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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資源稅怎麼算

發布時間: 2022-06-06 20:33:19

⑴ 如何計算和繳納資源稅

咨詢熱線ZI XUN RE XIAN
您好,我們准備成立一開采礦石的工廠,我知道辦開采業的工廠一般要繳納資源稅。那麼,請問資源稅的應納稅額如何計算?
專業解答
根據我國《資源稅暫行條例》第四條的規定,資源稅的應納稅額,按照從價定率或者從量定額的辦法,分別以應稅產品的銷售額乘以納稅人具體適用的比例稅率或者以應稅產品的銷售數量乘以納稅人具體適用的定額稅率計算。
這里的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應稅產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稅銷項稅額。銷售數量,包括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的實際銷售數量和視同銷售的自用數量。
這里的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但下列項目不包括在內:(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代墊運輸費用:1.承運部門的運輸費用發票開具給購買方的;2.納稅人將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買方的。
(二)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代為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1.由國務院或者財政部批准設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2.收取時開具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印製的財政票據;3.所收款項全額上繳財政。

⑵ 河沙石子資源稅稅率

法律分析:對於砂石資源稅每個省根據自身情況自行設置稅率,各省略有不同:砂石原礦適用稅率3%,選礦適用稅率2%;石灰岩原礦適用稅率6%,選礦適用稅率4%;花崗岩原礦適用稅率5%,選礦適用稅率4%;白雲岩原礦適用稅率7%,選礦適用稅率5%;凝灰岩、輝綠岩、玄武岩原礦適用稅率5.5%,選礦適用稅率4%。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三十一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准,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⑶ 資源稅計算公式

法律分析:資源稅的計算
從價定率:應納稅額售額×適用稅率
從量定額:應納稅額稅數量×單位稅額
銷售額的基本規定:
銷售額是指納稅人銷售應稅產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計入銷售額中的相關運雜費用,凡取得增值稅發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憑據的,准予從銷售額中扣除。相關運雜費用是指應稅產品從坑口或者洗選(加工)地到車站、碼頭或者購買方指定地點的運輸費用、建設基金以及隨運銷產生的裝卸、倉儲、港雜費用。
銷售數量,包括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的實際銷售數量和自用於應當繳納資源稅情形的應稅產品數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
第四條 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不同稅目應稅產品的,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目應稅產品的銷售額或者銷售數量;未分別核算或者不能准確提供不同稅目應稅產品的銷售額或者銷售數量的,從高適用稅率。
第五條 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自用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資源稅;但是,自用於連續生產應稅產品的,不繳納資源稅。

⑷ 砂石資源稅稅率是多少

根據最新資源稅法的規定,砂石資源稅的稅率范圍:

對於砂石資源稅每個省根據自身情況自行設置稅率,各省略有不同:

廣東省

砂石及相關礦種全部從價計征。

稅率:

  • 砂石原礦適用稅率3%,選礦適用稅率2%;

  • 石灰岩原礦適用稅率6%,選礦適用稅率4%;

  • 花崗岩原礦適用稅率5%,選礦適用稅率4%;

  • 白雲岩原礦適用稅率7%,選礦適用稅率5%;

  • 凝灰岩、輝綠岩、玄武岩原礦適用稅率5.5%,選礦適用稅率4%。

  • 廣西壯族自治區

    砂石實行從價計征。石灰岩屬於自用和連續加工成非資源稅應稅產品情形的,實行從量計征;屬於其他情形的,實行從價計征。

    稅率:

  • 砂石原礦適用稅率3%,選礦適用稅率2.5%;

  • 石灰岩對自動和連續加工成非應稅產品實行從量計征2.5元/噸;其他情形從價計征6%。

  • 花崗岩、輝綠岩原礦適用稅率5%,選礦適用稅率4%;

  • 凝灰岩、玄武岩原礦適用稅率3%,選礦適用稅率2.5%,

  • 海南省

    砂石稅目從價計征。

    稅率:

  • 砂石原礦與選礦適用稅率4%;

  • 花崗岩原礦適用稅率6%,選礦適用稅率4.5%;

  • 石灰岩原礦適用稅率5元/噸,選礦適用稅率5.5元/噸;

  • 白雲岩、輝綠岩、玄武岩、凝灰岩原礦適用稅率5%,選礦適用稅率3.5%;

  • 浙江省

    砂石等礦種從價計征,砂石自用和連續加工非應稅產品的實行從量計征。

    稅率:

  • 砂石原礦適用稅率4%,選礦適用稅率3%;自用或者連續加工成非應稅產品的從量計征,按每噸2元徵收。

  • 輝綠岩原礦適用稅率2%,選礦適用稅率1%;

