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傢具是固定資產嗎
傢具是固定資產。以下是對這一結論的詳細解釋:
一、固定資產的定義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4號--固定資產》第三條的規定,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下列特徵的有形資產:
- 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這意味著固定資產的主要目的是用於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而不是為了短期出售或消耗。
- 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通常較長,能夠在一個以上的會計年度內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二、傢具符合固定資產的定義
傢具,如辦公桌、椅子、衣服架、飲水機等,通常是為了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而購置的,且其使用壽命往往超過一個會計年度。因此,這些傢具符合固定資產的定義。
三、傢具的折舊年限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的規定,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的最低折舊年限為5年。這意味著,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以按照5年的期限對這些傢具進行折舊處理。
綜上所述,傢具作為有形資產,符合固定資產的定義,且其折舊年限有明確的規定。因此,傢具是固定資產。
Ⅱ 傢具屬於固定資產哪一類
法律分析:一般辦公設備 一般辦公設備,指企業常用的辦公與事務方面的設備,如辦公桌、椅、凳、櫥、架、沙發、取暖和降溫設備、會議室設備、傢具用具等。一般設備屬於通用的,被服裝具、飲具炊具、裝飾品等也列為一般設備類之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七條 企業所得稅法所稱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第六十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五)電子設備,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