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資源管理 » 水資源稅金額怎麼核定
擴展閱讀
玉蘭油是哪裡產品 2025-07-26 19:51:26
庫存積壓怎麼算成本 2025-07-26 19:50:32

水資源稅金額怎麼核定

發布時間: 2022-06-09 03:58:50

A. 水資源稅怎麼徵收

《擴 大水 資源 稅改 革實 施辦 法》明確,北京、天津、山西、內蒙古、河南、山東、四川、寧夏、陝西等9省份納入水 資源 稅試點改革。此外,水資源稅的征稅對象為地表水和地下水,納稅人為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單位和個人。
按現行水資源費徵收標准進行平轉,明確試點省份最低平均稅額為,地表水每立方米0.1元~1.6元,地下水每立方米0.2元~4元,總體不增加企業和居民正常生產生活用水負擔。根據《辦法》,由試點省份省級人民政府在最低平均稅額基礎上,分類確定具體適用稅額,在試點期間將水資源稅收入全部留歸地方。
不繳納水資源稅的情形:
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從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水塘、水庫中取用水的;
2、家庭生活和零星散養、圈養畜禽飲用等少量取用水的;
3、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為配置或者調度水資源取水的;
4、為保障礦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產安全必須進行臨時應急取用(排)水的;
5、為消除對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臨時應急取水的;
6、為農業抗旱和維護生態與環境必須臨時應急取水的。

B. 山西省水資源稅徵收管理辦法

法律分析:水資源稅實行從量計征,除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情形外,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實際取用水量×適用稅額

城鎮公共供水企業實際取用水量為銷售水量。試點期間,城鎮公共供水企業繳納的水資源稅可不計入自來水價格,實行價稅分離,不作為增值稅計稅依據。疏干排水的實際取用水量按照排水量確定。疏干排水是指在采礦和工程建設過程中破壞地下水層、發生地下涌水的活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第三條 水資源屬於國家所有。水資源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水塘和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修建管理的水庫中的水,歸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

第四條 開發、利用、節約、保護水資源和防治水害,應當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利用、講求效益,發揮水資源的多種功能,協調好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

C. 水資源的水資源稅開征

我們日常生活中的水費,包括三部分:自來水水費、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
污水處理費跟水資源稅互不相干。污水處理費,相當於政府部門提供公共物品而需要交納的費用,是根據污水排放量來向使用者徵收的。因此,污水處理費還應該由主管部門來徵收。而水資源費才需要轉化為水資源稅。
如果開征水資源稅,首要問題是界定水資源稅的徵收對象。從資源的角度分析,水資源稅的徵收對象范圍,無論是使用者還是開采者,都應該征稅。對水資源開采者征稅,意味著今後礦泉水等相關開采者也在征稅之列;對使用者,涵蓋的范圍包括工業、居民、農業等,而最容易引發爭議的是居民飲用水。那麼是否會出現雙重徵收的技術問題?我不是稅務專業的,不清楚,但希望相關部門重視。
范圍定下來了後如何確定水資源稅的稅率呢?從當前情況來看:煤電漲價、煙酒漲價、水也要漲價......水資源稅價的確定,無疑牽動著大家的神經,但是與之相伴而生的問題是費改稅之後,徵收體制將發生變化。
當前,對水資源費,全國各地的徵收機構並不統一。資源稅已經明確為地方稅種。毫無疑問,水資源稅的徵收將全額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管理,而水資源稅由誰來收取,徵收體制的變革在所難免。

D. 水資源稅徵收標準是什麼

通俗地講,就是把我們之前的「水資源費」改為「水資源稅」,別小看這一個字的差別,可包含了不少的變化,不僅僅是徵收部門從水利部門改為了稅務部門,變成「稅」之後,就更有了強制性。變成「稅」是不是意味著負擔重了?這次九個試點地區還將依據總的實施辦法,結合本地情況制定細則。
不過,大的原則是統一的:「稅費平移」是這次費改稅排在首位的基本原則。也就是說維持水資源費繳納義務人、徵收對象、計征依據等基本要素不變,對居民和一般工商業稅額標准基本保持不變,不增加正常生產生活用水負擔,實現收費制度向征稅制度的平穩轉換。
2017水資源稅稅率是多少?
《辦法》明確,北京、天津、山西、內蒙古、河南、山東、四川、寧夏、陝西等9省份納入水資源稅試點改革。此外,水資源稅的征稅對象為地表水和地下水,納稅人為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單位和個人。
王建凡解釋稱,為充分發揮稅收杠桿調節用水需求,此次擴大改革試點以華北地區為主,同時選擇試點意願強、有典型代表性的省份,試點省份中,北京、天津等省份位於華北地區,其他省份分布在東、中、西部,其水資源豐枯程度不一、取用水類型多樣,具有一定代表性。
值得注意的是,《辦法》指出,按現行水資源費徵收標准進行平轉,明確試點省份最低平均稅額為,地表水每立方米0.1元~1.6元,地下水每立方米0.2元~4元,總體不增加企業和居民正常生產生活用水負擔。根據《辦法》,由試點省份省級人民政府在最低平均稅額基礎上,分類確定具體適用稅額,在試點期間將水資源稅收入全部留歸地方。

