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水費和水資源費的區別
水費和水資源費的區別如下:
1、水費是使用供水工程供應的水單位和個人,按照規定向供水單位繳納的費用。
2、水資源費收取的是對城市中直接從地下取水的單位,主要是為了是控制城市地下水的開采量。
3、水費實際上包括了用水基本水費 、城市附加費 、水資源費 、污水處理費 、南水北調基金、水廠建設費、省專項費。 (根據省市收費不同,構成不同)。
主要性質
水和水體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純凈的水是由H2O分子組,而水體則含有多種物質,其中包括懸浮物、水生生物以及基底等。水體實際上是指地表被水覆蓋地段的自然綜合體,包括河流、湖泊、沼澤、水庫、冰川、地下水和海洋等。
水資源與人類的關系非常密切,人類把水作為維持生活的源泉,人類在歷史發展中總是向有水的地方集聚,並開展經濟活動。隨著社會的發展、技術的進步,人類對水的依賴程度越來越大。
⑵ 為什麼現在還要交水費
交水費有兩個主要的原因:第一:水是一種資源,而資源是屬於國家的,而且是有限的,因此使用資源就像開礦山等一樣,是需要交納資源費的。第二:自然界的水送到家裡,需要提升、加壓、過濾、消毒、檢測等等,這些都是需要費用的。此外,現在水費里往往還有一筆污水處理費,因為自來水被使用後,必須經過處理再排放到自然界,才不會污染我們的環境,而污水的處理也是需要成本的。
⑶ 水費和水資源費有哪些區別
水費和水資源費的區別如下:
⑷ 為什麼農村自來水不用也要錢
因為管道建成,所以花費了很很多的前期費用,如果你要是不用的話,不交錢是不可能的,防止你以後要用,如果你以後要不用,你可以和別人說清楚,直接引用,那些自然的基礎上的水對身體沒有好處,自來水是經過消毒的。
⑸ 水費和水資源費的區別是什麼
水費和水資源費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水費是供水單位的生產經營性收入,也是用水戶有償用水應支付的費用。用水戶與供水單位買方與賣方的民事法律關系。雙方依法享有平等的民事權利和義務。拒不繳納水費的行為就是不承擔義務的民事違法行為,屬民法調整,供水單位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由法院調解或判決。水資源屬國家所有。水資源費是行政性收費。徵收水資源費是水行政主管部門代表國家對水資源進行權屬管理的體現。水行政主管部門與取水戶(指從地下取水或從江河、湖泊直接取水的取水戶)的關系是行政管理人與被理人的關系。拒不繳納、拖延、欠繳水資源費是行政違法行為,屬《水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調整范圍,水行政主答:水費和水資源費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水費是供水單位的生產經營性收入,也是用水戶有償用水應支付的費用。用水戶與供水單位買方與賣方的民事法律關系。雙方依法享有平等的民事權利和義務。拒不繳納水費的行為就是不承擔義務的民事違法行為,屬民法調整,供水單位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由法院調解或判決。水資源屬國家所有。水資源費是行政性收費。徵收水資源費是水行政主管部門代表國家對水資源進行權屬管理的體現。水行政主管部門與取水戶(指從地下取水或從江河、湖泊直接取水的取水戶)的關系是行政管理人與被理人的關系。拒不繳納、拖延、欠繳水資源費是行政違法行為,屬《水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調整范圍,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處罰。因徵收水資源費引起的訴訟屬行政訴訟。
⑹ 為什麼要徵收水利工程水費
水是人類生存的基礎性資源,是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目前我省一部分地區水資源短缺和水資源嚴重浪費、污染的問題並存,節水減排、節水減污是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選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合理利用水資源,促進節約用水,保證水利工程必需的運行管理、大修和更新改造費用,以充分發揮經濟效益,凡水利工程都應實行有償供水。工業、農業和其他一切用水戶,都應按規定向水利工程管理單位交付水費。
第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加強對用戶按規定交付水費的宣傳教育,加強對核定水費標准及水費收交、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領導。
