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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石油官網專業怎麼填 2025-07-29 03:55:17

人力資源工傷怎麼認定

發布時間: 2022-09-03 08:12:24

㈠ 工傷事故需要怎麼去認定

發生工傷首先應當申請工傷認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用人單位應在三十日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
用人單位未申請的,工傷職工可以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㈡ 工傷傷殘如何鑒定

先到(市)縣、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科領取工傷申請認定表,並詳細填寫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業蓋章同意傷者進行工傷鑒定。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一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法律分析
工傷傷殘的鑒定是到市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取工傷申請認定表,經認定為工傷,因工傷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應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其委託的代理律師向區人局提交申請材料。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而在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一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一)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二)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10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3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四)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五)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六)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鑒定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㈢ 工傷認定流程是什麼

一、辦理程序:
(一)、受理
1、向申請人提供工傷認定申請材料提交告知書及工傷認定申請表,並告知申請人申請時限。
2、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不予受理。
(1)對作出《申請工傷認定不予受理決定書》並蓋章送達申請人,並要求申請人簽收《申請工傷認定不予受理決定書送達回證》;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及《工傷認定申請表》由承辦機關留存)。
(2)將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存檔。
3、申請材料不滿足受理條件的,暫不予受理。
(1)填寫《申請工傷認定補正通知書》,將需要補正材料的全部內容、補正時限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並要求申請人簽收《申請工傷認定補正通知書送達回證》。
(2)對經補正後重新申請的材料,按受理條件重新審核。
4、申請材料符合受理條件的,15日內作出受理決定。
(1)將准予受理的全部申請材料提交審核人員。
(2)填寫《申請工傷認定受理決定書》並蓋章送達申請人,並要求申請人簽收《申請工傷認定受理決定書送達回證》;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由承辦機關留存)。
(3)申請人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認為不屬於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的,填寫《申請工傷認定舉證通知書》並蓋章送達用人單位,並要求用人單位簽收《申請工傷認定舉證通知書送達回證》,
(二)、審核
1、根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
2、根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齊全以及有異議的,由承辦人員必須組織人員進行調查取證、核實。
3、根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齊全的,由承辦人員填寫《工傷認定立案審批表》報分管領導審批並簽署審批意見。
4、承辦人填寫《申請工傷認定受理認定書》交申請人,並要求申請人及用人單位簽收《申請工傷認定受理決定書送達回證》。
(三)、認定
1、按《工傷認定辦法》對通過審核的全部申請材料進行審查認定。
2、申請材料不符合《工傷認定辦法》的,作出《申請工傷不予認定決定書》,並說明理由。
3、申請材料符合《工傷認定辦法》的,作出《申請工傷認定認定書》。
4、將《申請工傷認定認定書》或《申請工傷認定不予認定書》送達申請人。
5、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四)、告知和送達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認定辦法》分別填寫《申請工傷認定受理決定書》、《申請工傷認定不予受理決定書》、《申請工傷認定舉證通知書》、《申請工傷認定補正通知書》、《申請工傷認定認定書》或《申請工傷認定不予認定決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和《工傷認定申請材料提交告知書》。
2、送達有關通知書和《申請工傷認定認定書》或《申請工傷認定不予認定書》,完成申請工傷認定有關文書、資料的送達工作。
3、對工傷認定申請材料進行清理,立卷歸檔。
二、需要提供材料:
1、申請人書面申請
2、能證明申請人身份的相關證件復印件
3、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
4、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提交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查詢證明。
5、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工作證、工資冊、出勤記錄等)。
6、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及病歷材料。
注:上述材料,凡是復印件,均需簽注與原件相符,並加蓋公章,供書人須簽名,並標注供書時間。
三、法律依據:
1、《工傷認定辦法》第5條:「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照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工傷認定辦法》第8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後,應當在15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全部補正材料後,應當在15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3、《工傷認定辦法》第18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出具《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四、承諾時限:
60日內。
六、聯系方式:
辦理科室:福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社保科。
聯系電話:0854-2220136

㈣ 工傷申報認定的流程是什麼

申報工傷的具體流程:依法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和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決定是否受理;根據審核需要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㈤ 工傷認定程序怎樣走