E. 水資源稅徵收管理辦法

水資源稅徵收管理辦法如下:
1、稅徵收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財政部稅務總局水利部關於印發擴大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東省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制定本辦法;
2、除本辦法規定的情形外,其他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單位和個人為水資源稅納稅人,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繳納水資源稅。納稅人應當按照《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條例》《山東省水資源條例》等規定申領取水許可證;
3、 下列情形,不繳納水資源稅:
(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從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水塘、水庫中取用水的;
(2)家庭生活和零星散養、圈養畜禽飲用等少量取用水的;
(3)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為配置或者調度水資源取水的;
(4)為保障礦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產安全必須進行臨時應急取用排水的;
(5)為消除對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臨時應急取水的;
(6)為農業抗旱和維護生態與環境必須臨時應急取水的。
4、本辦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第二條 資源稅的稅目、稅率,依照《稅目稅率表》執行。《稅目稅率表》中規定實行幅度稅率的,其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考慮該應稅資源的品位、開采條件以及對生態環境的影響等情況,在《稅目稅率表》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稅目稅率表》中規定征稅對象為原礦或者選礦的,應當分別確定具體適用稅率。
第三條 資源稅按照《稅目稅率表》實行從價計征或者從量計征。《稅目稅率表》中規定可以選擇實行從價計征或者從量計征的,具體計征方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實行從價計征的,應納稅額按照應稅資源產品(以下稱應稅產品)的銷售額乘以具體適用稅率計算。實行從量計征的,應納稅額按照應稅產品的銷售數量乘以具體適用稅率計算。應稅產品為礦產品的,包括原礦和選礦產品。

F. 水資源稅的徵收與核定需要哪些基礎設施

上市公司遭忽悠,被「假核定「」真稽查「
 
「我們被蘇橋(化名)坑慘了!」一位上市公司的財務負責人感嘆道。
讓他如此表述的是,一封稅務稽查文件,文件內容是說該上市公司一個合夥制持股平台,因為事前核定徵收時確定經營范圍與企業納稅申報時實際經營項目不一致,涉嫌提供虛假資料騙取稅收利益,要求企業重新鑒定徵收方式,按照「經營所得」5%-35%據實申報。這一來一去,可能要補稅上億元,並且還可能要繳納上千萬的滯納金和罰金。
企業內部的反彈可想而知,當時就是為了享受「優惠政策」,從深圳遷址到福建,並且嚴格按照招商代理的要求,將投資類的企業名稱和經營范圍更換為商務咨詢類,也順利拿到了《稅務事項通知書》。但是按照核定徵收方式繳稅後,卻遲遲不能清稅注銷,直到年後稅務機關電話通知法人代表,要求法人代表面談,結果就收到了稅務機關下達的稽查文件,認定企業事前沒有如實向稅務機關報告企業從事股權投資的業務事情,以自己從事咨詢服務為由騙取稅務機關下達《稅務事項通知書》,要求企業限期依5%-35%稅率補足股票減持稅款。
記者向企業所在省稅務機關了解到,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關於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法規>的通知》(財稅[2000]91號)第七、八、九條規定,主管稅務機關確實有權對符合條件的合夥企業採用核定應稅所得率方式核定徵收,因而企業遷入後,稅務機關根據企業報告的行業類別下達《稅務事項通知書》是符合相關規定。但企業在《稅務事項通知書》有效期限內,超出原報告經營范圍取得大額股權收入,同時未向稅務機關申請重新核定並取得新的《稅務事項通知書》,違反了《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條例,企業這類「主觀騙稅」行為,應視作「偷稅」情節,應全額追繳並處以罰金。
記者向行業專業人士了解到,近年來,隨著各地財政狀況惡化,大量所謂的「招商代理」、「財稅服務」機構涌現。這類機構普通採取一系列「打擦邊球」的方式,為企業提供所謂的「節稅服務」。專業人士提醒,這其中很多方式都是不合規的,就如上文所述的這種事前「假核定」,事後「真稽查」的情況屢屢發生。企業應該加強風險管理,提高風控意識,謹慎籌劃,提供自身納稅合規性。

G. 水資源費徵收標準是什麼

具體標準是:

一、對超計劃20%以下、20%至40%、40%以上的部分,分別按照水資源稅適用稅額標準的2倍、2.5倍、3倍標准加征;

二、對高耗水的洗車業、高檔洗浴場所等特種行業繼續按每立方米153元從高徵收,並對取用地下水的提高到每立方米16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四條規定,開發、利用、節約、保護水資源和防治水害,應當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利用、講求效益,發揮水資源的多種功能,協調好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

