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過程中使用不發火工具是哪個標准里的
普通工具,由於材質的原因,與鋼鐵碰撞可能產生火花,再有油氣的地方產生火花的後果曉得,所以要用防爆工具,防爆工具的材質是做過摩擦火花試驗的。
⑵ 氧氣充裝站內能否使用鐵質工具,依據什麼標准、規范
氧氣充氣站內應該嚴格禁止鐵質或鋼質工具,以防引發爆炸!一般按規定要用防爆工具!比如防爆的銅質工具!
⑶ 防爆工具主要有哪些分類呢
上千種啦!可以了解一下AMPCO牌子,我們單位再用
⑷ 粉塵防爆安全規程的粉塵防爆安全規程
本標准規定了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防爆安全要求。
本標准適用於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工程設計、生產管理及粉末產品的貯存和運輸
本標准不適用於礦山,煙花爆竹和火炸葯粉塵場所。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准,然而,鼓勵根據本標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准。
GB/T11651 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則
GB12476.1 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l部分:用外殼和限製表面溫度保護的電氣設備
第1節:電氣設備的技術要求(IDT IEC 61241-1:1999)
GB/T15605粉塵爆炸泄壓指南(NEQ NFPA 68)
GB/T17919 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用收塵器 防爆導則
GB/T18154 監控式抑爆裝置安全技術要求
GB50057 建築防雷設計規范
GB50058 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GBJ16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准。
3.1 可燃粉塵 combustible st
在一定條件下能與氣態氧化荊(主要是空氣)發生劇烈氧化反應的粉塵。
3.2 粉塵爆炸危險場所 area subject to st explosion hazards
存在可燃粉塵和氣態氧化劑(主要是空氣)的場所。
3.3 惰化 inerting
向有粉塵爆炸危險的場所充入足夠的惰性物質,使粉塵混合物失去爆炸性的技術。
3.4 抑爆 explosion suppression
爆炸發生時,通過物理化學作用撲滅火焰,使未爆炸的粉塵不再參與爆炸的控爆技術。
3.5 阻爆(隔爆) explosion arrestment
在含有可燃粉塵的通道中,設置能夠阻止火焰通過和阻波、消波的器具,將爆炸阻斷在一定范圍內的控爆技術。
3.6 泄爆 venting of st explosion
有粉塵和主要是空氣存在的圍包體內發生爆炸時,在爆炸壓力達到圍包體的極限強度之前,使爆炸產生的高溫、高壓燃燒產物和未燃物通過圍包體上的薄弱部分向無危險方向泄出,使圍包體不致被破壞的控爆技術。
3.7 二次爆炸 subsequent explosion
發生粉塵爆炸時,初始爆炸的沖擊波將沉積粉塵再次揚起,形成粉塵雲,並被其後的火焰引燃而發生的連續爆炸。 4.1 有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企業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不符合本標准規定的現有企業,應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4.2 企業應清楚本企業有無粉塵爆炸危險場所,並採取能有效預防和控制粉塵爆炸的措施。
4.3 企業應根據本標准並結合自身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特點,制定本企業粉塵防爆實施細則和安全檢查表,並按安全檢查表認真進行粉塵防爆檢查。企業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車間(或工段)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4.4 企業應認真做好安全生產和粉塵防爆教育,普及粉塵防爆知識和安全法規,使職工了解本企業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危險程度和防爆措施;對危險崗位的職工應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和業務培訓,並經考試合格,方准上崗。