【法律分析】:勞動者可以自行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在認定書出來後,確認為工傷的,工傷勞動者傷情穩定後,可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工傷亦稱「公傷」、「因工負傷」。職工在生產勞動或工作中負傷。根據國家規定,執行日常工作及企業行政方面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從事緊急情況下雖未經企業行政指定但與企業有利的工作,以及從事發明或技術改進工作而負傷者,均為工傷。1953年1月2日政務院修正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規定,工人與職員因工負傷,其全部診療費、葯費、住院費、住院時的膳食費與就醫路費均由企業行政負擔;醫療期間工資照發;確定為殘廢時,視其殘疾程度,由勞動保險費中按月付給因工殘疾撫恤費或因工殘疾補助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八條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獲得民事賠償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已經作出工傷認定,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未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尚未獲得民事賠償,起訴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導致工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為由,拒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經支付的醫療費用除外。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㈥ 人力資源工傷事故處理流程是什麼

法律分析:發生工傷首先應當申請工傷認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用人單位應在三十日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申請的,工傷職工應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申請。申請時需提供:工傷認定申請表,存在勞動關系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材料。

其次應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傷情穩定後,可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申請時需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等。在完成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程序後,可確定具體的賠償標准。此時,工傷職工可與用人單位協商工傷賠償事宜;若協商不成,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㈦ 工傷要去哪裡鑒定認定工傷的程序是怎樣的

工傷去人社局認定,一個月內的單位申報,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的個人可以申報,超過一年時效的不受理。

工傷認定需要的手續比較多,其中最不好提供的有一項勞動合同或存續勞動關系的證明,如果有勞動合同很簡單,沒有的話需要去勞動仲裁申請認定勞動關系。

工傷鑒定就簡單了,只有認定工傷後才可以工傷鑒定,由市一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定。一般工傷認定後人社局會告知什麼時間去做鑒定。

鑒定完後就可以申請工傷待遇了,如果單位繳納了工傷保險,由社保支付。如果單位沒交,單位給支付,單位不支付的去申請勞動仲裁,仲裁後單位不服的走法院一審二審。

回答問題不太喜歡長篇大論,否則不如題主去網路搜好了。

1,你既然問到鑒定了,想必是工傷認定已經過了,或者已經申請了。那麼,我就告訴你,你就去認定的那個地方去申請鑒定就可以了。

2,申請之後,工傷部門會給你通知,什麼時間、帶什麼材料,去哪個地方做鑒定,寫的非常詳細,按照說明去就可以了。

3,一般是去所在的區中心醫院。不過我提醒一句,如果在北上廣深的大城市,你還是盡早去掛號,人多要排隊的呀。節省你的成本。

4,鑒定結果下來,交過社保的,去交社保的管理中心去理賠。不過聽社保中心的人說,擁有上海戶籍的,在上海任一個社保中心都可以,不得不說上海還是挺方便。如果要仲裁的話,可以有不同的選擇,公司注冊地或者經營所在地,勞動合同履行地都可以申請。

以上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歡迎關注,@楊春敬律師 ,謝謝啦!

1、由當地的人力資源和 社會 保障局工傷科認定工傷,之後由指定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2、工傷應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為: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其中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在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時支付;

3、醫療期間的護理費按實際需求計算,定殘之後生活護理費經勞動能力鑒定分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4、住院期間的護工費可以報銷。

發生工傷以後,首先,要先進行工傷認定。需注意:

一、進行工傷認定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聯系單位,由單位為你申請工傷認定,申請時間為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為職業病之日起30天內;一種是由你或你的近親屬為你申請工傷認定,申請時間為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

二、申請地點為:用人單位繳納社保所在地的人社局。

三、申請材料為: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三)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的醫療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四)工傷職工的身份證。

四、對於申請認定的案件,人社局一般情況下,在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完成,會做出《予以認定工傷的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其次,要注意:在人社局做出《予以認定工傷的決定書》後,可以申請做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材料為:

(一)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

(二)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攜帶被鑒定人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四)提供完整連續的病歷材料一下

最後,在勞動能力鑒定結果出來後,按照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工傷賠償。可以請求的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要求單位支付醫療費,護理費,伙食費,交通費,勞動能力鑒定費,殘疾輔助器具費(如有)等。

(二)要求單位支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三)如果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你還可以要求單位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實踐中,經常有很多勞動者因為錯過工傷認定時間而錯過時效,最壞的結果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但一般會被駁回。所以,一定不要錯過仲裁時效。

希望上述回答可以幫助到你。

先需要有醫院的出院記錄,疾病診斷證明。然後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出來後看是否構成傷殘等級?構成幾級?如果構成就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賠償。最後結果出來後,在向當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工傷要去哪裡鑒定,認定工傷的程序是怎樣的?按照社保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在職工入職以後,要為本單位職工辦理 社會 保險,在我國的 社會 保險中,工傷保險屬於 社會 保險中的重要內容,主要由用人單位負責繳納工傷保險,凡是繳納了工傷保險的單位,職工在單位工作期間,或是在工作場所發生工傷事故受傷時,由工傷保險基金負責工傷期間的醫療費用和工傷補助。