拓展資料:非農業用水水資源費標准

(1)城市(鎮)生活、綠化和公用事業等自備水源標准按城市(鎮)公共自來水水資源費的2倍核定。

(2)工業、商業、服務業等行業自備水源,Ⅰ區和Ⅱ區取用地下水的水資源費標准分別為1.20元/立方米和1.00元/立方米;地表水標准按地下水的50%核定。

(3)洗車、生產礦泉水、純凈水、酒類、飲料等行業自備水源地標准按城市(鎮)范圍內工業、商業、服務業等行業自備水源的4倍核定;高爾夫球場、高檔洗浴等行業自備水源標准按城市(鎮)范圍內工業、商業、服務業等行業自備水源的8倍核定。

(4)水利工程非農業供水,Ⅰ區和Ⅱ區取用地下水的水資源費標准分別為0.5元/立方米和0.4元/立方米;地表水標准按地下水的50%核定。

H. 水資源稅徵收管理辦法

法律分析:對取用水量超過計劃百分之二十(含)以下的,超過部分按水資源稅稅額標準的2倍徵收;對取用水量超過計劃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含)的,超過部分按水資源稅稅額標準的2.5倍徵收;對取用水量超過計劃百分之四十以上的,超過部分按水資源稅稅額標準的3倍徵收。未經批准擅自取用水或未依法取得年度取用水計劃的,按水資源稅稅額標準的3倍徵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第四十八條 直接從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的規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申請領取取水許可證,並繳納水資源費,取得取水權。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養、圈養畜禽飲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

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徵收管理水資源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四十九條 用水應當計量,並按照批準的用水計劃用水。

用水實行計量收費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

第五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推行節水灌溉方式和節水技術,對農業蓄水、輸水工程採取必要的防滲漏措施,提高農業用水效率。

I. 水資源稅怎麼申報

一、徵收對象及計算公式: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山東省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魯政發〔2017〕42號,除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情形外,其他直接取用地表水(江、河、湖泊(含水庫)等水資源)、地下水(埋藏在地表以下各種形式的水資源,地熱、礦泉水暫不納入水資源稅征稅范圍)的單位和個人為水資源稅納稅人。
一般企業水資源稅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實際取用水量×適用稅額;即墨地區一般企業地下水為1.5元/立方米,地表水為0.4元/立方米)
水力發電和火力發電貫流式(不含循環式)冷卻取用水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實際發電量×適用稅額。
納稅人超過水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計劃(定額)取用水量,按以下規定徵收水資源稅:(一)超計劃(定額)10%以內(含)部分,按水資源稅稅額標準的2倍徵收。(二)超計劃(定額)10%—30%(含)部分,按水資源稅稅額標準的2.5倍徵收。(三)超計劃(定額)30%以上部分,按水資源稅稅額標準的3倍徵收。
二、申報流程
1、申報網址:企業應在「省水資源稅信息管理系統」將本期的實際取水量上報,經審核通過後生成《水量核定書》。
企業上報信息後,水利部門對上報的用水量信息進行審核,如有問題會予以駁回重新申報或是做出異常情況說明,例如用水量突然比計劃用水量減少情況,水利部門肯能上門實地核查取用水情況。審核無誤的予以通過,生成《水量核定書》。地稅局根據水利部門傳遞的《水量核定書》徵收水資源稅。

J. 水資源稅徵收標准

法律分析:對取用水量超過計劃百分之二十(含)以下的,超過部分按水資源稅稅額標準的2倍徵收;對取用水量超過計劃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含)的,超過部分按水資源稅稅額標準的2.5倍徵收;對取用水量超過計劃百分之四十以上的,超過部分按水資源稅稅額標準的3倍徵收。未經批准擅自取用水或未依法取得年度取用水計劃的,按水資源稅稅額標準的3倍徵收。水資源稅實行從量計征,除中央直屬和跨省(區、市)水力發電取用水外,由試點省份省級人民政府統籌考慮本地區水資源狀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水資源節約保護要求,在《試點省份水資源稅最低平均稅額表》規定的最低平均稅額基礎上,分類確定具體適用稅額。
試點省份的中央直屬和跨省(區、市)水力發電取用水稅額為每千瓦時0.005元。跨省(區、市)界河水電站水力發電取用水水資源稅稅額,與涉及的非試點省份水資源費徵收標准不一致的,按較高一方標准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第四十八條 直接從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的規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申請領取取水許可證,並繳納水資源費,取得取水權。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養、圈養畜禽飲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
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徵收管理水資源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四十九條 用水應當計量,並按照批準的用水計劃用水。
用水實行計量收費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
第五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推行節水灌溉方式和節水技術,對農業蓄水、輸水工程採取必要的防滲漏措施,提高農業用水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