4.5 粉塵爆炸危險場所應杜絕各種非生產性明火存在。
4.6 安全、通風除塵、粉塵爆炸預防、粉塵爆炸控制等設備設施,未經安全主管部門批准,不應更換或停止使用。 5.1 安裝有粉塵爆炸危險的工藝設備或存在可燃粉塵的建(構)築物,應與其它建(構)築物分離,其防火間距應符合GBJ16的相關規定。
5.2 建築物宜為單層建築,屋頂宜用輕型結構。
5.3 多層建築的結構要求如下:
5.3.1 多層建築物宜採用框架結構;
5.3.2 不能使用框架結構的建築物應在牆上設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
5.3.3 如果將窗戶或其他開口作為泄爆口,應經核算並保證在爆炸時其能有效的進行泄爆。
5.4 有爆炸危險的工藝設備宜設置在建築物外的露天場所;如廠房內有粉塵爆炸危險的工藝設備,宜設在建築物內較高的位置,並靠近外牆。
5.5 梁、支架、牆及設備等應具有便於清掃的表面結構。
5.6 疏散通道要求如下:
5.6.1 工作區應有疏散通道。疏散通道的數目和位置應符合GBJ16的相關規定;
5.6.2 疏散路線應設置明顯的路標和應急照明。
5.7 有爆炸危險的工藝設備宜設置在建築物外的露天場所。 6.1 防止粉料自燃
6.1.1 能自燃的熱粉料,貯存前應設法冷卻到正常貯存溫度;
6.1.2 在通常貯存條件下,大量貯存能自燃的散裝粉料時,應對粉料溫度進行連續監測;當發現溫度升高或氣體析出時,應採取使粉料冷卻的措施;
6.1.3 卸料系統應有防止粉料聚集的措施。
6.2 防止明火與熱表面引燃
6.2.1 在粉塵爆炸危險場所進行明火作業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有安全負責人批准並取得動火證;
——明火作業開始前,應清除明火作業場所的可燃粉塵並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
——進行明火作業的區段應與其他區段分開或隔開;
——進行明火作業期間和作業完成後的冷卻期間,不應有粉塵進入明火作業場所。
6.2.2 與粉塵直接接觸的設備或裝置(如光源、加熱源等),其表面允許溫度應低於相應粉塵的最低著火溫度;
6.2.3 存在可燃粉塵的場所,其設備和裝置的傳動機構應符合下列規定:
——工藝設備的軸承應防塵密封;如有過熱可能,應安裝能連續監測軸承溫度的探測器;
——不宜使用皮帶傳動;如果使用皮帶傳動,應安裝速差感測器和自動防滑保護裝置;當發生滑動摩擦時,保護裝置應能確保自動停機。
6.3 防止電弧和電火花
6.3.1 粉塵爆炸危險場所,應按GB50057中有關規定採取相應防雷措施;
6.3.2 當存在靜電危險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6.3.2.1 所有金屬設備、裝置外殼、金屬管道、支架、構件、部件等,一般應採用防靜電直接接地;不便或工藝不允許直接接地的,可通過導靜電材料或製品間接接地;
6.3.2.2 直接用於盛裝起電粉末的器具、輸送粉末的管道(帶)等,應採用金屬或防靜電材料製成;
6.3.2.3 所有金屬管道連接處(如法蘭),應進行跨接;
6.3.2.4 操作人員應採取防靜電措施;
6.3.2.5 不應採用直接接地的金屬導體或篩網與高速流動的粉末接觸的方法消除靜電;
6.3.3 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用電氣設備應符合GB12476.1的相關規定;
6.3.4 粉塵爆炸危險場所電力設計應按GB50058的有關規定執行。
6.4 防止摩擦、碰撞火花
6.4.1 粉塵雲能夠被碰撞產生的火花引燃時,應採取措施防止碰撞發生,同時,檢修時應使用防爆工具;
6.4.2 在工藝流程的進料處,應安裝能除去混入料中雜物的磁鐵、氣動分離器或篩子,防止雜物與設備碰撞;
6.4.3 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鋁、鎂、鈦、鋯等金屬粉末或含有這些金屬的粉末與不銹鋼摩擦產生火花;
6.4.4 沒有與明火作業等效的保護措施。不應使用旋轉磨輪和旋轉切盤進行研磨和切割。
