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陪標的陪標手段
一、以技術支持的方式提早介入工程競標,把握不大時主動放棄競標應當說在工程的招標當中陪標是一種很正常的現象,在這過程中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和金錢,但最後卻發現該工程早已內定,自己不過充當了一個陪標的角色的情況,正好反映了市場競爭的殘酷性。當前的市場百家爭鳴,產品眾多,競爭激烈,要想在這個市場中獲得更大的份額,就要求工程商在不停的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的同時,把和客戶的關系做的更深入,而不僅僅限於參與投標的過程。真正長期穩定的客戶關系應該是靠長期積累起來的,在客戶剛開始有工程需求的時候就能主動了解客戶的具體要求,提供技術支持和幫助定技術方案等,這樣參與到客戶的前期准備工作中去,和客戶關系處得好了,客戶的方案和技術要求或多或少都參考工程商的方案,等公開招標時成為陪標角色的可能性就小了很多。退一步而言,即使客戶還是比較滿意其他競爭對手的系統和產品,那你也知道一些消息了,可以反思一下自己做的工作不夠,或者自己的系統和產品還是有不足的地方,也可以及早決定要不要參與投標,避免成為陪標的角色。而如果一直要等到有客戶發工程招標才參與進去,在和客戶的關系、信息的了解和准備工作上都已經落後很多了,又怎麼能競爭得過那些提前已經介入進去做好了關系的同行呢,自然就容易成為陪標的角色了。另一方面,每個工程商都有他自己的重點區域,不可能全部出擊,當碰到自己關系比較薄弱的區域招標,自己介入的時間太短,沒有太大把握能中標時,應該主動放棄參與這些工程的競標,避免成為陪標的對象,如果每個工程都想抓,最後只會撿了芝麻又丟了西瓜。
二、了解招標公司及參與競標公司情況,認真閱讀標書以免陷入陷阱,少參與沒有跟單的競標 招標是目前工程項目采購的一種常見方式,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為多家競爭單位提供一個合理的實力展示擂台。但是在某些行業,這種公平競爭方式卻一步一步地在走入一種「怪圈」。主要表現在以下三種:
1、競爭企業虛報產品性能,以次充好,而招標單位聘請的專家沒能好好把關,或者沒能完全理解招標者意圖,評標失誤。讓一些表面上看起來價格很低的企業中標,結果工程實施後,遲遲不能完工驗收,或中標企業通過拉關系讓工程驗收過關但工程質量和性能遠遠不能滿足用戶要求,花錢不少卻沒有一點效果。最近齊魯晚報報道一政府采購項目采購一批圖書,某企業低價中標,結果中標企業提供的圖書是盜版書籍,書籍質量差、內容雜亂無章,有的書籍裡面還有含有色情內容,讓政府采購單位無顏面對。
2、招標公司或甲方沒能力編寫標書,通過找一些工程商編寫標書。編寫標書的企業在標書中編制各種對自自己有利的要求,暗設「陷阱」,導致其它投標企業標書理解失誤,報價過高落標。
3、投標公司、甲方、投標企業串通合作,走一種公開投標的形式,故意利用各種借口讓競爭對手出局。
以上三種形式讓許多投標企業防不勝防,多次投標落選,花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如何辨別甲方的招標是真實規范的還是走走過場?