第三條集體管理的水利工程,其水費標准和計收辦法可參照本地區的水費標准和管理辦法制定。
第二章核訂水費標準的原則
第四條水費標准應在核算供水成本的基礎上,根據國家經濟政策和當地水資源狀況,對各類用水分別核定。
供水成本包括工程的運行管理費、大修理費和折舊費以及其他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費用。折舊率和大修理費率以及其他應計入成本的費用由水利電力部商財政部另行規定。
第五條各類用水水費標準的核定:
1、農業水費。糧食作物按供水成本核定水費標准;經濟作物可略高於供水成本。
農業水費所依據的供水成本內,不包括農民投勞折資部分的固定資產折舊。
2、工業水費。
消耗水,按供水部分全部投資(包括農民投勞折資)計算的供水成本加供水投資4——6%的盈餘核定水費標准。水資源短缺地區的水費可略高於以上標准。
貫流水(用後進入原供水系統,水質符合標准並結合用於灌溉或其他水利的)和循環水(用後返回水庫內,水質符合標準的),按採用貫流水、循環水後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由供水單位和用水戶分享的原則,核定水費標准。
3、城鎮生活用水水費。由水利工程提供城鎮自來水廠水源並用於居民生活的水費,一般按供水成本或略加盈餘核定,其標准可低於工業水費。
4、水力發電用水水費。結合其他用水的,一般按水電站售電電價的12%或電網平均售電電價的8%計收水費。不結合其他用水的,其水費根據水資源的狀況,按結合用水水費的二至三倍計收。利用同一水利工程調節水量的梯級水電站用水,第一級按上述標准計收水費;第二級以下各級,應低於第一級的標准。
小水電(即單機六千千瓦、總裝機一萬二千千瓦以下)用水水費可低於上述標准,對農民新興辦的小水電站用水水費還可予以優惠。
抽水蓄能發電用水,以保證下游(或上游)調節池等工程運行管理、大修理等費用計收水費。
5、為改善環境和公共衛生等用水水費,可參照農業水費標准確定。
6、由水利設施專門供水進行養殖、種植,其水費標准可參照農業經濟作物的水費標准確定。
在制定工農業用水及其他各類水費標准時,要同時確定供水計量點。
水源工程與灌渠工程分設獨立核算管理機構的,應按上述規定分別確定水源工程和灌渠工程的水費標准。
第三章水費的計收
第六條水利工程管理單位要加強用水管理,實行計劃用水,按供水量計收水費(水力發電用水可按發電量計費)。
農業用水可實行基本水費加計量水費的制度,並可實行季節浮動水費。利用汛期棄水灌溉,其中屬計劃外供水部分可酌情減免水費。
水資源短缺地區的工、農業用水可實行超額累進收費辦法。
用水單位要安裝水表計量。現無水表的,應按水文測量規范測算水量。
以上內容來源:網路-水利工程水費核訂、計收和管理辦法
⑺ 交水費時除了水費,為什麼還有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這兩項
除了單純的水費之外還有污水處理的費用,就是用過的水,隨下水道回收再處理後,達到指標才能排放,或是用作綠化用水,進而達到零排放的目的。響應國家號召,實現能源環保。
基本水費是個人使用的水資源費用,污水處理費是指使用過的水還需進行處理後才能統一排放。這兩項收費都是國家認可的收費標准由當地政府部門通過召開聽證會後確定。
水資源費主要指對城市中取水的單位徵收的費用。這項費用,按照取之於水和用之於水的原則,納入地方財政,作為開發利用水資源和水管理的專項資金。我國在本世紀80年代初期,開始對工礦企業的自備水資源徵收水資源費。
《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第四條 污水處理費屬於政府非稅收入,全額上繳地方國庫,納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實行專款專用。
第五條 鼓勵各地區採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共同參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合理分擔風險,實現權益融合,加強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質量和運營效率。
(7)為什麼自來水收取資源費擴展閱讀:
污水處理費是按照補償排污管網和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維護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原則核定。污水處理費的所征稅種是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項目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污水處理費收費者和繳費者是合同關系,或委託關系。