受了工傷,由於涉及到單位和工傷保險的賠償問題,所以不管用人單位是否繳納工傷保險,都要進行工傷鑒定,只有通過工傷鑒定屬於工傷的,用人單位如果繳納了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進行賠償,如果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負責賠償。由於工傷和非因工負傷的差別非常大,所以出了工傷事故,一般都要進行工傷鑒定。

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已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受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向參保地同級 社會 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在省本級參加工傷保險的,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市(州) 社會 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縣(市、區) 社會 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這些材料必須同時具備。一是工傷認定申請表;二是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人事關系的證明材料;比如勞動合同、沒有勞動合同的本人在單位工作的有關材料、工資卡、社保卡、工作牌、工資流水等;三是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診斷證明(含職工受傷害時的初診診斷證明)或者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四是申請人能夠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比如受工傷時的照片,錄像資料等。

社保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後,一般會在十五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材料完整的,書面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材料不完整的,應當書面告知需要補充完善的資料。申請人按照補充要求補正材料後,社保險部門應當在十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提交材料的時間要求在發生工傷事故三十日之內,遇有特殊情況,經書面報社保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初次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社保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及時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發生符合國家和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社保部門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工傷認定下達以後,用人單位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工傷職工應該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按照國家規定分別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支付;未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工傷職工依法應該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全部由用人單位支付。

綜上所述,工傷保險的鑒定,是由用人單位向參保地的社保機構申請,只要提交了工傷保險認定申請和相關材料,由社保機構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然後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由於工傷認定的工作主要由用人單位出面辦理,所以職工個人沒有必要擔心認定程序,只要符合各地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認定條件的,一般都會認定為工傷,然後按照相應的鑒定結果享受相關待遇。

勞動鑒定機構的組織形式一般為「勞動鑒定委員會」,在有的中小型企業稱為「勞動鑒定小組」。 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一般由勞動、衛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門和工會的主管領導組成。少數地方還吸收物價、民政等部門的同志和大醫院院長參加。勞動鑒定委員會主任大都由勞動行政部門的主管領導擔任或由市、縣的政府負責人擔任。

申請工傷認定在哪裡辦?

社保保險裡面的工傷保險是對職工生命安全的一種保障,但是職工發生工傷了,工傷保險基金具體是怎麼賠付的呢?

工作中出現了事故怎麼辦?

首先應當先去做工傷認定。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以下幾點會被認定為工傷。

1、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工傷是由誰去認定呢?

在職工受傷後,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之日起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如果單位未按規定時間提出工傷認定,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自事故傷害起1年內也是可以去認定的。

認定下來屬於工傷後職工持工傷證和社保卡去工傷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可以享受工傷保險的報銷。

當然,前提是單位正常給你繳納工傷保險呦。

如果單位沒有按規定繳納工傷保險,所發生的費用都應當由單位承擔。

在認定工傷完畢後,需要確定治療工傷的期限,專業術語叫停工留薪期。

在此期間單位要按照原工資福利待遇發放,是對工傷職工在治療工傷期間的一個保障。

等到停工留薪期滿了以後,受傷職工應當要去做勞動能力的鑒定了。

因為評定了傷殘等級後,工傷保險基金才會支付相應的待遇噢。

而對於工傷認定等級,分為1-10級,最重的是1級,最輕的是10級。我們來看一下不同等級的賠償方式。

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和一次性醫療補助用於工傷職工的後續治療。1-4級的工傷職工應當退出工作崗位,保留勞動關系,按月領取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傷殘津貼直到退休。

5-10級的工傷職工發不低於6-12個月的本人工資作為傷殘補助金待遇,本人工資是根據繳納工傷保險的基數去確定的。

鑒定5-10級的職工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還要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為的是工傷職工再次找到工作前能有更好的保障,具體標准按當地政府規定執行。

對於工傷的鑒定,很多人可能會被誤導,一是耽誤了工傷認定的時間解決;二是被公司套路無法申請工傷認定,三是把勞動能力鑒定和傷殘鑒定完全混為一談,特別是因為交通事故造成的工傷時,如果我們弄混了,會導致我們費時費力。所以認定工傷的程序是怎樣的?可能遇到哪些套路?發生工傷後要去哪裡鑒定,如何鑒定,與傷殘鑒定有什麼根本區別?

