值,没有报废,仍在继续使用。那么从第6年开始不再计提折旧,其账面价值始终保持在4000元。
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提折旧总额。所谓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如某项固定资产,原价为1 000 000 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 年,预计净残值为4 000 元,则应计折旧额=1 000 000-4000=996 000,逐年计提折旧,使用5年后,其账面价值只剩净残值4 000元。这就叫提足折旧。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计算折旧扣除。因此在会计处理中,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
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固定资产准则规定,企业应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在确定计提折旧的范围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应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2.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
3.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4.对于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确定折旧年限时应该考虑是否可以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会不会取得资产的所有权。比如融资租入一项设备,租期为3年,尚可使用 5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是否会取得资产的所有权,则应按3年计提折旧,如果可以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将会取得资产的所有权,则应按5年计提折旧。
5.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因为固定资产已转入在建工程,不属于固定资产核算范围,所以不计提折旧。
6.因大修理而停用、未使用的固定资产,照提折旧。
❿ (会计基础)生产设备计提折旧用“生产成本”还是“制造费用”
计提折旧时进制造费用,然后转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生产车间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入生产成本,要通过制造费用再结转到生产成本.
计提时:借:制造费用
贷:累计折旧
月末结转时: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