6.5 惰化
在生產或處理易燃粉末的工藝設備中,採取上述措施後仍不能保證安全時,應採用惰化技術。
6.6 通風除塵
6.6.1 宜按工藝分片設置相對獨立的除塵系統;
6.6.2 所有產塵點均應裝設吸塵罩;
6.6.3 風管中不應有粉塵沉降;
6.6.4 除塵器的安裝、使用及維護應符合GB/T17919的相關規定。 7.1 分段與隔離
7.1.1 工藝設備的連接,應保證不進行明火作業就能將各設備方便地分離和移動;
7.1.2 設計工藝設備時,應考慮技術上可實現的隔離。
7.2 爆炸時實現保護性停車
應根據車間的大小,安裝數個能互相聯鎖的動力電源控制箱;在緊急情況下,應能及時切斷所有電機的電源。
7.3 抑爆
7.3.1 宜採用抑爆裝置進行保護;
7.3.2 如採用監控式抑爆裝置.其應符合GB/T18154的規定。
7.4 約束爆炸壓力
生產和處理能導致爆炸的粉料時,若無抑爆裝置,也無泄壓措施,則所有的工藝設備應足以承受內部爆炸產生的超壓;同時,各工藝設備之間的連接部分(如管道、法蘭等),也應與設備本身有相同的強度;高強度設備與低強度設備之間的連接部分,應安裝阻爆裝置。
7.5 泄爆
7.5.1 工藝設備的強度不足以承受其實際工況下內部粉塵爆炸產生的超壓時,應設置泄爆口。泄爆口的尺寸宜符合GB/T15605;
7.5.2 具有內聯管道的工藝設備,通常推薦的設計指標應能承受至少0.1MPa的內部超壓。 8.1 工藝設備的接頭、檢查門、擋板、泄爆口蓋等均應封閉嚴密。
8.2 特殊地點的清潔要求
8.2.1 不能完全防止粉塵泄漏的特殊地點(如粉料進出工藝設備處),應採取有效的除塵措施;
8.2.2 手工裝粉料場所,應採取有效的防塵措施;
8.2.3 進行打包的場所,應定期清掃粉塵。
8.3 清潔
8.3.1所有可能積累粉塵的生產車間和貯存室,都應及時清掃;
8.3.2 不應使用壓縮空氣進行吹掃。
8.4 滅火
8.4.1 應根據粉塵的物理化學性質,正確選用滅火劑;
8.4.2 滅火時,應防止粉塵揚起形成粉塵雲;
8.4.3 若燃燒物與水接觸能生成爆炸性氣體,不應用水滅火。 9.1 個體防護
9.1.1 生產人員應按GB11651的有關規定,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9.1.2 在工藝流程中使用惰性氣體或能放出有毒氣體的場所,應配備可保證作業人員安全的呼吸保護裝置;
9.1.3 在作業場所內,生產人員不應貼身穿著化纖製品衣褲。
9.2 救援
9.2.1 企業應編制含有粉塵爆炸的應急救援預案並報相關部門備案;
9.2.2 應組織全體職工進行滅火和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⑸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對加油站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七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機構應當將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確定為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並由應急管理部門報本級人民政府備案。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除應當履行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職責外,還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消防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3、實行每日防火巡查,並建立巡查記錄;
4、對職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第十九條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不得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並應當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