首先,要看項目情況、招標公司及參與投標公司情況。如果有一家企業在這家招標公司的多次招標活動中多次中標,甲方指定這家招標公司為公開招標單位,那麼這種招標肯定是走過場的,沒有必要參與。利於甲地有招標公司,結果甲地卻讓乙地的招標公司公開招標,丙企業在這家招標公司多次中標,這次項目丙企業參與那說明這次招標為走過場無疑了。
認真閱讀標書,如果標書裡面的某些要求只是某一兩家供貨企業獨有的技術特長,或有指定品牌、型號的情況,這種標書一定是由某一企業編寫的,如果自己的技術水平達不到或拿貨價格無優勢,那參與投標就沒多大意義了。
通過多種渠道了解項目的情況。
三、要杜絕陪標現象,需要多方面努力保證競投標的正規化
招投標作為一種特殊的交易方式和訂立合同的特殊程序制度,目前已逐步成為商業合同中通行的一種做法。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也會出現一些不和諧的「暗流」。
㈡ 招投標里找他人陪標怎麼跟對方約定
招投標里找他人陪標沒法跟對方約定,只能找信得過的單位陪標才可以,如果對方使壞,有可能對方中標了。
㈢ 什麼叫陪標要注意什麼
陪標是在某項目進入招投標程序前的舉動;規定是招標人採用邀請招標方式;分類為發標方主導型,投標方主導型;所謂陪標,就是在某項目進入招投標程序前,招標單位已經確定了意向單位,然後由意向單位根據投標程序要求,聯系關系單位參加邀標,以便確保意向單位達到中標目的的舉動。
假如你是甲方,你想讓A單位做這個工程,但為了有個合法合理的招投標過程,那麼再找幾家單位象徵性的作個標書,過一編程序。小心啊,這樣有可能被查出來地!!
如果是政府工程,查出來,要處分相關責任人,
此工程還在再進行一次招投標程序
基本概念
招投標法規定:「招標人採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應當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所以即便招標方已經有了意向單位,還要至少邀請三家參與投標,往往為了能夠確定無疑的投中標底,這三家都會由中標單位來定,甚至連標書都由他們統一製作,封標時到三家單位蓋好章。
㈣ 陪標問題及解決措施
1、競爭企業虛報產品性能,以次充好,而招標單位聘請的專家沒能好好把關,或者沒能完全理解招標者意圖,評標失誤。讓一些表面上看起來價格很低的企業中標,結果工程實施後,遲遲不能完工驗收,或中標企業通過拉關系讓工程驗收過關但工程質量和性能遠遠不能滿足用戶要求,花錢不少卻沒有一點效果。最近齊魯晚報報道一政府采購項目采購一批圖書,某企業低價中標,結果中標企業提供的圖書是盜版書籍,書籍質量差、內容雜亂無章,有的書籍裡面還有含有色情內容,讓政府采購單位無顏面對。
2、招標公司或甲方沒能力編寫標書,通過找一些工程商編寫標書。編寫標書的企業在標書中編制各種對自自己有利的要求,暗設「陷阱」,導致其它投標企業標書理解失誤,報價過高落標。
3、投標公司、甲方、投標企業串通合作,走一種公開投標的形式,故意利用各種借口讓競爭對手出局。
以上三種形式讓許多投標企業防不勝防,多次投標落選,花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如何辨別甲方的招標是真實規范的還是走走過場?