一般情況下,污水處理費包含在水費裡面。水費包括基本水費、城市附加費、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南水北調基金、水廠建設費、省專項費。 (根據省市收費不同,構成不同)
⑻ 無錫如何回應"十年多收市民十億元水資源費"
8月14日,《中國消費者報》刊發了《無錫市自來水公司憑啥多收我「水資源費」》的報道。報道稱,江蘇省無錫市自來水有限公司——《水法》規定中的水資源費的法定繳費人、取水單位,多年來一直以「代收」之名,以每噸0.2元的價格單獨向市民直接收取水資源費。
無錫市物價局還稱,無錫市歷次水價調整時,均明確「基本水價不包含水資源費」,上報江蘇省物價局也是審核同意的,各市、縣也是同樣執行的。並且,無錫市自來水公司實際執行的是市物價局發文明確的自來水終端銷售價格,所以「根本不存在重復收取水資源費」的問題。
無錫市物價局在情況匯報中表示,下一步工作是會同相關部門積極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
希望能夠早日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以免無錫市民不解。
⑼ 水資源費徵收標准
水資源費徵收標準是:取用地表水:公共供水企業、原水企業每立方米0.20元;工商業自備取水每立方米0.20元;貫流水每立方米0.02元;水力發電每千瓦時0.008元;特種用水每立方米1元。取用地下水:一般用水每立方米0.50元;特種用水每立方米2元。
新的水資源費徵收標准主要分為城市(鎮)公共自來水、非農業用水、農業灌溉、石油天然氣開採取用水以及農村生活、養殖、公共事業取用水五類,並對各類水資源費徵收標准做如下調整,具體如下:
1、城市(鎮)公共自來水水資源費標准;
Ⅰ區和Ⅱ區地下水水資源費標准分別為0.12元/立方米和0.09元/立方米,地表水標准分別為0.06元/立方米和0.05元/立方米。
2、非農業用水水資源費標准;
(1)城市(鎮)生活、綠化和公用事業等自備水源標准按城市(鎮)公共自來水水資源費的2倍核定;
(2)工業、商業、服務業等行業自備水源,Ⅰ區和Ⅱ區取用地下水的水資源費標准分別為1.20元/立方米和1.00元/立方米;地表水標准按地下水的50%核定;
(3)洗車、生產礦泉水、純凈水、酒類、飲料等行業自備水源地標准按城市(鎮)范圍內工業、商業、服務業等行業自備水源的4倍核定;高爾夫球場、高檔洗浴等行業自備水源標准按城市(鎮)范圍內工業、商業、服務業等行業自備水源的8倍核定;
(4)水利工程非農業供水,Ⅰ區和Ⅱ區取用地下水的水資源費標准分別為0.5元/立方米和0.4元/立方米;地表水標准按地下水的50%核定。
3、石油天然氣開采水資源費全疆採用統一標准,地下水水資源費標准為3.6元/立方米。地表水標准按地下水標準的50%核定。
法律依據
《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條例》
第四條 下列情形不需要申請領取取水許可證:
(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水塘、水庫中的水的;
(二)家庭生活和零星散養、圈養畜禽飲用等少量取水的;
(三)為保障礦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產安全必須進行臨時應急取(排)水的;
(四)為消除對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臨時應急取水的;
(五)為農業抗旱和維護生態與環境必須臨時應急取水的。
前款第(二)項規定的少量取水的限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第(三)項、第(四)項規定的取水,應當及時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備案;第(五)項規定的取水,應當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同意。
⑽ 水費收費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自來水的收費項目是有規定的,但是每個小區的收費標准有所不一樣,因為部分小區的自來水費用是包括公攤的水費,所以價錢會有所不一樣的。水費收取包括水資源費、自來水費和污水處理費三部分,其中水資源費和自來水費統一定價,污水處理費另外收取。根據不同應用,水費價格如下:
1、居民生活用水:2.80元/立方米;
2、行政事業用水:3.90元/立方米;
3、工商業用水:4.10元/立方米;
4、賓館、飯店、餐飲業等用水:4.60元/立方米;
5、洗浴業用水:60元/立方米;
6、洗車業、純凈水用水:40元/立方米;
7、農賠水:0.60元/立方米。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