生產、儲存、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的,應當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
(5)防爆工具是哪個標准規定擴展閱讀
一、上崗規定:
由於石油商品具有易燃爆、易揮發、易卜陸滲漏、易集聚靜電荷的特性,加油站必須確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保證安全經營。加油站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學習石油商品知識和用油機具知識,掌握業務操作要領,熟悉加油站管理制度,並經過相關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准上崗操作。
二、進站規定:
1、站內嚴禁煙火。
2、嚴禁在加油站內從事可能產生火花性質的作業,諸如不準在站內檢修車輛,不準敲擊鐵器等。
3、嚴禁向汽車的汽化器及塑料桶內加註汽油。
4、所有機動車輛均需熄火加油。摩托車、輕騎、拖拉機等熄火加油沒碧後要推離加油機四米後型察頃才能發動。
5、嚴禁攜帶一切危險品入站。
⑹ 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過程中使用不發火工具是哪個標准里的
能發火工具主要是指一些鐵質扳手,它們在使用過程中容易碰撞產生火花,所以在易燃易爆場所就得使用銅質工具來起到防爆作用,為了避免摩擦產生火花,也可以在扳手或螺母處塗抹黃油(在非富氧環境中),但效果不如防爆工具穩定。x0dx0a不得使用含銅量超過70%的工具、儀表、設備是因為乙炔和銅會反應,生成更不穩定、易爆的乙炔銅。x0dx0a關於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過程中使用防爆工具的要求,可參考x0dx0a1、安監總局令第84號《油氣罐區防火防爆十條規定》中八春孫、嚴禁在油氣罐區使用非防爆照明、電氣設施、工器具和電子器材。x0dx0a2、GB4962-2008《氫氣使用安全技術規程》中 4.2.3 作業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x0dx0a3、原勞動部發(1995)56號《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中第二十八條 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機動車輛應採取有效的防爆措施。作業人員使用的工具、防護用品應符合防爆要求。x0dx0a4、gb11652-89《 煙花爆竹勞動安全技術規程》中3.2.1 粉碎應在單獨工扒派鏈房地進行。粉碎前後應篩選掉機械雜質, 篩選時不得使用鐵羨指質等產生火花的工具。
⑺ 防爆工具作業叫動火嗎
防爆工具作業不叫動火,因為防爆工具所用材質廳腔,都進行或過扮春衫摩擦火花試森消驗,不產生摩擦火花的材質才能做防爆工具。
⑻ 天然氣化工現場使用非防爆工具違反了什麼標准
在石油石化天然氣等有危險氣體的場所,要使用防爆工具,以免發生危險。
⑼ 防爆工具的使用方法
防爆工具是一種特殊的安全專用工具,在材質上採用以銅為基體的多元素有色金屬製成,也有的產品是專門設計的。所以對於使用方法、保養維護、儲存運輸都有一定的要求。只有充分了解,合理選用、正確使用和保管它,才能充分發揮其各種性能優勢。
註:有不明之處,請及時與公司指定當地分銷商聯系,或咨詢公司總部。
鈹青銅、鋁青銅防爆工具防爆性能參數
(一)鈹青銅防爆工具防爆性能
適用於濃度21%以下的氫氣中作業
標准代號GBEx
不低於HRC35
抗拉強度δ b 105-120kgf/mm2
鈹青銅防爆工具具有防磁性能
(二)鋁青銅防爆工具防爆性能
適用於濃度7.8%以下的乙烯氣體中作業
標准代號GBEx Ⅱ B
硬度不低於HRC25
抗拉強度δ b 75-85kgf/mm2
防爆爆工具使用及維護保養說明書
一、 用應嚴格遵守以下注意事項:
1.1 防爆工具是一種安全保護用品,所以用戶一定要購買經國家認可防爆性能試驗檢測鑒定合格的產品.購買時要認真了解其說明書所規定的適用范圍、性能、特點、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1.2 防爆工具在使用前應識別氣體場所,確定所用工具是否達到其防爆性能。
1.3 防爆工具不應在非危險場所當作普通工具任意使用,以免失去它應有的性能。