  • 凝灰岩、玄武岩原礦適用稅率2%,選礦適用稅率1.5%;

  • 花崗岩原礦適用稅率8%,選礦適用稅率4%。

  • 江西省

    砂石、石灰岩實行從價計征。

    稅率:

  • 砂石原礦適用稅率3%,選礦適用稅率2.4%;

  • 石灰岩原礦適用稅率6%,選礦適用稅率4.8%;

  • 花崗岩原礦適用稅率2.5%,選礦適用稅率2%;

  • 輝綠岩原礦適用稅率2%,選礦適用稅率1%;

  • 凝灰岩原礦適用稅率5.5%,選礦適用稅率4.4%。

  • 湖南省

    石灰岩、砂石資源稅實行從價計征。

    稅率:

  • 花崗岩原礦適用稅率3%,選礦適用稅率2%;

  • 白雲岩原礦適用稅率6%,選礦適用稅率5%;

  • 輝綠岩、玄武岩原礦適用稅率4%,選礦適用稅率3%;

  • 砂石、砂岩原礦適用稅率5%,選礦適用稅率4%;

  • 凝灰岩原礦適用稅率3%,選礦適用稅率2.5%。

  • 湖北省

    砂石、石灰岩資源稅實行從價計征。

    稅率:

  • 砂石原礦、選礦適用稅率2%;

  • 石灰岩原礦適用稅率6%,選礦適用稅率5.5%;

  • 凝灰岩、玄武岩、輝綠岩原礦適用稅率3%,選礦適用稅率2%;

  • 花崗岩原礦適用稅率5%,選礦適用稅率4%。

  • 河北省

    砂石、石灰岩實行從量計征。

    稅率:

  • 砂石原礦、選礦適用稅率5元/噸;

  • 石灰岩原礦、選礦適用稅率10元/噸;

  • 白雲岩原礦適用稅率8%,選礦適用稅率2.5%;

  • 玄武岩、輝綠岩原礦適用稅率8%,選礦適用稅率4%;

  • 花崗岩原礦適用稅率8%,選礦適用稅率3%。

  • 河南省

    石灰岩、砂石實行從量計征。

    稅率:

  • 砂石原礦適用稅率3.5元/噸,選礦適用稅率3.5元/噸;

  • 石灰岩原礦適用稅率3.5元/噸,選礦適用稅率3.5元/噸;

  • 花崗岩原礦適用稅率5%,選礦適用稅率3%;

  • 白雲岩、玄武岩原礦適用稅率4%,選礦適用稅率4%;

  • 凝灰岩原礦適用稅率2%,選礦適用稅率2%。

  • 山東省

    砂石稅目採用從量計征。

    稅率:

  • 砂石原礦、選礦適用稅率2元/噸;

  • 花崗岩原礦適用稅率3%,選礦適用稅率2.5%;

  • 白雲岩原礦適用稅率10%,選礦適用稅率9%;

  • 凝灰岩、輝綠岩原礦適用稅率5%,選礦適用稅率4.5%;

  • 石灰岩原礦適用稅率6%,選礦適用稅率6%。

  • 安徽省

    砂石、對外銷售的石灰岩實行從價計征,自采自用連續生產非應稅產品的石灰岩實行從量計征。

    稅率:

  • 砂石、輝綠岩、玄武岩、凝灰岩原礦適用稅率5%,選礦適用稅率4%(砂石稅目僅指天然砂);

  • 石灰岩對外銷售,原礦6%、選礦5.5%;自采自用連續生產非應稅產品3.5元/噸;

  • 白雲岩原礦適用稅率5.5%,選礦適用稅率4%;

  • 花崗岩原礦適用稅率5%,選礦適用稅率4%。

  • 山西省

    石灰岩、砂石實行從量計征。

    稅率:

  • 砂石原礦適用稅率1.7元/噸,選礦適用稅率1.7元/噸;

  • 石灰岩原礦適用稅率2.5元/噸,選礦適用稅率2.5元/噸;

  • 花崗岩原礦適用稅率2%,選礦適用稅率2%;

  • 輝綠岩、凝灰岩原礦適用稅率5.5%,選礦適用稅率5.5%;

  • 玄武岩原礦適用稅率2.5%,選礦適用稅率2.5%;

  • 福建省

    砂石稅目從價計征。

    稅率:

  • 砂石、輝綠岩、玄武岩原礦適用稅率3%,選礦適用稅率2%;

  • 花崗岩、凝灰岩原礦適用稅率2%,選礦適用稅率1.5%。

  • 陝西省

    砂石、石灰岩應稅礦產品實行從量計征。

    稅率:

  • 砂石原礦與選礦適用稅率2元/立方米;

  • 石灰岩原礦與選礦適用稅率3元/噸;

  • 凝灰岩原礦適用稅率4%,選礦適用稅率2.5%;

  • 白雲岩原礦適用稅率5.5%,選礦適用稅率4%;

  • 花崗岩原礦適用稅率2.5%,選礦適用稅率2%;

  • 玄武岩原礦適用稅率3%,選礦適用稅率2%。

  • 內蒙古自治區

    石灰岩、砂石實行從價計征。

    稅率:

  • 砂石原礦適用稅率5%,選礦適用稅率5%;

  • 石灰岩原礦適用稅率6%,選礦適用稅率5.5%;

  • 白雲岩原礦適用稅率9%,選礦適用稅率9%;

  • 花崗岩、玄武岩原礦適用稅率10%,選礦適用稅率10%。

  • 黑龍江省

    砂石實行從量計征,石灰岩從價計征。

    稅率:

  • 砂石原礦適用稅率1元/立方米,選礦適用稅率1元/立方米;

  • 凝灰岩、玄武岩原礦適用稅率4%,選礦適用稅率4%;

  • 花崗岩、石灰岩原礦適用稅率6%,選礦適用稅率6%;

  • 吉林省

    砂石、石灰石從量計征,其他礦種從價計征。

    稅率:

  • 石灰岩原礦適用稅率2元/噸,選礦適用稅率4元/噸;

  • 砂石原礦適用稅率3元/立方米,選礦適用稅率3元/立方米;

  • 花崗岩原礦適用稅率6%,選礦適用稅率6%;

  • 白雲岩原礦適用稅率4%,選礦適用稅率4%;

  • 玄武岩、砂岩、輝綠岩原礦適用稅率2.5%,選礦適用稅率2.5%。

  • 遼寧省

    砂石稅目實行從量計征。

    稅率:

  • 砂石原礦適用稅率2元/立方米,選礦適用稅率2元/立方米;

  • 花崗岩、玄武岩原礦適用稅率8%,選礦適用稅率8%;

  • 白雲岩原礦適用稅率10%,選礦適用稅率7%;

  • 凝灰岩原礦適用稅率1%,選礦適用稅率1%;

  • 輝綠岩原礦適用稅率7%,選礦適用稅率7%。

  • 雲南省

    砂石、石灰岩實行從價計征與從量計征相結合。

    稅率:

  • 石灰岩原礦適用稅率6%;自用和加工成非應稅產品的按每噸3元徵收。

  • 貴州省

    石灰岩、砂石稅目實行從量計征,其他稅目從價計征。

    稅率:

  • 砂石原礦或選礦適用稅率2元/立方米或1.4元/噸;

  • 石灰岩原礦或選礦適用稅率3元/噸;

  • 白雲岩原礦或選礦適用稅率2%;

  • 玄武岩原礦或選礦適用稅率2%;

  • 凝灰岩原礦適用稅率4%,選礦適用稅率3%。

  • 四川省

    砂石、石灰岩實行從價計征。

    稅率:

  • 砂石原礦適用稅率4.5%,選礦適用稅率4.5%;

  • 凝灰岩原礦適用稅率1%,選礦適用稅率1%;

  • 石灰岩原礦適用稅率6%,選礦適用稅率6%;

  • 玄武岩原礦適用稅率2%,選礦適用稅率2%;

  • 花崗岩、輝綠岩原礦適用稅率3%,選礦適用稅率3%。

  • 重慶市

    砂石、石灰岩實行從價計征。

    稅率:

  • 砂石、凝灰岩、白雲岩原礦適用稅率5%,選礦適用稅率5%;

  • 石灰岩原礦適用稅率6%,選礦適用稅率6%。

  • 甘肅省

    石灰岩、其他粘土、砂石實行從量計征和從價計征相結合的方式。

    稅率:

  • 石灰岩自用和連續加工成非應稅產品從量計征2元/噸,其餘按原礦6%、選礦6%徵收。

  • 砂石自用和連續加工成非應稅產品從量計征1元/噸,其餘按原礦2%、選礦2%徵收。

  • 花崗岩、白雲岩、輝綠岩、玄武岩、凝灰岩原礦、選礦適用稅率2%;

  • 青海省

    砂石、石灰岩實行從量計征。

    稅率:

  • 砂石原礦、選礦適用稅率2元/立方米;

  • 石灰岩原礦、選礦適用稅率2元/噸;

  • 凝灰岩、玄武岩原礦適用稅率3%,選礦適用稅率2%;

