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地球上的礦物是取之不盡的,泛濫開采沒問題。是對的嗎
你好!
地理老師為你答疑解惑。
這個說法是錯誤的。
自然資源可以分為可再生資源和非可再生資源。礦產資源屬於非可再生資源,原因是煤炭,石油等資源的形成過程極為漫長,比人類社會歷史要長很多。因此在人類文明歷史中,礦產資源開采一些,地球內部剩餘的儲量就要減少一些。如果人類控制開采礦產資源,現有的礦產資源維持的時間會更長一些。如果無節制的開采礦產資源,亂采濫挖,會導致礦產資源枯竭,使後人無礦可采。我們需要謹記這一點,我們現在使用的礦產資源是從我們祖輩那裡繼承來的,又是從我們後輩那裡借來的。而且亂采濫挖礦產資源,還會帶來許多地質災害。我國山西省是煤炭大省,長時間大量可採煤炭,導致一些地方出現地裂,塌陷等問題。
地球上還有多種資源屬於可再生資源,但是由於資源分布不均勻,我們的技術手段,以及在一定時間和空間范圍之內,我們能夠利用到的資源都是有限的,因此對於可再生資源也需要合理利用,注意保護。
⑵ 國家為什麼禁止開采礦石
法律分析: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由國務院行使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地表或者地下的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國家保障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礦產資源。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加強礦產資源的保護工作。勘查、開采礦產資源,必須依法分別申請、經批准取得探礦權、采礦權,並辦理登記;但是,已經依法申請取得采礦權的礦山企業在劃定的礦區范圍內為本企業的生產而進行的勘查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第三條 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由國務院行使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地表或者地下的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國家保障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礦產資源。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加強礦產資源的保護工作。勘查、開采礦產資源,必須依法分別申請、經批准取得探礦權、采礦權,並辦理登記;但是,已經依法申請取得采礦權的礦山企業在劃定的礦區范圍內為本企業的生產而進行的勘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