首先,要看項目情況、招標公司及參與投標公司情況。如果有一家企業在這家招標公司的多次招標活動中多次中標,甲方指定這家招標公司為公開招標單位,那麼這種招標肯定是走過場的,沒有必要參與。利於甲地有招標公司,結果甲地卻讓乙地的招標公司公開招標,丙企業在這家招標公司多次中標,這次項目丙企業參與那說明這次招標為走過場無疑了。
認真閱讀標書,如果標書裡面的某些要求只是某一兩家供貨企業獨有的技術特長,或有指定品牌、型號的情況,這種標書一定是由某一企業編寫的,如果自己的技術水平達不到或拿貨價格無優勢,那參與投標就沒多大意義了。
通過多種渠道了解項目的情況,尤其是一些沒有跟單的項目,如果標書編制的時間很短(不超過5天),多半是走過場的,那就沒有必要去陪標了。
三、要杜絕陪標現象,需要多方面努力保證競投標的正規化
招投標作為一種特殊的交易方式和訂立合同的特殊程序制度,目前已逐步成為商業合同中通行的一種做法。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也會出現一些不和諧的「暗流」。
㈤ 陪標是去干什麼的,怎麼操作,最好有具體流程
陪標是指在項目進入投標程序前,投標單位已確定意向單位,然後意向單位根據投標程序的要求聯系相關單位參加招標,以確保擬投標單位達到中標目的。
陪標手段:
早期干預的形式是技術支持、項目招投標,掌握主動權放棄投標是很正常的現象,在這個過程中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和金錢,但最終卻發現項目已經違約,自己只是充當了一個角色,與標的正好反映了市場競爭的激烈程度。
在當前市場百家爭鳴、產品眾多、競爭激烈的情況下,為了在這個市場上獲得更大的份額,這就要求工程企業在不斷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的同時,與客戶的關系做得更加深入,不僅僅局限於參與投標過程。
真正長期穩定的客戶關系應該是長期積累的,當客戶從工程開始需要主動了解客戶的具體要求,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等,參與客戶喜歡的准備工作,並與客戶相處融洽,我們的客戶的方案和技術要求或多或少都參考了項目的業務計劃,成為公開招標的合作夥伴的可能性要小得多。
退一步說,即使客戶對其他競爭對手的系統和產品還滿意,那麼你也知道一些信息,可以反思自己的工作做得不夠,或者你的系統和產品還不夠,可以盡快決定是否參與競價,避免成為陪練目標角色。
如果要等到客戶發項目招標才能參與,那麼在與客戶的關系、信息的理解和准備上,你已經落後了很多,你怎麼能和那些提前介入關系的同行競爭呢?
當然,你很容易成為同伴目標角色。
另一方面,每個項目都有自己的重點領域,都不能出擊,當遇到自己投標關系比較薄弱的地區時,他們的介入時間太短,掌握不了多少投標,應該主動放棄參與項目的投標,避免成為目標對象,如果每個工程都想抓,最後只會撿到芝麻丟的西瓜而已。
二、
了解招標公司和參與投標公司,認真閱讀招標文件,避免陷入陷阱,少無證件參與投標,是工程項目采購常見的方式。
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為眾多競賽單位提供了合理的實力展示舞台。
但在一些行業,這種公平競爭的環境正在步入一個「惡性循環」。
主要表現在以下三種類型:
1、競爭企業虛報產品性能不達標,招投標單位聘請的專家未妥善把關,或未能充分了解投標人意圖,評標錯誤。
讓一些看似價格很低的企業表面上中標,結果是項目實施後遲遲不能竣工驗收,或者中標企業通過拉關系讓項目通過驗收,但工程質量和性能達不到用戶要求,花了很多錢卻沒有效果。
近日,齊魯晚報報道稱,某政府采購項目采購多本圖書,某公司低價中標,結果招標公司的圖書均為盜版圖書,圖書質量、內容混亂,部分圖書含有色情內容,讓政府采購單位難堪。
2.如果投標公司或甲方無法編制投標文件,將通過尋找一些工程承包商來編制投標文件。
在編制招標文件時對自己提出各種優惠要求,潛藏著「陷阱」,導致其他招標企業認識到投標錯誤,出價過高。
(三)招標公司、甲方、招標企業相互勾結,採取公開招標形式,故意以各種借口讓競爭對手退出競爭的。
㈥ 現有一建築總承包一級資質的公司 如何找到更多需要掛靠或者陪標業務的客戶
勞務隊伍自己接到活,經常需要有總承包資質的單位來掛靠。
陪標業務多聯系招標辦就行,需要陪標就能想起你單位。
㈦ 單位投標,派我去陪標
陪標一般是招標單位有了意向單位,需要在開標時符合法律規定的至少三家投標單位才能進行開標的要求,在投標單位不足三家時需要找陪標單位達到可以開標的標准,就是個湊人數、走過程的程序。但陪標是違法的,專業陪標單位投標文件也會比較專業,讓人找不出廢標原因,但又與中標單位有一定的差距,所以要把握好度。
㈧ "陪標"公司是怎麼回事怎麼運做的
所謂陪標就是在招標以前已經定好了誰中標,再由這家公司找幾家陪標公司跟著「跑龍套」。甚至其他公司的標書也是由這家公司作好,然後拿到陪標公司去蓋章、簽字。
拓展資料
所謂陪標,就是在某項目進入招投標程序前,招標單位已經確定了意向單位,然後由意向單位根據投標程序要求,聯系關系單位參加邀標,以便確保意向單位達到中標目的的舉動。
招投標法規定:「招標人採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應當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所以即便招標方已經有了意向單位,還要至少邀請三家參與投標,往往為了能夠確定無疑的投中標底,這三家都會由中標單位來定,甚至連標書都由他們統一製作,封標時到三家單位蓋好章。
陪標分類
發標方主導型