  • 花崗岩原礦適用稅率4%,選礦適用稅率3%。

  • 江蘇省

    砂石、石灰岩實行從價計征。

    稅率:

  • 砂石、石灰岩原礦適用稅率4.5%,選礦適用稅率3.5%;

  • 花崗岩、輝綠岩、白雲岩、凝灰岩原礦適用稅率5.5%,選礦適用稅率4.5%;

  • 玄武岩原礦適用稅率5%,選礦適用稅率4%。

  • 寧夏回族自治區

    砂石實行從量計征。

    稅率:

  • 砂石原礦與選礦適用稅率2元/噸;

  • 石灰岩原礦與選礦適用稅率6%;

  • 白雲岩原礦適用稅率3.5%,選礦適用稅率3%;

  • 輝綠岩原礦適用稅率3%,選礦適用稅率2%。

⑸ 資源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方式是

資源稅如何計算?資源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從價定率

    應納稅額=銷售額×稅率

    (二)從量定額——粘土、砂石和部分未列舉名稱的其他非金屬礦產品

    應納稅額=課稅數量×單位稅額

    代扣代繳應納稅額=收購未稅礦產品的數量×適用的單位稅額

    (三)關於原礦銷售額與精礦銷售額的換算或折算

    1.對同一種應稅產品,征稅對象為精礦的,納稅人銷售原礦時,應將原礦銷售額換算為精礦銷售額繳納資源稅;

    2.征稅對象為原礦的,納稅人銷售自采原礦加工的精礦,應將精礦銷售額折算為原礦銷售額繳納資源稅;

    3.金礦以標准金錠為征稅對象,納稅人銷售金原礦、金精礦的,應比照上述規定將其銷售額換算為金錠銷售額繳納資源稅;

    4.換算比或折算率由省級財稅部門確定,並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四)已稅產品的稅務處理——一次課征制

    1.納稅人用已納資源稅的應稅產品進一步加工應稅產品銷售的,不再繳納資源稅;

    2.納稅人以未稅產品和已稅產品混合銷售或者混合加工為應稅產品銷售的,應當准確核算已稅產品的購進金額,在計算加工後的應稅產品銷售額時,准予扣減已稅產品的購進金額;未分別核算的,一並計算繳納資源稅。

⑹ 石料廠如何交資源稅,稅率是多少

如果開採石料的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要依據17%的稅率,計算增值稅銷項的,當期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另外開採石料,屬於非其他金屬原礦,要交納資源稅的。從量徵收資源稅,每立方米或每噸0.2—5元,具體多少,由省一級政府確定。

對《資源稅稅目稅率幅度表》中列舉名稱的21種資源品目和未列舉名稱的其他金屬礦實行從價計征,計稅依據由原礦銷售量調整為原礦、精礦(或原礦加工品)、氯化鈉初級產品或金錠的銷售額。

列舉名稱的21種資源品目包括:鐵礦、金礦、銅礦、鋁土礦、鉛鋅礦、鎳礦、錫礦、石墨、硅藻土、高嶺土、螢石、石灰石、硫鐵礦、磷礦、氯化鉀、硫酸鉀、井礦鹽、湖鹽、提取地下鹵水曬制的鹽、煤層(成)氣、海鹽。

對經營分散、多為現金交易且難以控管的粘土、砂石,按照便利征管原則,仍實行從量定額計征。

(6)沙資源稅怎麼算擴展閱讀:

計算資源稅應納稅額的依據。現行資源稅計稅依據是指納稅人應稅產品的銷售數量和自用數量。具體是這樣規定的: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銷售的,以銷售數量為課稅數量;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自用的,以自用數量為課稅數量。另外,對一些情況還做了以下具體規定:

1、納稅人不能准確提供應稅產品銷售數量或移送使用數量的,以應稅產品的產量或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折算比換算成的數量為課稅數量。

2、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與稀油劃分不清或不易劃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數量課稅。

3、煤炭,對於連續加工前無法正確計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產品的綜合回收率,將加工產品實行銷售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數量作為課稅數量。以原煤入洗為例,洗煤這一加工產品的綜合回收率是這樣計算的:

綜合回收率=(原煤入洗後的等級品數量÷入洗的原煤數量)×100%

洗煤的課稅數量=洗煤的銷量、自用量之和÷綜合回收率原煤入洗後的等級品包括洗精煤、洗混煤、中煤、煤泥、洗塊煤、洗末煤等。

4、金屬和非金屬礦產品原礦,因無法准確掌握納稅人移送使用原礦數量的,可將其精礦按選礦比折算成原礦數量作為課稅數量。

⑺ 砂石的稅率是多少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關於增值稅稅率的規定,沙石的增值稅稅率應為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