工傷認定的程序和公司的套路

一、工傷認定的程序

1、工傷認定的時間節點:發生工傷後,公司要在一個月內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公司不這樣做,那麼員工可以在發生工傷後的一年內自行申請工傷認定。

2、工傷認定的受理部門:社保部門的工傷保險窗口,去社保部門就能看到。

3、是否被認定為工傷的判定標准:一定要看到「工傷認定通知書」,剛開始的時候只有「工傷受理通知書」,這只代表受理,不代表被認定,所以要區分。

4、拿到工傷認定通知書後,就進行治療,也就是工傷停工留薪期,也可以叫做工傷醫療期。

5、工傷停工留薪期結束後,就要去做勞動能力鑒定。

6、勞動能力鑒定結果出來後,就可以根據對應的等級,申請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

二、工傷認定中公司的套路

1、所有和工傷、工傷治療相關的書面材料原件一定要拿在自己手裡,不要毫無防備地給到公司,除非你這家公司非常值得你信任。原則上原件拿在自己手裡,如果申請工傷認定時要查驗原件,自己不方便,可以讓你的家人朋友拿著原件跟著去。

為什麼這么說?因為有些不誠信的公司,再把工傷員工的書面材料原件拿走後,就故意不給員工申請工傷,等員工反應過來,想找公司拿原件自己去申請工傷認定時,公司就耍賴說沒有,然後員工也沒辦法證明是公司拿走了原件,導致自己非常被動。

2、公司有沒有給你繳納工傷保險,都不影響工傷認定的申請。有些公司會故意忽悠員工,說公司沒有給員工繳納工傷保險,所以無法申請工傷認定,社保部門也不會受理。

實際上,申請工傷認定只看是否存在勞動關系,有沒有繳納社保根本不影響工傷認定。而有沒有繳納工傷保險的區別是,如果公司有繳納工傷保險,那麼大部分工傷保險待遇都是由社保部門支付;如果公司沒有繳納工傷保險,那麼基本上工傷保險待遇都是由公司自行承擔的。

3、在申請工傷認定時,對於收取「認定工傷通知書」的方式,一定要選擇郵寄或自行前往窗口領取,如果是郵寄,收件人一定要寫自己,千萬不要選擇公司代收等,不然到了哪個進度,自己很難主動知道,如果碰到公司故意不給這些文書,也會影響到進行下一步,耽誤時間。

工傷的鑒定和通常的傷殘鑒定有什麼區別?

其實這兩種鑒定的確容易讓人搞混,但工傷的鑒定,是叫做「工傷勞動能力鑒定」,和我們發生交通事故、被他人毆打致傷時的鑒定是不同的。

一、工傷勞動能力鑒定

在工傷傷情治療穩定後,醫院會出具疾病診斷證明,那麼我們就可以開始申請工傷勞動能力鑒定,而鑒定的地點,是由社保部門指定的,並不是我們自行去找的。也就是在我們向社保部門申請勞動能力鑒定並被受理後,社保部門會告知我們前往哪個地方去鑒定,鑒定的結果從十級到一級,然後可以申請享受對應的工傷保險待遇。

二、交通事故的傷殘鑒定

簡單地說,這就是常說的司法鑒定,大部分情況下,我們可以自行前往有資格的司法鑒定所去鑒定,鑒定結果可以用於追償等。這個等級也分為十級,所以很多人容易把這個與工傷勞動能力鑒定混為一談,有些不懂工傷流程的人,用這個鑒定結果去和公司勞動仲裁,要求工傷保險待遇,結果可想而知,只能是白白浪費時間。

工傷勞動能力鑒定,是不能直接去鑒定的,比如要先申請工傷認定,然後進入工傷停工留薪期,然後再通過社保部門申請勞動能力鑒定,也就是整個環節都是要通過向社保部門申請的。而交通事故的這個鑒定,在特定的時間段,可以自行前往鑒定。

這里就涉及到一種工傷,就是上下班途中發生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這個時候,當事人既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同時也可以向肇事者追償。那麼這里實際上兩種鑒定就要同時進行。工傷待遇必須要走工傷認定程序,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而向肇事者追償這塊,就需要做司法鑒定。兩種鑒定結果原則上不通用。

三、被別人毆打致傷的等級

很多人看新聞覺得很奇怪,為什麼被打成那樣,最終才被認定為輕微傷?其實這種叫做傷情鑒定,和我們理解的傷殘鑒定不是一回事。具體就不細說了,簡單地說,傷殘鑒定是追究對方賠償用的,而傷情鑒定是用來確定對方的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的。

總而言之,我們在工作中受傷,要根據具體的情況去走不同的途徑,因為除了認定工傷外,可能還涉及到交通事故的追償,也可能涉及到被毆打的追償,因此一定要搞清楚,否則自己會費時費力。

工傷鑒定是在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鑒定的行為。工傷鑒定的范圍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停工留薪期鑒定確認,護理等級鑒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鑒定等