1.4 防爆工具在大多數易燃氣體中是高強度、耐腐蝕的。但也不是在所有情況下都耐腐蝕,如在潮濕的氨、乙炔、某些銨鹽、氟、氯、鉻銨、某些重鉻酸鹽介質中,受腐蝕程度是相當大的。有些介質與銅合金接觸後會發生化學反應,生成危險性高的爆炸物質,如乙炔與銅化合生成乙炔銅。因此使用防爆工具時,盡可能在乾燥環境中,如不可能避免在潮濕環境中使用時,就盡量加快操作速度,減少工作時間防止造成較大腐蝕而發生危險。在使用後隨時擦拭乾凈,並嚴禁與有腐蝕性物質同裝一個箱內。
1.5 防爆手動工具的各類扳手,都具有不同額定強度,嚴禁加套管超負荷使用,除敲擊扳手外其他工具不得敲擊,以免引起因超載斷裂和變形,影響正常使用。在使用工具時應根據需要合理選擇其品種規格,不得以小代大,更不得把它當做鋼制工具一樣進行使用。應指出的是在使用活扳手、管鉗、呆扳手時,要注意受力方向的要求,不得任意旋扭,在使用帶刃的工具時,首先應測定工件本身的硬度,當其硬度接近工具硬度時,可以進行操作,當其硬度高於工具硬度時則禁止使用。當工件是由機動旋緊的、半永久性固定或已腐蝕,而使用手動工具前又不採取其他措施的,應禁止使用,以免損壞工具。
1.6 防爆工具停用後,應隨時擦拭乾凈。半年內不用者應塗油或用防腐法保存,停用一年以上的應塗油裝入代或箱內儲存。對於使用過的工具自然有的部位有所磨損或損壞,尤其是帶刃的工具,可以非危險場所進行修整。如損壞磨損嚴重不宜自己修復時,應報廢,不可帶病作業。
二、應用場合要注意的問題:
以下2種情況下,發生引爆火花不是由防爆工具本身產生,而是由工作對象所產生的,使用防爆工具並不能預防這種爆炸,而要採用其它防爆方法。
2.1 工具在和岩石撞擊時,有產生火花的可能。這種情況,火花生成與金屬無關,當岩石晶體在張力下破裂時,沖擊的機械能變為電能。這種電能以電火花的形式釋放出來。火花在含有石英、氧化硅和砂岩組成的岩石中,尤其容易產生。一般來說,岩石中,石英的含量愈高,或顆粒愈大,愈易引燃。為防止爆炸事故的發生,可將岩石浸入水中再進行操作。
2.2 用防爆工具撞擊或摩擦塗有鋁塗料的鋼鐵熱工件(管道、熱容器、螺栓、螺母等)時,均有產生能夠引燃爆炸性物質火花的可能。如果鋁、鎂及其合金的粉粒在帶銹(氧化鐵)的鋼鐵表面上略有粘附,則在受到硬物甚至硬橡膠或塑料的打擊就可能發生一種劇烈放熱的「鋁熱反應」,很可能引爆。
三、鈹青銅防爆工具特性說明:
3.1 鈹青銅防爆工具標本是軍用材料和貴重稀有金屬合成,製成工具後表面呈金黃色,是國際公認的一種權威性防爆工具。
3.2 工作面硬度不低於HRC35,抗拉強度δ b 105-120kgf/mm2,防爆性能高使用壽命長,其他技術指標全部達到國內外同類產品先進水平。
3.3 在易燃氣體氫氣(濃度21%以下)空間,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進行操作,確保安全,沖(撞)擊、摩擦、落錘均不產生火花爆炸。
3.4 鈹青銅防爆工具磁性為零,所以又稱防磁工具,可以磁場環境中使用。
四、鋁青銅防爆工具特性說明:
4.1 鋁青銅防爆工具標本是和貴重稀有金屬合成,製成工具後表面呈鋁黃色。
4.2 工作面硬度不低於HRC25,抗拉強度δ b 75-85kgf/mm2,其他技術指標全部達到國內外同類產品先進水平。
4.3 在易燃氣體乙烯(濃度7.8%以下)空間,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進行操作,確保安全,沖(撞)擊、摩擦、落錘均不產生火花爆炸。
五、防爆工具使用及維護說明:
5.1 各種工具在使用前要清除表面油污。
5.2 使用後要揩凈表面污穢和積物,放置乾燥處保存,與腐蝕性物質隔離存放。
5.3 敲擊類工具不可連續打擊,每次打擊要及時清除工具打擊部位粘著被打擊的碎屑積銹後再繼續使用,超過十次有適當間歇。
5.4 扳手類產品不可超力使用,更不能用套管或綁縛其他金屬棒料加長力臂,以及用錘敲擊(敲擊板手除外)的方法旋扭固件之用。
5.5 刃口類工具應放在水槽內輕輕接觸砂輪進行刃磨,不可用力過猛和接觸砂輪時間過長。
5.6 敲、砸類工具實際操作中,必須清除現場雜物和工作面腐蝕的氧化物,防止第三者撞擊。
5.7 各種規格的防爆工具使用前後認真操作,輕拿輕放,不能在岩石或水泥地板上隨地亂扔。
5.8 敲擊類工具在岩石作業中,要將所接觸的工作場所用水浸浮,方可作業。
本說明書翻譯國外資料根據國內使用已作修改。
⑽ 什麼標准中要求爆炸區域使用防爆工具
在一些容易和電火花發生爆炸的場所都要安裝防爆工具。比如煤礦井下的瓦斯和粉塵遇到電火花很容易發生爆炸,還有麵粉廠等!防爆工具一般是設計一個防爆外殼使爆炸限制在殼體裡面,或者是選擇本安型的電子器件。來源:防爆工具工廠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