第一類是發標方主導型的,如政府早就看中了一家投資商,甚至早就簽訂投資協議了,為了體現「三公」,還得冠冕堂皇地搞個招標會,這時候,就需要動用陪標技術了,萬一半路殺出個「程咬金」,政府會用「由於技術性問題」等托辭來暫時中止混亂游戲。又如開發商引入建築商,基本上都是內定的,但是各地政府都定了「超過一定規模的項目都要公開招標」的制度,一般是例行公事地從陪標庫里找幾家來參演一下就可以了,而且不用報酬,因為以後也會用得著別人的時候。
投標方主導型
第二類是投標方主導型的,為了抬高標底或壟斷局面,投標人會事先串通一家或數家陪標者集體參與。
承辦方主導型
第三類是承辦方主導型的,如一般土地拍賣必須要求三家以上的開發商參加,承辦的拍賣行如果預感到人氣不足,必須及早下手收買陪標者,否則,拍賣會搞不成,拍賣傭金就泡湯了。其實,陪標只是招標過程中的灰色行為之一,串標、賣標、買標、棄標、泄標等不一而足。
㈨ 陪標公司一般去哪裡找
法律分析:陪同投標是違法的。即使投標人已有利害關系方,也必須邀請至少三個投標人參加投標。通常,為了能夠確定最終的投標,三個投標人都由中標人決定,甚至連招標文件都是由他們統一製作的,在封標時,要到三個單位封存。因此,伴隨投標的公司必須承擔法律責任。進行陪同招標活動的單位或者陪同招標活動的主要實施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一般而言,進行有關活動的公司及個人會被罰款,但主要罰款金額仍須視乎活動後果的嚴重程度及罪行的性質而定。參與投標的公司一般會被罰款20萬元至50萬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五條 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三條 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的,中標無效,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並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㈩ 如何陪標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已經2011年11月30日國務院第18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其中規定)
第三十九條禁止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一)投標人之間協商投標報價等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二)投標人之間約定中標人;(三)投標人之間約定部分投標人放棄投標或者中標;(四)屬於同一集團、協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投標人按照該組織要求協同投標;(五)投標人之間為謀取中標或者排斥特定投標人而採取的其他聯合行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一)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二)不同投標人委託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三)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四)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五)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六)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第四十一條禁止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一)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並將有關信息泄露給其他投標人;(二)招標人直接或者間接向投標人泄露標底、評標委員會成員等信息;(三)招標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壓低或者抬高投標報價;(四)招標人授意投標人撤換、修改投標文件;(五)招標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為特定投標人中標提供方便;(六)招標人與投標人為謀求特定投標人中標而採取的其他串通行為。第四十二條使用通過受讓或者租借等方式獲取的資格、資質證書投標的,屬於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以他人名義投標。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的行為:(一)使用偽造、變造的許可證件;(二)提供虛假的財務狀況或者業績;(三)提供虛假的項目負責人或者主要技術人員簡歷、勞動關系證明;(四)提供虛假的信用狀況;(五)其他弄虛作假的行為。第四十三條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申請人應當遵守招標投標法和本條例有關投標人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