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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資源稅的有哪些地熱

發布時間: 2022-06-11 04:25:04

Ⅰ 資源稅是什麼具體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資源稅是對在我國境內開采應稅礦產品和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應稅數量徵收的一種稅。資源稅范圍限定如下:1、原油;2、天然氣;3、煤炭;4、其他非金屬礦原礦;5、黑色金屬礦原礦;6、有色金屬礦原礦;7、鹽,包括固體鹽和液體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Ⅱ 地熱繳納資源稅嗎

將於9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下稱《資源稅法》),明確將地熱列為能源礦產,要求「按原礦1—20%或每立方米1—30元」的稅率標准征稅。
由於目前的地熱開發技術以「水熱型」中深層地熱為主,即通過抽灌深層地下水實現取熱。因此,各地在制定地熱資源稅徵收實施細則時,都不約而同採取了以水量計征方式。據不完全統計,截至8月20日,北京、河北、山西、廣東、浙江、江蘇、江西、甘肅、寧夏等約二十個地區公布了當地地熱資源稅適用稅率,與《資源稅法》同步施行,各地實際執行稅率每立方米1—30元不等。
然而讓地熱界普遍不解的是,一方面,地熱利用減排效益突出,與太陽能、風能一樣同屬清潔的可再生能源。為何非但沒有補貼,反要收稅?另一方面,地熱供暖作為占絕對主流的應用領域,其與民生息息相關。動輒數十萬、甚至上千萬的資源稅,讓目前尚處微利階段的地熱供暖事業如何做大做強?
征稅金額偏高
為地熱發展蒙上陰影
梳理近期各地政策,整體看來,各地按地熱水用途分類從量計征,且標准差異化顯著。如北京市一般用途的地熱水稅率為每立方米8.5元,消耗型地熱水(如溫泉、洗浴等)為每立方米30元,回灌型為每立方米1元;河南省消耗型地熱水每立方米12元,回灌型每立方米1元;河北消耗型地熱水每立方米30元,回灌型每立方米2元;浙江、江蘇等南方地區則不區分用途,每立方米地熱水分別徵收3元、10元。
一位不願具名的地熱供暖企業負責人算了一筆賬,在地熱水約50℃的地區,每平方米供熱面積需抽灌2立方米地熱水,按河北2元/立方米的稅率來算,每100萬供熱面積就需繳稅400萬元,加上實際收費面積要小於供暖面積,企業的額外成本將超過500萬元。「如此一大筆資源稅將使地熱供暖項目的可持續性大打折扣。」該負責人直言。
近兩年受北方清潔取暖大勢推動,地熱開發利用才剛走上快速發展軌道,尤其在北方,特別是資源豐富的縣級地區,地熱集中供暖已蔚然成風。
「在採暖季,地熱井需要24小時不間斷抽灌,地熱水流量非常大。對一口供暖面積約5萬平方米的地熱井而言,每小時約需抽灌水100立方米,一個供暖季(120天)就高達29萬立方米,即便按每立方米一塊錢的最低標准收取資源稅,每口井每個取暖季就要交稅29萬元。」談及即將到來的資源稅,多位地熱企業人士一籌莫展
河北於2016年出台了《河北省礦產資源稅實施辦法》,對一般用途的地熱利用,按取水量2元/立方米計征;而根據同期出台的《河北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對水源熱泵回水徵收0.3元/立方米的水資源稅。但由於缺乏統一規范的計量方式和標准,實際上,河北並未按上述標准徵收,多數縣市仍採取了免徵或少征做法。
現如今,《資源稅法》正式將地熱以法律形式納入征稅范圍,業內對此普遍持異議。另有不願具名的地熱開發企業負責人對記者直言:「如果稅務部門真要收,我們就考慮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

Ⅲ 溫泉地熱資源稅怎麼徵收

地熱(溫泉)的征稅對象為原礦,其中民用溫泉為0.6元/立方米,商用溫泉為0.7元/立方米。
地熱資源屬於能源礦產類,溫度下限為25℃,是地質時期的產物,具有不可再生的特點。
納稅人需按月進行納稅申報,不得晚繳不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